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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喜小夫郎(骷雾)

【高情商高智商温柔包容攻x软萌可爱坚韧上进受】
杨澜是金牌律师,出庭千百次无一失手,却因为一个案子得罪了大人物,落得个车祸惨死的下场
但是他又没死,他穿越到了古代!
只是......家徒四壁,父亲早亡,还不如他以前在农村的生活!
杨澜:......没关系,大不了从来再来!
原主是个少年天才,十四岁考中童生就飘了,在十里八乡留下了伤仲永的传说。
被人嘲笑精神恍惚落水后,身体里就换了个芯子
他的爹爹悲痛欲绝,死马当作活马医,花了最后二两银子从隔壁村买来一个小哥儿冲喜
成亲当日,杨澜就醒了过来,看着满目惊慌,茫然无措的便宜夫郎,实在说不出赶人走的话。
杨澜:“算了,我又不是个弯的,不会对人家做啥,就当养个弟弟。”
极品亲戚来挑衅,杨澜冷淡一笑,转头就就和夫郎研究出了各种小吃!麻辣烫,皮冻,路猪头肉......应有尽有,直接就把极品亲戚的脸给打肿了。
愚昧村人来嘲笑,杨澜毫不在意,存档金手指在手,再加上他本就刻苦努力,不出一年,报喜的官爷就敲锣打鼓上了门。
县令上门来提亲,杨澜......他终于慌了!他乖乖软软脸红红的小夫郎呢!怎么一转眼就对他冷冷淡淡,连家里的钱财都要对半分开!
杨澜跪在搓衣板上,声泪俱下:“夫郎我错了!我早就爱上你了,从来没有把你当做弟弟!”
小夫郎轻哼一声,抓着他的衣角,红着眼睛道:“那.....我就相信你一次!你可不许再欺负我!”
食用指南:
1.前期家长里短,摆摊赚钱,后期专注科举
2.一切剧情为了攻受的感情服务
3.双初恋,攻受互宠,后期有生子!
内容标签:生子情有独钟种田文科举正剧
杨澜林乔
一句话简介:事业脑攻遇到软萌受变成了恋爱脑
立意:认真生活,共同成长

正值盛夏,金黄的麦浪随着微风浮动,形成一幅连绵不绝的壮丽画面。
柳叶村人此时大多都在田间劳作,外面一派热闹,反倒是村里格外冷清。村尾一座不甚起眼的土屋里,张氏正在后院喂鸡,只是他的注意力全然不在鸡窝里,愁容满面,时不时发出一声哀叹。
将簸箕里所剩无多的糠皮全部倒进食槽,张氏一把抓住栅栏,手指不断收紧,似是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
恰在此时,大门外传来一声嘹亮的呼唤:“张老爹,是我!你托我的事有眉目了!”
张氏眼睛一亮,放下簸箕,提着步子匆匆赶到前院。
门口站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身着棕红色短衫,额间印着一枚鲜亮的红痣。
见到张氏出来,齐阿叔就扬起笑脸,从门口大步跨了进来。
“齐哥,真有人肯嫁给我家杨澜?”张氏紧紧抓着齐阿叔的手腕,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他的手劲有些大,不过齐阿叔理解他心急,也没有在意,反手将他的手握住,安抚道:“放心吧,隔壁村正好有个适龄哥儿,家里人也都同意,这就是澜小子的缘分!说不准结个亲,身子就大好了!”
这话张氏爱听,脸上的愁绪都消减了几分。
他儿子五日前掉进了村口的河里,村里的大夫、镇上的大夫都请来了,药吃了不少,人却始终不见醒。
昨儿李大夫来时,没有开药,沉痛的叹了口气,交代他想开点。
张氏仿佛遭了晴天霹雳,实在无法,还是齐阿叔提议说,要不给澜小子娶个夫郎冲冲喜,说不定晦气就散了。
若是放在以前,张氏定然不会相信这个,但事到如今,死马当作活马医,他只能咬牙应了下来。
齐阿叔本就是远近闻名的媒公,没想到第二天就传来了好消息。
高兴不到半刻,张氏又冷静了下来,他儿子生死未卜,好人家哪里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嫁过来。
于是试探性问道:“不知道是哪家的哥儿?”
闻言,齐阿叔长长叹了口气:“隔壁上关村林家的小哥儿林乔,那孩子是个好的,勤快懂事,上头有三个哥哥,都到了成婚的年纪,林家又不是大户,这不就……”
张氏当下懂了他的未尽之言。
将小哥儿嫁出去得一笔彩礼给儿子娶妻,这里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做的,对不对的不是他们说了算。张氏想得是另外一件事,这段时间给杨澜治病花了不少,家里的积蓄也不多了……
“他们要多少?”
齐阿叔小心的看了看张氏的脸色,羞愧道:“二两。”
张氏的表情倒是没多大变化,哥儿没有女儿受人喜欢,这附近的人家娶个哥儿撑死给一两银子的彩礼。
二两银子已经是一大家子人一年的嚼用了。
“多是多了点,不过乔哥儿的八字我已经看过了,和澜小子是天定的缘分,正正适合……”齐阿叔补充道。
想到病床上日渐枯槁的儿子,张氏咬咬牙:“好,就这么定了。”
杨澜本是京市著名的金牌律师,名校毕业,成绩优异,毕业后在京市一家红圈所实习,一年后顺利留在了律所。
十年过去,经过他手的案子上百件,大到企业之间的阴私小到普通的民事纠纷,个个都完成的漂亮。
但是他没想到,成也萧何败萧何。
这次帮一个新兴大企业维护商业秘密,胜诉后自然得罪了另一边的大人物,高额的酬金到手,他还没焐热,就在从法院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失控的货车撞飞了。
即使是面对死亡,杨澜依旧冷静,他没什么亲人,只是可惜了刚到手的京市大别墅,还没来得及享受。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来临。
一睁眼他猛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木屋中,他的床就在窗边,纸糊的窗纸上贴着一个大红色的喜字,和周围黑乎乎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哪,木制的房间门响了一声,借着门缝透进来的微弱亮光,他看到一个瘦小的少年端着碗走了进来。
少年小心翼翼的靠近,不期然撞上了一双沉静漆黑的眸子。
他的眼睛蓦地睁大,忍不住惊呼一声,手里的碗应声而落,黑乎乎的药汁洒在地上,散发出浓重的苦涩味。
杨澜闻到味道下意识皱了皱眉,他的嘴里似乎还残留着同样的苦味。
“你没事吧?”杨澜坐起来,拉着少年在床边坐下。
少年脚上穿的是草鞋,溅上了不少药汁:“碎片扎到脚了吗?”
不等少年作出回答,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越来越近,似乎是在往这边走:“乔哥儿?怎么了?”
林乔听到声音,身体下意识一抖,匆忙站起来,看着地上的碎片,脸色煞白。
“乔哥儿?”男人声音来到了门口。
很快,杨澜就看到了一个同样瘦削、身形微微佝偻的男人走了进来。
看到他,男人的脚步骤然停下,两行眼泪霎时间流了下来:“我的澜儿!澜儿!你终于醒了!”
杨澜愣了愣,这是在叫他?
张氏大步跑来,将杨澜揽进了怀里,嗓子哑的几乎说不出话来:“澜儿,你吓死阿爹了,要是你出了什么事,阿爹可怎么活啊?”
这时,一段并不属于他的记忆一股脑扎进他的脑中。
杨澜的瞳孔放大了些许,他竟然没有死,而是穿越了!
张氏抱着他一顿哭诉,终于停下来之后,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看着神色让有些瑟缩的林乔也带上了满意。
齐阿叔说的没错,这个乔哥儿真是他们家的福星啊!
林乔见张氏终于把目光放在了自己身上,连忙低声认错:“阿爹,对不起,我手滑了,把碗摔碎了,阿爹罚我吧。”
张氏满心高兴,哪里还会在意一个碗,招呼林乔过来,握住他的手,说道:“傻孩子,一个碗摔了就摔了,那扫把过来清理一下就行了。”
林乔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张氏。
张氏知晓林乔以前在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心里一酸,拉着他往外走:“我们烧饭去,庆祝澜儿病好,今晚我们家吃肉!”
林乔见他是真的没生气,松了口气,软声道:“好。”
张氏回头对杨澜说:“澜儿你好好休息,我和你乔哥儿去准备晚饭。”
杨澜胡乱点了点头,眼神复杂的目送他们出去。
他脑容量强大,这会儿工夫已经把原主的记忆粗略看了一遍。
他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古代王朝,名叫大黎朝。
原主也叫杨澜,八岁开始读书,过目不忘,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童,他也不负众望,十四岁考中童生。
这下不仅柳叶村捧着他,就连镇上的乡绅都来请他去家中做客,介绍他与儿子认识,希望能沾沾喜气。
十四岁三观尚未养成,原主便被荣华富贵迷了眼,之后再也不愿意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跟着一群富二代混吃混喝。
如此过了一年,他自然没能考中秀才,不过大家都没放在心上,毕竟整个府县都没有十五岁的秀才。
原主自己也是这般想的,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
之后连着五年,他都没能考上秀才,众人恍然,曾经的神童早就泯然众人。
五日前,正是又一年发榜日,原主毫无悬念再一次落榜,回来的路上遭人嘲笑,精神恍惚,脚下踩空便掉进了河里。
再次醒来的时候,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个芯子。
如果仅仅是这样,杨澜还不至于心情复杂,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刚才那个瘦瘦小小的少年竟然是他的夫郎!
这个世界不仅有男人、女人,还有一种性别,叫做哥儿。
哥儿外形与男人相似,却比男人娇弱,而且能够怀孕生子,但因为男人们大多还是喜欢女人,哥儿的身份便无比低微。
张氏是他的阿爹,也是一位哥儿,原主父亲早逝,张氏靠着替人种地、浆洗、打零工,才把原主养这么大,父子两个相依为命。
原主落水昏迷,张氏没了主意,抱着一线希望,为他娶了个哥儿冲喜。
刚才他那么开心,却不知道,他的儿子杨澜已经死了,如今醒来的只是异世的一缕亡魂。
就在这时,门又响了一下,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乔哥儿拿着扫把簸箕走了进来,触到他的目光,身体瑟缩了一下,低声道:“打扰到……夫君休息了,我来清理地上的碎片。”
杨澜被这一声夫君叫的浑身发毛,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前世他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是个母胎单身,他不喜欢男的也不喜欢女的,只想好好工作,是个十足的工作狂,却不想一朝穿越,竟然连夫郎都有了。
但是纵然不喜欢,他也不会和林乔和离。
这个世界不用于现代,一个小哥儿不管什么原因被夫家抛弃,那都是灭顶之灾。
杨澜上下打量了一眼面前的人,问道:“你多大了?”
“十八。”林乔低声回道。
杨澜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也才二十一岁,但是他却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
一瞬间,老牛吃嫩草五个字刻在了他的脑门上。

第2章 送饭
晚饭很丰盛,一锅糙米饭,一碗白菜炖肉。张氏特意去割了一斤肉,肥瘦相间,一次性都炖了。
三人坐上桌,齐齐咽口水。
尤其是林乔,他的眼睛几乎黏在肉片上。林家只有过年的生活才会吃肉,他娘又小气,一次就炒一点,家里那么多张嘴,轮到他这里,连肉味都尝不到。
张氏首先往杨澜碗中夹了一片肉:“澜儿多吃点,补一补身体才能好得快。”
杨澜笑着接受了他的好意。
吃了一口,杨澜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古代纯天然绿色粮食喂养出来的猪肉味道,果真比后世的饲料猪好得多!
猪肉炖菜里面就放了点盐,但是胜在食材一级棒,杨澜吃得非常开心。
半碗饭下去,他才意识到不对劲。
张氏和乔哥儿的筷子只往白菜上面伸,竟是连一口肉都没吃。
他的动作一滞,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样的画面只多不少,但是他却没办法和原主一样心安理得的吃独食。
他知道光说无用,索性往张氏和乔哥儿碗里一人夹了厚厚的三块肉。
张氏顿时急了:“澜儿这是做什么?你要读书,又有伤在身,肉都给你吃,我和乔哥儿吃炖菜就行了。”
杨澜看向乔哥儿,对方什么话都没说,但是圆溜溜的眼睛里写着的也是一样的意思。
“不行,你们不吃那我也不吃了。”杨澜将碗筷放下,端的是原生无赖的做派。
两相对峙,最终是张氏败下阵来,他的嘴角扬起,眼里有晶亮的泪花,应道:“好好好,我们都吃。”
杨澜这才重新带上笑意。
感觉到打量自己的目光,杨澜转头,就看到乔哥儿慌乱移开了视线。
他勾了勾嘴角,没说话。
吃完饭,张氏和乔哥儿去厨房洗碗,杨澜则被赶回了房间。
他也没逞强,这具身体受了重伤,是该好好休养。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趁着最后一丝光亮,乔哥儿端着洗脚水进了屋子。
他站在床边,细声细气的对床上躺着的杨澜道:“夫君……我帮你洗脚。”
杨澜没听清道了声谢,坐在床边,正要弯腰脱袜子,一双嫩生生的手便触上了他的脚背。
只见乔哥儿半跪在水盆边,两只手捧着他的脚,低眉顺眼的要给自己洗脚。
杨澜一下被吓清醒了。
他迅速将自己的脚缩了回来,又把地上的小哥儿拽了起来,没看到小哥儿一瞬间青白灰败的脸色。
“以后不要轻易下跪,我也不用你帮我洗脚。”
想到这是柳叶村的传统,杨澜低骂一声,补充道:“更不能跪别人,我们是一家人。”
乔哥儿愣住了,他以为夫君是不喜欢自己才拒绝的,原来不是吗?
倒完洗脚水进来就该睡觉了,乔哥儿搓着袖子,手足无措:“夫君,今晚我们要……”
杨澜:“……”
说起来,今晚还是他的洞房花烛夜。
杨澜不自在的轻咳一声:“我身体还没好,不合适做那档子事,阿爹那里就劳烦乔哥儿陪我演演戏了。”
林乔怔了怔,隐有担忧地看他一眼,最后点了点头。
原主这张床就是按照婚床打的,足有两米宽,两个人睡一点也不觉得挤,中间还空着好大一块地方。
杨澜有些满意这样的距离,在另一个人轻微的呼吸声中,慢慢闭上了眼睛。
次日,杨澜睡醒的时候,家里已经没人了,厨房里锅灶都变得冰凉,很显然张氏和乔哥儿一大早就起床了。
锅里放着一碗稀粥、一个馒头,杨澜吃完就去了原主的书房。
说是书房,但其实就是卧室旁边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小隔间,里面的书倒是不少。
原主素有神童之名,经常出入于各大乡绅之家,当然也不是白去的,每次都会得到一两本赠书。
杨澜粗略看了看,这些书涉猎范围极其广泛,有专门用于科举的教辅,也有游记杂志,但是原主的心思明显没有放在这些书上,一本本都是崭新的。唯有最显眼处的一大箱话本,书页都卷了边,可见原主常常会翻阅。
难怪原主多年未能考中。杨澜不禁腹诽道。
他从书架上找到一本科举书,坐在书桌上翻看起来。
这一看就忘了时间,直到肚子咕咕叫起来,他才将书合上。闭眼的瞬间,整的内容便一字不差的出现在了他的脑子里。
杨澜心中微微惊讶,他的金手指竟然跟着他来到了古代!
杨澜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科生,从高一开始,每天都要背诵大量的内容,进入大学选择了法律专业之后更是考验记忆力。
不知道是祖先显灵还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他得到了一个叫存盘系统的金手指。
顾名思义,只要是他看过的东西就能过目不忘,像相机的拍照功能一样永久封存在他的脑子里。
虽然在考试的时候金手指就会失灵,但杨澜并不在意,平时学习中过目不忘已经足够他大大提升效率。而且还有些庆幸,不然的话,他真怕自己养成懒惰厌学的习惯。
正是因为这个系统,他才能在律师行业如鱼得水。试问哪个当事人不喜欢一口就能说出过去几十年间的类案,并且熟练进行比较的律师?
原本对科举还有怯意,这下子杨澜彻底放松下来,有这个金手指在,他一点也不担心记不住复杂繁乱的古文了!
杨澜浑身轻松,从书房出来才发现,张氏和林乔竟是还没有回来。
略一思索,他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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