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研究生爆发猴子看热闹的尖叫,他们棺材脸的导儿戴上这芬芳馥郁的花冠,实在是太离谱了!
而路峥并没有第一时间取下头上可笑滑稽的东西,因为他看到坐在轿子上的人表情变化了。
纯粹的笑意从年轻人的唇角弥漫,他的眼神也从刚刚的忐忑不安变得闪烁,好像天上密匝匝的星河落了点星子进他的眼。
路峥再次想到了那株漂亮的鬼兰。
当初年轻的他站在那世间盛名又稀罕至极的兰花面前时,似乎也下意识忽视了那濒死的树。
足够美丽的事物就是如此,摄人心神,魂悸魄动。
“你好高。”丽龙主开腔,他第一次见这样高的男人,轿子已经很高了,可他搭出去的手要是再低一点,似乎就能碰到这怪人的鼻梁了,那上面还有干涸的泥点子呢。
丽龙主并不觉得脏,他轻声道:“花冠你戴着,很合适,好看。”
被夸好看的路峥没由来喉头一梗,他这人天生话少,大部分时候是真的不爱讲废话,少有这种,想开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的瞬间。
花冠总算是送出去。
顿沙率先拍手叫好,人群里的乐手又一次奏起他们手中的吃饭家伙,喧闹的音乐变了个调子,能听出欢欣来。旁的丽龙人再度唱起听不懂的歌谣,高高的调子歌声摇曳,姑娘小伙们手拉手晃动了起来,人影绰绰,流光的火球抛上天又落下,轿子再度回到了正途上。
不远处,就是阿祖的院子了。
另一边自始至终以为花冠会落到自己手里的普尔萨睁圆了眼,浑身冒火,也不顾礼数了,挤过人群,到轿子下,却被顿沙挡住,他不高兴说:“这怎么能送给那人?那是个外地人!他会走的!”
“谁说我们的花冠不能送给外地人了?走又如何,我们丽龙本就是自由婚,他走了再找下一个,再说,他现在又没走。”顿沙率先捍卫起他们丽龙主的眼光来。
普尔萨的手捏的嘎吱嘎吱直响,这的确是丽龙的风俗,莫说丽龙主只选了一个,就是今天他选上两三个有发展意向的搭襟,那也可以。
普尔萨只是恼火,恼火这选中的人不是他,又或者,丽龙主没有多选一个他。
轿子走了,路峥也把脑袋上的花冠取下来了。
他低头从冠子上数出十二种夏日芃州开的最茂盛的鲜花,边角的枝丫用细密的彩线绑的结实,一条用缎子打的毛绒流苏从交错的芙蓉和木槿下坠落,摇摇晃晃,凑近端倪,也精致漂亮,是很细致的手工活。
林双继续问卡旭,“收到花冠的人肯定会有好事发生吧?”
卡旭点头,“当然,这应当算是我们部落里顶好的事情了。”
“那这花冠到底是什么意思?”路峥开口。
“是找搭襟的意思啦,就是求爱!当丽龙主的搭襟,多好的事情呐。”卡旭转过身,“咱们得赶紧去阿祖的院子,今天有烤猪吃,去晚了又没位置了——”
林双一把抓住这丽龙小伙,不可置信问:“等等!你刚刚说是什么意思?”
求爱?是他理解的那个求爱吗?
“求爱啊。”卡旭眨巴眨巴眼,以为林双他们还是不懂,继续解释:“送花冠意味着丽龙主选中你了,送出花冠代表着他想跟你谈恋爱,接受花冠就相当于接受这份好感,要跟他谈恋爱,处对象,做那档子黏糊事。”
合着这神子一路风骚地捧着那玩意四处张望是在点秋香?
不,这不是点秋香,这是抛绣球招驸马啊!
“我们导儿、我们导儿——”林双咽了咽唾沫,几乎不敢扭头看路峥的表情。
“我也很震惊嘞,丽龙主竟然瞧上了个外乡人。”卡旭冲路峥举了个大拇指,“不过,我们丽龙没有什么外族不能通婚的要求,最多是不能和塔木族的人在一起,路大哥是什么族的嘞?”
先别说是什么族的,心绪一向波澜不起的路峥蹙起了眉,“我是个男人。”
而那个年轻人也是个男孩。
“男人又怎样?是人就成啦。”
卡旭理所当然道:“感情的事,本就没有标准呐,是男人女人,哪怕不是人又怎样,喜欢就成啦。”
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脸上满是震惊。
卡旭依旧热情地邀他们转移阵地去阿祖的院子,但听出不妙的林双却不敢继续把路峥往火坑里推,“我们不吃了,导,咱们明天还得去考察,要不先走吧?”
“林哥说的对。”赵徐之也不敢待了,这地方的人实在奇怪。
路峥看了眼手上的花冠,将它递给卡旭,“麻烦你还给他,我们就先走了。”
卡旭哪里敢接,这是丽龙主给路峥的,说不定阿图卢就在哪个角落看着,丽龙上天入地,就没有能躲开阿图卢耳目的地方。
就这样接过,是会倒大霉的,“不成不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要,当时怎么不拒绝他?”
当面爽利拒绝是不会怎样的,顶多叫那白面皮的丽龙主落寞一会。
这背地里将丽龙主送出的花冠抛下逃走,那不仅是对丽龙主不忠,还是对山神大不敬,这是得罪阿图卢,得罪整个丽龙族的!
“山神?”林双是个唯物主义者,完全不信,“真的假的?”
‘轰隆’——早就晴朗的夜幕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噼里啪啦,映的半边天犹如白昼,连带卡旭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林双被赵徐之捂住了嘴,都在人家地盘上了,真的假的,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吉木急的直挠头,当地人都有所耳闻丽龙人独特的风俗与强悍的民风,想这样大摇大摆的离开,不现实,兴许还没走出林子就被抓住了,所以他才说要尽量入乡随俗,但也的确不能随俗到把路峥留下做赘婿啊。
“不告而别的确不好,”路峥捧着花冠,这也是他们不懂当地风俗闹出的误会,“我去见他,和他说清,再把这个还给他。”
阿祖的院子里极热闹,作为丽龙族最大的长辈,年近八十的希泽莎已是一头华发,照旧利落的盘起,蓄在头顶,簪花系绳,捯饬的干净,一丝碎发也没有。
希泽莎身子骨也奇好,她的大女儿都已经要小辈搀扶才能走进院子里,这老太太却连拐杖都不乐意用,就是近两年来,爬木楼上下是有点困难了,不然今日丽龙主的梳妆,她也该去帮忙的。
轻轻摩挲着丽龙主的额头,希泽莎提起方才听到的乐声,语调有些宽慰,“你遇到了想做搭襟的人?”
“是啊,阿祖。”丽龙主轻轻点头,“他是我在人群里,看到的最亮眼的那个呢。”
“那就好,那就好,她人呢?让我看一看。”
“顿沙去找了,他是外乡人,不知道该跟上轿子。”丽龙主是想叫顿沙提醒那人一声的,但顿沙一直在跟普尔萨争论。
“外乡人?”希泽莎充满褶皱和老茧的手一顿,“你看上了个外乡人?”
丽龙主点头,“是。”
希泽莎默不作声收回轻抚丽龙主额头的手,“那你就该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因为他并不属于这里。”
“苏和,你的这个选择很沉重。”
苏和不懂阿祖口中的‘沉重’,哪怕想到选中的搭襟注定会离开,也不觉得伤感。
毕竟,他从小接受的阿图卢式感情教育告诉他:“我们本就不祈求终生相伴,不是吗?”
在丽龙人的感情教育里,没有传统爱情意象中长情的描述,海枯石烂地久天长,对他们来说都是空谈。
他们所追求的爱,就在一瞬,只那一瞬的真心,能有摧枯拉朽烧山之势,有可将心肝取出天地为鉴的真情,有世间万物寂灭此间独余你我长存的不渝,就足够了。
丽龙人,不相信永远,也不需要永远,一瞬足矣。
商讨下,吉木也赞成路峥所说的友好解决争端,去真诚道歉并‘退婚’。
毕竟这种信仰传统多的少数部落,还真有些住在雨林里未退化的野性和血性,要是因为这件事,起了冲突,得罪了原住民,他们四个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万一被埋这林子的哪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就不好了。
这种热雨气候,死个人那是相当容易毁尸灭迹。
前往阿祖院子的路上,正巧遇到了来寻路峥去阿祖母屋的顿沙,这哥们喜气洋洋的,和哭丧着脸的林双赵徐之等人对比鲜明。
到底还是孩子们,经不住事,他们已经开始脑补谈判失败,路峥被扣下做神子新娘子的场面了。
这画面好笑中透露出一丝悲壮。
林双总觉得这怪他手贱那一把,生生将义父推入婚姻的坟墓。
虽然是和小美人结婚,但坟墓就是坟墓,更何况他义父看样子压根不喜欢男人,这就是强人所难了。
路峥压根不知道两个学生背着他在嘀咕什么,他想先和顿沙谈谈,因为看起来顿沙是守在那个年轻人身边说的上话的一把手。
可顿沙和儒雅绅士、讲话注重修养和条理的路峥不同,甚至因为太开心,他也没有什么先听别人讲完话再说话的礼貌了,连珠炮似的发问:“您叫什么?多大了?看样子你们是来旅游的登山客?要在这里待多久?家在哪里呢?”
不等路峥回答,顿沙又换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真诚道:“说实话,今天对丽龙主来说是很特殊的日子,而送花冠选搭襟就更重要了,他这一阵一直为这件事发愁呢。因为他打十五岁起就很少出木楼,也没有什么同龄人,我还担心他真的会把花冠给那个塔木小子——不过还好,他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你。”
顿沙是相信一见钟情的,他和初恋就是这样。
当时丽龙主问他如何找搭襟,他也没办法给出确切的回答。
就是一种感觉,第一眼看到就发现这个人如此特别的感觉。
看样子丽龙主是明白了。
丽龙人只有在经历一段感情后,才会彻底成人,毕竟懂得爱、付出爱,是人生中尤为重要的一课,顿沙为丽龙主走上人生新旅程而感到由衷的欣慰。
“你们要好好的。”抵达阿祖的院子,喋喋不休的顿沙送上真挚祝福,“你往母屋去就好。”
院子里都是吃喝的年轻人,热闹围着篝火跳舞,而上些年纪的,都已经进了母屋,包括陪阿祖聊天的丽龙主。
今夜所有的丽龙年轻人都认得这个拿到花冠的男人,路峥一出现在院子里,嘈杂的声音翻了个倍儿。
有说他看起来身板就好,是个能干活的。
也有说他是外乡人,干活也不长久,迟早要走。
还有说看面相是个能干的,丽龙主夜里要享福了。
这话一出,坐在院井边的普尔萨心堵了,他不满的绕了绕小辫,“胡说八道什么,能不能成还不一定。”
“当然能成,我们丽龙主的头个搭襟,一定是幸福美满的。”顿沙听不得普尔萨这赌咒丽龙主的话。
母屋里一边听阿姆们讲如何驯服搭襟,将人治的服服帖帖,听话乖顺,一边肚子饿咕咕努力夹烤猪肉吃的丽龙主两腮鼓鼓。
如何驯服他是没听多少,但这烤肉好香。
但一听清门外的骚动,苏和便率先丢下筷子,一撩衣摆,噔噔噔跑到了门口,低头找自己的布鞋穿。
门边的鞋子太多,不知道谁把他一只蓝布鞋踢到了门外,想接个搭襟,还要单脚跳出去。
路峥远远就看到那穿的白花花,脑袋上也满是花花的神子像个兔子似的从门缝钻出来,而后一路蹦蹦跳跳。
以为这也是什么仪式的路峥上前了几步,却并没有打断神子的动作。
直到他看清那小年轻是满地找鞋穿,才在那身板清瘦的人一边扶着沉重的脑瓜,一边低头穿鞋费力不已的时候走过去,轻轻帮他拖起脑袋上的华丽装饰。
接受好意的丽龙主只看面前这泥点子斑驳的土黄色裤子和皮靴子,就知道来人是他的搭襟。
果然,有个搭襟就是好,穿鞋都有人帮忙扶脑袋了。
“谢谢。”苏和仰头,站起来时顺势牵起了路峥的手,相当自来熟,相当名正言顺,“你来了,我带你去见阿祖。”
路峥没动,看着他们交握的手,又看看这在夜里都白的发光的神子,他这才发现,两人之间无论是身形还是年纪,差的都有些多。
“怎么了?”苏和握着路峥格外宽大的手,捏了捏,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挑选的搭襟,“你不会不能说话吧?”难道是个哑巴?
“……我有事想和你说。”
路峥是独子,家里也没什么直系小辈,他不知道怎么和苏和一般大的少年人相处,尤其,这还是要抱着和他谈恋爱心思的少年,“我是来还你的头冠的,我不知道收下是这样的意思,对不起——”
路峥话没说完,小神子的脸色变得唰白,眼眶也渐渐泛红,好似站在他面前的路峥真是个负心汉似的。
说实在的,路峥这个搞植物的沉闷老学究,他不懂这丽龙奇怪且彪悍的爱情传统,也不明白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怎么就对他好像有海誓山盟的深情般。
不过路峥清楚,他没资格评判眼前这个就要落泪的年轻人对他的感情是否真心,眼下的境况,也叫他没办法继续说下去。
而在路峥未尽的沉默中,苏和心都拧巴成一团了。
那吃了不少烤猪肉因而浸的油润的唇瓣被他洁白的贝齿咬了又咬,上面残余那一点点口红都被吃进肚子里了,剩下的红,都是他咬后的充血,下一刻就要咬破了。
如果是方才在人前被拒绝,或许他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又难堪,因为阿姆和顿沙都说过,是有可能被拒绝的,但他们谁都没说过,送出去的花冠还会在背地里被退回,一点不光明正大。
要是有了搭襟,白天他也可以自由离开木楼,说不定还能走远点,到镇上去看一看,而现在他要被自己的搭襟抛下了,甚至又要回到木楼里,一日复一日等待日落了。
所以路峥在苏和眼里,就是未来的希望,眼下这个掌握他未来的男人,当众收下了他的花冠,背地里却又要弃他而去。
眼看苏和真要掉泪,路峥没由来有种欺负孩子的错觉,他放轻了声音,拿出跟家里兰花讲话的耐心来,“你先别哭。”
“你要拒绝我,是我哪里不好惹你讨厌了吗?”
“……不是。”他们之间的相处还没到这个份上。
“那是我丑,你不喜欢?”
路峥凭良心道:“你不丑。”
苏和抓路峥的手紧了些,将眼底的泪憋了回去,“那你为什么要拒绝我?连试试都不成吗?”
“我不能留在这里。”路峥摆出现实的局面。
这好像是个理由。
可苏和出阁的日子只有这一次,路峥走了,苏和生活在木楼里,除却接触的人,再难选到一个新的搭襟。
他总不能让顿沙和普尔萨来充当他的搭襟,刚在轿子上,他发现自己的确不想和普尔萨做搭襟之间的事情,哪怕是弄虚作假,他也无法做出那种事。
而如果没有搭襟,就只能眼巴巴等着下一位丽龙主被阿祖确认,才能卸下身上的担子。
这样一来,这等待的日子真就看不到头了。
“我知道你要走,我不会拦着不叫你走,等你走时,我还会欢送你。现在,我只有你,我也不能没有你,哪怕你不喜欢我,也不能永远待在寨子里,那么只留在这儿时,与我装装样子,也不可以吗?”苏和仰头看着路征,圆溜溜的眼睛满是真诚。
“装样子?”路峥拧眉。
“是的。”苏和觉得这不能算是骗人,也不算是谎言,只能说眼前人不愿意做他的搭襟,但他是真心的。
所以无所谓路峥爱不爱他,反正在苏和眼里他们之间是搭襟的关系,只要做了搭襟间该做的事,那自己也算是品味过爱情,领悟了阿图卢的真谛。
进而那些管束丽龙主的戒律对他而言,就不复存在了。
到那时候路峥要走,苏和也会真心实意欢送他离开,永远感激这位恩人的。
对自己大胆的计划感到完美的丽龙主压根不顾及这其实就是在骗人甚至是欺骗他自己,他只想要路峥点头。
天边阴云密布,凭空打了几个闪,夜里大约又要下阵雨。
第07章 一条绳上的蚂蚱
“丽龙主呢?怎么还不带人进来?”一个阿姆出来寻人,发现那俩正站在角落里手拉手,“这么快就在这小角落看月亮啦,阿祖还等着看你的搭襟嘞,快些进来啦!”
“阿姆等一下,一会就进去。”苏和回着话,仍眼巴巴盯着路峥,等他一个答复。
路峥察觉这等候的神子攥住了他的小指,很紧,就好像抓住了求生的浮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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