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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读博,会脱单(LIosa)


“你!”劫匪又把枪口转向男人,“你也扔过来!”
闻笛忐忑地瞟了眼男人,怕他做出什么危险举动,连累自己客死他乡。
男人犹豫了一会儿,也掏出钱夹,扔了过去。闻笛松了口气。
劫匪一边维持枪口对准的姿势,一边让同伙把钱夹捡起来。同伙把钞票从里面抽出来点了点,用闻笛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持枪劫匪忽然勃然大怒:“就这么点钱?”
闻笛感到太阳穴嗡了一声,冷汗从额头上滴落下来。他的外套有个隐藏的内口袋,出门时他留了个心眼,钱夹里放了小额钞票,大额的钱放在了内袋里——他爸妈当年防小偷的常用方法。保命是要紧,但奖学金也要紧,他还指着那些钱付房租呢。
不过,劫匪的不满似乎不是对着闻笛,而是他身旁的男人:“你穿得这么好,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钱?”
男人一身衬衫西裤质感极佳,确实不像便宜货。
劫匪又说了些模糊不清的话,大概意思是他们知道中国游客喜欢带现金,出来玩身上肯定带了不少钞票。不把钱全交出来,小心身上开个窟窿。
男人解释他们不是游客,劫匪不信。
闻笛看了眼男人,盼望他能交钱——自己看上去穷酸得很,劫匪也不会抱多大期望的。
结果男人斩钉截铁地说:“我出来得急,没带钱。我一般都刷信用卡。”
信用卡有什么用?刷卡不就是等着警察来抓吗?
劫匪恼怒起来,骂了一连串闻笛听不懂的脏话。他们在巷子里守了一晚上,顶着风险,好不容易逮到个大鱼,却没有多少收获,持刀的同伙很不爽,刀刃危险地顶在男人肚子上。
“等等,”闻笛突然说,“我有钱。”
劫匪望向他。闻笛颤抖着把手伸进外套,掏出叠起的钞票,华盛顿的头像在昏黄的灯光下忽隐忽现。
同伙一把抢过钞票,点了点,神情松动了些。持枪的劫匪看着同伙把钞票塞进兜里,又命令闻笛和男人:“手机。”
闻笛咬了咬嘴唇,把手机放到地上,滑到劫匪那边。男人也照做了。
两个劫匪使了个眼色,突然弯腰捡起手机,随即转身,朝巷子里快速跑去。
脚步声逐渐远去,闻笛一下子蹲在地上,用手撑着斑驳的墙面,大声喘气。
男人垂眸,看到瘦削的肩膀颤动着。月光洒在领口露出的一截后颈上,苍白的皮肤隐隐显出血管,脆弱又可怜。
他伸出手,迟疑地放在闻笛肩上:“别怕,他们走了,没事了。”
指尖和衣料触碰的一刹那,闻笛忽然像过了电一样站起来,甩开男人的手,对他怒目而视:“谁怕了,我在心疼我的钱!”
男人僵住了。
闻笛望着他的目光快要烧起来:“你知道我刚才拿了多少钱吗!”
男人回忆了一下:“七百美元?”
“七百!”闻笛觉得泪水快要倾闸而出了,“我这个月就指着它活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怀疑地问:“你住哪?”
“波士顿。”
“波士顿这点钱怎么可能撑到月底?”
生活太绝望了。他睡在客厅沙发上,从来不外食,只从Target这样的大型超市买打折生鲜,还要被人质疑生活费造假。
男人的问题还一个接一个:“你为什么带这么多现金?”
“我住客厅,又没有门!不带在身上,万一我走的时候丢了钱,不就说不清楚了吗!”
“带在身上也很危险啊。”
“你有没有良心!”闻笛指着他,“我为了你掏的钱,你还站在这说风凉话!那是我剩下的所有奖学金了,这个月怎么过啊……”说着闻笛又感到一阵眩晕,七张纸钞浮现在眼前,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男人沉默片刻,说:“我还你。”
闻笛皱眉看着他。
“既然你是因为我掏的钱,我还给你就是了。”男人说。
闻笛眨眨眼,忽然扑上来,抓住了男人的肩膀,眼睛比酒吧门口的霓虹灯还亮:“你认真的?”
男人没预料到他这么激动,过了一会儿才保证:“当然。”
男人这么爽快,闻笛倒有点不好意思。“我破财也是因为那两个混蛋,”他说,“问你要钱有点……对你来说也是无妄之灾嘛……”
“钱你到底要不要?”
“要!”
男人看了他一眼,把他的手从身上拿开,说:“走吧。”
令男人奇怪的是,闻笛久久没动弹。刚才听到钱,眼睛都放出激光来了,现在怎么不积极了?
然后他看到闻笛蹲下来,仔细地从巷子的一个砖缝里,抠出了一个五十美分的硬币。
“我刚刚看到有什么东西反光,”他颇有成就感地说,“真是钱啊。”
男人无语地看着他。五十美分能干嘛,买包口香糖?
“你住得近吗?”男人问他,“能回去吗?”
闻笛茫然地摇摇头,他是被蒋南泽塞进计程车的,不知道酒店离这里有多远。而且没有手机,他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
“你呢?”闻笛问,“你住得近吗?”
“不近,不过我来的时候查过路线,大概记得怎么走,”男人说,“你先去我那吧。”
“查过路线就记得?”闻笛怀疑地看着他,“你是有什么过目不忘的超能力吗?”
“准确来说叫图像记忆力,”男人说,“跟我来吗?”
闻笛犹豫了一瞬,把破破烂烂的钱包塞进兜里,走到男人身边:“当然。我又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不跟着你,我上哪要钱去?”
男人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说:“他们把我的卡拿走了,不过回旅馆之后,我可以先问朋友借一些钱给你。等拿到钱了,你再想办法回去。”
闻笛点点头。
男人走了两步,转身看到闻笛还站在原处,问他怎么了。
闻笛心绪复杂。一刻钟前,原计划就是跟着男人回酒店。短短十五分钟,生活天翻地覆,大悲大喜,他仍然跟着男人回酒店,心情却完全不一样了。
“你叫什么?”闻笛问。他们都经历过生死风波了,他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Ethan。”
“碟中谍那个Ethan?”
男人没有回答,看着他,用目光询问。
“Samuel,”闻笛说,“叫我Sam就行。那个酒店有多远啊?”
“六英里左右吧。”
“六英里?!”
男人淡漠地看着他:“还走吗?”
闻笛想了想七百美元,咬了咬牙:“走。”
然后闻笛踏上了人生最曲折离奇的十二个小时。
作者有话说:
这开头已经够曲折离奇的了

第33章 大学回忆篇(五)
一路上,这个自称Ethan的男人沉默寡言,只在走到路口的时候,告诉他往哪里拐弯。他们经过一栋栋装潢华丽的赌场、酒店、strip club,还有风格独特的小教堂。走了快两个小时,绚丽的霓虹灯逐渐隐去,街灯昏暗,路两旁冒出大片的灰砖式厂房,混凝土仓库,窗户漆黑一片,和主街的喧闹形成鲜明对比,像是工业区。
闻笛腿有些酸,在路边找了个消防栓坐着。他左右张望,路灯坏了两盏,看不清厂房的铭牌,唯一能肯定的是周围没有酒店。他怀疑地看着男人:“你确定走对了?”
男人的沉默让他恐慌。
“什么?!难道你不认路?!”巨大的悲伤从心底涌出来,他来之不易的那么一点点希望就这么破灭了,果然这个世界对他有意见,“那你还号称什么图像记忆力!”
“我可能看错了某个街道的数字,”男人最后承认,“然后早拐了一个路口。”
闻笛眼前走马灯式地闪过悲惨回忆:他刚刚被谈了五年的初恋发配成小三,全副身家洗劫一空,好不容易有个男人愿意补偿他,居然迷路了!
他恶狠狠地瞪着男人。他怎么就酒精上头,信了一个陌生人呢?他连这人的真名都不知道!
看着荒无人烟的四周,闻笛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戒备地看着男人:“你不会是骗我来这里杀人抛尸吧?我告诉你,我可没钱了啊!我所有的身家都用来救你了!做人要有点底线!”
男人懒得自证清白。他思索了一会儿,说了一句让闻笛绝望的话:“这儿晚上很荒凉,不知道会不会碰上刚才的情况。我们还是原路返回拉斯维加斯大道。那里是市中心,治安好,至少能找个地方歇一会儿。”
原。路。返。回。
闻笛想就地刨个坑,长眠于此。
“走吧。”男人说。
闻笛悲愤交加,如果不是为了保存体力,他恨不得把男人碾成饲料。
“等会儿,”他慢慢站起来,“让我发泄一下,否则我就想死了。”
男人警惕地看着他:“你要干什么?”
闻笛慢慢走到一个厂房门口,白色外墙在月光下显得惨淡,里面一片死寂。他把两只手放在嘴旁边,深吸一口气,朝里面大喊:“何文轩,你个无赖、恶棍、吃剩饭的臭虫、下贱、骄傲、浅薄、没有胆量、靠着势力压人的奴才;顾影自怜、奴颜婢膝的、涂脂抹粉的混帐东西、下流胚子;叫花子,懦夫,王八,良心还不如耳屎多的狗东西,看你一眼都会让我的眼里流出血脓,啐你都怕玷污了我的唾沫!”
美妙的词语像瀑布的水珠一样,飞流直下,滔滔不绝。
男人眉头紧锁,沉静的表情第一次出现波澜,好像闻笛刚刚把呕吐物糊到了他脸上。
闻笛继续骂了三分钟,从前男友骂到劫匪,从前男友的祖宗骂到老天爷,嗓子都喊哑了,才停下来喘了口气。
男人真心发出疑问:“你一个学文学的,骂人怎么这么恶毒?”
他瞪了男人一眼:“文学难道不是为了增加骂人的词汇量吗?”
男人没去管这欺师灭祖的发言,叹了口气:“好吧,骂完了吗?”
“差不多了,”闻笛说,“你要不要来两句?”
男人看他的眼神好像他是个疯子:“干什么?”
“你就没什么烦恼吗?我们可是刚被抢了啊!喊一下试试,喊出来会爽快点,”闻笛拽着他的胳膊,“正好这儿没什么人,千载难逢的机会。来吧来吧。”
男人摇了摇头。走了两个小时路,这人怎么还神志不清?酒精代谢这么慢?
“一看你平时就闷着自己,”闻笛猛拍了他一下,“喊出来吧!就算真有人听到了,这儿谁认识你啊。”
男人抽出了胳膊,踌躇片刻,把手放到嘴边。闻笛点点头:“就是这样。”
然后对方用英文喊道:“不好意思,要是有谁听到刚才的话,不要在意。那个家伙刚刚被男人甩了,脑子不正常!”
闻笛迅速捂住了对方的嘴,火冒三丈:“你他妈乱说什么!”
男人垂眸看着他,再开口时,声音恢复了平常的音量,闷在闻笛的手里,模糊不清:“我总结的不对吗?”
闻笛意识到他和何文轩的对话全被别人听去了,恼羞成怒:“谁被甩了?我甩的他好不好!”
男人毫无反应,闻笛的牙都快咬碎了。如果不是那七百美元——以及他不认路,以及男人体格健硕,一看就打不过——他肯定跟男人拼个你死我活。
他什么眼光,从酒吧乌央乌央的gay里挑出一个最气人的!
男人握住闻笛的手腕,把他的手拿下来:“可以走了吗?”
闻笛仍然瞪着他,似乎是气到极点,把喉咙都堵住了。他就拽着闻笛的手,转身往主街的方向走。闻笛气糊涂了,居然没反抗。
走了三个街区,闻笛才愤懑地说出声:“你这个人,是不是这辈子没遇到过什么挫折?”
男人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懒得回答。
“一看就是,”闻笛说,“一点同理心都没有。”
“我只是不觉得喊出来能有什么帮助。”是懒得回答。
“拉倒吧,就是没有,”闻笛说,“就算有,能有我这么丢人吗?”
过了一会儿,男人才说:“不就是男朋友要结婚吗?”
“我靠,”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杀伤力更强了,闻笛捂住胸口,“你知道我过去五年是怎么对他的吗?”
回程的路太漫长,足够他从军训送水说起,一路讲到生日惊喜。闻笛越说越觉得自己像个冤大头,掏心掏肺了五年,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当情人有余,当配偶不足的实用保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男人没有打断他,直到主街的霓虹灯再次映入眼帘,闻笛结束了五年血泪史,才开口说:“我挺羡慕你前男友的。”
“草,”闻笛说,“不会安慰人就别说话。”
当然,男人怎么可能听他的。“遇到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这是多稀有的概率,”男人继续说,“他竟然这么随随便便扔掉了,丢人的是他,跟你有什么关系?”
闻笛哑然。他原本预备着男人冷嘲热讽,没想到对方突然来这么一出。也许是之前男人的表现拉低了期望值,两相对比,他居然非常感动:“没想到你也会说两句人话。”
男人尖锐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闻笛说,“这不是我觉得丢人的地方。”
男人哑然。从刚才开始,这人的诅咒滔滔不绝,把前男友喷成猪狗不如的畜生,难道不是因为结婚吗?
“你父母是做什么的?”闻笛问。
这问题莫名其妙,男人还是回答了:“都是大学教授。”
闻笛点点头,感叹:“真好,别人问起父母的职业,你肯定回答得很爽快吧。”
男人觉得这话奇怪:“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开早点摊的。”
“你不是也很爽快吗?父母的职业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啊,”闻笛说,“21岁的我觉得没关系,但16岁的我觉得有天大的关系。”
他顿了顿,大概是想起了不好的回忆,嘴角耷拉下来:“我跟何……我前男友刚在一起的时候,他跟朋友出去玩,我也去了。他周围都是什么公司高管、老板、总工的儿子。吃饭的时候,他们问我家里是做什么的……”他咬了咬口腔内壁,“我说我爸妈都是医生。”
男人没有对此发表意见,重新做回沉默的听众。
“之后,为了圆这个谎,我查了很多医生的资料,我爸妈上的哪个大学,主攻什么科,擅长什么手术,周几排班,遇到过什么麻烦的病人,我都编好了,比写小说还详细,”闻笛说,“挺讽刺的,上高中之前,我还以为我是全天下最爱父母的孩子。”
之后的话有些难以启齿,闻笛用手搓了几次衣角,才接着说下去。
“我自以为我编的故事天衣无缝,结果我撞破前男友结婚之后,他谈到了申请国外大学的事,”说着说着,闻笛双手抱住脑袋,“他早就知道了!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这么多年,他就看着我表演一个医生的孩子,背地里不知道和朋友们怎么笑话我,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男人不知道如何作答,只能摇了摇头。
“一切都毁了,”闻笛说,“连最后那么一点值得留下的记忆,都没有了。”
比如有一年他生日,何文轩请他去高档餐厅吃饭。他们坐在大厦顶层的落地窗旁,满城灯火就在脚下,灯光音乐都美的让人迷醉。只是从落座开始,一切就格格不入。
闻笛坐下去的时候,自己用手把椅子拉了回来。何文轩在对面提醒他不用动,他才注意到后面的侍者。侍者倒酒的时候,他本能地把酒杯举起来,让杯口凑近酒瓶。侍者来收盘子,他把自己的空盘子递过去,放在托盘上。
何文轩一直在看着他,他问怎么了,对方笑着说:“觉得你很可爱。”
当时觉得满是初恋的甜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目光可能不是欣赏,是觉得丢脸。
“你知道这种感觉吗?”闻笛问,“你突然发现一个人和你想象中不一样,然后你想起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发现它们全被推翻了。”
男人突如其来地开口了:“我知道。”
闻笛不了解这个人的过去,但对方说这句话的语气、神态,没来由地让他觉得,这个人真的明白。
“我居然为了这种人,放弃做我爸妈的孩子,”闻笛说,“结婚、交换、大学申请,这些都可恶,都变态,但这是他选的。只有这件事,是我的错。每次见到他,就会提醒我曾经是一个嫌弃父母的骗子。我那么恶毒地骂他,也许是对自己感到失望。”
时值黎明,本是万籁俱寂的时候,但主街依然灯火通明,没倒好时差的游客们在赌场狂欢着。这本该是抛弃一切烦恼的不夜城,身旁人却在忏悔。
然后男人说:“这个想法也太没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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