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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子他非要嫁给我(中意意)


可明明雨林晴朗的日子里,太阳毒辣至极。
常在这地方经营生活的人,多是小麦色般健康的外表,更有些经常耕种做活的,浑身都已经是阳光淬炼的古铜色。
总之,不会像是苏和一般,白的好似许久没见过太阳,温室里生长的白色洋桔梗不过如此。
路教授方端自持的表象下有些出神,他觉得凶险的野外雨林,与小神子的外表不相称。
迟迟等不到路峥的回答,紧张的丽龙主动作更得寸进尺了些,他的手一路往上,覆过路峥的手背,灵巧的指尖,去探那冲锋衣干燥面料的袖口。
再继续摸,就是衣服下的皮肤了。
察觉这些暗戳戳小动作,路教授借着整理医药箱的动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知道你说的地方。”那甚至说是路峥的目标样地。
无论苏和是有意无意,路峥仍记得自己的身份只是在“装样子”,他不该也不能跟一个住在雨林里、对一个部落有特殊意义的人,有太多的牵扯。
也不想用成年人有些肮脏的心思,去揣测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城府和心眼的青年。
“那我们就一起去吧?”丽龙主收回手,并不恼路峥行动上的退缩,外地人总是含蓄的,他不急。
“我不是去采风的,”路峥收好医药箱,站在离苏和不远不近的地方,“过程可能有些无聊。”
尤其对在这地方居住已久的人来说。
“无聊?”丽龙主觉得路峥太小瞧他了,这世上最无聊的事,也比他住在木楼里有聊,更何况,“和你在一起,我不觉得无聊,我喜欢这样,哪怕你只是坐在这里,任我瞧。”
只和路峥面对面坐着,一句话不讲,丽龙主都有一堆新鲜事可做。
他第一次见到路峥身上衣服那种质地的面料、缝合的针脚,也是第一次见到路峥这样高大威武好像吃了登云木同款肥料的男人,更是第一次和自己短暂共度人生的头号搭襟共处一室。
他发现路峥的眼睛很深邃,有像外国人一般的眼窝,睫毛很长,鼻梁也高,鼻骨的轮廓极其好看,让人想上手摸摸,昨夜没摸到,是丽龙主吃亏了。
丽龙主有太多有意思的新发现想细细观察,有太多一个人做不成得两人来做的事情想尝试,他才不无聊。
这个搭襟,似乎的确有那么一点点逆转了他枯燥又寂寞的生活。
“任你瞧?”这话说的毫不含蓄且大胆,路峥有种不知如何回答的茫然,僵着脸,“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当然好看。”丽龙主站起来,想跳下矮榻又发现自己的鞋子还远远的在供桌旁摆着,只好站在榻上拘谨地晃了晃,诚恳道:“我打心眼里觉得你英俊,比我们这里有名的舞王还帅气。”
路教授倒是不为自己的皮相而沾沾自喜,这么多年都是这张脸,早已经习惯了。
且大约因为他金光闪闪的人生里,卓群的相貌已经是最不值一提的优点。
外貌优势的放大化,反而会虚掩他其余的长处。
所以他不喜欢因为长相接近他的人,无论是在家被母亲推上一个个上流圈层的社交宴席,还是在学校面对开授专业课莫名其妙多出来那将近一百个闻风而来蹭课的学生。
这些都叫路峥疲于应付,他或许是现如今互联网上认证的i人群体,面对的人太多,叫他浮躁而难受。
而坐在别墅的温室里,面对成千上百的兰花,又或者在不见人烟的雨林中穿行,他只觉得沉心静气。
显然,神子也只是凭皮相挑中了他。
可分明他昨天都已经像只落汤的泥猴似的了。
丽龙主从耳后顺出一缕长发,在手里卷了卷,实话实说道:“其实我昨天没看清你的脸,但我就是觉得你不一样。”
“大约就是,一堆灌木里,你是一棵乔木。”他说完就笑了,自己都觉得这比喻形象生动,路峥就是一群小矮子里那棵望天木。
路峥也第一次听到有人用乔木形容他,常年无所表情的冷脸有松动的痕迹,但在笑意浮现前,他背过身去神龛前替苏和拿了鞋到矮榻前,“你先养好伤吧,去林子的事,以后再说。”
“这点伤算不了什么。”
“那也是伤。”
“好吧。”丽龙男人都是听搭襟话的,丽龙主也不例外,“那你今天还要去看我院子后面的树吗?恐怕没机会了,再有几分钟就要下雨了,这雨会下一天,路不好走,视野也差,你还是不要去了,不安全。”
小神子张口就是雨要下一天,路峥自己的野外经验却觉得不至于,这雨都是一阵阵来的。
可当在外面守着的顿沙被豆大的雨点淋的不得不进来,而路峥想离开的脚步也因为瓢泼似的雨幕扬起尘烟般的水雾不得不停下时。
轰隆隆的雷声,和用过一餐早饭都不见消停的大雨,都应证了苏和的话。
这雨,是奔着一天下的。
雨季,不是常见的雷阵雨那么简单。
“这什么时候才能停。”直觉自己变成了大电灯泡的顿沙浑身不自在,他是这个屋子里不该存在的第三个人。
丽龙主盘腿坐着,听了听窗外淅沥雨声,道:“后半夜吧。”
“那还有好久。”顿沙都想冒雨回家了,“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又或者,你们去里间,我在母屋待着,什么也听不到的。”
丽龙主支着脑袋,揭穿道:“里间也没有门。”只有一道帘子,顿沙还是什么都能听到,透过缝隙该看的也还是能看到。
所以丽龙主在想,下次路峥来时,他该把顿沙打发回去。
打顿沙进来,丽龙主也极少和路峥说话了,他不想在顿沙面前花枝招展的求偶,而路峥又像棵不通人情的木头。
好在路峥也不是话多的人,没有人主动搭腔时,他比谁都沉默。
路峥其实觉得他该走了,但苏和以他没有雨伞和外面雾气太大做理由留下了他,其实路峥浑身衣服都是防水面料,他不用雨衣,雾气再大,他也只是原路返回卡旭家,不是往林子深处去,没什么危险性。
可这两个不成立的理由,还是留住了他。
那等雨再小一点,再走吧。

第14章 送药
路峥没能如他预计的雨势小一点再走,不到九点钟,他衣兜里的手机振动个不停,掏出来一看,是吉木的号码。
电话一接通,吉木先声夺人:“路先生,您是去树林子里了吗?什么时候能回来?还是快回来看看吧,您的两个学生状态都不太好啊!”
野外课程中,带教老师身上的担子很重,学生,基本上就等同于老师的命根子。
虽然路峥不想承认,但那两个研究生对他而言,重要程度等同于他在野外发现的植物新物种。
甚至在新物种样本和他两个学生的小命中做权衡,后者更为要紧。
自从当了研究生导师就不得不当爹又当妈的路教授立马站了起来,“他们两个怎么了?早上不是还好吗?”
吉木也很慌张,结结巴巴解释起来。
这两个小伙,一个一早上起来就有点发烧,现在是越烧越厉害,还咳嗽的紧,像是要把肺叶子呛出来。
另一个吃过早饭后上吐下泻,到现在还在茅房里蹲着,腼腆地向吉木讨要手纸,厕所的纸都被他揩光了。
要不是吉木也吃了卡旭准备的早餐,人还好端端站着,没什么不好的反应,都要怀疑这是丽龙人在饭里给他们下毒草了。
“我现在就回去,我的背包里有急救药品,退烧的和止吐的应该都有,麻烦你先找出来给他们吃。”路峥得到吉木的应答后,挂断了电话,一扭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到他身后的苏和正瞧着他手中的老人机,发问道:“你有急事要走了?”
“嗯,我的学生们好像生病了,我得回去看看。”
这听起来是要紧事,但现在外面是白天,于情于理该送搭襟回家的丽龙主是没办法出门的,“外面雨好大,我不能送你。”
“没关系。”路峥本来就不是什么需要保护的人设,昨天需要苏和,是他不知道从阿祖的房子回到卡旭家的路,现在外面雨大,苏和这样矮小单薄的个头说不定挨了浇还会感冒,不来送自己,才是最正常不过的选择。
这可不是需要展示绅士风度的时候。
丽龙主左右看看,瞄准了顿沙,“顿沙,你可以帮我把路峥送回去吗?”
伴读外加‘陪嫁丫鬟’的顿沙自然义不容辞,翻出个勉强遮雨的斗笠,就准备好出发了。
路峥:?
难道必须送搭襟回家,也是丽龙人的传统和习俗之一吗?
不过路峥现在没空探究这些,事态紧急,他还不知道两个学生到底病成什么样子,跟顿沙一起,也是闷声不吭地赶路。
卡旭阿姆见到路峥急匆匆冒雨回来,旁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白天代表顿沙,立马领悟这位搭襟是从哪里回来的,“丽龙主的搭襟,你的两个孩子,看样子情况不太好,一个一直在咳嗽发烧,另一个一直打着伞蹲在茅房里,现在还没出来,这才着急把你喊回来,没有打扰你和丽龙主相会吧?”
显然,在卡旭阿姆这里,那两个学生拉拉肚子发发烧并不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而路峥和丽龙主的约会有没有被打扰,才是她真正关切的。
这是丽龙顶重要的事。
顿沙率先咧开嘴:“阿姆放心吧,他们两个可是单独相处了一个多钟头呢。”
卡旭阿姆笑了:“那就好,那就好。”
一旁木头似的杵着的路峥却有点不快,他突然意识到在丽龙族,他乃至其他人的人权,都并不是多重要的东西,总之,是没有神子的喜怒哀乐重要的。
这样的发现叫一个适应了现代社会生活中平等与自由,甚至出生以来,无论在何处,都算得上是名誉与声望齐握在手的古板男人有些受不了。
路峥随便点了点头,没再继续和卡旭阿姆寒暄,率先钻进了屋子,看他的学生。
发烧的是林双,这高烧的苗头似乎前几天就已经埋下,只是今天才爆发。
卡旭用冰凉井水浸透的湿毛巾给他搭在额头,卡旭阿姆则取来了高度数的白酒,说这东西擦脚心和腿窝或许有用。
林双在路峥进来时,还烧的哼哼唧唧的叫痛,这突如其来的高烧像是要把他浑身的肉和骨头都烤化了似的,昨夜那只架在火焰上烹烤的肥猪或许都没有他此时难受。
卡旭见到路峥,便道:“路哥,刚刚从你包里拿出来的退烧药已经给小林哥吃了,但好像还没起效。”
“谢谢,再等一会看看吧。”路峥站的不远不近,问林双好点没。
林双两眼发直:“导儿,我不太好,眼前发晕,烧的感觉要见我太奶了。”
路峥:……
“不会的。”
另外一个拉肚子的,自然就是蹲在厕所里的赵徐之。
丽龙人大多都是屋外的旱厕,下雨天,赵徐之一边蹲着坑窜稀,一边举着一把破旧的蓝白格子雨伞遮盖稀里哗啦的大雨。
旱厕的边角有一只和他同样姿势的碧绿树蛙做他伴儿,也算是给拉到腿软的赵徐之一点慰藉。
路峥来探望这个时,还在吉木的嘱托下多拿了卷卫生纸来,照例是问:“怎么样了?”
赵徐之如实相告:“导儿,我屁股麻了,腿也麻了,能不能给我拿个凳子,不然我怕我摔到坑儿里。”
路峥:……
不管怎样,路峥还是给他的学生借来了小板凳,等赵徐之窜无可窜后,将人扶着回到屋里,和发烧的林双一边躺一个。
这母屋彻底变成了临时病房,路峥接手了卡旭给林双换毛巾的工作,没办法,这是他的亲学生,总不能放那不管不顾。
林双病的脸蛋通红,看见给他换毛巾的是高大伟岸的义父,眼睛也红了,“导儿,等你老了,我肯定给你养老送——唔!”
路峥把湿乎乎凉毛巾拍到了林双的脸上,凉声道:“休息。”
这边安生,他还得到赵徐之那边给孩子喂白粥。
赵徐之的身体素质一直很不错,每次外出也几乎没有掉过链子,可这次是真的在厕所蹲到浑身都麻了,又淋了点雨,也开始打喷嚏。
路峥只能寄希望于这个别发烧。
但赵徐之是很典型的急性胃炎,路峥给他吃的止泻药不太对症,窜的少了,却还是精神萎靡,开始低烧。
肚子一直不舒服,时不时还绞痛,但赵徐之不敢吃东西,一吃又要去蹲坑。
于情于理都该进来看一圈的顿沙听了赵徐之说的症状,道:“我以前也这么窜过,就是肉吃多了,闹肚子,拉了两天,然后我阿姆用草药给我熬了水,喝下去就好了。”
“草药?”
“是,好像叫须白牙。”顿沙回忆,他小时候河滩那边几乎都是这种草,白色小花,边缘有黑色的波点,叶子尖尖的,一簇一簇生长的,“只是后来有人说这些草药能治病,就都给薅走了,现在很少见了。”
植物药用的现代研究一直都是植物学中很重要的课题,甚至还有专门为此建立的研究所和生化所。
只是路峥的专业方向不是这些,他对植物的药用价值不太了解,也不觉得顿沙说的喝一顿草煮的水,就能轻轻松松治好由沙门菌或者金黄色葡萄球毒菌所导致的肠胃炎。
未免太玄乎了些。
见路峥脸色冷冰冰的像棺材,顿沙觉得自己在这讲一些拿不出来的草药也是纯给人添堵,于是先告辞了。
半天过去,两个学生还是病歪歪的。
让路峥担心的是消炎药对赵徐之不太管用。
眼看赵徐之都要窜一天了,林双的高烧都退下去了,这小子还在母屋和厕所之间两地徘徊。
步履蹒跚,小脸蜡黄。
情况有些严重,路峥觉得,他现在应该打电话通知蒋宁,让对方迅速派车带个家庭医生到林地外,然后带着他的两个学生离开这里,到最近的医院去。
晚上时间八点半,屋外依旧是连绵的大雨,或许是乌云密布的缘故,今天天黑的比往常早许多,几乎就是一片漆黑,路灯都没有的原始林地,伸手不见五指。
这样的情况带着两个病号也不太好赶路。
所以路峥下定决心,等到明早雨停天亮。
他坐在椅子上守着两个病歪歪的学生,另一只手拨弄手机,回复蒋宁发来的工作邮件,顺便通知对方明早派车和人。
正当他要摁下发送按键时,院子里的大门被人敲了敲。
砰砰两声,不疾不徐。
卡旭冒雨出去开门,随着他的惊呼声,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雨幕中——那是顶着一件破斗笠,蜗牛一般,背着个小篮子的苏和。
丽龙主浑身被雨打湿了,他像是放进咖啡里的方糖块一般,就要消融在雨水里了。
那白净的单薄裙子没了柔顺的质感,沉甸甸地往下坠,边角净是泥土,看样子他并不是第一时间过来的,应该还去了林子里或是别的什么地方。
“打扰了。”苏和冲卡旭笑笑,又歪头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打起伞来到院子里的路峥,小声道:“我听顿沙说你的学生病了,需要须白牙,所以我去摘来了。”

雨夜里,淋成落汤鸡的丽龙主是来送草药的。
他笑吟吟的样子似乎压根不在意自身的尴尬处境,就是冰凉的雨水叫他原本就素白的脸蛋更白了,一不留神还打了个喷嚏。
苏和似乎也根本没准备进屋,脱下背后背着的编织篮子,连篮子带草药递给了路峥,“给。”
路峥实在看不下去,脱了身上防水的冲锋衣,给苏和裹上,裹挟着神子把人往屋里带,“你怎么不穿雨衣?也不带把伞?”
“我没有那些东西。”躲进屋檐下,苏和摘了头上的斗笠,就这个,还是抢的顿沙的。
进屋暖和起来的苏和手忙脚乱把路峥披在他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仔细抖了抖,道:“雨好像是有点大了,没想到会被浇成这样,我身上太湿了,别把你的衣服也弄湿了。”
“没关系,先穿着吧。”路峥又重新给苏和裹上,顺便提高了冲锋衣内胆电热系统的自定义温度。
他的外套太大了,穿在矮小的苏和身上,就像是给小神子裹了一件斗篷。
苏和好奇地攥了攥袖口的布料,窸窸窣窣乱响,他又赶忙松了手,规规矩矩垂手站着,问道:“你的学生还好吗,如果还在拉肚子,可以试试,须白牙很有用的。”
丽龙主带来的一篮子须白牙放在桌上,绿色的茎,细长尖圆的叶,一簇好几个花苞竞相开放的白色小花,花瓣边缘带着黑色的波点。
丽龙人叫这东西须白牙,路峥扫了一眼,就得到了这玩意准确的学名——獐牙菜,龙胆科獐牙菜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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