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犬(雁一夏/一雁不成夏/害人精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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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雁一夏/一雁不成夏/害人精M
- 入库:11.02
“你怎么在这里?”阮霄冷下声来询问。
就算满身狼狈,封骋的背依旧挺得笔直,不知是不是淋了一晚上的雨感冒了的原因,声音有些哑,“我跟在你车后面……”
阮霄半天反应不过来,自己双腿残疾,开的车也是专门针对他这种下肢不便人士改造的,刹车和油门都要由手来掌控,所以开车的时候他并不敢开太快,但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步行跟上的。
想不通这个人是怎么在光线昏暗环境恶劣的雨夜一步一个脚印跟上来的。
不可否认阮霄曾经是十分痛恨封骋的,特别是当他得知他夺走自己辛辛苦苦才得到的一切仅仅是为了讨他心爱之人欢心时……
但阮霄本也不是那种睚眦必报耿耿于怀之人,经历过那么多波折,双腿废了三年纵然又再多不甘也只能接受现实,之后性情也渐渐变得淡漠沉冷。
只不过时隔多年,亲眼看到那样神气高傲只手遮天的男人竟然把当初最厌烦敌对的仇人当做心爱的人,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的廉价样子,多多少少也有一些报复性的快感。
果然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心中痛快了,再去看封骋狼狈的样子,阮霄心就有点软了。
想着封骋那大块头死赖在店门口,自己一个腿脚不方便的人也奈何不了他,但他这样的状态继续呆在这里,一身的伤还淋了雨就算是体格要比普通人强健的极优Alpha也会出事,不想自家店门口多个死人,阮霄最终还是暂时让封骋进了门。
封骋身上带着车祸残留下来的汽油味和血腥味,轻微洁癖的阮霄觉得难闻就让他去浴室洗了个澡,顺便把换下的那身带着血污的衣服给扔了。
封骋见阮霄不赶他走了,明显就听话了许多,乖乖的脱了衣服去了浴室洗了澡,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没有了污渍,下身穿着阮霄给他的运动裤,赤露的上半身带着大大小小的皮外伤,被外力撞击而导致的淤青在他那小麦色的皮肤上也十分显眼,头上的纱布被他拆了,一条五公分长的缝合伤口在光滑的额头上隐隐渗出血迹,显得触目惊心。
只不过就算这样一副狼狈的模样依旧遮挡不住他刚毅俊朗的容貌和不凡的气质。
阮霄找出药箱简单的给伤口做了消毒,又用纱布包好,这期间发现他身体滚烫,应该是淋了雨发烧了,用温度计量了一下竟然烧到了40度,忙又给他找了退烧药吃下。
封骋不亏是S极Alpha,经历过那么猛烈的车祸如今还发着高烧,整个人却是跟没事一样,坐在沙发上裸着刚上完药的上半身大喇喇的晾着肉。
到是阮霄实在看不下去了,从橱里翻出一件宽松的上衣扔给他,让他穿上。
第7章 信息素收回去
阮霄的身高有180,没发生车祸前也是精壮结实的类型,但坐在轮椅上三年他瘦了许多,所以他衣服就算是宽松版穿在身高189,身形健硕的封骋身上也是明显又小又紧,那轻薄的布料勾勒出明显的肌肉线条,看起来有点像爱穿紧身衣的精神小伙。
不过穿着不合适衣衫的封骋却并没有因此感到半点不满,反而因为穿的是阮霄的衣服整个人喜滋滋的,还低头扯着衣服布料闻了又闻,“上面有薄荷味道,是阮阮的信息素,好香……”
这话听的阮霄一阵恶寒。
阮霄和封骋两人都是Alpha,正常来说Alpha之间信息素会有所排斥,是因为Alpha天生具有侵略征服的本能,不允许别人凌驾于自己之上,就算不抱着挑衅意味,很少有Alpha会欣赏喜欢同类Alpha的味道。
特别是封骋这种S级Alpha,身为这世界的天之骄子,不但有着强势的信息素和独占欲还有着高于常人的身体素质和感官,因此他们通常能更加敏锐清晰的感受到周围的各种信息素,对于其他Alpha信息素排斥程度也自然更加严重一些。
可此时他却一个劲的夸另一个Alpha的信息素好闻,不但没有半点排斥的迹象反而有点像在吸猫薄荷的大猫一脸沉醉,阮霄不仅怀疑,这场车祸是不是不但把封骋的头给撞坏了,还把他的感知能力也撞没了。
似乎是心情愉悦,封骋的Alpha信息素也开始不安分起来,不大的客厅没一会儿就被更加强势浓烈的信息素席卷,那是雄伟苍劲的参天古柏的味道,凛冽深沉气势汹涌,像是野兽圈起自己领地般,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把空间中属于阮霄的Alpha气息给覆盖住。
气息被覆盖,阮霄自己身上都沾染上了封骋的信息素,虽然这古柏味道的信息素并无恶意,也并没有半点要压制他的意思,但他依旧不满的皱眉,沉声道,“封骋,信息素收回去。”
封骋也意识到了自己信息素在不知不觉间散发的有些多,以至于衣衫上他喜欢的薄荷香也被他的古柏味给覆盖了不少。
忙收回信息素,浓眉不满的皱起,一副懊恼的样子。
阮霄看在他是病号的份上不和他计较这些,刚打算把轮椅移到窗边把窗户打开,这么强势的Alpha信息素对于他一个Alpha而言并没有什么,但要是站在身上被Omega闻到,搞不好会引起突然发情。
可轮椅还没移动几分,腰间突然覆上一只有力的大手,身体突然被抱起,在阮霄反应过来之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封骋抱到了他的腿上。
封骋圈着他的腰身,让他横坐在自己腿上,低头正好把脸埋进他的脖颈处,肆无忌惮的闻着他身上的薄荷香,
“果然阮阮身上的味道更浓更好闻……”
第8章 想把他抱到床上
阮霄整个是愣住的,僵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顿时又羞又恼,他虽然没有封骋那么健硕强大,但好歹也是个实实在在的优质Alpha,怎么能被人当娃娃一样抱在腿上?
抱着他的男人甚至还那么暧昧的索取他的信息素,自己又不是Omega,这简直是胡闹!
阮霄再也无法维持自己冷静淡定的姿态,咬着牙抬手去推封骋,
“封骋,放我下去!”
双腿不便,阮霄需要经常用手臂力量支撑,所以虽然瘦了许多,但上身也还算精壮,手臂上有结实的肌肉,力量也不容小视,可在封骋面前这样的力道却不值一提。
紧贴着他的强健胸膛任他怎么推搡都丝毫不动,封骋身体很烫,呼出的热气喷在他脖颈上,激的他后背的汗毛都竖立起来了,阮霄只能去推他埋在自己脖颈间的头,
“我昨晚已经说过,我不是你的阮阮!你搞清楚了,我是个Alpha不是Omega。”
封骋终于舍得把头抬起来,却依旧坚持,看着阮霄的目光很坚定,“不,你就是我的阮阮,是我最重要最喜欢的人。”
阮霄只觉得头都大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条恶犬有朝一日会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只会摇尾巴的宠物犬,还一口认定自己是他的主人,赶都赶不走的那种。
看出阮霄的恼怒,那曾经强势冷冽阴狠决绝男人刚毅的脸上竟然带着一点委屈和小心翼翼的神情,“阮阮,是不是我之前惹你生气了,所以你才对我这么凶?可我什么都忘记了,你能不能就不要生气了……等我恢复记忆了,再来哄你……”
阮霄哪有心思听他说这些,一心只想让他把自己放回轮椅上。
这么多年很少跟人这样亲近的接触,封骋那强势浓烈的极优Alpha信息素无形中将他整个包围,滚烫的胸膛紧紧贴着他,那种触感让他心都是颤的。
“我说了,把我放回轮椅上!”阮霄的声音有些颤,明显沾染上了怒意。
他抬起头凤眼怒瞪着面前的男人,封骋和他对视,那么近距离看着他生气发怒的样子。
身为A+级Alpha,阮霄长的无疑是不错的,五官端正,俊美清朗,可能不经常出门的原因,他的皮肤很白,是冷色调的那种白,加上那眼尾上挑的丹凤眼,面无表情的时候给人有种苍凉冷漠的感觉。
但此时恼怒羞愤的情绪让他脸颊多出一抹红晕,眉头紧皱凤眼凶狠的瞪人的样子到让他原本神情淡漠的脸鲜明了起来。
阮霄生气的样子是有煞味的,但脑袋一片空白的封骋却觉得怀里的阮阮瞪大眼睛故装凶狠的看着他的样子有点可爱。
封骋不想要把阮霄放回轮椅上,想把他抱到床上……
就在封骋思考纠结着要不要付诸行动时,挂在店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有人来了店里。
客厅和店铺只有一门之隔,阮霄担心有客人听不到,所以特意开着门。
封骋显然也听到了客人来的动静,便终于舍得把阮霄放回到了轮椅上。
阮霄脸紧绷着,似乎真的因为封骋打的放肆而有些生气了,看也不看身后的男人操纵着轮椅去了店里。
来人是经常光顾的女高中生,这次过来是来还上次借阅的书籍。
见阮霄从房间里出来,女生便自来熟的跟他打招呼,“老板,我来还书。”
店面就在学校附近,平日里大部分的顾客都是学生,阮霄性格内敛冷漠,学不会那种热情洋溢的招呼方式,有客人来时,也只会温声的说一句,“来了”。
但所有人都喜欢漂亮的实物,那些还没有步入社会思想单纯的学生们更是不用说,阮霄虽然腿废了,但那张俊脸真的好看,打扮穿着也是干净整洁,所以那些过来借书买试题又生性活泼的学生就会经常有意无意来跟他搭话闲聊,一来二去就跟他混熟了。
今天来还书的女生显然和阮霄比较熟,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店面,“老板,今天店里只有你一个人吗?之前那个店员哥哥呢?”
阮霄收好刚刚的情绪,一边给女生递来的借阅卡做登记,一边温和地说,“他家里有事,辞职了。”
“啊?辞职了?”女生惊讶的瞪大眼,目光有意无意的瞟向阮霄的双腿,关心道,“那店里的事情怎么办?”
提及这个问题,阮霄也顿时有些头疼,实话道,“已经在抓紧时间招聘新的店员了,希望能在开学前招到合适的人选吧……”
假期期间店里没有那么多客人阮霄尚可以勉强应付,但要是真的到了学生开学,客流量大起来后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店员的话,他就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女生选好了书籍却并没有马上走,而是指了指前台桌子上阮霄还没来得及放回的书籍,热心肠地问道,
“这些书是不是要放回书架上?我来帮忙好了……”
说罢,未等阮霄再说什么便主动搬起了一摞书籍。
阮霄怎么好意思让来光顾的客人帮忙干活,连忙出声制止,“不用了,放着我来就好,这种事怎么好意思麻烦你……”
女生俏皮一笑,又多瞅了几眼阮霄清俊的脸,“老板咱俩都这么熟了不用跟我客气啦,我看这边地上还有那么多书没有放回去,你一个人也干不过来,反正放假我今天也没什么事……”
女生光顾着和阮霄说话,并未注意到身后走近的人,搬起书籍转身时差点撞到迎面而来的封骋。
身后突然多了个人女生自然吓了一跳,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眼前那被紧身上衣勒出的强健胸肌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抬起头正好近距离对上了封骋锐利的双眸。
第9章 相差太大
和阮霄的文雅清俊的感觉不同,封骋高大健硕的身形和刚毅冷硬的外貌十分具有冲击性,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头发是利落的寸头,鼻梁高挺,浓眉星目,眼神深邃锐利,宛如希腊的雕像,好看是好看,但气势太强,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就会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面对那样凛冽的压迫感小姑娘显然有些吓到了,抱着书籍慌忙后退了两步,镇定下来之后忍不住偷看封骋那张惊为天人的俊脸,而后脸涨的通红。
之前在里屋的封骋显然听到了女生和阮霄的对话,上前一步,在女生未反应过来之际将她手中的书籍拿走,“我来吧。”
说罢,转身到了书架前,快速的找到了书籍排列放置的顺序,利落的将书籍一一插入。
女生红着脸呆站在原地看了封骋好一会儿,而后娇羞慌张的转身跑走了。
封骋摆放好了手里的书籍后,又主动的开始整理起地上摞的那些书籍。
阮霄看着闷头干活的男人并未制止,本来天下就没有白给的午餐,自己和封骋形同陌路,如今又是给他施舍衣服又是给他包扎,他相对的付出点劳动力也是应该的。
封骋到也不见外,甚至还越干越起劲,把地上借阅的书籍整理好后又开始整理之前新进的还未拆封的书籍,之后甚至开始扫地拖地,擦书架擦桌子,一上午的时间把整个书店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个遍。
阮霄已经把刚刚被抱的插曲忘到脑后,看着那被擦的锃亮的桌面和书架上整齐的书籍,心中不免有些意外,毕竟封骋这种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大少爷身边伺候的人那么多,根本不需要做这种琐事,而他此时却做的这么顺手。
不由看了一眼正在给书架顶端扫灰的男人,不得不说他此时左手抹布右手鸡毛掸子的样子要比之前西装革履高傲自负的样子顺眼的多。
干的起劲的封骋似乎感受到了阮霄打量的目光,停下手中动作转头看向他,两人的目光对视个正着,封骋似乎很高兴阮霄的目光在他身上,嘴角轻挑露出白灿灿的牙齿冲着阮霄笑了笑。
看着那柔情蜜意的笑,阮霄只觉得一阵恶寒,有些受不了的收回目光继续低头整理店里的账目。
并不是说封骋笑起来不好看,实在是如今的封骋和阮霄认知里杀伐果断冷酷阴狠的封骋相差太大,他真的是接受不了,不止自己,要是让封骋身边的人看到他现在拿着鸡毛掸子肆无忌惮的冲别人傻笑的样子,估计也会震惊到晕过去。
突然有阴影压下,阮霄抬头,就看到了靠过来的封骋。
阮霄浓眉微挑,“怎么了?”
封骋拿着手里的鸡毛掸子轻轻晃了晃,好看的眼睛看着阮霄,表情有些无辜,“阮阮,我饿了……”
阮霄这才意识到这个男人应该从昨晚被送到医院后就没有吃过饭,这期间又是追车又是淋雨还干了一上午的活,不饿才怪。
想了一下家中形同虚设的厨房,阮霄不动声色的掏出手机,“想吃什么,自己点。”
封骋虽然失忆,但对这个世界的基本认知还没有忘,他还知道阮霄把手机递给他是要他点外卖,却并没有伸手接过他的手机,而是道,“不吃外卖行吗?”
阮霄忍不住挑了封骋一眼,心想这小子还挺难伺候,不过看在他是病号又干了一上午活的份上便耐着性子问,“那你想吃什么?”
却没想到封骋却反问道,“阮阮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阮霄只是腿残了,又不是手残了,在自己的地盘哪有让别人动手的道理,便让封骋看着店铺,自己去了厨房做饭去了。
捣鼓了好一阵后,端出了两碗还算看的过去的蛋炒饭。
不能怪阮霄苛待封骋,实在是做饭技术有限,当总裁的时候这方面都有别人打理根本不用操心,独自生活的这几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更是能糊弄就糊弄,所以家里的灶台常常十天半个月也不开火。
封骋看着阮霄亲自做的蛋炒饭,并没有嫌弃寒酸,反而很高兴的样子,当场就干了一大碗,吃完之后还明显没饱的样子,阮霄只能把自己的那碗也给了他。
“好吃吗?”
阮霄看着专心扒饭的封骋,忍不住询问。
封骋回答的表情很真诚,“好吃,阮阮做得饭最好吃了。”
阮霄没想到自己平平无奇的厨艺竟然被这样认可,心中不由一软,看着封骋那大块头又饿了那么久估计两碗蛋炒饭也不够,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说道,“慢点吃,不够的话我再去做份……”
封骋捧着碗抬起头眉眼带笑的看着阮霄,“阮阮对我真好……我真的%¥#%¥……”
之后的话封骋发音开始含糊,阮霄也没听清,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封骋开始冒泡的嘴里。
谁能想到,严重的车祸和一晚上的风雨交加都没有被放倒的封骋竟然被阮霄的一碗蛋炒饭给彻底放倒了。
因为阮霄把洗碗机用的洗碗盐当成了食用盐加到了蛋炒饭里,而封骋又因为吃了太多蛋炒饭导致了食物中毒。
就这样,封骋在那连小腿都放不下的小沙发上躺了两天,有力气下床后,封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托着虚弱的身体进了厨房,简单的为两人炒了三个菜,然后又恹恹的躺回了小沙发上。
第11章 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第三天,又睡了一觉的封骋基本上完全恢复了,看他生龙活虎的样子阮霄本想让他离开,可恰巧之前补的货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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