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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子他非要嫁给我(中意意)


苏和是个胆肥的,他不惧怕夜幕下的一切,大约是因为十五岁后就再也没有在日落前出来撒欢过了,久而久之,他觉得在夜晚才是他的主场。
视力卓群的丽龙主能够清晰分辨一团漆黑中棕榈树和散尾葵截然不同的叶片模样,在他眼里,这些夜里统统呈现黑色的树影也有浓淡之分。
丽龙主优哉游哉独自晃在无人的小路,叠着他的脚步声,身后出现了另一种步履匆匆的调子。
来人是普尔萨,整日来往那几个人,苏和都不用张望,单凭鞋子摩擦大地的声音区分。
“这么晚了,你还没回去?”
“你不也是?”林子里脚下的路障太多,普尔萨蓄意偷偷靠近苏和,已经足够注意,却还是被抓了个正着,他有些控诉地问:“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是和那个外地人钻树林子去了吗?”
‘钻树林子’这个词在丽龙人和塔木人中是同一种意思——背着人带搭襟去干柴烈火情天孽海的风流事。

第09章 老牛吃嫩草
普尔萨的话里带着怨气,他又往前迈了一步,灼热的视线撩过苏和衣领外刮了腻子似的雪白脖颈,没在上面见到什么可疑斑驳,才收回不妥当的目光。
他今天气冲冲来找苏和,就是提防苏和顺着丽龙人开放的传统,两厢情愿之下真去和那个外地男人做出进树林子的糟心事。
苏和迟钝,并没察觉普尔萨语气里的醋和嫉妒,他单纯的以为这自小最好的朋友是来祝贺他,以及关心他‘爱情事业’进程的,“还没有,他看起来有点害羞,顿沙说外地人都是含蓄的,要培养感情,慢慢来。”
在苏和所经受的教育里,和自己的搭襟做那档子事情是名正言顺且没什么好脸红的。
倘若今晚他和路峥不是还处于苏和单方面祈求的状态,而是对方真的满心欢喜接受了他的花冠,愿意成为他人生里第一位搭襟,那苏和会毫不犹豫将人带回自己的木楼,把该做的都做了,从矮榻头滚到矮榻尾。
丽龙人,主打一个速战速决,以免夜长梦多。
但现在,不是自己上赶着粘着人家吗?
一听苏和要跟那个男人‘慢慢培养感情’,如此屈尊降贵自降身份,普尔萨更没好气,“你为什么偏选一个外地人,你不知道他迟早要走?”
“我知道啊。”今夜已经是第二个人来问苏和这个问题,“就算他要走又如何,他是我当时在人群中看到最与众不同的那个,我只想把花冠给他。”
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只是苏和还不明白当时阿姆说的‘最亮眼’还有一个前提尤为重要——心动。
并非是瞧见只外地泥猴,觉得稀奇。
“你该找一个能一直陪着你的人。”普尔萨不平道,他真心为苏和好,苏和不选他,也不当选一个迟早要离开的人。
分离总归是叫人不舍的。
自小相识,普尔萨亲眼看着幼小的苏和,是如何孤零零成长的,他在各家阿姆手里辗转生活的,没有亲人,也没有手足。
明明就连树林里的望天树都有鸟雀作伴,普尔萨的小马驹在马棚中有一大伙的兄弟姐妹,只有苏和一直都是形单影只的。
长久以来的孤独,加上住进木楼后的与世隔绝,叫苏和渐渐从小时候会因为普尔萨没在下学的时候等他一起收拾书包而暗地里掉眼泪,变成了现在这般谁看都要夸一声乖巧听话懂事的模样。
他不吵不闹,也从不向那些看似是他的依靠、家人般的存在提出自己的需求和愿望。
就好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苏和已经清晰明白他的人生就是随水流打转的无根浮萍,凭东风飘摇的飞絮,从哪来的将要到哪去,他自己都不知晓。
他只知道没人能白白给他做倚靠。
这样成长起来的苏和,也从没经历过至亲至爱的离别,他不懂,真正的分别是苦涩又沉痛的。
只见丽龙主比天上月亮还亮的眼睛弯了弯,“哪有什么一直,我们丽龙人不信这些。”
就连顶天立地如神迹一般生长的登云树都有轰然倒塌的一日,人这般渺小又转瞬即逝的生命,哪里来的永远?
普尔萨撇撇嘴,“我相信。”
他小学时写在老师发下来的心形便利贴上的愿望,便是永远当苏和身边那个人,无论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再也不想看到苏和因为孤独掉眼泪的样子。
普尔萨宽慰自己,路峥是个外地人,迟早要走,笑到最后的,还得是一直陪在苏和身边的他。
这样一想,普尔萨舒心了,哥俩好地撞撞苏和的肩膀,“我今天要住在你那,天这么黑,我万一认错出林子的路,走到山里就完了。”
苏和点头,“我也觉得,更何况你阿爸发现你这么晚才从林子里出去,肯定要骂你。”
普尔萨的阿爸是塔木族的族长,十里八乡有名的暴脾气,家里三个儿子,一个贴心的小棉袄都没有,因而他对孩子们的教育极为火爆,能动手的事情绝对不动嘴,普尔萨皮,自小被打大,还要靠苏和给他带擦伤口的药。
现如今普尔萨的弟弟亚玎待遇好了些,可能因为老族长年纪大了,卖力挥棍子会闪了腰。
苏和拥有搭襟的第一天,身边矮榻上睡的人不是自己的搭襟,而是自己的青梅竹马。
普尔萨对这样的安排也很满意,毕竟现如今,距离苏和最近的人还是他。
就那个名义上的外地人搭襟,连苏和的矮榻都没摸到过呢,而他们两个从小到大不知道挤在一起睡过多少次觉了。
这么一想愈发得意的普尔萨草草收拾一番后就呼呼大睡了。
躺在矮榻另一端的苏和卸掉了满头装饰,黑发铺陈在背后,像一团纱。
他揉着被压的沉痛的脑瓜,回味傍晚时发生的一切,虽然有波折,但今天的确是苏和这么多年来,最开心的一天。
路峥是个好人。
丽龙主想起他,就忍不住翘翘唇角。
苏和眯起眼睛,翻个身抱住被子,困倦席卷而来的间隙,他还在思考怎么做才不会叫身边人发现他们两个有点不同寻常的关系。
只要能瞒过阿姆们精明的眼睛,那么阿祖也一定不会知道。
而他和路峥之间,也要做点感情上的铺垫,他得在路峥离开前,把该干的干掉。
至于那据说凡事都会知晓,无论什么都隐瞒不过他无处不在双眸的山神阿图卢,苏和选择性忽略了。
苏和这个人骨子里十足敬业,他分得清做丽龙主和做自己时该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丽龙主只能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绿林和阿图卢,但苏和不是,苏和可以说是个清醒的无神论者。
单纯的丽龙主一心想在落日之前,到绿林之外的地方看一看,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
丽龙人的矮榻,其实相当宽大,并不是那种只能睡两个人的小床,哪怕躺上路峥一行四个壮汉,都不算拥挤,几乎赶上北方的火炕。
不止外形差不多,矮榻的使用方式也近似,白天不需要睡觉的时候,铺一条色彩斑斓的毯子,再放一张矮小的圆桌或木桌,就能当做见客的沙发来用,夜里需要睡觉的时候,就收走桌子铺上铺盖卷。
鲁姆郞的昼夜温差大,晚上还是要铺厚点,盖厚点。
路峥是丽龙主的搭襟,热情的卡旭阿姆还专门翻出两条兽皮来接济他,据说这是她的传家宝,是她阿姆结婚时候的定亲礼。
路峥婉拒了,他这个人,对吃穿用度都不太挑拣。
虽然自小过的是顶尖富二代的日子,但长大后因为选择专业和自己兴趣爱好的缘故,世界各地险峻之地都去过,在外面露营甚至是露宿都常有,到那种关头也就没办法去挑拣今天睡的是不是席梦思,吃的是不是米其林三星了。
所以路峥相当好养活,在两个学生都在小声吐槽丽龙族的矮榻真的太硬,实在难以入眠的时候,路教授按理说都该处在‘退出群聊’的状态里了。
只是,自打断奶就再没有和人同睡过的路峥也是第一次发现,他好像不能和别人同床共枕。
两个学生都不太情愿和路峥挨着睡,所以路峥靠墙,旁边是吉木,吉木也累了一天,一闭眼就打起呼来。
这算是人之常情,路峥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可除却鼾声,还有他那两个学生一阵又一阵蚊子嗡嗡似的窃窃私语。
“咱们导儿这算是入赘吗?”
“不算吧?”
“那你说咱们见到那个小漂亮要叫什么?师母?”
“还是叫师公吧?那不是男孩子吗?”
“是啊,孩子,”林双‘啧啧’两声,“人家还是孩子呐,导要比小漂亮大一轮去了,这是什么老牛——”
业内一直是顶有名青年才俊的‘老牛’实在耳聪目明,他轻轻咳了两声,提醒那两个说小话的夜猫子闭嘴。
深知导师露宿野外都睡的很早的林双猛一听到这动静,即将说出口的话拐了弯:“这是什么成熟稳重多金大佬一见钟情年轻俏皮异域风情小美人的罗曼蒂克啊,咱们导和师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林哥,你刚刚不是想说老牛吃嫩草吗?”
“小徐,哥可没说啊。”
赵徐之是个傻的,还在这抓林双话里的漏洞,只见矮榻最那头,他本该早早睡觉的导师坐了起来,披上衣服出门去了。
“导儿还没睡?”
“他刚刚都咳嗽了你没听到吗?!”林双对虽蠢但壮的同期无语了,抬手狠狠锤了把对方的胸肌,“完了,你肯定要延毕了。”
赵徐之脸白了。
吉木还在呼呼大睡。
路峥披上充电后夜间恒温的冲锋衣,在丽龙人家家户户都有的母房里找到了自己的栖身之所。
只是他个头大,窄小的木质双人沙发对他来说像婴儿床,腿窝不得已搭在了沙发扶手上。
他不在意学生们的话,只是单纯睡不着。
林双他们那样说也情有可原,毕竟路峥已经二十七了。

半夜下起了阵雨,轰隆隆的雷声成为比鸡鸣更早叫醒寨子里人们的闹钟。
雷阵雨刚来时多气势汹汹,雨点子打的薄薄的玻璃窗直响,屋外的树摇摇晃晃,发出阴恻恻的哭嚎,苏和敏锐感觉今天是个没太阳的日子。
没太阳的时候,虽然不至于光明正大走出去,但丽龙主至少可以在白天打开窗子望望外面。
上了清漆的窗柩被苏和推开,一阵凉飕飕带着湿润雨气的风穿堂灌入,将丽龙主那斜披在身侧的长发吹的飘扬,他趴在窗边,惬意而欣赏地看着天空中那黑沉的、几乎压倒树梢的浓云。
书上说这是典型的雨层云,云体成片状,乌黑且厚重,常遮盖日月,一般是高层云加厚,云底降低脱变形成。
看到这样的云朵,五个小时之内一定会有降雨发生,强降雨还会伴随雷暴、强风一同到来,因而也要记得收衣服,少往树林子里面站。
而苏和本人比云朵科普书还来的靠谱些,他只是嗅了嗅空气中的雨水味,就对慢悠悠从屋里走出来,□□上半身,露出轻薄的肌肉线条,只穿条裤腿收紧的裤子‘耍流氓’的普尔萨道:“还有一小时就要下雨,你现在不走,就要被淋在半路上了。我没有雨衣借给你。”
丽龙主白日是不出门的,有雨水的夜晚也是不出门的,因而雨衣雨伞他这里没有。
普尔萨看看趴在窗子边的苏和,又看看墙壁上几乎丽龙家家户户都有的荷花电子时钟,现在还不到早上六点,“不用我在这里陪你等顿沙来吗?”
他相信苏和的预估能力,这小子一向比天气预报还准确。
“不需要,”苏和摇头,“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你最好在顿沙来之前走,不然他又要对我念叨个没完了。”
虽然丽龙族如今已经可以跟塔木族通婚了,但实际上两边的关系依旧僵硬。
苏和记得住在寨子口边上门前栽种一大棵树胡椒的阿姐就嫁去了塔木族,但她是第一个,也是至今来唯一一个。
之后再没有丽龙人和塔木人看对眼的事儿。
苏和也不知道塔木和丽龙到底有什么仇,大约更多是长久以来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实在难以融合,塔木族无论是部落还是家庭最高话语人都是男性,丽龙则截然相反。
因而这独一份联姻似的通婚也并没有让两个部落之间亲近多少,甚至老一辈至今还是不相往来的程度,小辈自然也学着老辈遵循‘世仇’的道理。
苏和这样和普尔萨亲近,已经是阿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叫丽龙主实在是没有朋友。
普尔萨怕被雨浇在半路,狼狈回家又要挨骂,于是火速穿戴整齐,又和苏和保证,明天没事还要来寻他玩,顺带给他找个会修电视机的人来。
不然光是想着苏和一天天只能蹲在屋子里守着个破收音机孤影自怜,普尔萨就浑身难受。
苏和自己都已经不把那台已经没必要修理的电视机放在心上了,他也不愿意向自己的朋友索取太多,“没关系,这台电视我会再跟顿沙商量看看的。”
整装待发的普尔萨推开屋门,雾气纷纷的小路中浮现两个人影。
正巧在他从木楼上利落爬下来时,那两个人也出现在院子外,定睛一看,分别是拎着饭篮子的顿沙和习惯早起的路峥。
路峥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但生物钟依旧在第二天早上临近六点时将他叫醒。
丽龙人的屋子里安安静静,卡旭一家都没有醒,他的学生和导游也还在睡。
屋外阴沉天气,路峥意识到今天不太适合集体外出,于是决定给两个学生放假修整的时间,也趁着还没下雨,他先去最近的一棵望天树附近看看情况。
路教授不认识寨子里的小路,只能将那棵醒目的树,以及树前淡青色的屋檐当做地标。
路峥有个特殊的能力,大约也是四处游历多了,只要让他抵达地势最高的地方,就可以将从高处俯瞰到的地方迅速在脑海里布局出全面地图,因而记路本领卓群,也逐渐能根据远处地标物的高低,以自己为基准,推测出大致的抵达路线。
往目的地进发时,路峥恰巧碰上了睡眼惺忪、被阿姆强硬推起来,去给丽龙主送饭的顿沙。
平时吃饭是没有这么早的,只是顿沙阿姆不放心丽龙主一个孩子住着,便让顿沙早点过去作伴。
其实顿沙觉得,丽龙主都已经有搭襟了,他这个伴读也该退位让贤了。
“丽龙主的搭襟,这么早,你是想去哪?”
“去那边。”路峥指了指不远处高大威武的望天木。
他没提自己是去看树,所以顿沙理所应当地认为他是去看那棵树下住着的人,“既然这样,我们就一起吧!你还不清楚我们寨子里的路如何走吧?我带你走一回,之后你也就记得路了。”
这样以后哪怕是天黑的时候,也能轻松摸到丽龙主的木楼去。
“你也去那里?”
“当然!正好顺路。”顿沙狠狠点头,他对路峥相当热情,不单单因为这是苏和的第一个搭襟,还因为路峥是个教授,还是个年少有为青年才俊级别的教授。
顿沙是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过世面的丽龙小伙,他和那些阿姆们不同,打心底里惧怕路峥这样一看就爱给人挂科的年轻老师。
而在阿姆们眼里,管路峥是天上开飞机的还是地上放羊的,他的身份无论怎样都不会比苏和更高贵。
路峥在丽龙的称呼代词也只能是‘丽龙主的搭襟’,虽然丽龙人在恋爱关系里没有从属,但丽龙主特殊,整个丽龙都是他的,绿林中的一草一木山湖河流也都是阿图卢留给自己孩子的馈赠。
倒退个几十年来看,对于这样长居野外凶性难驯的民族来说,基本上少有所谓的政治体系和法律道义的,他们只遵从自己的部落,遵从自己信奉的神明,以及似水流年中亘古不变的冗长习俗。
现如今也是这般,虽然有了纪律条文,种种旧俗已经被更迭到不剩什么,只余一副空架子,但苏和作为名义上阿图卢在人界的化身,仍旧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丽龙主,看上凡人,便是滚落凡尘,沾染一身泥泞爱恨。
也是这样,丽龙主才不再是丽龙主,不再是阿图卢掌心的珍宝。
当顿沙脚程快而敏捷地带着路峥进到苏和的院子时,正对上从木楼上灵活攀下来的普尔萨,大清晨从他人木楼里滚出来,是另一半搭襟才能做的事情。
顿沙立马恼了,他可没忘记,身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正牌搭襟。
“你怎么在这里?!”
叫顿沙撞见的普尔萨原本还有些心虚,他不想给苏和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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