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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野犬/大佬他怀了野狗崽(中意意呀)


叶静潭的自恋也刷新了郑秋白的认知,但他比叶静潭更擅长伪装,当即眼神颤颤,好似被戳中心事的难为情。
郑秋白欲言又止的模样恰到好处取悦了叶静潭,男人摩挲他脖颈上的青紫勒痕,道:“你该告诉我的是你和霍峋到底什么关系?”
郑秋白表情一瞬凝滞,又是霍峋。
这是个很久很久之前认识的人,以至于在郑秋白缺块的模糊记忆里,竟然想不起霍峋半点轮廓。
只依稀记得这人是个家世优越的二代,和郑秋白不是一路人,且有个相当不好惹的脾气,桀骜不驯,拳脚说话,但在郑爷看来,都是家里惯出来的狂傲幼稚。
当初倘若不是朋友反复拜托,郑秋白绝不会和这种二代有牵扯。
后来霍峋走了,他们之间就再没联系——本来也就不是多亲近的关系,他也不喜欢霍峋那样的人。
这奇怪的下意识叫郑秋白心口一紧。
“你怎么不说话,一提起霍峋你就是这样!”叶静潭眼睁睁看着郑秋白面上浮现怅然,手攥成了拳,阴恻恻勾唇,“我就知道!我差点真要以为你学会听话懂事了。”
“我不会放你出去的,死了这条心吧!如果你非要出去,我就把叶聿风送进监狱,我还会跟霍峋彻底鱼死网破!都是做生意的,你觉得他这些年在港湾做风投就半点把柄没有吗!?”
郑秋白实在为霍峋无辜,“这到底和霍峋有什么关系?!”
“好啊,为了霍峋,你连叶聿风的死活都不顾了!”叶静潭也大吼起来。
郑秋白坐在床边深呼吸,面对叶静潭这神经病,他头一次有种说什么都没用的无力。
正当他暗自蓄力准备给叶静潭一拳时,院子里传来一声巨响,继而是刺耳的大门警报,叶静潭的手机响起来。
“喂。”叶静潭接起,眼神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郑秋白,不知道话筒里说了什么,那原本怨毒的目光愈发不善起来,仿佛是郑秋白毁了他的院子,“叫保镖来看紧他。”
说罢,他大步流星走了出去,郑秋白立刻从床上爬起来,站在封死的落地窗前往下看。
院子里满目狼藉,这个季节勉强能维持绿意的冬青被几辆外来闯入的车碾的稀碎,花园里的布景树苗大多撞的纷飞,而不远处的铁门持续响着警报声,看铁门上凹凸的痕迹,是外来闯入者直接撞开了大门。
郑秋白四处张望,只见一辆京字牌照的铅灰色欧陆车头残破不堪,剧烈撞击后留下的破损痕迹和大门上的凸痕一致,它是罪魁祸首。
可这辆车郑秋白不认识,不是他的,余下的车,倒都是阿良他们开来的。
欧陆在庭院里狠加油门,有种撞死人也在所不惜的架势,一路开到了正门前,院子里的保镖没有敢上前去拦的,而阿良带来的人已经下车和叶家的安保对峙,两方焦灼,谁也不让谁。
从欧陆上下来的男人气场极强,但他背对着郑秋白,只余一个被黑色羊绒大衣包裹的修长背影,继而踏入了这栋房子之中。
这是一个肩膀宽阔,连后脑勺长得都格外精致的男人。
出场还很有派头。
但这样的人,郑秋白没印象,不过,眼下的乱子是他唯一的时机。
他抓过叶静潭落下的西装外套裹在身上,又从床前拎起铜铸的装饰品,用尽全力敲烂了门锁。
屋门打开的瞬间,他被屋外零散的佣人发现,有人迸发尖叫,也有人默默低头装作什么都没发现,但余下的保镖看到郑秋白,仍是尽职尽责冲他抓了过来。
郑秋白全身上下,最残破的就是他可怜的下半身,坠楼伤植入的钢钉和铁板使他从复健后就极少跑动,天一冷腿脚便比七八十的老人还不堪,眼下能够迈腿跑起来,全是求生的欲望。
他老鼠似的蹿到楼梯前,赤着脚往楼下跑,分神的余光从楼梯间的缝隙窥见了叶静潭同那个黑衣男人交谈着什么,男人的脸依旧被楼梯挡住,似乎成心不叫他瞧清楚。
叶静潭声音跳脚又刺耳:“你别做梦了,他不会和你走的!你最好可以承担你这次冲动的后果,我已经报警了!”
与此同时,保镖的吼叫炸在耳畔,“你站住!”
郑秋白一声不吭扭头将手里的铜人向后扔了去,却见追着他的保镖脸色大变,“郑先生,快停下!小心后面!!”
郑秋白纳闷他为什么变脸如此之快,继而冻的失去知觉的腿脚下一空,身后是斜坡般的楼梯,而他整个人囫囵滚了下去,后脑撞在一楼木质楼梯坚硬的拐角,满是钝痛。
温热的血流了出来,在灰白色的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一滩浓稠的黑褐色液体。
郑秋白泡在其中,这是唯一使他感到一丝温暖的东西。
逐渐模糊的视线叫他顾不得看清眼前冲他奔过来、伸出手抱紧他的男人是谁,他只知道他快要死了。
这死法实在是荒唐,叫人很难甘心。
身体的痛楚愈演愈烈,可郑秋白不甘心就这样闭上眼,回想这错误百出的一生,他从小到大,因为身体,因为出身,因为性格,因为遇人不淑识人不善所遭遇的一切,争先恐后浮上脑海。
他看到了摸着他的脑袋叫他一定要健康快乐活着的母亲,见到指着他鼻子独断专横他一定是个男孩的父亲,见到了问他想不想一起生活的叶长流,见到了讨厌又排斥他的叶聿风……还有与他纠纠缠多年的叶静潭。
这辈子他大概愧对很多人,但可太对得起叶静潭了。
他太蠢了。
这份来迟的醒悟实在糟心,郑秋白不想到死脑子里都是叶静潭,于是费力晃了晃脑袋。
被血液模糊的视野终于清晰了一些,可到底伤了头,郑秋白想睁开眼看清抱紧他的存在,却只能看清男人身上黑色的羊绒大衣,那张泪水斑驳脸是扭曲的,将要宕机的大脑已经无法成像。
只是,哪怕从前的记忆模糊缺块,眼前的脸像是被戳破的水墨画般扭曲,他依旧认出了这哭的不成人样的男人,这是霍峋。
他想张口叫霍峋收敛点,别把鼻涕泡哭出来,真难过就留着到他葬礼上再哭,省的他死后没人来烧纸扫墓,却一句话也挤不出来。
连郑秋白也要流泪了。
耳畔嘈杂的声音逐渐消失。
最后一瞬,万籁俱寂,一片祥和。
死亡原本就是这样一件平平无奇的小事。
夜色充盈的屋室内,窒息的憋闷却促使床上的人猛地睁开眼,胸膛中鼓胀的情绪仿佛塞进满满当当的稻草,扎的他五脏六腑生疼,继而呼吸急促起来。
郑秋白剧烈喘息,此刻上辈子和叶静潭纠缠、意外失足的死亡瞬间历历在目,偏偏他脑海里还多了一些记忆。
【第三年冬,叶静潭依旧没有去给那个人扫墓,只不过他永远记得这一天,也永远会在这一天到花店里买一束白色的玫瑰。
收到包好的捧花,叶静潭推门而出,一个人与他相撞,一头栽进他的怀里。
“抱歉啊,抱歉!”青年抬脸之际,叶静潭愣在原地,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先生你是哪里不舒服吗?”青年尴尬笑笑,不知道这看起来高大绅士的男人为什么突然抓住了他的胳膊。
叶静潭喉结滚动,生怕一松手这人就会消失,“你叫什么?”
青年眨眨眼,笑道:“我?我叫郑星星。”
一段揪心虐恋,由此开始。
作者悄悄话:狗血替身文学,追妻火葬场,1v1结局he,疯批阴暗攻x小太阳乐观受。新文开坑啦,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PS:虽然攻有个死了的白月光,不过放心,那不是爱,只是对前任单方面纠缠的于心不忍。】
郑秋白不看网络小说,但他不傻,显然‘死了的前任’‘单方面纠缠’说的是他,原来他这荒唐的一生,不过是为叶静潭真正的爱情故事做铺垫的垫脚石。
原来在他的世界里,叶静潭是男主。
他就是个头脑全无,围绕男主旋转的炮灰卫星。
他的爱与恨,他的心甘情愿,他的苦心孤诣全部付出,最终都只是一场空。
怪不得,郑秋白始终想不通自己到底痴迷叶静潭什么。
只可惜,事到临头才看清。
精明一辈子的郑秋白打心眼里觉得自己蠢,鱼目当珍珠,悔不当初。
死亡的痛苦和多余的记忆使他缓了好一阵才有功夫打量如今的处境——身下是柔软的床,眼前窄小的两居室不到七十平,老旧的小户型,厨房和阳台连在一起,泛黄的墙上壁纸是十年前最红火的鱼戏荷花,一大幅,盛开在郑秋白的眼前。
这里不是死后阿鼻地狱,是他的家,最早的、曾和母亲相依为命的家。
可这栋房子,明明已经在燕城前年立项的中山路城区规划里,被拆到连渣都不剩。
作者有话要说:
【无责任小剧场】
郑爷(重生觉醒版):跟我开玩笑吗?我的死是别人爱情的铺垫?白月光?我可是郑秋白,就是死了,也没人能取代我!
霍某(无脸男版):这点我可以证明。还有,我什么时候能露脸?

HELLO MOTO——
古老的手机铃声叫处在‘我真的是小说里做铺垫的丑角’、‘眼前的一切到底是回马灯还是阴间’这两个哲学问题之中的郑秋白回神,他转身在床边摸索,顺利从荞麦皮的枕头下捞出个银色的翻盖儿摩托罗拉。
这手机不过巴掌大,男士用显得过于精巧秀气,但郑秋白记得这是叶长流从港湾出差回来给他带的二十一岁生日礼物,当年海外发行的最新款。
在内陆大多还是便携BB机和仅供拨电话大哥大时代,这款手机已经有了入网许可,无论是质量还是功能都一骑绝尘,因而郑秋白用了它很久很久都没过时。
郑秋白念旧,想就算淘汰了也会留下做个纪念,谁知道后来某一次出差,手机连着电话卡一起被贼摸走,最终也没能找回来。
现在,捧着这早该丢了三四年的电话,郑秋白屈指弹开了翻盖,绿色的像素屏上平顺滑动着一串十一位的陌生号码。
而通话页面顶端显示着一串小小的日期和时间:【00/3/23 18:21】。
现在是,十年前。
跨越时空的震惊使郑秋白顾不得接电话,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凭借记忆窜进贴满白色瓷砖的卫生间,舒澜买回家的长方形立身镜还悬挂在厕所门后。
对着那面镜子,郑秋白见到了二十三岁的自己,这是他还拥有完全的身体,矫健的腿脚,没有瞎了眼、一门心思成为叶静潭‘真爱’垫脚石的日子。
虽然没能一口气回到他更加年少,身边还有母亲的时候,但如今也已经比荒唐死翘翘的结局好了太多。
至少现在,他还有很多时间和新的选择。
更何况,倘若上辈子叶静潭才是男主角,那说不定,这辈子就是事事如郑秋白心意,以他做主角的存在呢?
为了再冷静思考一下十年前的这时候自己在做什么,也为了摆脱上一辈子只能成为给叶静潭‘揪心虐恋’做铺垫的死炮灰命运,郑秋白脱干净衣服冲了个澡镇定聒噪纷乱的大脑。
上辈子郑秋白大大小小手术做过不少,加上他是个疤痕体质,胸腹上、脊背上、小腿和大腿上总有一长串一长串蜈蚣似的疤瘌,脱掉衣服一看,就好似个被拼凑起来的物件。
但如今温热水流下的修长身躯没有半点伤疤,莹白光洁,完好无瑕。
配上雾蒙蒙镜子前那张精致的脸,年轻的郑爷完美到好似一个假人儿。
病体羸弱、不是这疼就是那酸的日子过久了,每一寸骨骼都饱含精力的如今,叫郑秋白欢喜到要如毛头小子一般在浴室里哼歌。
擦拭干净身体时郑秋白还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下身,光洁紧致的脸因此有些绷紧,但很快他松了一口气:“果然还在。”
那大概能意味着,这里就是他的曾经。
倘若这新生是一切顺着郑秋白的心意来的,那他第一件事,或许便是为自己换个常人眼中正常的身体。
郑秋白打出生就是个大众眼中的‘残疾’,用燕城的土话讲,他这叫‘二椅子’。
当年小县城产科医生对他父母讲这样的中性婴儿都是畸形,一般活不长,小小年纪就会有不少并发症,劝家长早做准备。
至于郑父说的‘既然都有,那就当男孩儿养不行?就让它做个男孩!’更是没人能打包票的事。
没出月子,郑父便想劝妻子舒澜再生一个,毕竟郑秋白难养活,养大了不是个男孩,他还要丢面子。
舒澜不肯,哪怕生下来的孩子三头六臂,那也是她的孩子,只要有一点希望,她就绝不会放弃。
只是郑父为了面子,最终拍板定下的性别还是男孩,一家子绝口不提郑秋白身体上的残缺,藏着瞒着,他与舒澜不同,总觉得这样的‘儿子’,还是死了轻松。
幸在郑秋白命大,顽强如野草,在儿童监护室躺了两个月,再出来时,已经白白嫩嫩粉雕玉琢,年画娃娃下凡似的。
各项检查都健健康康,舒澜欢欢喜喜把他抱回了家。
别的小孩如何在母爱中长大,郑秋白就是如何长大。
郑秋白虽然发育比一般男孩迟了点,但该有的都有,青春期后不刻意去掰开他的腿看,不会发现他一向隐藏的秘密。
直到他后来跟着决绝的母亲一路来到京市,借叶长流的光,尝试去看各种西医中医‘治病’,诸多风言风语才不胫而走。
以至于年轻时,不少看不惯他的二世祖都惯拿这件事当做他的短处。
但如今顺利活了三十三年的郑秋白早不像年轻时那般对自己的身体羞愤难言咬牙切齿。
就如有些人天生六指,有些人天生斗鸡眼,他本身就长这样,多了的部分也是人类身上能正常存在的,没什么可羞耻的。
就如舒澜常对他说的,健康就行了,别的不重要。
郑秋白就要好好活着,昂首挺胸地活着,才对得起自己与母亲。
披上浴袍,郑秋白回到卧室,手机还在响,但这次换了个号码。
郑爷有点头疼,“这是谁来着——”
他年轻时的习惯一概不往手机里储存姓名,自认为记性好,周围人的号码能牢记于心,但从坠楼后,这习惯就消失了,他记性变差了。
现在一朝回到十年前,这些手机号又不知道换了几轮,更是看到头疼也想不起来。
怕是生意上是事,郑秋白这次接了,“您好?”
“秋白少爷,是我,叶伯。”
“叶伯。”
这是叶宅伺候叶长流的管家,郑秋白当年跟着舒澜在叶宅住,叶家上下多的是看不起他和舒澜的人,明里暗里排挤,但叶伯是个心善的老人,和叶长流一条心,对郑秋白不错。
只是叶长流死后,叶伯就继续伺候上了叶聿风,早从叶宅搬出来的郑秋白后来因金玉庭的经营权,因叶静潭和叶聿风成了对立面,再没有了这位老人的消息。
“您打电话来,是有什么事吗?”
“月底是聿风少爷的生日,打电话给您,是希望您能回来一起热闹热闹。聿风少爷在燕市就您一个亲人了。”
这一年是郑秋白从叶宅搬出来的第二年,他接手了金玉庭,为人情往来的生意忙的不可开交,而叶聿风还在往返港湾和燕市读书,听说是读了个两年制研究生,可后来因为学业不精,被导师扣着拖了快三年才毕业。
结果一毕业,就着急地来跟郑秋白抢金玉庭了。
不过,他俩关系一般也不是从这事开始的,而是一早就不好,从叶长流光明正大将舒澜和郑秋白带回叶宅起,叶聿风就对郑秋白没有个好脸色。
大约是外界闲言碎语,叶长流是为了舒澜才这么多年没娶妻生子,只领养了一个叶聿风,而聪明又漂亮的郑秋白,说不定是叶长流年轻时候莽撞闯出的亲儿子。
要说叶聿风当年这点担心纯粹可以来直接问郑秋白,郑秋白也可以大方的告诉他绝对没可能。
虽然郑秋白自己也希望他不是郑父的儿子,但他遗传了母亲的脸,也遗传了父亲的身高以及腿根上的红痣。
这颗痣,一度让不想承认他是郑家人的郑父和郑奶奶无话可说。
叶聿风生日家宴,上辈子的时候似乎也有这码事,但郑秋白以应酬忙拒绝了,只叫阿良买了礼物寄送。
到底年轻气盛,对于明里暗里找茬的叶聿风,郑秋白也懒得分心神给他。
偏偏如今想起上辈子叶聿风在分公司还算听话的表现,想起因为叶静潭没少叫这愚笨的少爷吃亏,“我知道了,我会去的。”
电话那头的叶伯当即欢喜起来,“我会让厨房多准备几个秋白少爷喜欢吃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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