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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暴雨(Econgee)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黎奉忽然抬手将打火机朝他丢去。火焰在半空就灭了,但黎恩接到的时候还是被烫得哀嚎。
黎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再管黎恩这个叽叽喳喳的蠢货,抬脚朝庄园主别墅而去。
到院子口的时候,正巧发现一个女佣正在处理黎秋林的高尔夫球杆,他便顺手拿了过去。
“大少爷……”女佣往前追了几步,被黎奉淡淡地扫了一眼就噤了声。
跟在身后的黎恩低声安抚道:“不怕,你没事儿。”
如果是旁人,这些女佣或许还会被迁怒,但倘使这件糟糕的事情是由黎奉主导,那所有罪责都会理所当然地转接到黎奉一个人的身上,无需讨论真假是非。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
秦洁今日并不在庄园,黎秋林常年待在楼上的书房,因而此刻别墅大厅又空又静。
黎奉猜想那对父子应该也在书房,但他并没有上楼的意思。
在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只身面对三个高等Alpha,这是有勇无谋的蠢货才会做的事情。
他将大厅左右看了一遍,最后把视线放在了一个等身立耳大花瓶上,那是黎秋林几个月前从拍卖会上拿到的新欢,最近一段时间很是喜爱。
一边靠近一边转动着手腕,镀金的高尔夫球杆顺势在他的手中抡了几圈,走到花瓶旁边,他稍稍晃了晃比对位置,确定了角度后,球杆被高高地举起。
下一秒,毫不犹豫地砸向了那个不论是成色还是形状都是佳品的花瓶。
“砰”的一声巨响,脆弱的瓷器在他的杆下变成了碎片。
“我草!”跟进来直击了现场的黎恩惊叫一声,猛地往后退了几步。“黎奉你死定了,你完了。”
混乱的响声惊扰了书房当中的人,他们立刻就出了来。
为首的男人穿着齐膝的双排扣长大衣,里头是单双排扣的宽翻领羊毛西装,西装外套与大衣都敞开着,能见背心上挂着黄金制镶钻的怀表的表链。
黎家现任家主——黎秋林。即使是暑气未退的秋季,他也总是如此的穿着。
年轻的时候黎秋林是A州上流社会有名的浪荡公子,凭借着一副上好的皮囊、一双多情的眼睛、一个能惹人微醺的信息素驰骋欢场,即使不看身份也能俘获很多人的心。
哪怕如今年近五十,他气质外貌站出去也丝毫不会处于劣势。
黎秋林站在二楼的栏杆处,高高在上地俯视着黎奉,在看到客厅的一片狼藉后皱起了眉,沉声喊道:“黎奉!”而后给了黎克一个眼神。
黎克得了指示地往楼下走,只是堪堪走到一半,黎奉就主动迎了上去。
等两人的身距只差几个台阶时,他才迟迟地察觉到不对劲之处,忙不迭地往回退,但黎奉已经三两步站了在他身旁,而后毫不犹豫地抬脚便踹向了他的腹部。
“你这个杂……”
黎克的话未完,哀嚎便在别墅内响起,肉身砸在楼梯上的闷响一次比一次重。
黎奉顺着对方滚落的痕迹重新下了楼,赶在对方重新站起来之前,踩到那张和黎秋林也有几分相似的脸上。
他并不着急,先是抬眸与黎秋林对视上,而后慢慢地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随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再次举起手中的高尔夫球杆。
轻吐出“砰”的口型,球杆落下。
“啊啊啊——”
黎克高声痛呼,托着自己的右手在黎奉的脚下扭曲挣扎,信息素控制不住地往外面乱放。劣质皮革味,难闻又恶心,随时能催生出人的晕车反应。
于是黎奉将香雪兰放了出去。
Alpha与Alpha之间的斗争,不总是拳拳到肉、赤身肉搏,信息素也是抗衡较量的方式之一,又或者信息素的比拼更能催发Alpha基因当中战斗的本能。
一分钟不到,黎克就彻底崩溃了,“大伯,大伯!”他再顾不得自己扭曲耷拉的小臂,用完好的那只手去够颈后的腺体,指尖重重地刮挠着。
“大伯救救我,爸!好痛,好痛……”脆弱的腺体被他自己抠出了血,面上糊满了泪水和鼻涕。
“够了!”黎秋林怒斥一声,快步走下楼梯,威士忌味道的信息素席卷而过。“黎奉,我劝你适可而止,你要知道,现在黎家还是我当家作主。你以为我真的不能把你怎么样?”
黎奉将脚收回,把高尔夫球杆无所谓地丢在地上,“喔,那你想怎么样?”
家法、拘禁、冻结银行卡……翻来覆去都只是那么几句话罢了,又能真的做些什么呢?
黎家是黎秋林的黎家,但也不是黎秋林的一言堂,他的年纪再撑不了多少年,黎家该到再选继承人的时候了。一头垂垂老矣的雄狮,即使是鬣狗都能对其产生危险。
权威被挑战,黎秋林半眯起了眼睛,顷刻间、威士忌的味道浓烈百倍,覆盖住别墅内的每个角落,几乎要缠着人溺毙其中,可香雪兰却没有收敛半分,迎着那滔天的醉意而上。
两人没有再说话,就这样隔空对视、暗地用信息素较量着。黎玉林与黎恩皆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就连黎克的呼声都小了一些。
“黎奉,你太自信了。”许久之后,黎秋林丢下了这样一句话,慢慢地收回了自己的信息素。
黎奉垂眸看着躺在地上冷汗涔涔、扭曲痛吟的人,又用足尖踢了踢。“是他太蠢了。”
自以为是、傲慢自负、卑劣自私。
是黎秋林、黎玉树、黎恩、黎克,也是他黎奉。
黎家人的本性就如此,站在这里的人都没什么差别,只是看谁更不要命、下手更狠罢了。
所以他谁都讨厌、谁也都不讨厌。
沉默了一分多钟,黎秋林终于发了话,“黎克,给你大哥道歉。”
黎克的面色一白,无措地看向站在黎秋林身边的黎玉树、他的父亲,可后者只是对他点头,再无其他表示。
所有的倚仗都没有了,黎克纵使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是顶着扭曲耷拉的手臂对黎奉道歉,“大哥,对……对不起,上次是我不懂事,不小心开车撞到了你,希望你……希望你能原谅我。”
娴熟的道歉话术,毕竟黎克挨揍也不是第一次了。
黎奉嗤笑了一声,没说原谅也没说不原谅,直接抬脚上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留下别墅客厅内的一地狼藉。
他的房间在别墅顶层的阁楼,小的时候觉得自在,因为离聒噪的人远远的。等身高开始涨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自在的地方,没法让他的腰挺直。
斜顶的一边开了个很大的玻璃窗,他自小便习惯于坐在窗下的地毯上看外面的天。有时能看见粉红色的晚霞、有时能看见星罗棋布的夜空、有时能看见层层卷积的乌云,但更多的时候就是什么都没有。
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十几年如一日的,什么都没有。
甚至不如D州贫民区污浊的天、熏人的下水道臭味有意思,好歹污浊也是一种色彩、恶臭也是一种气味。
黎奉下意识地坐在地毯上,发现这次自己再窗外看见了东西——昏昏沉沉的天、厚厚堆积的铅色乌云。
要下雨了,他想。

第18章 Chapter7 一顿晚餐
第一声雨落下的时候,别墅门口停了一辆车,以阁楼窗口的角度正好能够看清车的模样——是秦洁喜欢开的那一辆。
要等的人回了来,他也没有再留的必要,直接下了楼。
别墅修建的时候下设计师下了一些功夫,楼梯旁是一扇巨大的玻璃墙,被分割成了许多可开合的小窗户。靠近楼梯拐角的窗不知是谁打开的,带着湿气的凉风裹着雨丝吹进、灌满了整间别墅,又卷起黎奉半长的头发,肆意地扑在他的面上。
他顺着楼梯慢慢地往下走,发现大厅的残局已经被收拾干净,早看不出几个小时前的争执留下的痕迹。
屋外的乌云滚动了一下,厚厚的云层后头翻出了一道劈开昼夜的闪电,让昏暗的别墅骤然亮了起来。
秦洁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
雷声在几秒后才迟迟地到达,盖过了厚重的门被关上时的嘎吱声。
秦洁看见了楼梯上的黎奉,便没有急着开灯,而是站在原地默默地等待着,然而等待了五六分钟也不见有人说话。
别墅内是如死寂般的沉默,只能听见窗外狂卷的风声。
最后是秦洁先沉不住气,“黎奉,你想做什么?”
黎奉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抿了几口才反问:“秦洁,你最近经常回家,为什么?”
又是一声惊雷落下,瞬间亮如白昼的别墅内,可清晰地看见秦洁难看的脸色、以及攥紧了包带的手。
“你想做什么?”大厅内恢复昏暗,秦洁也恢复如常,厉声道:“黎奉,你调查我?”
“是我在调查你吗?”
黎奉这样问,但秦洁答不出。
黎秋林,不到五十岁,正好的年纪,可惜有病。从出生的时候便被宣判不能活过六十岁,人生最后的几年身体机能会迅速下降,衰老速度是旁人的几十倍。
因此度过了盛大的四十五岁生日后,看似风平浪静的黎家就暗潮汹涌了起来,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贪得无厌的鬣狗,只等着黎秋林一朝倒下,便迅速蜂拥而上蚕食吞尽黎家的家业。
所以她与家人私联的事情是不是黎奉在调查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事暴露了。
纵使大家对于彼此的态度都心知肚明,然而她作为黎秋林的枕边人,这么着急忙慌地布局也还是会被诟病。
不过在意识到这些之后,她反而冷静了下来。“所以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虚与委蛇的必要。”
黎奉斜靠在厨房的门上,远远地看着暗中模糊的人影。“秦洁,你的儿子是个蠢货,你应该知道这个。”
“留他在你身边,还是选择和我合作?”
“哈——”秦洁不可置信地笑了一声,走到沙发前坐下。“黎大少爷,你当着我的面说我的儿子是蠢货,你觉得我还需要给你什么样的回答?”
黎奉不欲和一个拥有母亲滤镜的人去讨论争辩蠢货到底是不是蠢货,他将杯子放回厨房,只丢下了一句。“嗯,那你考虑一下。”而后转身出了别墅。
精心设计、装潢考究的黎家别墅,没有首州大学附近的精装房更让人觉得舒适。
这是黎奉经过多日实践得出的结论,十分严谨。
奚玉汝回到房子的时候,发现黎奉并不在家,他愣了下才记起来打开手机查看消息。
今日的课程很满,都是必修的课程,所以没怎么看手机,不过黎奉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刷屏,只是说他回黎家一躺,晚上会回来。
于是他照旧开始准备晚餐,冰箱里面是昨天新采购的食材,上次刷到了一个拔丝红薯烹饪过程的帖子,觉得过程并不难,而且做出来的成品很有几分艺术感,于是产生了尝试的想法。最主要拔丝红薯是甜口,这是黎奉会喜欢的味道。
其他的都不难做,主要是熬糖,太稀了无法成型、太浓稠了甜度太高。
锅热得差不多他才将水和白糖倒下去,水逐渐沸腾、糖粒也开始慢慢地融化,浓郁的甜味随之弥漫扩散,钻入人的鼻腔中使人的心情都被染得快活了不少。
水被熬干后下锅铲翻炒,几经处理,糖水终于成为了焦黄色的糖浆,木铲翻炒之间勾勾缠缠、粘连不断。
目测差不多了他便立刻关火,将炸好的红薯块迅速地倒入了锅中,粘稠的糖浆在翻炒之间裹满红薯块。装盘后又觉得欠些什么,于是用木铲蘸着糖浆在盘上淋了几个来回,不过一会儿,盘上就挂满了凝固的糖丝,层层堆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绵软。
准备端盘上桌时,门蓦地被打开,走出厨房的奚玉便汝恰好与站在玄关的黎奉对视上。
没有停顿,奚玉汝对着黎奉抬了抬下颌,“还热乎着,来吃。”
在那很短的时间中,黎奉下了一个定论。
他觉得或许这套精装房的设计师要比黎家别墅的那一位更有水平,因为前者巧妙地在客厅使用了暖黄色的灯光。依据他当下的感受来看,这样能够有效地使人产生一种类似于归属感的情绪,进而让人觉得放松、温暖、幸福。
关于后三个词汇,那是黎奉第一次具象化地感受到,因而新奇又让人记忆深刻。
简而言之,这一幕在他的脑海当中存在了很多年,拔丝红薯也代替馄饨成为了他最爱的食物,虽然吃的次数并不多。
看黎奉迟迟没有动作,奚玉汝便主动地走了过去,并熟稔且自然地捻起糖裹得最均匀、最多的那一块送到黎奉的嘴边。
后者也没有犹豫地就张嘴吞了进去,只是绵软的糖丝还留在外头,这会使人下意识地做点什么将它捞进嘴里。
可当濡湿的舌尖碰到柔软指腹的那一刻,两人都愣住了。
黎奉在想,奚玉汝的指尖似乎残留着糖浆的味道,粗粝而又温暖。
奚玉汝在想,黎奉总是如此对他不设防,好像对他有种油然而生的信任,认为他从来不掺私心、不加目的,但这样的信任让奚玉汝看起来更像一个卑劣自私的痴汉。
他很快又很自如地将手收回,“走吧,吃饭吧。”却又忍不住在黎奉看不到的地方摩挲被碰到的指腹,刚开始力道还很轻,到了后面越来越用力。
茧,都是粗糙的老茧,和黎奉的柔软天差地别。
黎奉今夜是意外的乖巧,自己找了个叉子慢慢地叉着拔丝红薯吃,也不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奚玉汝喂。
奚玉汝觉得松了一口气,但心中又莫名生出了一种难言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在他囫囵咽下几口热饭,却发现黎奉还是那么慢条斯理时达到顶峰。
他吃饭向来如此,为了赶时间,不管烫不烫都像是不知痛一般往嘴里塞,口腔黏膜在经年累月之中早已习惯了这样灼人的热。
他从前从未在意自己的吃相如何、身边人也从来不提,上了大学后才有人做出这样的评价——让人很有食欲的吃法,感觉非常尊重食物。
他知道体面人说出口的话总是经过修饰的,但又能感受到评价的人没有恶意,因此一直很纵容自己没有改变。可如今这个为他省下许多时间的习惯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很莫名其妙又很残酷地在提醒他和黎奉之间的差异与距离。
然后,在那很短的时间当中,奚玉汝开始回想曾经去过的D州花卉园。
通常一个花农会养很多种花,其中不乏在花市上被炒成了天价的鬼兰,当然也有最普通的波斯菊、雏菊。
因为品种和贵重程度的不同,它们会得到不同的照顾。但有一点需得肯定,为了卖出更好的价格、得到更高的利益,不管是鬼兰还是雏菊都会得到花农的精心照料,它们能够有最充足的光照、最肥沃的土壤、最合适的肥料。
可如果花被卖出了,那此后的命运将会是未知,最差就是像最初的他一样,从家附近去挖带着臭味的淤泥。
黎奉生长在最好的暖棚里,而奚玉汝是最差劲的养花人。
更糟糕的是,初次离开暖棚的黎奉总是带着一些不谙世事的天真,或许他亲昵的举动和过分的依赖只是在表达一种单纯的喜欢,可这样的行为对于心思并不单纯的奚玉汝而言是一种折磨。
换言之,奚玉汝不想做个卑鄙小人、平白无故地占便宜黎奉的便宜,这会让他很有负罪感,觉得自己在借着黎奉的信任满足自己的私欲。
如果说前段时间他只是起了一个念头,那现在他就真的下定了那个了决心——离开的时候到了。
他很快地将碗里剩下的食物吃完,擦了擦嘴后对黎奉宣布道:“我最近跟师兄一起参与了一个实验项目,可能没有办法再住在这里了。”
黎奉吃东西的动作一下就停了,他将叉子十分整齐地摆放在餐具旁,面上却没有太出格的表情,只是十分平常地询问:“那你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黎奉,你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奚玉汝藏在桌底的手又忍不住搓了搓,指腹被搓出了热意。“等我实验项目结束了你的手也好得差不多了,所以我没必要再回来。这里毕竟是你的房子,我一直住在这里不太好,而且我的东西什么的都在学校。”
为了提高可信度,他特意将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摆了出来,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我放在寝室的香雪兰这段时间都没怎么照顾,谁知道吸了他们多少二手烟。”
但黎奉没有笑,也没有回答。
奚玉汝的心一紧,立刻就想是不是这个进程太快了、是不是要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免得显得太过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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