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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那个白月光(双层深海鳕鱼堡)


那边忽然出声打断,伴随着一声轻笑,从隔音极好的耳机里传出来,仿佛世界只剩他的声音,许知礼瞬间感觉耳朵麻了一片。
“小许哥哥,”男人学着盛杨喊他。
“要过来吗?”———夜幕低垂,衡山依旧灯火通明。
金色的灯光在精致摆放的餐具上流转,映照出细微的纹理。宽敞的主厅里,一张巨大的红木餐桌占据了中心位置,设计精巧的菜肴流水似地放上来,让人眼花缭乱。
这里曾是宋砚珩幼时最讨厌的地方,一旦来到衡山,就意味着他要面对那些来自陌生面孔无由来的恶意,以及餐桌上看似关心实则令人倒尽胃口的虚伪试探。
如今宋砚珩手里握了实权,没人敢再像从前那般刁难和轻视,可故作亲昵的举动同样让他觉得恶心。
宋老爷子坐在主位上,左边紧挨着的是宋卓华,之后是宋卓华新娶的第五任老婆,瘦小白净,性子温吞,存在感弱到嫁进来一年,宋砚珩都还没记清她的名字。
再往后就是一些完全没印象的亲戚,以及与宋家交往密切的人家,宋砚珩冷淡地扫视一圈,脸上依旧是伪装得极好的温和笑容。
他被安排在了宋老爷子的右手边,地位几乎要等同于宋卓华,不用看他都能想象到另一边坐着的宋城旭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只是碍于爷爷的面子不敢发话。
宋老爷子起初对这位十几岁才被接回宋家的孙子并不热情,可自从他回国后,老爷子态度大变,意外地极其疼爱宋砚珩,甚至要超过从小一直养在身边的宋城旭。
外面流言纷纷,都说老爷子年纪渐长,开始看重亲情——可宋砚珩却清楚得很,无非是因为他一回国,就联合安禹收买了董事会,在华登的换届会上打败宋城旭,取代他成为了新的掌权人。
宋老爷子当了大半辈子的资本家,他需要的是有足够手段和野心的继承人,而宋砚珩正好符合他的期待。
什么隔代情深,不过是各取所需。
他低下眼,看着盘中宋老爷子给他夹来的一块色泽鲜美的三文鱼,眼底划过一丝不耐,又很快消逝,抬头笑道:“谢谢爷爷。”
三文鱼入口,讨厌的生腥味充斥鼻腔,宋砚珩几乎没怎么咀嚼,就将它强硬地咽下去,猛灌几口冰水,才冲淡了些许味道。
“最近公司的事情很多吧,看你瘦了,”老爷子拍拍他的肩,一副关切的模样,“还是要以身体为重啊,有什么困难要和家里说。”
宋砚珩不着痕迹地皱了下眉,知道他说这些不过是在为下面的话做铺垫。
果然,老爷子并不想得到他的答案,紧接着道:“我听说华登最近要新建酒店,怎么,还没有合适的人选吗?”
这消息还没放出去,倒先进了一直号称在医院养病的老爷子耳朵里。
“是,”宋砚珩垂着眼,一副温顺的模样,“最近在筹备招标的事了。”
老爷子拧起眉,声音也变大了:“华登合作的一直都是那几家,招标是不是太费事了,我看辰轩就很好,陈家和我们宋家是世交,以前也合作过很多次。”
话音刚落,对面的陈宗就急不可耐地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酒杯,冲老爷子遥遥举起:“感谢宋总抬举我们,能和华登合作,是我们辰轩的荣幸!”
说罢便将酒一饮而尽,面色涨得通红,兴奋地看着坐着的宋砚珩。
——这是想直接把生米煮成熟饭,算准了一向以温和脾气好著称的宋砚珩不会当场让他下不来台。
陈宗是陈家的长子,底下还有两个后妈生的孩子对他的位置虎视眈眈,被父亲说过无数次资质平庸的他这次费尽心思受邀参加宋家这场家宴,势要把华登的项目拿下。
有了宋老爷子这句话,事情几乎已经算得上是板上钉钉,他不认为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男人有胆量反抗老爷子。
可等了一会儿,对面的男人只是懒懒地倚靠在椅背上,双腿交叠,漆黑的眼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似乎并不打算接下他这杯酒。
陈宗看着他的眼,忽然有点发怵。
许是沉默太久,一边的宋老爷子有些不满地看了过来,宋砚珩很轻地笑了一声,声音平稳,却不带什么感情。
“我们也很希望能和辰轩合作,”男人的姿势未变,微微抬眼,明明是坐着的,却莫名给他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六年前华登的第三家百货商场,由陈家承办的项目出现过不止三起事故;四年前京郊市中心的五星酒店,被查出消防隐患达到二级;去年米其林三星餐厅的火灾,都闹上了长夷日报,应该不用我再重复了吧?”
陈宗捏着酒杯的手不自主地颤抖起来——他以为这几次事故陈家都能在别人的掩护下美美隐身,可宋砚珩就这样当着众人的面,一字不落地说了出来,令他何其难堪。
偏男人弯了眼,笑得灿烂:“抱歉,我只是想确保这次不会出什么意外,毕竟华登很看重这次的项目。”
众人一片唏嘘,却没人敢站出来说话。
宋城旭在旁边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宋砚珩就这样拂了陈宗的面子,其实是在打老爷子的脸,就算老爷子再惯着他,这次也该好好收拾他一顿了。
可一阵静默过后,宋老爷子只笑了两声,脸上看不出丝毫愤怒的情绪:“陈宗啊,你看我这个孙子,真是不会说话。”
“只是我老了,说话不管用了,合作的事,还是得他们这些年轻人来拿主意喽。”
刚刚还期待着老爷子替自己说话的陈宗彻底没了脾气,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最后只能哭丧着脸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宋砚珩摆弄了下掌心里的手机,听见宋老爷子在自己耳边夸了句:“做得不错。”
——宋家和陈家世代交好,可陈家的继承人是一代不如一代,近几年更是逐渐没落,宋家起初还念及旧情,帮衬几把,可他们只知道偷工减料,把钱一股脑儿地往自己口袋里装,久而久之,宋老爷子早厌烦了他们,可又碍于情面,不好说些什么。
如今靠着宋砚珩的嘴,断了陈家的念想。
刚打完一场胜仗的宋砚珩心底涌起一股莫名的燥意,他讨厌被人当棋子和利刃,像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傀儡。
情绪极差之时,手机屏幕忽然亮起,宋砚珩皱着眉扫了一眼,却看见那个意料之外的发信人名称——麻辣小龙虾。
他无意识地转了下手机,顿了几秒,才划开屏幕,输入密码,点进聊天页面。
麻辣小龙虾:【在吗?】
宋砚珩唇边的弧度微不可见地上挑,慢慢地打字回复过去:【在。】
麻辣小龙虾:【你最近有空吗,华登附近好像开了家很好吃的餐厅,要不要一起去?】
他目光沉沉地盯着手机屏幕,耳边是吵闹的聒噪人声,听得他心烦意乱。
一动不动地在位置上坐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来,半弯下腰在老爷子耳边道:“爷爷,我去下洗手间,很快回来。”
宋老爷子应了一声。
顿了几秒,宋砚珩又折返,“对了,一会儿可能会有一个朋友要来。”
老爷子抬眼有些意外地看了眼他——他这个孙子看起来温和有礼好相处,实则冷漠又拒人于千里之外,他可从来没有见过宋砚珩把朋友带来过隶属于宋家地盘的衡山。
自己从前是不太疼他,如今他不与自己亲近也是应该的,只是宋砚珩和他年轻的时候太像,又有血缘关系加持,他如今年纪大了,对孙子的怜爱和期望倒愈发强烈。
于是宋老爷子很通情达理地回复:“去吧,如果在这里不自在,你就带他去别的地方玩吧。”
衡山南面是宋砚珩的私人区域,宋砚珩一般结束宴会都会去那里待着,宋老爷子也很清楚,他不喜欢这种场合。
“好。”宋砚珩拿起外套,离开主厅。

第31章
许知礼按照宋砚珩发来的地址开了一个多小时,从熙攘热闹的市中区驶入寂静无人的山间,看着这座比云中酒庄还要大、还要僻静的山落,他差点都以为宋砚珩故意骗自己来要卖掉他身体的某些部位。
幸而刚进去,就有门童前来迎接,恭敬地半弯下腰,等他降下车窗,才笑问:“请问您是宋先生的朋友吗?”
“是的,”许知礼从车上下来,将钥匙抛给泊车员,又转向前来询问的男人,“这里我不太熟,麻烦您带我进去了。”
“请跟我来。”
秋夜的山间温度很低,面积又够大,许知礼忍不住裹紧外套,下巴缩进遮住脖子的衣领里,听男人给他讲解各个领域的所属,在绕过中心主楼时,许知礼脚步微顿。
“这里是宋总的地方,”男人看见他有些感兴趣的样子,讲得详细了点,“今晚宋总在这里设了宴,您如果有空,可以进去看看。”
——男人口中的“宋总”应该指的是宋老爷子宋禾庭,毕竟他还没把权完全放给宋卓华,尽管如今大多时间都在医院休养,也是生意场上当之无愧、唯一的宋总。
能让宋老爷子亲自坐镇,不应该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才对。
许知礼挑眉,“我没有被邀请也可以进去?”
“您是宋先生邀请来的,”男人微笑,“宋先生说了,您想去哪里都可以。”
许知礼沉默了。
如果今天他真的进去,哪怕不谈合作的事,在宋老爷子面前刷个脸熟总是好的,况且幼时两家来往密切,许知礼若声称看望宋老爷子,没人敢说他的不是。
如今宋砚珩邀请他来这种场合,是真的不知道他的目的,还是在默许和纵容?
静默几秒,他抬眼,问道:“宋砚珩呢,在里面吗?”
男人笑着摇头:“不在,宋先生在南面的明江楼,我正要带您过去。”
“如果您想在这里呆着,我和宋先生说一声就好。”
许知礼转过头,再次看了几眼面前富丽堂皇的大楼,从里面投射出来的刺目灯光晃得他有些眼花。
“不用,”许知礼迈开步子,“走吧。”
又走了几分钟,眼前映入一栋同样重工奢靡的建筑,只是灯光昏暗、位置僻静,一阵风吹过,静得似乎能听见树叶的摩擦声。
这里应该是宋砚珩的私人领域,男人只将他带到门口,就微弯了腰道别:“宋先生就在里面,您请进吧。”
感应大门自动打开,他在门口站了片刻,不知为何有些紧张。
深吸一口气,许知礼道了声谢,走进去。
室内一片漆黑,唯有从落地窗透射进来的暖黄色灯光让他勉强看清楚前进的路——那是条通往后庭院的路,唯一的灯光明晃晃地在引诱着他前往。
许知礼也没犹豫,跟随灯光的指引,推开玻璃门,走进寂静又空旷的庭院。
刚一出去,一阵不甚浓烈又难以忽视的花香气就将他席卷包裹住,是栀子花的味道。
蜿蜒曲折的石子径将庭院分割成几个部分,大部分位置都种着造型各异的花,看得出来被照料得很好;木质的栅栏上挂着几盏小巧精致的罩灯,穿插在路边,偶尔一阵剧烈的风刮过,会发出轻微的碰撞噼啪声。
许知礼扫视一圈,忽然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里的格局,似乎和他从前家里的后花园很像,连花的品种都很相似。
春天开花的时候,他会在花丛中支一架折叠摇椅,躺在上面睡午觉;冬天的时候,他会叫上韩封偷偷在花园空地做户外烧烤,两个笨蛋弄得浓烟直冒,最后以被许知言臭骂一顿作为结尾;夏夜时,他会拿着童话书在藤椅秋千上一边摇一边慢悠悠地看蓦地,伴着一声掉落的轻响,打断了他逐渐走神的思绪——声源来自庭院的尽头,许知礼抬眼,看了过去。
尽头角落处,是一架秋千。
男人手里的玻璃杯掉了下来,里面的酒顺着地面流入草坪,红色的液体在夜晚中泛着淫靡的光泽,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触目惊心。
杯口的玻璃似乎碎了几块,四散在地上。
他垂下眼,盯了几秒地上的玻璃残渣,忽然就弯下身,伸手去捡。
好的红酒杯为了追求更好的色泽度,一般都会选择水晶材质,它的凹凸面比玻璃多,锋利度自然也比玻璃高,像他这样去捡,很容易划破手。
许知礼边皱着眉去叫他的名字,边大步往尽头走:“宋砚珩!”
听见声音,男人的动作顿了顿,然后缓慢地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
不知是不是灯光的原因,男人的脸此刻透着点不正常的红,连眼尾都染上了些许,望向他的眼像是含了泪,亮晶晶的样子,看起来很像一只漂亮脆弱的小鹿。
许知礼忽然有种他是王子,来解救落难公主的即视感。
许知礼上前一把扯住宋砚珩的袖子,将他的手翻过来,确认了下没有伤口,才松开紧握着的衣袖,不太高兴地训他:“不知道碎渣很危险的吗,万一割到手了怎么办?”
宋砚珩没说话,也没反应,只坐在秋千上,兀自垂下眼,目光沉沉地看着蹲在他身前的许知礼。
在夜色下,他的视线带着浓烈的侵略色彩,像是翻滚的墨色,让许知礼不禁有点发毛。
忽然,他倾身过来,将两人的距离拉近,然后伸出手指,轻轻点在许知礼的下巴上。
滚烫的温度始终停留在皮肤上,宋砚珩并没像前几次那样一触即离。
彼时许知礼以落于下风的姿势蹲在他面前,而宋砚珩轻倚在秋千上,双腿交叠,俯下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下巴处的手指暧昧又放肆地摩挲了几下,然后屈握,慢慢将他的下巴抬了起来,和男人全然无阻碍地对视在一起。
许是刚从名利场里走出,他腕上都散发出淡淡的香水气息,混合着霞多丽的酒香,让许知礼有点头脑不清。
——所以许知礼才忘了第一时间推开他。
刚刚还被许知礼想象成被拯救公主的男人,此时像欢场上游刃有余的老手一般,语气亲昵暧昧,像是情人缠绵悱恻的爱语。
“哥哥,”宋砚珩轻声唤他,“你好漂亮。”
许知礼感觉眉心重重跳了两下。
几秒后,他伸出手,重重将下巴处的指尖拍落,这一下没留力气,男人白皙匀称的手背很快浮现出淡淡的红色印记。
许知礼冷着脸,语气很不客气:“宋砚珩,你突然发什么疯。”
站起身来时,他刻意往后退了一步,避免男人的膝盖触碰到他。
宋砚珩垂着眼,看了几秒还残存着痛感的手背,感觉刚才昏昏沉沉的脑袋好似清醒了一些,视线却更模糊了。
“抱歉,”他抬起眼,睫羽轻颤,摆出平时最拿手的无辜表情,“刚刚喝了点酒,好像有点醉了。”
许知礼神情缓和了下,最终还是没打算和醉鬼计较——毕竟当时宋砚珩还照顾过同样喝醉的他,就当是一报还一报。
他将玻璃碎屑聚到一边,避免误伤,然后坐到了秋千的另一半。
秋千并不算大,两人之间只隔着不到半米的距离,稍微动一下腿都会挨在一起,所以许知礼尽量坐得很规矩。
“到底喝了多少,”许知礼给刚刚的暧昧场景找了个很好的理由,“都神智不清了。”
宋砚珩闻言,轻轻笑了下,没答话。
气愤一时陷入僵持。
过了一会儿,许知礼叹了口气,想着宋砚珩这种状态估计也谈不了什么正事,就打算扶他回去休息。
只是还没来得及说话,宋砚珩先他一步开了口:“这个庭院,你觉得漂亮吗?”
许知礼顿了下,再次环顾四周,最后由衷地赞叹道:“漂亮,很像我家从前的房子。”
“是吗,”宋砚珩伸出手,慢慢攀上秋千的扶手,无意识地摩挲着,“你家从前住在哪?”
“苏河湾,”许知礼回忆着,“我从出生起就住在那里,十岁的时候才搬出来。”
宋砚珩的指尖压住秋千上缠绕着的藤叶,留下一道道凌乱又用力的痕迹。
他问,“那为什么又搬走了?”
“记不太清了,”许知礼沉默片刻,“只记得当年生了一场大病,找了很多医生来都治不好,差点把人烧傻,后来病终于好了,我爸说这里风水不好,就离开了。”
“我哥说是因为当时我有个好朋友,约定好了要一起去玩,结果我在冷风里等了他几个小时,他都没来,后来好像说是搬走了,然后我就生病了,病了很久。”
身边的男人沉默了很久,片刻才艰涩道:“那你身体还好吗?”
许知礼失笑:“如果不好也不能站在这了。”
——确实是个很傻的问题。
宋砚珩垂下眼,又问:“你的那个朋友,你还记得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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