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外头老树发了绿芽,这是安知山第一次絮絮地跟他讲国外的见闻。陆青默默听着,像给心脏上了一贴膏药,眼泪逐渐止住,他在对方讲起笑话时,也扯着嘴角微笑出来。
聊了十来分钟,安知山答应抽空回去看他,后又借故有事,挂了电话,陆青也撑着膝盖起身,要去洗把脸。
脸刚洗完,电话又响,还是安知山。
安知山接通后并没说话,沉默数秒,他梦呓似的喃喃。
“我是不是打过电话了?”
陆青没等回,他就又断了。
陆青眼里还含着泪,却吃吃笑了,觉得安知山还和当初一样,奇奇怪怪,莫名其妙,仿佛从没变过。
那通电话像一枚定心丸,稳固了陆青的心神,佑他在高考考场上依然从容不迫。
复习的时间很长,书本也很厚,可付诸到试卷上,却是那么那么薄的几页纸。
写完英语作文,陆青抬头看黑板上的挂钟,离交卷还剩十分钟。他检查了下姓名考号和条形码,又确定了题没涂错,就放下笔,在微微熏风中,扭头去看窗外盛开欲焚的凌霄花。
此刻,距离他和安知山分开,已经半年了。
六个月真不长,可也不很短,但因为他总忙着学习,埋头书本,那时间就弹指一瞬,倏忽间就流逝掉了。
不久,高中最后一次铃声响起,他茫茫然地交卷,茫茫然走出考场,茫茫然跟同学朋友去喝酒庆祝,直至当晚躺在床上,他才终于后知后觉,清醒过来。他的高中生涯,彻底结束了。
屋里没开灯,他在漆黑中坐起身子,去找之前查看好的航班,想看看什么时候能去找安知山。
可就在这时,鬼使神差的,他忽然探下腿去,趿着拖鞋走出卧室。
糖糖在客厅地垫上睡得正香,闻声抬头,就见陆青中了邪似的,一路步子飘忽地走向门口。
他开门,怔住,发出声音。
那声音分外困惑,而又轻得连楼道灯都唤不亮。
“……安知山?”
半年前。
隆冬当晚,从凌海到上京,在特设的休息室候机两个多小时,他们又坐上直达郦港的飞机。
深冬,天黑得长,亮得晚,飞机起飞半个多钟头,才见远处孕出霞光。一线亮红逐渐铺展开来,光辉放耀,很快就天光大亮。
安知山往旁一瞥,流云朝霞,好风光,可惜他没心情,瞥一眼就收回目光。
他慢慢向后,把副宽肩膀重新窝缩在座椅上,无声无息,好似游魂。因为凌海已经被远远落在身后,再看不见了,他也就不再往窗外看,而是貌似专心地读起刚在机场买的书——李碧华的《饺子》,每篇都短,文笔诡谲,故事悚然,正适合在去往郦港的途中来看。
然而他读得不走心,要么是一目十行,匆匆翻页,要么是盯住一排字,五六分钟看不进脑子。跟书页对峙半个多小时,他熬困了,调了座椅角度,将摊开的书盖在脸上,开始睡觉。
睡了没到五分钟,正是半梦半醒,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下,他刚开始没搭理,肩上的手加了力道,眼看着能往脸上呼,他才颇不耐烦地拿下书来,抬头望去。
安富脱了外衣,换上头等舱配备的睡袍拖鞋,双手后背,笑眯眯地跟他搭话:“还有一会儿就到家了,有没有想好去哪住?”
安知山没完全晾着他,却也含糊作答,敷衍的结果是迎着晨光下了飞机,上了汽车,他被一路带到了祖宅。
祖宅坐落在半山腰,还是原来那副样子,庭院廊柱,园林喷泉,一切都庄重,也一切都奢靡,只是晒在阳光下都晒不散一股子鬼气森森。
安知山站定宅前,总觉得自己像是逃了又死了,灵魂囚在故地,要在里头千年万年地当鬼。
他最怕回祖宅,因为在里度过的日子实在不算好,如今,他一路上的镇定稍稍破碎了,露出入睡前就预知到梦魇的惶恐神情。
安富见了,有些得意,但面上不动,只是带他和安冉进去吃早饭。
郦港的作风本就偏于英式,老爷子年轻时就对富人那举手投足间的洋作派感到眼热,后来当了家主,买了这英式府邸,他更是配备了管家佣人,起了英文名字,只恨不能给自己安上两颗瓦蓝眼珠。再后来,郦港回归,他要与大陆做生意,于是又扮起了“爱国商人”,不但回上京花大价钱,住了好长时间四合院,还拨钱去资助了好多寺庙建设——这当然是旁话。
现在老爷子是人死灯灭了,可祖宅的饮食习惯不变,清一色的英式早点,牛奶面包鹰嘴豆泥。
安富早安排了要回来住,一应佣人便也早早齐备,带着早餐恭候良久了。
安知山吃惯了这种早餐,在凌海也是一个月不乐意沾一次豆浆油条,这时到了千里之外的郦港,却又很希望看到那些热腾腾的中式早饭,哪怕只是摆设着,闻个味道也好。
用刀尖戳弄了两下面包,他放下了,没胃口。也不是不爱吃,他只是厌恶,厌恶自己身上有洗不干净的郦港。
饭前,安富身上的厚外衣被热得穿不住,先去换了身轻便衣服来。
施施然下楼来,他端酒杯似的端起一杯牛奶,喝一口,扭头面对了安知山,微笑着忽然说。
“我是不是从没跟你讲过我小时候的事。”
“嗯。”
安知山想起陆青嘱咐他好好吃饭,本来正尝试着往嘴里硬塞两口,可此时听安富开口,他霎时又没了食欲。
安富早上也不爱吃饭,端着牛奶,半天不喝一口。他挥退了佣人,等桌上只剩他们三人,才兴致勃勃地讲起往事。
安富小时候是过过苦日子的。
他的亲妈比不上他大哥安成的母亲,是个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安富的妈妈是红灯区的一位暗娼。
郦港开放,早些年间开放过头,烟花柳巷随处可见,到处都是。老爷子当年还年轻,二三十岁的年纪,睡了位鲜嫩貌美的小窑姐——窑姐年纪太小,简直只能算作是鱼蛋档小妹。小妹没人教养,走了歪路,但又因为样貌宜嗔宜喜,娇憨得很,所以奇货可居,被店里挂了高价,等人来点。
等来等去,等到了她的贵客,安德胜。
安德胜当初也实在是个漂亮人物,又嘴甜,会哄人。给小妹开了苞后,见她梨花带雨,哭得有趣,就多哄了两句,哪知道就会哄得她芳心暗许,更哪知道一次就中。小妹细溜腰身逐渐浑圆,她先以为是胖了,后来开始呕吐,这才察觉不对劲。
安富出生在红灯区的一间小旅馆里,他那亲妈并没有身为人母的自觉,在那个年代,生下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又是件丢脸的事,她稀里糊涂,一拖再拖,不知怎么的就会拖到临产期。她像匹骡马似的,在宾馆脏兮兮的白床上岔开双腿,裂声长嘶,孩子从底下血淋淋的滑出来。
他没父亲,亲妈又是个适应不了风尘生活的风尘女子,那童年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照安富的话说。
“小时候觉得天底下最好吃的,就是车仔面了。楼下唐伯天天推着小面摊吆喝,我好馋,想吃,又没钱。去发廊给人家扫头茬,帮店里老板搬汽水,替牙医先生端托盘……好多好多,数不过来。好容易攒了钱,跑去吃面,又舍不得加猪杂,端着鸡公碗吃面,眼里就盯着人家碗里的下水,因为眼睛不够用,所以有次还被碗沿豁口划破了嘴!但即使是这样,也还是忍不住盯着看,有时候人家好心,会施舍我两块不好吃的猪肺,有时候遇到脾气不好的,就踢我踹我,让我滚蛋。其实车仔面有什么好吃的呢?更别提猪杂了,洗不干净,脏得要命。但那时候不知道,那时候没吃过好的,年纪又小,什么都不知道。”
“我妈妈不爱看我吃这些,嫌浪费钱。她那时候接不着客,家里没钱,连用水费都交不上,她又爱漂亮,什么都能没有,但是头发是一定要洗的。她发愁,每次愁得狠了就哭,能从早哭到晚。我……我很心疼她,不想看她哭,就拿着家里的盆到人家的水龙头底下偷水,偷回来了就给她洗头发用。我跑得快,大多数时候都能成功,只是有次被巷子口卖槟榔的阿宇逮到,他又高又壮,说要砍了我的手!我吓得哭,又不敢去告诉她,因为知道她也没办法。但是最后,她还是知道了,她让邻居带我走,然后跟阿宇进屋了,天黑才回家。”
讲到这里,他抹了把脸,隐隐有冷笑。
安知山和安冉则是一并的非常愕然,从没想过安富嘴里会有“心疼”二字!
“那会儿住在龙寨里,有人看我们孤儿寡母,总来欺负她,我看不得她明明都怕得要哭,还要被迫对那些人笑,当年没少跟那些人打架。年纪又小,打不过,根本就是挨打。打着打着,在我十一岁那年,她得病了。很凶很凶的病,她一下子就连床都下不了,家里没钱治,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她看我着急,就给了我个人名,又给了联系方式,要我去找他。”
他看向安知山,“他,也就是你爷爷。”
“第一次见你爷爷的时候,他说,没想到你能活下来,又说,都长这么大了!我跟他要钱,他给了一点儿。我问他怎么那么少,他说,用过的女人,能给这些已经是看在你的面子上了。”
那年,安德胜端坐在宽敞洁净的红木办公桌后,端详着这流离多年,顽强长大的亲儿子,很觉得老天有眼——家里的大儿子不懂事,成天为了自己那苦瓜似的原配跟他闹别扭,他正有意将这大儿子踹出门,老天有眼,这又送来了个二儿子!
二儿子衣服破烂,却很干净,样貌极好,皂白勾分的眼睛死死瞪着他,像只误闯入人类营寨的小狼。他知道是自己这富丽堂皇的公司吓到了他,但无意迁就,更无意和蔼,要的就是他又惧又怕。正如大陆商人常说“棍棒底下出孝子”,那意思是,恐惧底下才藏着孝顺。
安德胜说,给你妈妈的就这么多,但你要来跟我的话,我就能再多给一点儿。
他没犹豫,痛快说好。转身正要走,安德胜叫住他,说你从龙寨城走到上城区也不容易,留下吃顿饭,我过会儿让助理陪你出去买两身衣服,再送你回去,怎么样?
爱玩爱吃的年纪,偏偏又从没玩过好玩,从没吃过好吃,说不想,那定然是骗人的。
他这次犹豫了,直到办公室门打开,进来个衣冠楚楚的大少爷。大少爷施他一瞥,没理会,转而去问安德胜,说学校安排了去伦敦的毕业旅行,好麻烦,不想去,再说,我已经跟朋友约好去斐济海钓了。
他已经从妈妈的口中得知了自己的身份,知道名声大噪的远洋老总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面前这个趾高气昂的大少爷,则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走后好久,他眼前还弥留着大哥衬衫马甲的格纹纹路,太深了,简直要刻进眼睛里。
安德胜似乎才想起他的样子,正想不起来他留在这儿干什么,他就轻声说,我想去。
他是那天晚上才知道,原来游乐园里闪闪发亮的摩天轮是能坐人的,衣服是可以不粗糙的,顶楼餐厅的菜单全是英文名,而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根本不是车仔面!
助理长年跟在安德胜身边,熟悉得仿佛跟安总长了同一个脑子。太懂得老总此举,意欲何为,所以全程毕恭毕敬,为他开门挪椅,倒水看茶,话里话外,他都是“二少爷”。
他哪当过二少爷,在龙寨城,他惯常是“小喇叭”、“戆居”和“扑嘢”。起初诚惶诚恐,推脱着要助理别这么叫,助理执意如此,对他的话根本就是听而不闻,他推脱得没用,被这么称呼了一晚上,也就习惯了。
夜晚,他坐着叫不出牌子的豪车回到龙城寨,这地方忽然就脏污得入不了眼,皱着眉头回到家里,经年不见天日的陋居甚至比不上远洋公司里的一间厕所。
他的心脏像被戳了个窟窿,有句话淌出来——其实我跟那位大少爷差不了多少,他老爸是安德胜,可我的不也是吗?
他被这话吓一跳,没细想,去伺候妈妈了。
妈妈在床上躺了一天,晨昏颠倒,说想洗把脸。
他现在已经有钱,抽了张钞票出门去,他端着盆去给妈妈接水。龙寨城不通水管,水是从别处的管子那儿堵截来的,却还要收费。滴滴答答等盆接满,他裤腿被污水沾湿,这才想起自己还穿着助理给买的一套西装。他垂头看簇新的西裤皮鞋,又扭脸,从发廊脏得凝着水圈的玻璃上, 看自己。
他发现,自己打扮起来,跟这处龙蛇混杂的地界是这样不相衬。
妈妈的病并没有得到控制,安德胜经常派人来看,来人长吁短叹一段,又只撂下一沓钱,旋即一阵风似的把他嘬哄出去。
他起初很愧疚,当着妈妈的面,不肯跟人家走。妈妈看出他的神往和踯躅,又太有远见,看到自己命不久矣,便总是微笑,跟他说没关系,要他好好去玩。
他于是就去,只当是为了哄妈妈开心了。可外头的世界真大,真好,走也走不尽,逛也逛不完,越来越多的人叫他二少爷,他听这名号是越来越顺耳,吃餐厅的饭也越来越对胃口。他想自己命好,就像商场柜台里出售的进口巧克力,金箔纸下藏着甜美——他是贱命底下藏着好命。
他的愧疚日益稀薄,而妈妈的病,日益加重了。
那天回家,他玩得高兴,放开喉咙叫妈妈,可妈妈没回应。他心道不好,跑到床畔一看,妈妈嘴唇青紫,呼吸微薄,心跳衰弱得快要没有。
他吓破了胆子,找救护车,可担架抬不进逼仄的龙寨城,最后也不知道怎么把妈妈运到了医院。
抢救一夜,妈妈总算是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他伏在床边不敢睡,怕闭上眼,妈妈就偷偷死掉。
清早,安德胜来了,看一眼床上昏迷着的女人,毫不关心,只打趣着问他,说办公室新送来一只狼狗,是警犬退役,好威风,要不要去看看?喜欢就送给你!
他说不去,妈妈在生病,他哪儿都不想去。
安德胜看不惯他为个女人要死要活,哪怕这女人是孩子的亲妈。
一父一子也不知道怎样就吵起来,安德胜冷笑,说你真是没见过女人,像你妈妈这样的女人到处都是,有什么好?
他不吭声,又听安德胜勒令他跟去,否则就把钱断掉,这样的话,妈妈别说住病房了,怕是立刻就因为付不起药水费被医院赶出去。
他只好跟着走,这次安德胜带他去了红灯区。一排女孩走出来,皮肤露得像泼了收不回来的牛奶。安德胜要他选,他看都不敢看,更别说选。于是换一排,又换一排,他不堪其扰,随手一指,那就她吧……
他被女孩带进屋里,推到床上,解开衣服,女孩娇笑着,说年纪这么小,还是雏/儿吧?他羞得要发抖,可身上那只手落下来,落在脖颈,胸膛……
不知多久,他在一团令人震悚的暖融中醒来,身旁睡着好玉似的光/裸女孩,安德胜撩帘子走进来,笑了。
安德胜说,你看,就这么一回事。当年你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你就是以前的我,而你非要护着的妈妈,就是这个能被人随手拿来用的小婊/子。
他不知怎的,居然不再那么生气,只嘴硬。可那是我妈妈……
安德胜一嗤。妈妈,也不过就是个女人而已。女人多得是,在我们这个地位上的男人,女人更是用都用不完。你一个男人,干嘛要去跟女人站在统一战线呢?我们天生就是来征服弱小的,你可别犯傻,非要把自己划分到弱小的行列里去。
顿了顿,安德胜居高临下看他,笑说。
我安德胜的儿子,永远不会是弱者。
安德胜坐到床边,把昏昏欲睡的女孩强行搂到怀里,他在女孩脸上看到明显的惧意,可又不笑强笑。
曾经,他在妈妈脸上无数次看到这种笑容,他感受得到妈妈的恐惧,于是他也跟着无力,愤怒而又难过。
可现在,位置更换,他不再是站在女人身边的无助小孩子,而是骑在女人身上的“男人”。
对啊,他是“男人”,是远洋老总的儿子,是应该永远锦衣玉食的二少爷!
他又不弱小,何必自苦,去跟弱者共情?
他定定看着安德胜怀里的女孩,伸出手去,薅着她的头发,把她强行拽过来。
他不由分说,把她的头往下摁。
那是安富第一次对自己的权利做测试。
他说,你刚才做的事情我很喜欢,张嘴,再做一次吧。
那天晚上,安德胜跟他说,大儿子犯神经,闹独立,我有意把他踹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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