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腰短毛,身姿矫健,养得这么好的狗,可不多见,特别是还有可能成了精的。
谭昭立刻举目四望,来来往往的都是熟面孔,没瞧见那冷面男子。
某人的爪子立刻就摸上了狗头,这手感真是绝佳,趁着小祖宗在家酣睡,可得多摸两把:“狗哥,怎么就你一狗啊,你家主人呢?”
哮天犬被摸得舒坦,这凡人果然不错,便轻吠了两声,以示主人不在。
却没料到,这凡人竟似听懂了一半,笑得愈发真诚了,只听得人开口道:“你家主人不在啊,这都晌午了,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黑大爷威风凛凛,身量都到他膝盖往上了,显然每日里伙食非常好,当然也能看出主人的爱护。
爱护宠物的人,品性绝不会差。
“汪——”哮天犬的尾巴都甩起来了。
狗大爷自然是无肉不欢,谭昭带着黑狗子找了家羊肉馆吃羊肉煲,炖得酥烂的羊肉几乎已经脱骨,不过对于狗子而言,骨头和肉它们都要。
一人一狗干掉了满满一大盆羊肉,吃货的交流就是这么简单。
“要回去找你家主人吗?”
“汪汪!”
谭昭现在是个正儿八经的无业游民,除了每日里抽出三个时辰修炼灵力,他多数时候就在街上瞎溜达,也会帮些忙,至于做什么营生,有过开药店这种惨痛的经历,还是算了。
缺钱了上山挖人参,有钱吃遍确州城,多好啊。
只不过这一日等到晚间,都没等到人,谭昭想了想,在黑狗子走丢的地方贴了张“失狗招领”,就领着黑狗子回竹舍了。
当然,“失狗招领”是找人写的,他可不识字哩。
哮天犬摇着小尾巴,心里思忖着,主人说这个凡人有异,让它盯人,这一天下来,它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来啊。
它在空气中嗅了嗅凡人的味道,除了气息纯正些,就是普通凡人的味道啊。
但主人的话是不会错的,哮天犬相信主人的话,多过自己的狗鼻子。
反正有吃有喝,这么舒坦的活可不多的。
“狗哥,啥事儿这么开心啊,等回去,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谭昭刚在街边买了新鲜的甜果子,估摸着这会儿睡神小祖宗也该醒了。
啥新朋友?
哮天犬一路好奇着,就到了竹舍门口。
谭昭走在它稍后面的位置,端着包果子,抬头就瞧见竹门后那个熟悉的人影。
……不是说好今天不来了吗?
小朋友的嘴,骗人的鬼哟。
因为太过无奈,他也没发现旁边的黑狗一瞬间的紧张,那边厢刘沉香也站了起来,只不过盯着威风凛凛的黑狗看得出神。
“怎么了?”
刘少年抬头:“陆大哥,这是你养的狗吗?”
谭昭摇头:“不是,一个奇怪的人养的,怎么了?”
刘少年绕着黑狗转了一圈,越看越有种熟悉之感:“这狗,这狗跟我小时候养的翠翠好像啊!”
哮天犬已经很想拔腿就跑了,翠翠这个名字,是它一生都不想提起的黑历史。
“翠翠?哪个cui?”谁对着一只黑狗取名叫翠翠啊,有毒。
刘沉香还是觉得很像:“自然是翠绿的翠,只可惜翠翠已经没了,它跟翠翠真的好像啊。”
……翠翠,四舍五入就是绿绿啊,哈哈哈。
系统:你走!
[哎,这可不是我让你对号入座的。]
系统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因为提起家养爱狗的过早逝世,少年一沾枕头就睡了。
谭昭蹲在竹舍门口,望着不愿进门的黑狗子,终于忍不住开口:“我说狗哥,你绝对是成精了,是不是?”
第188章 人间春色早(三)
昨晚的成精话题,以狗哥的狼狈逃走圆满结束。
谭昭微眯着眼睛, 一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风狸小祖宗的脑袋, 闹得小家伙打了个呼噜, 蹭到另一边好让铲屎官懂得“雨露均沾”的道理。
“小祖宗,你是不是也没见过跑得这么快的狗子?”
“唧唧!”那是你见识太少。
“是吗?倒是我孤陋寡闻了。”
“唧!”
谭昭伸手从桌上拿了个果子塞进风狸的怀里:“喏, 有的吃还堵不住你的嘴,等下陪我去看房子,这个竹舍还是太小了。”
另一头, 哮天犬有些慌张地回到灌江口, 见主人上天去仍没回来, 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半寸。
它摇着尾巴回到自己的狗舍,还没等走出百米呢, 后头就传来了主人的声音:“你又出去闯祸了。”
那一刹那, 哮天犬承认自己不长的狗毛都竖起来了。
“没、没有的, 主人。”半人高的黑狗, 竟是口吐人言了。
杨戬刚从天上回来,一身银甲威风凛凛, 不过他本人并不喜欢这种繁琐的盛装, 边解身上的银甲便道:“那就是有了, 说说看吧。”
一副你坦白从严, 抗拒断粮的口气。
做狗真是太难了, 哮天犬忍不住为自己掬了一把伤心泪,到底还是选择了坦白:“昨日主人上天,我在家无事, 便去一探那凡人深浅,谁知道……”
“如何?”杨戬轻呷了一口桌上的茶水,道。
“谁知道那凡人一口就道破了我的身份,直言我是成精的,我一个激动,就跑回来了。”黑狗子开始卖惨,“主人,我知道错了。”
那狗脸,显然是一副我虽然知道错了,但我以后还犯的模样。
饶是冷然强大如杨戬,也觉得这狗养来是天生气他的,打从养了哮天犬,他觉得自己脾气都较以往好了许多。
“哦对了,我昨日同那姓陆的凡人归家,竟是发现那刘沉香也在陆家。”
杨戬立刻放下茶杯,脸上神色莫名:“竟有此等事?”
“没错,而且我差点被刘沉香认出来,否则我也不会转头就跑的。”哮天犬为自己强力挽尊道。
自家狗子的脾性,杨戬自是知道的,他指间轻轻摩擦着杯壁,半晌脸上竟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如同春风化雨,煞是好看。
“走吧,便去会会此人。”
确州城内,谭昭刚带着风狸看完房子,要找心仪的房子自然不容易,他现在艹着贫穷的人设,能买得起的房子,不是采光不喜欢,就是面积太小,这转了一圈,也没能找到处合心意的。
系统:……何必呢,我以前咋没发现你艰苦朴素的作风呢?
[所以啊,你应该擦亮双眼。]
谭昭怼完系统,反正也没找到合心意的房子,走到青雀湖边,干脆租了艘小船泛舟湖上。
青雀湖位于确州城西南方向,是城中最大的湖,湖上不乏有王孙贵族家的画舫,当然到了夜间还有会花船在固定的码头停泊。
像是谭昭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就只能租小船划划水,真正的“水上运动”,是消费不起的。
湖上的船家,大部分都靠青雀湖吃饭,不仅会捕鱼,还烧得一手好鱼。
系统:承认吧,你租船就是因为馋鱼了。
谭昭不置可否,这春日里的绿柳飞扬,姹紫嫣红,配上湖上远处杳渺的琴音相和,这暖融融的春风吹着,自是惬意非凡。
船家们也非常懂套路,等到了湖心部分就不再划了,只任凭小船自己荡着,午后的阳光并不甚刺眼,小船被轻轻撞了一下,谭昭也懒得不想睁眼。
他没感觉到恶意。
直到他听到一声狗吠声,这才挑眉睁开了一只眼睛,这一入眼,就是一颗偌大无比的狗头。
这下子,两只眼睛全都睁开了。
“妈呀,吓死我了,狗哥你咋神出鬼没的啊!”
黑狗子威风凛凛地站在船头,俨然一副狗将军的模样,但显然站在它身后的主人更夺人眼球,那通身的气派,便是怎么掩盖都掩盖不去的。
有些人,合该就是人群中的焦点,生来得天独厚,俊美不凡,这说的便是玄衣男子。
“汪——”
谭昭招手,遥摸狗头:“兄台,好巧,又见面了。”
谁料到,黑衣男子脸上笑意一闪而过,非常正经地开口:“不巧,我来寻你的。”
“……”这话,让人没词儿接了。
谭昭一骨碌起来,连带肩头的小祖宗都微微睁开了小豆眼,眼见逆光处一位天神临水而立,唧地一声就躲谭昭后颈的领口里了。
“痒啊!小祖宗你出来!”
谭昭低呼一声,站起来的时候船摇晃了一下,可后头的船家却仿若未觉,好不容易将小祖宗揪在怀里,黑衣男子已经落在了他的船上。
“风狸,倒是少见得很。”
就知道是块铁板,谭昭苦着脸,扯出一个笑容:“兄台识货啊,我家小祖宗脾气不大好,还请兄台见谅。”
这一口一个兄台的,听得哮天犬狗牙都酸倒了,这天上地下现在可没什么人敢对着自家主人口称兄台的。
就凭这,它就高看这姓陆的一眼。
杨戬定定地看了眼前的人一眼,此人身上气息浅淡,却莫名有股自然之力,他已使人查过陆三载的生平,不是,绝不是眼前此人。
但一来并无夺舍痕迹,二来此人气息平和中正,甚至隐隐有功德之相,倒是不急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