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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战神掳走后(清麓)


可不是把利刃吗,人家可是赫赫有名的战神霍琚。
盛弘新不清楚霍琚和凌息的打算,他们如今留在闭城是为躲避父皇追杀,至于以后,选择回西北还是回邻水村,谁也没讲。
他记起凌息的要求,为霍琚平反,自己当初意气风发,一口答应,但仔细一想,事情其实挺难办。
作为皇帝,父皇必然不可能承认自己的错误,他剩下几个兄弟也不是好商量的主儿,哪怕是看上去好说话的二皇兄,他的谋士定会劝他拒绝自己。
盛弘新坐在阶梯上挠头。
“主子。”王侍的声音突兀响起。
盛弘新吓了跳,好在周围没其他人,“何事?”
“域阳来信,二皇子外出办差,不幸摔断了腿。”王侍双手奉上一封信。
“什么!?”盛弘新猛地起身,接过王侍手中信,一目十行。
寿源发大水,皇帝派二皇子前去治理水患,照理说这种身份的官员惯来坐镇后方,鲜少有哪个头铁的会上前线,当地知县兴许都龟缩在衙门内。
身为二皇子,即使他自愿上前线,周围人也会拦下他,毕竟二皇子的性命关乎许多人,若他出了事,跟着他的这群人一百个脑袋都不够砍。
然而,就是在这般严加保护的情况下,二皇子的马匹被激流冲倒,连人带马被洪水卷走,人找到时已经奄奄一息,数个大夫围着二皇子抢救,命堪堪保下,腿却无力回天,御医瞧了也摇头。
正值壮年,被无数人押宝的二皇子自此成了瘸子,同时也丧失了皇位继承权。
“怎会如此……”盛弘新难以置信地盯着每一个字,心中翻涌起惊涛骇浪。
他喉咙干涩,一时没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查……查出来谁做的了吗?”
王侍禀告道:“二皇子党派咬定是五皇子干的,但证据不足,反倒令陛下在大殿上发了火。”
此事与五皇子没关系盛弘新当然不相信,可没证据就是没证据,硬咬着五皇子不放,与小儿撒泼何异,倒不如趁皇帝对二皇子正怜惜讨些好处,继续纠缠攀咬五皇子只会叫皇帝生厌。
“绝不能让老五夺得皇位。”盛弘新把手中信纸揉成团。
他无心那个位置,但如果最后登上皇位的是老五,那他便要争一争了。
谁都可以坐那个位置,唯独老五不行,那个疯子,会害了天下百姓,还会杀光皇室所有拥有继承权的人。
王侍水平如镜的眼眸闪了闪,他的主子终于迈出那一步了,他一早便认定,唯有宁王可为天下之主。
“你要航海图干嘛?”盛弘新被凌息叫过去,纳闷儿问。
凌息接过航海图展开,头也不抬地说:“自然是赚钱。”
“赚钱?”盛弘新不解,海上有什么可赚钱的法子?
不过想想凌息近些日子在闭城搞出来的新鲜玩意儿,日进斗金估计都说少了,遂不敢质疑对方,乖乖闭嘴听他吩咐。
凌息手指在几个地方指了指,“这些地方你的人去过吗?”
盛弘新颔首,“去过,带回来的消息称那边的人与我们语言不通,交流全靠手比划。”
这张航海图初具凌息所处时代地理图的雏形,大体相似,凌息能简单套用自己所学的航海知识。
不过他暂不清楚其它板块国家的文明程度,盛弘新把当初绘制航海图的人叫来,对方年过五十,鬓角染上风霜,一双眼睛深沉似大海。
待凌息问起他有关海上的事,老人的眼睛泛起波澜,他孜孜不倦地回答凌息的每一个问题,似乎过去的每一件事仍历历在目。
“如果让您作为领航员再次出海,您愿意吗?”凌息直视他的眼睛询问。
老人肩膀震颤,瞳孔扩张,“真……真的吗?”
凌息点头微笑,“当然,您愿意吗?”
老人点头如捣蒜,不觉泪湿眼眶,“我愿意,我非常愿意。”
航海是他的梦想,但海上航行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上次他们一船人出发,回来仅剩零星几个,绘制航海图成了不必要的牺牲,无人理解航海图的作用,所有人都认为那是在浪费人力物力。
他们梦里总会被死去伙伴的亡魂折磨,白日则回被死去伙伴的家人们痛骂,甚至找上门殴打。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
黑夜与白天轮番折磨,剩下为数不多的伙伴有人因为承受不住自杀,有人仍在苟延残喘。
他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你在坚持什么?
此刻,他得到了答案,他在等待下一次远航。
老人离开后,盛弘新呲溜窜到凌息面前,眼神热切,“快跟我讲讲,你又有什么赚钱的好主意了?”
凌息勾了勾唇角,“你那路不是没修好吗,商贩不怎么爱往闭城来。”
“是啊,我为这事儿苦恼老久了,要不是那破路,闭城早改名叫珍珠城了。”盛弘新唉声叹气。
凌息不急不缓继续:“既然销往内陆困难,那就转变方向,直接出口,去赚外国人的钱。”
盛弘新听得一知半解,一双眼睛里写满清澈,凌息叹息,“简而言之,村东口的钱暂时赚不到,改上隔壁村赚去,懂没?”
“原来如此。”盛弘新恍然大悟,脑中联系起凌息找他要的航海图,眼睛逐渐睁大,越来越大,最后似有两把火在里面烧。
“天啦!”盛弘新歘地站起来,一巴掌拍上凌息的肩膀,“凌息你是什么赚钱小天才!财神爷,你一定是财神爷转世!”
霍琚进屋恰好目睹这幕,眼刀子冷嗖嗖钉上盛弘新的手,跨步上前用力拍开,“注意点。”
“抱歉抱歉。”盛弘新来不及吹吹自己被拍红的手背,倏然记起凌息是个小哥儿,自己的行为越界了。
凌息无所谓地摇头,勾了勾霍琚的尾指,轻轻一晃,叫他别生气,自己又不疼。
“你那些船对付高句和海盗困难,但用作商船足够了,我和王妃提供商品,你提供船只和人手,赚到的钱咱们三个人分。”凌息把盛弘新安排得明明白白。
“没问题。”盛弘新满口答应。
在他们这儿,妻子的财产丈夫不会占用,若传出去是要被人笑话的,毕竟大部分情况下,妻子赚的钱都是小打小闹,赚点买胭脂水粉的银子,丈夫赚的才是大头,供整个家使用。
故而听到凌息说他们三人分账,盛弘新没有任何意见。
直到后来,盛弘新弄明白王妃有多会赚钱,自己赚的才是毛毛雨,男人的自尊心经过一番煎熬挣扎,选择躺平吃软饭,得知霍兄弟比自己更早一步吃上软饭,盛弘新最后一丝别扭彻底烟消云散。
好兄弟,碰个碗。
当然,那是后话。
这会儿一件大喜事传入王府。
“王爷!王爷!好多!好多!”庄子上的管事跑得比身旁年纪轻轻的小厮还快。
“什么好多?”盛弘新扭头迎上一张菊花脸。
管事牙花子都笑出来了,浑身透着股傻劲儿。
“你咋了?中邪了?”盛弘新往后缩了缩肩膀。
“没有,没有,王爷大喜啊!”管事噗通跪下直直朝他三拜。
王妃闻声而来,听到管事的话,转头看向盛弘新,盛弘新莫名一慌,“你别乱讲啊!什么喜不喜的,我可不知道。”
盛弘新极力撇清关系,管事膝行上前,老泪纵横,“大喜啊王爷!一定是老天爷保佑,才会让咱们地里长出那么多红薯花生!”
“啊?红薯花生?”盛弘新觉着耳熟,王侍在他身旁提醒,“凌公子带来的粮种,据说非常高产。”
“熟了!?”盛弘新诧异。
“熟了熟了!王爷您赶紧去看看吧,满地都是红薯,个头那么大个呢!一个就能顶饱,要是大家都种上,以后再也不会有人饿死了!”管事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
盛弘新看他比的大小,一脸不可置信,咋可能那么大个,王妃也惊奇地上前,“难怪凌公子说等红薯种出来,咱们便不必为粮食担忧了。”
“凌公子实乃救苦救难的菩萨下凡。”王妃让丫鬟给管事送上手帕擦拭眼泪。
盛弘新从怔忡中回神,附和地点头,“是啊,咱们得好生谢谢他。”
夫妻俩难得一起出门,去庄子上亲眼见证管事说的成年汉子拳头大个的红薯。
他们到时,厨娘已经蒸熟了红薯,端出来让他们品尝。
“好甜!”盛弘新惊讶。
王妃咬了一小口,脸上浮现笑意,“入口绵软,滋味回甘,味道很好。”
凌息得到消息带着霍琚随后赶来,听闻后厨正在烧火,抓起几个红薯就往里扔,“我心心念念的烤红薯,可算能吃到了。”
其他人无不震惊,“这扔进火堆里还能吃吗?”
凌息拍拍手上的泥土,“放心,不光能吃,而且非常好吃。”
接着他在旁边指挥厨娘用红薯煮了红薯粥,正好前段时间做出了白糖,叫厨娘就着糖和红薯做了道拔丝红薯。
提到红薯自然少不了红薯条,油炸到金黄酥脆的红薯条,趁热吃哪怕什么都不蘸依然美味极了。
“红薯蒸软加入面粉,分成小剂子,压扁后放入锅里煎,表面撒上些芝麻作为点缀,一道红薯饼就做好了。”
凌息滔滔不绝,厨娘快记不过来了,小哥儿年纪轻轻居然懂那么多吃食的做法,她真心实意夸赞:“小夫郎,你相公娶到你真有福气。”
对上凌息打趣的眼神,霍琚耳朵尖一热,不过他没有因为害羞就扭过头,反而认真回答厨娘,“嗯,是我此生最大的福气。”
猝不及防被告白,凌息心跳加速,低头塞了根红薯条进嘴里,雪白的后脖颈儿一片绯红。
旁边目睹全过程的盛弘新,眼神已然是死的,甚至飘散出尸气。
垂眸间扫到王妃专心致志和贴身丫鬟分享吃食,盛弘新莫名觉得小丫鬟碍眼。
不对啊,他分明有妻子,妻子就在面前,凭什么要吃霍琚两口子的狗粮?
“王妃,红薯条好吃吗?”盛弘新第一次做这种事,面皮有点热。
王妃下意识回答,“好吃。”
抬眼间,翦水秋瞳,朱唇粉面,嘴角沾上点红薯屑,并不令人感觉失礼,反倒透着股挠人心弦的娇憨。
“砰砰!”
心脏剧烈搏动,盛弘新愕然睁大眼睛,面颊烧得越发厉害,视线一直停留在那小小一粒碎屑上。
最终他还是没按捺住,向王妃唇角伸出手去,在手指即将抵达的前一秒,一只黑乎乎的猫爪一爪子拍开他的手。
“喵呜!”大将军凶神恶煞朝他龇牙。
盛弘新:“……”
比起秀恩爱,他还是搞事业去吧。

第126章
要把货物卖到海外去,需得提前做很多准备,首先要找个对海外语言有所研究之人,其次得有个懂得经商之道的领头人。
这年头吃饱饭都困难,读书人大多念的是四书五经,谁会去研究海外文化。
盛弘新为了搞钱命人在整个大盛寻找合适之人,霍琚也令邵正平通知玄武卫暗中探寻。
上回玄武卫中出了个叛徒,虽然之后把人逮出来惩治了,但为防止类似的事情又一次发生,邵正平行事小心再小心,消息势必得转几手才送出去,决计不给人顺藤摸瓜发现霍琚在哪儿的机会。
寻找符合条件的人选需要时间,凌息他们在等待的同时继续手头的事。
闭城出了个惊天大新闻,宁王庄子上一夜之间冒出成堆果实,块头大如成年汉子拳头,据说不仅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
消息不胫而走,吸引无数百姓前往围观,他们不敢靠太近,生怕踩坏王爷家的田,只在外围站着,饶是如此,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仍震耳欲聋,令庄子上的农人骄傲地挺起胸脯。
“天啦!你们去看了吗?咱们王爷的田里长出了大片果实,一眼望不见头,我滴个乖乖,那得吃多久啊!”
“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们王爷宅心仁厚,特意赐下的新食物,这是神迹啊!”
“传闻这种果实吃了能长生不老!”
宁王庄田里长出新粮种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并且越传越邪乎。
有百姓私下里议论,比起皇都那几位,宁王才是天命所归,要不这样好的东西咋独独降在咱们这儿,不降在别的王爷封地里?
眼瞧舆论发酵得差不多了,盛弘新站出来告诉大家,这种新粮食叫红薯,可以作为主食饱腹,生长时间短,种植方法简单,最重要的是收获量大!
每户人家可以上衙门购买红薯苗,拿不出银子的先在衙门登记,等到丰收时用红薯抵扣。
红薯苗价格十分低廉,不过是象征性收几个铜板,借以排除贪小便宜和别有用心之辈,尽量让真正想种植的农民买到。
因为有那满地红薯的盛况作为前提,农人们别提多有劲儿,争着抢着上衙门口买红薯苗,天没亮就在那儿排队等着了,生怕去晚一步买不着。
衙门口摩肩接踵,人头攒动,完全不似春耕那会儿,多是围观之辈。
毕竟这次成果是实打实,肉眼可见的,前三天衙门口安排了人现场蒸红薯,天气转凉,百姓们瑟缩着脖子,双手收拢在袖子里,嗅着空气中渐渐飘散出的香味,一个个下意识吞咽唾沫。
“好香啊……”
“这就是红薯吗?之前听官老爷们说红薯味美,能饱腹,我还怀疑来着。”
“是啊,我也怀疑来着,这味儿简直香死了!若能吃上一口,我做梦都会笑醒。”
“呸!做你的白日梦去吧,官家的东西哪可能给咱们这种泥腿子吃。”
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官家还真给他们吃了,虽然每个人分到的不多,但到场的都能尝个味儿。
“唔!好烫好烫!”
“啊爹,好甜哦!”
“天啦!这样好吃的东西有生之年我居然能吃到,莫不是在做梦吧?”
分到一小块红薯的百姓们吃得热泪盈眶,红薯未免也太好吃了吧!
他们要种它!狠狠地种满田地!
想到以后天天能吃上这么好吃的食物,冬天再也不用忍饥挨饿,他们的眼眶再度湿润。
“谢谢王爷赏赐!”
“王爷您菩萨心肠一定能长命百岁!”
越来越多的百姓朝着宁王府的方向跪拜下去,此事一经传出立刻成美谈,当地书生大儒纷纷写诗做文章赞颂宁王。
伴随王妃和凌息的店铺生意越发红火,他们的工厂跟着扩大,附近百姓无论男女哥儿争相应聘,比起那些压榨廉价劳动力,动不动打骂人的店铺,凌息他们的工厂显然更具吸引力。
背靠宁王府,不必担心东家跑路,赏罚分明,有明确的晋升线路,只要肯好好干就能赚到钱,关键月钱不少,还给休两天,这样好的工作上哪儿找!?
大家挤破头都要进去,而且在外但凡提一句自己是王妃或者凌老板工厂的工人,旁人皆会高看一眼,一度成为说门好亲事的砝码。
当地民风本就比大盛多数地方开放,是以女子哥儿外出做工挣钱没受到什么阻拦,即便少部分家里较为保守,不愿意女子哥儿出门抛头露面,等看见别家女子哥儿欢欢喜喜拿了月钱回家,买了米面油肉,内心也不禁动摇,家里孩子再磨一磨,事情基本就成了。
寒来暑往,盛弘新的封地不再灰敗,到处是忍饥挨饿,流离失所的百姓,荒草连天,穷困潦倒。
这里已经重新焕发生机,平坦宽阔的水泥路,车水马龙,行商络绎不绝,他们来自天南海北,更远的甚至来自海外,金发碧眼,惹人注目。
本地人早习以为常,他们昂首挺胸行走在街市上,肤色偏深肤质却意外细腻,时不时能遇上三五成群穿着统一服饰的男男女女,他们脸上洋溢着笑容,脚步轻松地聊天。
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无不震惊这里的变化,不是说宁王的封地最为偏僻贫穷吗?
怎么这里的年轻人个个打扮时髦,首饰漂亮,设计新颖,连皇都都没有!
“他们的皮肤好好,吹弹可破……”年轻的商人发出没见过世面地感叹。
被他盯着的小哥儿们非但没羞恼,反而热心为他解惑,“谢谢,那是因为我们用了珍珠膏。”
年轻的商人霎时满脸通红,磕磕巴巴道谢。
“不客气,你是外地来的吧,可以去逛逛商业街,再去美食街吃烧烤喝啤酒。”小哥儿落落大方,手指一个方向,“那里有我们这儿的地图卖,你可以去买一份,只需2文钱。”
商人震惊于想出这个法子人的细心程度,外来人可不正需要这个嘛。
他连连道谢,马不停蹄跑去买了份地图,定睛一瞧,好家伙,除了有基本线路,居然还标注了值得去的地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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