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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病弱太子后成了团宠(晴川泪相思)


回到国公府已到了晚上,他顾不得休息,换了身衣服,便来到了宫中,还带了他上次只吃了一只的蟹黄包。他只想看看林西,以解相思之苦,只是他好像并不想见他。
看着他将油纸包扔进垃圾桶,看着他和杨潇闲聊,笑着叫他表哥,焦战的心一阵揪痛,很想冲下去问问他,为何要这么做?三年前他们一起查狼妖案,他给他送宵夜,帮他熬过一夜又一夜;而他不顾众臣反对支持他出兵,甚至举荐他为主帅,他们分明很是默契。为何现下他回来了,他却不想见他?
“难道他也在利用我?”回到国公府,焦战辗转难眠。
第二天清早,焦战换上常服,随着焦廉一起去上朝,林扈对其大加赞赏,一众文武纷纷附和,包括当初主和且质疑他的大臣。焦战谦逊地一一回礼,没有丝毫桀骜之色。
下朝后,他来到东宫递了帖子,却被退了回来,理由是昨日受了惊吓,身体不适不宜见客。焦战垂下眼帘,昨晚他就在寝殿内,虽然林西脸色依旧苍白,但精神不错,哪有不适,说这些不过是不想见他。
回到府中,焦廉将他叫进房中,问他去了何处,他没有隐瞒,直说去了东宫,却引来一顿训斥。
“你如今是一品武将,更要谨言慎行,怎能刚回京都,便去拜见太子。太子不见你,是明智之举,避免那些别有居心者,在皇上面前进谗,言你结交太子,图谋不轨。”
焦战一怔,抬头看向焦廉,道:“太子不见我,是因此故?”
焦廉叹了口气,道:“战儿,太子年纪虽小,却思虑周全,比你强得多。祖父知晓太子与你有知遇之恩,你想报答,但不急在一时,以后的日子还长,一切皆可从长计议。”
焦战深吸一口气,一扫心中郁气,道:“祖父所言极是,孙儿记下了。”
春和殿内,林西看向春寿,问道:“焦都督走了?”
“回殿下,走了。”
“可有说什么?”
“回殿下,没有。”
林西眉头微皱,小声说道:“这么轻易就走了?”
身边的春喜听到了他的话,“殿下,这有何不妥吗?”
“没有。”林西摇摇头,道:“午膳可备好了?”
“奴才这就让人去厨房问问。”
“太子皇兄,路儿来了。”人还未到,声音便传了进来。
林西看了过去,只见林路兴匆匆地跑了过来,他无奈地说道:“路儿慢点,别摔了。”
这三年林西和林路的关系最好,走得也最近,林路只要没事,就往林西这里跑。相处下来,林西发现林路特别聪明,而且动手能力超强,便和他一起研究了很多东西。比如盛放奶茶的杯子和吸管,还有装彩妆的各种瓶瓶罐罐,基本都是他们俩鼓捣出来的,然后再按照他们制作的样品批量生产。
“皇兄,你看路儿做了什么。”
林西看向林路手里的东西,不由眼睛一亮,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七彩的光,道:“路儿,你成功了?”
在几个月前,在林路问他要鼓捣点什么的时候,林西便想到了玻璃,玻璃的用处很广,有了玻璃不止可以用在奶茶店,还能用在调香馆,甚至能因此大赚一笔。做了决定后,两人便开始试制,一个多月后,林西没了耐心,便放弃了,没想到竟然被林路给做成了。
林路将手里的一小块玻璃递给林西,笑眯眯地说道:“路儿没辜负皇兄的期望。”
打量着手里的玻璃,林西忍不住兴奋,伸手摸摸林路的脑袋,道:“路儿真棒!”
“嘿嘿,都是皇兄教得好。”
想到玻璃做的各种物品,上市后带来的经济效益,林西仿佛看到了大把大把的银子,而站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聚财童子。
“路儿真是个天才,皇兄为你骄傲!”
林路被夸得红了脸,道:“嘿嘿,都是皇兄教得好。”
“路儿可曾用过午膳?”
“还没,路儿做好,就跑了过来,还未来得及。”
“那就留下陪我一起用膳。”
“谢皇兄。”
两人吃完饭,就一起研究着做一只简易的玻璃杯,一直鼓捣到天黑,也只做好了模具,留林路一起用了晚膳,便让人送他回去,这东西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出来的,得一步一步来。
林西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在春喜的服侍下擦干头发,便靠坐在床上看书。上书房每月都有两天假期,所以林西才有时间去逛街和做手工,不过功课该温习的,还是得温习。
看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林西突然听到窗前有动静,便抬头看了过去,只见一个人影倒映在窗户上,随即一闪而过。
林西眉头皱紧,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焦战的脸,可这与他的习惯不同,今日并未扔油纸包进来。林西又等了一会儿,依旧没有油纸包扔进来,他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下床去看看。
他来到窗前,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条缝,当看到窗台上的油纸包时,下意识地松了口气,犹豫了一瞬,还是把油纸包拿了进来。
林西走到桌前,将油纸包打开,里面是昨天他和杨潇说的椒麻鸡和黄桃果霸,另外还有一张字条。
林西打开字条看了看,上写着:“一别经年,好久不见。”
看着面前的食物,林西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纠结着到底要不要吃,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明知他对自己有所企图,如果还暧昧不清的话,那岂不是和林玖一样是渣男?
想到这儿,林西将食物往一边推了推,提笔写了张字条,待墨干了后,重新将东西包好,放到了窗台上。
林西的一举一动皆在焦战的注视下,看着他将食物拿进去,他满心欢喜,却不曾想他动也未动,便又拿了出来。
焦战跳下屋檐,将油纸包拿了起来,看看紧闭的窗子,纵身一跃,消失在原地。一路飞驰,出了皇宫,回到他的房间,将油纸包放在桌上,他坐在那里良久,才伸手打开,取出了里面的字条,上写道:“皇宫乃禁地,都督却来去自如,此举极为不妥,望好自为之。”
焦战怔怔地看着字条,“既如此,那当初为何又默许呢?难道真是人心易变?”
焦战的眼睛在昏黄的烛光中闪烁不定,手中的字条因用力过大,而出现了褶皱,甚至是破损。字条破损的瞬间,焦战瞳孔一缩,突然回了神,手指松了松,将字条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抚平,夹进了书里。
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翻开了那本书,将里面的另几张字条翻了出来,那是林西写给他的回信,写的都是想吃的东西,和现在的字条比起来,那时候他的字实在不怎么好看,只是那段回忆却是那么美好,可如今……
焦战呢喃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林西听到动静,等了一会儿后,便又来到了窗前,打开一看,油纸包消失不见,不禁松了口气,却又莫名有些忐忑,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我写的够委婉吗?”
“语气应该不重吧?”
“他不会因爱生恨,和原书一样对我动手吧?”
想来想去,林西懊悔不已,早知道林玖这么弱,当初就不该想着拉拢焦战,养虎终成患了吧,人家可是摄政王……
“等等,不是,现在林扈还在,焦战还不是摄政王,我也不再是原来那位,能搬得倒男主,还能对付不了男二?我到底在怕什么?”
“人家武功高强,就连戒备森严的皇宫都来去自如,想要杀你也就是分分钟的事,你说你怕什么?”
“……”
好吧,林玖虽然是男主,却是靠焦战才能上位,之所以被他这般轻易地搬到,是因为林玖还年幼,也因为自己的捣乱,他没能勾搭上焦战。而自己也不知道抽了哪根筋,竟然帮起了焦战,让他一举从正三品升到了正一品,连跨两级不说,还提前回了京都……
“这就叫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一夜就在他的胡思乱想中度过,连做梦都是焦战在追他,无论他怎么逃,逃哪里,焦战总会如影随形,最后他恼了,终身一跃跳进了悬崖,然后就睁开了眼睛,从噩梦中醒来。
林西喘息地坐起身,擦擦额角的冷汗,小声嘀咕道:“不行,再这样下去该魔怔了,还是出去散散心吧。”
听到动静的春喜从殿外走了进来,道:“主子,您醒了。”
林西深吸一口气,平复了心情,道:“帮我递个条子,就说我身体不适,不去上书房了。”
春喜顿时紧张了起来,“主子身体不适,可要去请太医?”
“不用,我是心病,需要出去散散心,让人打水,我要洗漱。”
“心病?”春喜一听反而更紧张了,道:“主子遇到了什么难事,说出来听听,可不能别再心里,您的身子才刚有起色……”
林西听得一阵哭笑不得,打断他的话,道:“我只是觉得闷了,找个借口出去玩玩,你不必担忧。”
听他这么说,春喜这才放了心,道:“好,奴才这就去。”
林西用完早膳,在院子里打了会儿拳,便带着杨潇和春喜出了宫。自从戒掉药瘾,林西就和杨潇学打拳,不为武功盖世,就纯粹为了锻炼身体。他可不想再病病歪歪,三天两头地喝药,已经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上次出宫在醉福楼不得已暴露了身份,引来不少关注,很多人都看到了他的脸,这次出宫林西先到了调香馆,让花海棠帮他们稍稍改了容貌,以及身上的装扮。当然,有了上次的教训,这次跟来的锦衣卫没带标志性的绣春刀。
出了调香馆的门,春喜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主子,我们今日去哪儿?”
林西抬头看向天空,碧蓝的天空只有少许白云点缀,道:“今日天气不错,不如我们去爬山。”
春喜担忧地皱起了眉,“爬山?主子的身子受得住吗?”
林西不以为意,“放心,我们爬到哪儿算哪儿,量力而为便是。”
“那好吧。”
“去之前先去买点吃的,带着到山上去野餐,一边享受美食,一边欣赏风景,岂不美哉。”
上次野餐是什么时候来着,好像是十二岁那年吧,只是不是一段美好的回忆,林西忍不住回想着。
春喜松了口气,笑着说道:“听主子的。”
林西拿起折扇点了点春喜的脑袋,道:“注意称呼。”
春喜装模作样地揉了揉脑袋,“主子,若是让皇上知道奴才如此没规矩,奴才可担当不起。”
“行行行,那就叫主子吧,反正我们现在也改了容貌,若不是遇到熟识的人,应该没人能认得出。”
“等等。”花海棠从调香馆里出来,笑着说道:“如此好事,三娘怎能错过。”
林西回头看向花海棠,“三娘也去?”
花海棠在家中排行第三,儿时父母便唤她三娘,花海棠这个名字还是她跟随杜娘子之后改的。花海棠已彻底与常家摆脱关系,不想再被称呼花姨娘,于是熟识的人都唤她三娘。
“整日在这馆里忙活,难得有歇息的时候,今日主子出去游玩,奴家也想凑凑热闹,就当给自己放个假。”
“好啊,出去游玩,自然是人越多越好。”
林西和花海棠上了马车,让其中一名脸生的锦衣卫去醉福楼买吃的,之后又去奶茶店拿了几杯奶茶,买齐东西后,这才架着马车出了皇城。
来到山脚下,留下一人看守马车,其他人一起顺着山路上山。
今天天气不错,加上温度刚刚好,山上的枫叶红了,有不少人和他们一样,选择秋游。当然,人数肯定没有现代景区多,林西也曾在节假日时,跟着家人一起出去旅游,景色没怎么欣赏,只看到一片人头攒动,与其说看景,不如说看人。
众人悠闲的往上爬,爬几步便歇一歇,等到了中午才爬到了半山腰。
“找个空地,歇会儿,顺便用餐。”
林西发了话,跟着的锦衣卫便四下散开去寻找空地。
等了一会儿,一名锦衣卫匆匆走了过来,道:“主子,奴才方才去寻找空地,发现了一具尸体。”
“尸体?”林西怔了怔,随即说道:“派一个人去报官,其他人随我过去看看。”
杨潇连忙阻止,道:“主子,未免出现意外,还是不要过去了。”
林西知道杨潇在担心什么,安抚地说道:“我来爬山是临时决定,没人能提前预知,况且我们都乔装改扮过,不会有事的。走吧,人命关天,不能怠慢。”
不给杨潇阻拦的机会,林西直接走了出去。
花海棠见状笑了笑,道:“指挥使跟随主子的日子也不短了,还不了解主子的性子,看似温温和和,却是个极有主意的,就算你拦,也拦不住,还是快点跟上吧。”
杨潇无奈地叹了口气,三两步跟了上去。
花海棠则慢悠悠地跟在后面,这三年是她活得最自在的三年,每日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过得既充实又快活。她清楚这都是因为林西,也打心眼里把林西当成了主子。她和汪桥配合,竭尽全力调养林西的身子,让他尽快恢复,做个正常人。
在锦衣卫的带领下,林西等人来到一处山坳,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死尸。
林西扶着四周的树,慢慢地走下土坡,来到尸体近前,随即抬头看向跟过来的众人,道:“你们下来时小心点,莫要破坏周围的痕迹。”
“是,主子。”
林西蹲下身,仔细查看尸体,死者是个男人,看模样大约三十多岁,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中衣,光着脚,没有穿鞋袜,腹部被刺伤,伤口很深,白色中衣被染红,且变成了暗红色。
林西简略地检查完尸体,抬头看了看四周,见有不少人围了过来,不禁皱紧了眉头,道:“别让他们靠近,以免破坏现场。”
“是,主子。”
锦衣卫领命而去,驱赶着过来看热闹的人,大多数人都止住了脚步,却也有不买账的。
“你们谁啊,凭什么不让我们过去?”
“是啊是啊,该不会是这人是你们杀的吧。”
锦衣卫一听顿时沉下了脸,呵斥道:“官府办差,再敢胡言乱语,绝不轻饶!”
“官府办差?”一名书生打扮的男人提出了质疑,“你们是哪个衙门的,为何没穿公服?”
锦衣卫对视一眼,答道:“今日不当差,故而未穿公服。”
那书生似是看出了锦衣卫的不对劲儿,接着问道:“那你们是哪个衙门的?不穿公服,也该有令牌在身吧。”
他们一旦暴露身份,林西的身份也就有暴露的可能,万一人群中有刺客,让林西有个好歹,他们这群人都得死,这风险谁也不敢担。
“这个你们无需多问,赶紧离开!”
“我看你们就是冒充的!”书生得理不饶人,扯着嗓子喊了起来,“不让我们靠近,就是想毁尸灭迹!大家都过来看看,人命关天,可不能让他们得逞。”
人群中又走出一人,二十多岁的年纪,走到锦衣卫近前,拱手道:“我乃刑部员外郎尚庆之子尚奇,不知几位是哪个衙门的官差,可否将令牌交于在下一观?”
锦衣卫见众人虎视眈眈,转头看向杨潇。
说来也巧,这个尚庆就是补的胡高的缺,也就是狼妖案时,与仵作一起进宫,被林西强制留在东宫的刑部员外郎。杨潇曾奉命调查过他,所以看着尚奇有几分眼熟。
他缓步走了过去,淡淡地说道:“劳烦公子移步。”
尚奇点点头,跟着杨潇走向一边,看到了杨潇亮出的身份牌。
尚奇神色一惊,刚想说话,便被杨潇拦住,道:“本官有要务在身,公子切不可声张。”
尚奇忙不迭地点头,道:“草民明白,不耽误大人公干。”
尚奇行礼后,回到原处,道:“这位大人确实是官差,我已看过他的令牌,大家听大人调遣便可。”
方才的书生脸色有些不好看,道:“令牌在哪儿,我们又没看见,万一你和他们是一伙的,那我们岂不是受了蒙蔽。”
杨潇闻言皱紧了眉头,看向书生的眼神微冷,抬脚走了过去,刚想说话就听到不远处传来呼和声。
“闪开!闪开!官差办案!”
杨潇抬眼看去,只见一队身穿公服地官差出现在不远处,气势汹汹,粗鲁地将围在四周的百姓推开,朝着杨潇等人走了过来。
“你们什么人?命案现场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赶紧离开,否则便以妨碍办差为由,抓你们进大牢!”
为首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膀大腰圆,一脸横肉,腰间挎着刀,看向杨潇的眼神十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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