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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暴雨(Econgee)


“奚玉汝。”黎奉皱了下眉,握住了奚玉汝的大臂,想将人给拉起来。
奚玉汝赶忙喊停,“等等,等等。我膝盖有点麻,让我缓缓先,还不到平身的时候。”又说:“你把手给举起来,别被淋湿了。”
这样的姿势找不到力,他干脆将两只手给放在了黎奉的双腿上。
这一下可真疼。
事实证明,任何落到浴室地面的洗护用品都是不安全的。
他还在等那一阵的麻过去,黎奉却忽然伸手拨弄了一下他额前正在滴水的短发。
“奚玉汝,你湿了。”
话音一落,那只原本落在他额头的手就开始顺着脸颊慢慢地往下落,若即若离地触碰着,奚玉汝的呼吸与心跳似乎都被那手调动了起来,吸得不彻底、吐得不大胆,小心翼翼、战战兢兢。
最后,黎奉的指尖点在了他的胸口,还不轻不重地往下摁了摁。
不刻意紧绷时,肌肉是软的。
奚玉汝眼睛骤然瞪大,忙不迭地往后拉开距离,因为动作太猛,直接跌坐在了地上。
“艹!”他忍不住大骂了一声。
黎奉还想再伸手拉他,被他躲过了。
吐了几口气后,他抬眸看向对方,黎奉被打湿的头发还在不停地往下坠水珠,鬓边也还沾染着没有冲洗干净的泡沫,可一双烟灰色的眼睛却平静淡然,毫不回避地与他对视。
又脏又净、又混乱又整洁。
香雪兰的味道在热水的蒸腾下仿佛更浓郁了,在他的呼吸之间被带入鼻腔、气管、肺部,最后钻进他的每一根血管、每一个细胞,让恍惚之间觉得自己是黎奉的所有物、被打上了黎奉的烙印。
要命,真的要命。
他赶忙撑着自己的身体站了起来,然后随手捞过一旁挂着的毛巾丢在了黎奉的身上。“可以了,剩下的你自己也行,我去换身衣服。”
奚玉汝几乎是落荒而逃。
这场意外事故的余威非常大,若是细究,甚至可以将此称之为奚玉汝人生变道的重要路口。
作为高质量睡眠者,奚玉汝很少做梦,有也只是一些碎片化的、不成体系的画面,除非此画面三番五次地出现,否则很快会被他遗忘。然而那天晚上,他的梦境为他编造出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故事。
还是那间浴室、还是那馥郁的香雪兰、还是那样意外的滑倒,他跌跪在地上,黎奉的手照旧向他伸来,不过不是落在应该落的额头上,而是抬起了他的下巴。
黎奉露出了一个和上次KTV重逢时一样的笑,讥讽、锐利、百无聊赖。
两人的距离渐渐被拉近,几乎要贴在一起时黎奉才开口,他说:“奚玉汝,你是一个Beta。”
梦中的他没有言辞闪躲,直接承认,“是。”
然后黎奉就又问:“你很喜欢我的味道?”
梦中的他也坦然地承认了,“是,很喜欢。”
然后黎奉很轻、很愉悦地笑了一声,但因为在那之前黎奉就用掌心盖住了他的双眼,因此他没能看见愉悦时的黎奉是什么模样。
放在他下巴上的手终究还是开始往下移,可这次却不是轻轻一碰那么简单。通常视觉无法起到作用时,其余四感便会愈发敏锐,奚玉汝被惊得紧绷住了肌肉,但还是被黎奉握在了掌心。
“奚玉汝,刚刚好,你感受到了吗?”黎奉凑到他的耳边轻声问他。
奚玉汝的呼吸错乱,深吸了几口气却像是在往黎奉的手中送。
刚刚好、刚刚好……
下一刻,被遮住了视线的他忽然感受到了有什么东西贴在了自己的耳垂上,是非常熟悉的微凉的温度。
他猛颤一下,几乎是在一瞬间,就从梦中惊得直接坐了起来。
是梦、是梦。
但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
奚玉汝掀开被子看了眼自己精神抖擞的兄弟,伸手捋了把头发,克制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骂了句脏话。
疯了,真的是疯了。
或许是生活的压力就已经让他足够疲惫了,所以奚玉汝的青春期过得很平淡。并不是没有过类似的冲动,但那一切都像是生理健康教育教科书中描写的那样符合程序和逻辑,并不掺杂任何其他的情愫、也无关任何具体的人。
这是第一次出现一个具象化的人,可偏偏是黎奉、偏偏是黎奉。
怎么能是黎奉呢?
因为黎奉的漂亮、依赖、信任吗?还是说他们的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因此在迟来的青春期第二次发育时,才会将对方的脸贴到自己的梦境当中。
不知道,他回答不了。
奚玉汝丢开被子大剌剌地躺在床上,希望凉风能够让自己平静一些,也希望今夜混乱糟糕的梦境能够在渴|望消弭的时候一并被含糊过去。
然而事与愿违,奚玉汝忍到发疼、发麻,也还是没有半分疲惫的意思。
又苦苦坚持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为了未来生活着想自暴自弃地伸了手。
接触到的一瞬间他浑身一颤,未名的渴|望迅速地帮他在脑海中捏了一张具体的脸——烟灰色的眼睛、微曲的长发、颜色浅淡的嘴唇、唇边似有若无的弧度。
而后,阿卡斯大教堂朦胧的背影、擦肩而过时模糊的香气、溢出的牛奶、蹭在颈侧的蓬松卷发、扑在面上微凉的鼻息、将头埋在他肩上的拥抱、坐在包厢角落的哼笑、像猫一样的慢食冰淇淋……一幕幕一帧帧地在他面前闪过,最后只停留在了一个画面。
黎奉看着他说:“奚玉汝,你家门锁坏了,我试了三个月都没打开。”
一霎那,他的脑袋一片空白,呼吸都凝滞了一瞬。
怎么能不是黎奉呢?
那个依赖他、需要他、信任他,在他老旧房屋门口等了三个月的黎奉。
【作者有话说】
迫不及待跟大家分享,我领养了两个电子宠物——梨子喵喵和奚哥卡比巴拉。大家快去vb上看!

在奚玉汝意识到某些事情后的第二天,他迎来了一个迟到的问题。
黎奉说,“奚玉汝,那个时候你明明说好要等我的。”
黎奉的说,其实也就是问了。
于是奚玉汝这样回答他,“我急着报道。”
其实不是,他说谎了。
谎言是求生中最常见的手段,说得次数多了,就能面不改色。
很多人对奚玉汝都存在有误解,认为他可靠、包容、温和、善良、豁达……永远不会背叛也永远都不会欺骗,但真实的他其实比人们想象中的要卑劣很多。
他迫不及待地离开那里,是因为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关于D州的一切:D州的关系、D州的回忆、D州的秘密……急切到甚至连父母留下的房子都可以说放弃就放弃。
因为看不见,就能够不用再随时随地地想起。
他知道其中带着几分自欺欺人的意味,可奚玉汝这些年真的已经太累太累了,累到有了退路之后,一分钟都不想再继续坚持下去。
十岁之前,奚玉汝过得还算是快乐,父母尚在、有家可住、有饭可吃、有学能上,对于未来总是充满着积极的期待,偶尔也会幻想自己未来是了不起的科学家、宇航员、运动员。
但十岁之后,他就失去了期待的力气。
他的父母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当中受了重伤,他们在ICU戴着呼吸机挣扎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还是不幸又幸运地死去了,而死的,还有那个疲劳驾驶的司机。
街坊邻居说司机要为这场车祸负全责,但那些专业的名词那个时候的奚玉汝都听不懂,他只知道,他父母在意识不清醒时、被医院哄骗着签下的那些高利润医疗贷款,对方是要帮忙还很大一部分的。
不过后来在医院的门口,他看见了司机的家人——一个孱弱年迈的父亲、一个内向老实的妻子、一个木讷胆小的孩子。
他们将他们自己儿子、丈夫、父亲的尸体用床单裹着装进三轮车的生锈后斗里,年迈的父亲娴熟地踩着三轮车的踏板,妇人表情麻木地紧抱着怀中呆愣的孩子。
半个小时后,贫民区又下起了雨。
那个时候躲在檐下的奚玉汝在想,吸了雨水的床单或许会变重,那个老人骑车或许会更费劲。
后来,奚玉汝将自己父母的骨灰埋进了土里,而那个时候,他短暂而又模糊的童年就结束了。
街坊邻居给过他很多帮助,他得到了饿死前的一口饭、渴死前的一杯水、冻死前的一件破衣,但雪中送的炭不能帮他度过每一个严寒的冬季,他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唯有自己而已。
他开始到处找零工,串过几毛钱一个的吊牌、翻过垃圾堆里的废品、捡过春季疯长的菌子……能让他活下去的一切他都尝试过,然而奚玉汝的人生重担并不只是养活自己而已。
贫民区放贷的不会出于人道主义包容一个死了爸妈的小屁孩,他父母欠下的钱得他来还。
如果想活下去,就必须得还。
童年时,写在纸上的板板正正的六个字是他父母的名字,直到那六个字频繁地出现在各种账单中,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噩梦。早几年的时候,他还会去看自己的父母,后来那片地被推平,他也就没有再去过了。
有时候奚玉汝在想,如果他的父母也好赌、也恶劣、也糟糕就好了,这样他还能让自己恨他们,恨他们死就死了还给他留下了一大笔还不上就得死的烂账。可他们不是,沉重的数额是给他们续了几天的命。
所以奚玉汝爱不得、恨不起,任何情绪都只能当作苦果吞下去。
其实那一家人来找过他。
奚玉汝看着他们从怀中掏出一团东西,在拆了一层又一层紧紧裹着的红色、白色、黑色红色塑料袋后,他才知道里面是钱。有零有整、洇着汗渍、团着褶皱的钱。
那个时候奚玉汝在想,这人生,怎么他爹的这么难啊?这个世界,怎么他爹的这么多人都过得不快乐啊?
活、真难活,可还是得活。
他不是圣母,所以钱他收下了。
可也就只有那一次,后来他们再也没有来过。可能死了、可能跑了、可能自己也食不果腹给不起了。不知道,他没去问。
总之从八岁起,奚玉汝的人生就只剩下了赚钱两个字。
最难的时候,他是真的想过下海挂牌去当鸭,但谁会放着娇娇软软的Omega不要,来包他一个胸肌比Alpha大的Beta、平白花钱挨草。
起码贫民区的人没这样的癖好。所以他连块钱都没法儿挣,只能一天又一天极其不体面地活下去。
就不体面地活了十年。
因而当他知道有个机会可以让他离开这里、离开一团污糟的噩梦,并且只需要支付极小的代价时,他想也没想地就去争取了。
为了那个机会,他也艰难地努力了很多年,幸而最后终于成功。
虽然A州的生活也并不多精彩和上流,但好歹奚玉汝在A州是真的在做人。
黎奉算得上奚玉汝人生很大的一个例外和意外。
其实他并不那么公正无私、和善包容,和黎奉做朋友也不是完全没有目的。
他有奚玉汝最想要的体面,吃饭体面、穿得体面、长得体面,所以骄矜也成为了一种优点……而更深层、更不为人知、更腌臜的原因是:体面的黎奉也一样被弃之如履。
这能够让奚玉汝恶劣地生出来几分同病相怜与虚荣心来——看,富人区的大少爷其实过得也不过快乐;看,富人区的大少爷正依赖着像我这样的一个人。
但更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相拥的时候、共枕的时候、坐在同一章桌子上吃饭的时候,奚玉汝觉得这该死的昏暗的地方终于有了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人气,觉得自己破烂的半死不活的丑陋的人生终于装饰了一些漂亮的东西。
或许是因为黎奉不加掩饰的依赖、不带目的的亲近、没有心机的信任,所以他抱住黎奉,就好像抱住了这个世间的某种确信。
他没想过要丢下黎奉的,只是黎奉回来的太迟了。
离开的前半年他一直都留着那张电话卡,明明拉黑了无数的号码,却又隐秘地期待着有人能拨通电话,但没有。
直到某一天手机丢了,他也才渐渐地跟自己的期待和解。
富人区的大少爷怎么都会过得好,毕竟有钱真的能够解决大部分的烦恼。
又或许是黎奉……不再需要他了。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真的有限,但他回到A州的第一天就遇见了阔别两年的黎奉,这很难不说是一种有缘。
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可以坦然、可以不在意,但其实不是,他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轻松。再拥抱住黎奉的时候,他才觉得又拥抱住了这个世界的确切。
奚玉汝是陌生A州的外来客、他乡人,只有触碰到黎奉的时候才能得到归属感。
因而,让他动心的人是黎奉并不奇怪。
但想要继续爱黎奉,这很难。
他养一朵花就已经用尽全力了,又怎么能建造得了一座花园?
倘使爱的代价是让原本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遭受风吹雨打,那这样向下的爱就是没有意义的。即使黎奉在黎家也会遭受非议,但总比跟在一无所有的奚玉汝身边好得多。
爱不是单方面的付出、不是无自我的依附、不是蒙蔽现实的自我感动,不匹配就是不匹配、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总之,奚玉汝尚不能确定黎奉是否爱他,就已经预设好了放弃。
这是他从十岁起就学会的权衡利弊。
当天晚上,他们的晚餐是饺子。
把碗里最后一颗也喂给黎奉后,他看着那打着石膏的手问:“黎奉,你的手什么时候可以好啊?”

黎奉对黎家那群蠢货感到厌烦。
一个星期前,黎克开着车载着黎恩在学校附近把他给撞了,然后肇事逃逸,只留下黎恩那个蠢货给他喊了救护车。
另,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黎恩这辈子做过最聪明、最识时务的事情,就是在他半昏迷的时候偷拿他的手机打电话给了奚玉汝。
黎克,黎秋林堂弟的儿子,从伦理关系上来说,黎克是他的堂弟。
黎秋林对这个堂弟的态度挺不错,起码比他这个儿子要好很多,所以连带着对黎克也爱屋及乌了起来。这样的态度致使车祸发生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解决。
其实手骨折对他来说并不具备任何意义,因为这是一件客观发生的事情,而且联邦的医疗水平很不错,只要花足够多的钱就能够让他的手臂恢复如初,不会留下任何的后遗症。
但它成功地让奚玉汝住进了他在校外的家中,就还算不错。
起码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样想的。
直到今天奚玉汝看着他的手、露出一种很为难的表情,就好像在面对什么人生无法解决的挫折,这才让黎奉有些不能忍受黎克犯下的错。
既然黎秋林不愿意处理,那就只能由他来解决此事了。
某个奚玉汝去上课的下午,黎奉恰巧得知黎克与其父亲去找了黎秋林,于是即刻打车回到了黎家在A州郊外的庄园。
黎家的庄园占地面积很大,山上山下都是建造过的痕迹,主楼是一栋非常宽阔的花园别墅,黎奉、黎恩、黎秋林、秦洁以及一些负责生活起居的佣人都生活在这里,黎家的旁支在其他的楼房。别墅外面用雕花的铁栅栏围了一圈,爬满了秦洁费了大力气从外面移栽回来的大马士革玫瑰。
大马士革玫瑰香气浓郁花型艳丽,盖上了一层余晖的红光后,就像是一团糊在墙上的血,诡谲而又丑陋。
黎奉看着那一片猩红,不停地开合手中的火石钢轮打火机,火石摩擦时颗粒般的声音有规律地响起。
只是进入别墅前的宁静并没有维持多久,黎恩不知道从哪条侧边小路蹿了出来,非常高调地喊着,“黎奉,你神经病啊!你把这个也烧了的话,不怕被爸打死吗?”
于是黎奉对着他晃了晃手中的打火机。
黎恩面色一白,还下意识地在自己的身上摸索了一下。“你什么时候从我的身上拿走的?我说这段时间怎么找不到了,一定是医院那天。我好心送你去医院,你竟然还偷偷拿我的东西,你这个人真是不可救药!”
黎奉没有应答,他手中的打火机还在不断地开合,灼热的火芯不停地跳动,灼烧着金属质的机身。
只是他不回答,黎恩也能一个人自顾自地说很久,不厌其烦。
“诶,问你一个问题。”黎恩走近了几厘米,“你和那个……奚玉汝怎么认识的啊?就上次去医院找你那个。”他随手摘下了墙上的一朵玫瑰,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做贼心虚地左右张望了一下,又赶忙把花塞了回去。“其实我一直挺想和他认识来着,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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