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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酒肆(小狐昔里)


至于回哪个家,那当然是说书人老松的家了。
贺兰固扭捏了一下:“我……不能跟你回去吗?”
这还赖上他了,谭昭乐了:“行啊,不过丑话先说在前面,我家破的很,你估计是住不习惯的。”
“不可能,我绝不会嫌弃的。”
贺兰固拍着胸脯保证的话尚在耳边,等他看到眼前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忍不住揉了揉眼睛:“钦州城里,竟还有这么破的房子?”
称呼它为房子,那都属实是高攀了,事实上它就是个危房,房顶的瓦片都烂了,前几日又下雨,东院还倒塌了一角,这会儿看上去实在是破败不堪。
谭昭也没想到这么破,可话都说出去了,硬着头皮也得进去啊:“放心,小问题,等我修一修。”
说书人老松就是个孤家寡人,他爹娘早没了,这房子当然是租的,虽说是破了点,但胜在租金便宜。谭昭稍微拾掇了一下,勉强也能下脚。
但也只是勉强而已,谭昭思考片刻,就决定不再为难自己,刚准备出去,却看到一个小孩在门口探头探脑。
“诶,谁家的小孩,谭大哥你认得他?”
谭昭摇了摇头,据他所知这条胡同里住的人家境都很一般,而这小孩身上虽然脏兮兮的,但看得出衣服都是好料子,一看就不是这条街上的孩子。
“你是谁家的小孩?”
这小孩看着四五岁的模样,眼睛大大的,模样生得很俊,此刻他也不认生:“我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你们是江湖人吗?”
还挺可爱,谭昭蹲下身来:“你也离家出走,他也离家出走,你俩指定有共同话题。”
小孩便瞪着眼睛看向后面的大哥哥:“小哥哥,你都这么大了,还离家出走?”
“我那叫出来闯荡江湖,你个小不点,小心被拐子拐走!”
“才不会呢,我娘可是江湖大侠,拐子可不敢拐我!”小孩哼了一声,又跑回谭昭身边,显然小孩很会找真正会做主的人,“大哥哥,你说对不对?”
小孩眼睛亮亮的,可惜话刚说完,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他立刻捂住肚子:“大哥哥,你没听见,对不对?”
谭昭最喜欢逗小孩了:“这样啊,本来大哥哥看你饿了,还想带你去吃饭呢?你真的不饿?”这么小的孩子单独一个人,确实很容易招惹坏人。
小孩闻言瞬间改口:“我饿,我想吃烧鸡!”
……小孩子要求还挺多,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小孩儿你这警惕性不行啊,万一我是坏人呢?”
“不会的,大哥哥你这么好看,我不会认错的。”
贺兰固:……这小孩哪来的!说话恰了蜜不成?
他眼睁睁看着眼前的小豆丁抢走了谭大哥的全部注意,谭大哥甚至斥巨资给人买烧鸡,要知道他只喝了三碗面片汤!
输了,他输了,他居然还没一个小不点讨人喜欢。
“小哥哥,你怎么不吃呀?是不喜欢吃烧鸡吗?”
小孩吃得满嘴油嘟嘟,但看得出家教很好,哪怕很饿也没有狼吞虎咽,这会儿吃得差不多饱了,就晃着腿看两个大人吃:“大哥哥,你能带我去找我娘吗?”
贺兰固就说:“你不是离家出走吗?怎么这么快就改心意了?”
“才不是呢,我和我娘走散了,我娘肯定很想我,我得去找她。”小孩子说完还点了点头,“可是盛姨不让我出门,我已经……好久好久没见到我娘了,我好想她啊。”
贺兰固的小娘早死,他一听这话,立刻忘了前头小孩怼他,心肠登时就软了下来:“那你娘在哪里?叫什么?”
说起娘亲,小孩儿立刻又恢复了活力:“我娘是江湖大侠,盛姨说江湖人人都认得她,你们肯定也认得她!”
“你娘这么厉害啊,江湖中成名的女侠客可不多啊,难不成你娘还是悬水剑不成?”
天地良心,贺兰固真是随口一说,因为这个江湖最有名的女剑客就是悬水剑,当然关于悬水剑的传闻,也多是褒贬不一,但绝没有一条是跟她早已成亲生子有关的。
“对啊,小哥哥你居然知道!”小孩高兴地从凳子上跳下来,“你是不是认得我娘,能不能带我去见我娘啊?”
“什么!你娘是悬水剑?”贺兰固惊得直接站了起来,好悬他们坐的位置比较偏僻,要不然指定能引起骚动,毕竟悬水剑哎,那可是江湖顶尖剑客,这么说吧,破水刀如今在江湖上声名鹊起,但若说与悬水剑相比,那真是……没法比。
“对啊,有什么问题?”
“问题大了去了,小孩儿你是不是记错了,悬水剑那可是……我哪见过啊。”
小孩儿脸上的笑容肉眼可见的消失了:“我才不会记错呢!我娘就是悬水剑沈柔章!”
贺兰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于是求救般地看向谭大哥,然后谭昭……唔,只觉得江湖果然太小了,悬水剑沈柔章,就是系统这次帮扶的宿主哎。
更准确来说,是小青蛙这次撑伞的萌新系统在这个位面寻找适合的宿主,因为某些不可控原因,绑错了宿主,导致任务一度无法进行,然后不得不跟主系统求助。主系统就找了小青蛙过来,接替萌新系统帮助被绑错的宿主完成本位面的任务。
至于那个绑错人的萌新统子,据说是重新绑定了正确的宿主,这会儿任务都做完去往下一个位面了,就是可怜小青蛙还被困任务。
现在看来,难怪主系统给他安排这个身份,原来是在某个节点会遇上沈柔章的儿子啊。
如此一来,等他帮小崽子找到亲娘,他就能围观小青蛙的热闹了,于是他立刻开口:“没事,大哥哥相信你,不过离家出走可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你娘既然是大名鼎鼎的悬水剑,那你必然也是个好孩子,对不对?”
小孩儿成功被绕进去:“对,我当然是好孩子。”
“那你还离家出走?”
小孩子支支吾吾,显然知道离家出走不是好孩子应该做的事情。
“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样吧,我们呢先送你回家,等你回家后,我想办法通知你娘,告诉她你很想她,让她快些回家来与你团聚,如何?”
小孩子有些犹豫,但为了当个好孩子,他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住在春华弄里面门口有两座石狮子的大房子里,大哥哥,你不会骗我的,对吧?”
“当然,我们可以拉钩。”
“大哥哥你真是个好人,我相信你。”小孩儿擦了擦自己的脸,笑着说,“大哥哥,烧鸡我请你,我有钱!”
说着,他就不知道从哪摸出两颗金豆豆来:“大哥哥,你看,这是我偷偷攒下的私房钱!”
贺兰固:……输了,完全输了。

第273章 江湖剑雨(四) 比金子还真。
谭昭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两颗金豆豆,忍不住拿揶揄的目光看向对面的少年郎,那目光的意思很明显:你看看,人小孩儿离家出走都知道带钱,你这么大个人了居然还空手闯荡江湖,啧啧啧。
贺兰固:……
小孩儿捧着两颗金豆豆,有些奇怪地来回看了看两个哥哥:“大哥哥,是金豆豆太小了吗?”
“当然不是,金豆豆可是很值钱的,你这么一颗,够你吃一个月烧鸡了。”
“哇,真的吗?”
谭昭点头:“当然,我从来不骗小朋友的。”
小孩儿闻言高兴地跺了跺脚:“那再买一只烧鸡,好不好?这家烧鸡好好吃,我带回去给盛姨吃,盛姨就不会生我的气了。”
……这小孩儿果然深谙如何哄大人之道,对此,谭昭当然不会拒绝:“当然可以,走,大哥哥带你买烧鸡去!”
买好烧鸡,谭昭顺便问了春华弄怎么走,你还别说真不愧是女侠的儿子,春华弄还挺远的,也不知道这小孩儿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不过这会儿小孩儿吃饱了,就有些撑不住,此刻已经倒在谭昭怀里睡着了。
“谭大哥,要不我来抱一会儿吧,你手酸不酸?”贺兰固虽年纪尚轻,但他的大哥二哥三哥都已成家,侄子侄女一大推,他虽跟侄子侄女都不太亲近,但也知道抱孩子久了是很累的。
“你要抱?那你来。”谭昭说完,就把怀里的小孩塞人怀里,贺兰固只觉得自己入手了一个秤砣,努力抱着走了半炷香的时间,他走不动了。
好重,这么丁点儿孩子怎么这么重的啊?这可真是完全实心的。
谭昭见少年郎撑不住了,便单手将小孩提起来背在背上,那轻松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提了个空麻袋呢:“少侠,你这体力不行啊。”
贺兰固只觉如释重负,手酸得不行:“我……谭大哥你力气怎么这么大啊。”
“是你力气太小啦,寻常青锋剑轻则三四斤,重则七八斤,若是习剑入门,需得日日佩剑与之磨合,一日练剑没有四个时辰,你当谁都能当江湖剑客?”
三四斤听着不重,但长久拿着它练习剑招,还得动作到位,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江湖人才会用内力配合兵器,说穿了,内力是续航保证,有当然更好,但没有,其实也不是不行。
贺兰固低下头:“我知道。”
他家里就经营着剑坊,哪怕他没有任何武学天赋,拿到一柄铁剑也不是一件难事,他也曾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偷偷练习,心里暗暗期盼奇迹的出现,可就如同谭大哥所说,他做不到一日练剑四个时辰。
不是他不够努力,而是他的身体经脉根本无法支持他长久拿剑,一旦练习久了,经脉就会抽痛,到了夜里他根本睡不着觉,时间一长,他就知道这世上不会有奇迹。
“真这么想习武?”
贺兰固笑了笑,倒也并不掩饰自己的心情:“嗯,不过谭大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很早就认命了,不能习武就不能呗,反正我还活得好好的。”
还挺乐观,谭昭伸出一只手示意道:“来,让我看看你的脉象。”
贺兰固根本没犹豫,直接伸了过去:“谭大哥,你还会诊脉啊?”
“小瞧我了吧,江湖人多多少少都会看脉象的,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跟人打斗时身边带着大夫,自力更生才能提高武斗生存率啊。”
……听着居然非常有道理。
“谭大哥,我身体怎么样?”许久,他的手被松开,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
怎么样?就还可以吧:“你娘生你的时候,应该是早产吧?”
“哇,连这个都可以看出来吗?谭大哥你好厉害。”
“一般厉害一般厉害。”谭昭相当谦虚地说,“你先天确实有些弱,但经脉问题并不算太严重,如果我来治的话,你可能需要吃些苦。”
什么?能治?
贺兰固直接听楞了,连走路都忘记了差点撞到别人家的石狮子:“啊,好疼!”
可这点疼他根本顾不上啊,虽然这话听上去非常地不切实际,但:“真的能治吗?我不怕吃苦的,多苦我都可以,我超能吃苦的!”
谭昭微微有些心虚:……怎么说呢,不仅苦,可能鼻子还要受点累吧。
“唔——什么苦?我不吃苦瓜!拿走,看不得!”小孩儿大概是朦朦胧胧地听到苦字,吓得一下醒了,好悬没直接从谭昭背上窜下来。
等他瞪圆了眼睛看到不是什么苦瓜,立刻努力抱住了大哥哥的脖子。
“哎哟,小家伙你轻一点,要命了!”
小孩儿立刻吓得轻松,然后直接被人提着肩膀抱在了前面,他吓得心都飞了一下,然后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坐在大哥哥怀里哎。
好高啊,比娘亲和盛姨的怀抱都要高哎。
“大哥哥,你手酸不酸啊?我已经是大孩子,可以自己走路啦。”说着还晃了晃腿,一副要下地走路的架势。
“你不说我还不觉得,我的手确实有些酸。”
“那我给大哥哥按摩,我可会按摩啦!”
小孩儿努力伸出了自己的小短手,煞有介事地捏了捏,刚准备卖力地宣传一下,抬头就看到了盛姨家门口的两个大石狮子,而石狮子旁边,站着已经盛怒的盛姨。
糟糕,一只烧鸡可能哄不好盛姨了!
“大哥哥,我们快走!”
然而很明显,小家伙这时候喊走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盛春芝今天快要把家里翻个底朝天了,就连隔壁人家都翻了,阿辞这小子却还是没影。她心想坏了,这小家伙不会真跑出去找他娘了吧。
她心里焦急不安,派出了家里所有的家丁去找人,可……找不到啊,这眼看着天都要黑了,这可如何是好啊。
钦州城虽说看着民风不错,可万一……万一呢,正在她急得方寸大乱之际,她远远地看到阿辞这小魔星被人抱着过来了。
她心里这火蹭地一下就上来了:
“你还敢走!沈辞春,胆子大了是吧,离家出走都敢了!”
小孩也被吓了一跳,眼神里很明显慌乱起来:“盛姨,我错了,我买了烧鸡,你……呜呜呜呜呜!盛姨我今天还被狗追了,那狗好凶,但是我都没哭,呜呜呜!”
个死孩子,盛春芝又气又好笑,终于伸手抱过孩子,嘴里虽说是数落,可心里的后怕却只有她自己知道:“你还知道哭,什么烧鸡,你当烧鸡能收买你盛姨我吗?今天我非得让你知道家法如何,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往外跑了。”
等她教完小阿辞,盛春芝才向两人道谢:“谢谢你们将阿辞送回来,我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们了,两位恩公,进来说吧。”
盛春芝派人去把家丁们都叫回来,又让人上了茶点,一番介绍她才知道,小家伙居然把亲娘的名字都说出去了。
不应该啊,小阿辞年纪虽小,但因为柔章身份特殊,是特意被教过的,对着陌生人绝不会提及娘亲的名字。
她的目光忍不住带上了一点点审视,当然盛春芝的目光只落在谭姓侠客身上,毕竟旁边那个小子一看就青涩得很,不可能跟柔章有关系。
而这位谭姓侠客,虽没有随身带着兵器,但一看就是江湖中人,且长相俊美,气质不凡,若是凭着这张面孔骗得柔章以身相许,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于是她忍不住试探道:“谭少侠,可曾婚配?”
谭昭多淡定的人啊,闻言茶水都差点喷出来,怎么回事?不是在说小孩子的亲娘吗?怎么突然转到他婚配的问题上了。
“……不曾,盛夫人为何如此发问?”
不曾?真的假的?
“没什么,就是看谭少侠一表人才,却没在江湖上听过你的名声,我还以为你已成家不出江湖了。”
不,谭昭觉得原因肯定不是这个,但人家都说了,他也不好多问。
“我看天色不早了,二位若是不嫌弃,便在盛府住下吧,阿辞很喜欢你们,他以前很少亲近其他人的。”
谭昭:……总觉得这位盛夫人话里有话啊。
贺兰固就单纯多了,他本来就无处可去,身上也没钱,现在能不住破烂房子,当然是最好了,而且……他现在非常迫切地想知道自己的经脉怎么治。
于是等跟盛夫人分别,他就忍不住开口:“谭大哥,我的经脉……真的可以治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赚钱的,其实我画画还可以的,以前也卖过几张画,等我卖画赚了钱,就都给你。”
“真的?”
“真的,比金子还真。”
谭昭失笑:“好吧,既然你这么相信我,那我也不会叫你失望。”
贺兰固脸上一下绽放出笑容,他只觉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其实他的经脉问题明明被许多名医判过死刑,但不知道为什么谭大哥一说可以治,他就完全相信,根本没有怀疑过。
“那那那那,什么时候开始治?”
谭昭偏头:“如果你很急的话,现在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这么突然吗?
贺兰固搓了搓手,有种恍然云端的感觉:“那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准备嘛。”谭昭想了想,“你得做好思想准备,贺兰少侠,你得清楚一点,你今年已经快十八岁了,寻常小子七八岁练武已有些晚了,你现在哪怕治好了,恐怕也……”

第274章 江湖剑雨(五) 被吵醒啦。
说穿了,学文习武都得从娃娃抓起,虽说也有大器晚成者,但那都是凤毛麟角,贺兰固的经脉未通,所以不知武学天赋如何,谭昭得提前打好预防针,毕竟学武真的很吃天赋,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然而贺兰固比他想得要豁达许多:“我知道的,谭大哥,但能学点皮毛我也挺高兴了,其实我不瞒你说,我家里人武学天赋都不算太好,天赋最好的四哥也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我就是想学一点武,做个普通江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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