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思朗看来,他是个狡猾又难以捉摸的人——比狐狸还精明。
沈思朗从阴暗处走了出来,仰头抬眼看向了那个孤清静寂的蓝色贴皮小屋,那里睡着他最爱的人,可他知道,若是再靠近他,势必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
今天在那场混战中带走了他,应该是被谁看到了告知了李二黑,所以他叫路三来打探情况,为的是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从前胡文亮用乔以安威胁他跟他做事,如今胡文亮已经进去了,他便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和乔以安之间的关系。
他需要在李二黑那里是个了无牵挂的人,是个没有任何软肋的人,这样,他才不会被人轻易拿捏住。
在李二黑那里,他没有父母,没有兄弟,没有亲朋好友……他孑然一身,便无所畏惧。
为此,他甚至将电话号码都换掉了,为的就是斩断他与从前的亲人、朋友之间的所有联系。
——包括乔以安。
“以安……再等等我……”沈思朗望着那个从前总是充满欢声笑语,甚至互相打闹的破旧小屋,在心里无声喃喃着。
一滴雨珠啪嗒打在他的睫毛上,他恍惚中闭了闭眼,睁开眼后,便不再是他自己了。
沈思朗在那条长长的石阶上静立了一会儿,淅淅沥沥的雨一刻也没有要停的征兆,他在透过朦胧的雨幕,眷恋不舍地看着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想着那里安睡着的人……最终强忍着鼻尖的酸胀和眼底的酸涩,收回了目光。
他垂着头朝着石阶向下走去。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念叨着:“以安啊……再等等我好不好……再等等,我就回来了好不好?
他在心里这样暗暗说着,一步一步往下走着。
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回头那一刻,他就会舍不得。
他更不敢回去告别,因为他知道,一旦回去,他便失了毅然决然的勇气。
乔以安,恨我吧,狠狠地恨我。最好当我死了,这样……这样我才能……我才能……没那么舍不得离开。
在个人情感与维护社会公义的博弈中,他做出了这个选择。
可为何,脚步如此重呢?
这将近二十年的人生中,没有任何一刻,会让他像现在这一刻一样觉得脚步重若千钧。
这条路注定充满千难万阻,但总要有人去做,就算不是沈思朗,也会有无数前仆后继的勇士以一腔热血奔赴其中。
而这条路,一旦走上了,若非云开那日,便将一直处于阴暗的深渊之中。正如,谭思明当初对他说得那样。
“走上这条路之后,你就没有后退的可能了,你后悔了吗?”胡文亮被抓走的那一天,沈思朗藏在人群之中,压低鸭舌帽听着谭思明和他这样说着,“你现在退出还有机会!而且是唯一的机会。”
那一天的雨也像此刻这样没有停下的样子,胡文亮被押上车的那一刻,他看到了胡文亮眼中不言而喻的怒意和恨意。
隔着围观人群各色的伞,那道寒光一般的目光如芒在背。
谭思明神色凝重:“胡文亮不过是个下家,他的上家是谁你有线索没有?”
沈思朗脸上全是雨水,他摇了摇头:“不知道。”胡文亮被用力摁进了警车中,沈思朗看着他,心情有些复杂。
“和胡文亮关系好的人从前是陈健,但已经进去了。后来跟他来往甚密的人倒是有一个,但是我不熟。”
谭思明急忙问:“是谁?”
沈思朗回忆了一下,说:“一个叫李二黑的人,是从滇城那边过来的,最近在竹城很活跃。而且自从李二黑来了之后,格林童话酒吧就开始出现吸食违禁药物的事情……”
沈思朗将近段时间的事情联想了一下,得出一个大胆的猜测:“所以我怀疑药物来源跟李二黑脱不了干系。”
“有没有办法混进去他的人里面去?”谭思明突然这样一提,说完又反应过来,忙找补:“对不起,我话说太快了,你已经做了很多了,实在不能再让你继续冒险了。”
沈思朗陷入了思忖之中,半响之后他说:“谭警官,我答应过要帮你找出胡文亮的上家,如果他在里面没有交代,我不会退出。”
不会退出。——这是沈思朗对谭思明的承诺,也是他对维护这个社会秩序,揪出隐藏于黑暗之下的魔鬼,给无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带去光明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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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不告而别(2)
东郊一处废旧工厂里面的灯光昼夜不息,还未走近,远远就看见了灯火摇曳如鬼火般可怖诡谲。
沈思朗没打伞,全身湿透地踩着水快步朝着那个废旧的工厂走了去,发现大门没关,就推开门径直走了进去。
“哟!回来了啊!”
沈思朗刚走到门口,里面那个半身都陷在轻软沙发里的男人就冲着他喊了声,“阿朗,这么大雨,怎么连把伞都不打?看来我这通电话,让你有些紧张啊!”
沈思朗接过一个小弟递来的毛巾,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朝着里面走去。
“黑哥,这不担心你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嘛,接到你电话后,我一刻都不耽误就赶了过来,你看我多听话啊!”沈思朗走到李二黑跟前,碍于全身湿透,隔得稍稍有段距离。
李二黑翘着二郎腿,神色散漫:“坐!”他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不碍事儿!”
沈思朗没有拒绝,自然地坐在了李二黑的身旁,“黑哥这么着急叫我过来,是有要紧事要我做?”
李二黑不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突然问了一句:“下面小弟跟我说,看见你在南郊那片,从胡文亮以前那伙人中带走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怎么,那家伙是你以前的小弟啊?”
“哦,你说那小子啊!”沈思朗摇头笑了起来,“以前在格林童话酒吧打工的穷小子,以前在酒吧里总是被欺负,我就偶尔帮他一下,白天路过看到他混到那伙人中了,担心他被打死,就大发善心救他一下。那小子是个孤儿,可能为了钱才混到那群人中的,不过那小子身体弱得很,根本就不是出来混的料,我就劝他别干了!”
“哦?”李二黑直起身体,微微前倾,有些难以置信,“你还有这般好心?你可是连胡文亮都能出卖的人,会这么好心去帮一个无关的人?”
“那黑哥觉得我是因为什么?”沈思朗顺着李二黑的话,转头毫不避讳地盯着他。
他的眼神向来坦荡而直接,而正是这种眼神,让李二黑在他找上他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接纳了他——这样的人,有一种会为了某个目的不顾性命豁出去的勇气。
他需要这样的人来为他的暗黑交易保驾护航。
“我们这样的人,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做得出来。”沈思朗将毛巾扔在一旁,“黑哥,你既然愿意接纳我,就应该知道接纳我后,我随时可能被反水的危险。”
他说得如此直白,李二黑听完,却忍不住笑了起来:“所以你觉得我也可能被抓进去吗?”
“黑哥若是像胡文亮那么蠢笨,自然有可能,但黑哥你并不是啊!”沈思朗说完,李二黑机警的眼神瞬间释放了,他突然大声笑了起来。
“阿朗啊,我就喜欢你这种有什么话都不藏着掖着的性格!”李二黑提手搭在沈思朗的肩上,轻轻拍了拍,“哥明天要去滇城一趟,怎么样,敢不敢跟哥一起去?”
“滇城?”沈思朗心里一惊,面上却保持着冷静,“去滇城做什么?”
李二黑凑到沈思朗耳边,压着声音说:“自然做笔大买卖,只要做成了,我给你这个数怎么样?”
沈思朗看着李二黑的手比出的数字,抬眸看着一脸期待的李二黑,顿了一下后,伸手拍在了李二黑的手掌上:“黑哥果然大气!”
“你这一身都湿了,去洗个热水澡,今晚就住在这里,明一早咱们就出发!”李二黑用力拍了沈思朗肩膀几下,然后站了起来,“我也困了,去歇了。那谁,你给朗哥找套合身的衣服!”
李二黑吩咐完,就朝着楼梯走了去,没一会儿,一个小弟就送来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朗哥,黑哥真信任你!”小弟将衣服放在沈思朗身旁,这样低声说了一嘴。沈思朗收回目光看向这个面生的小弟,问他:“新来的?”
那小弟点了点头:“嗯。”
“那你怎么看出来的?”
小弟一愣,抬头看着沈思朗那张轮廓分明俊毅的脸,迟疑了片刻后说:“两只眼睛看出来的。”
沈思朗:“……”
被人信任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比如沈思朗,当他雀入这个污秽的泥潭时,一直努力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可这种信任却是基于他的伪装和虚假之上,基于他与他们的虚与委蛇,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危险,因为他一点马脚都不敢露出来,一旦露出,便只有一个下场。
而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手机里谁的电话都没存,谁的通话记录都不敢留下的原因。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露馅,每天如履薄冰,夕惕若厉,一刻也不敢松懈。
而李二黑是否真的信任自己,他也持怀疑的态度。
胡文亮的事情,李二黑不可能没从中汲取教训和经验,他表面的信任说不定就是个幌子罢了。或许,这次的事情,也不过是他的试探。
“朗哥,你在想什么?”沈思朗陷入了自己的思考,小弟的一声疑问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快去洗洗吧,别着凉了!”
沈思朗回过神,看向眼前这个看上去十分稚嫩的少年,不禁疑惑:这家伙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跟着李二黑?他整个人稚嫩得和这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好!”沈思朗拿着少年给他准备的衣服,起身朝着一楼的浴室走了去。
这个废弃工厂被李二黑改造后,能够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浴室就在工厂一楼靠里面的一个小房间里面。沈思朗抱着衣服到浴室后,他干净衣服放在一旁,然后将身上的钱包和东西都掏出来后,一把脱掉身上的脏衣服,随意扔在了一旁。
精悍的肌肉浸润在昏黄的灯光下,大大小小的伤疤清晰可见,那些都是跟着胡文亮后产生的。那时候受伤了,也没去正经医院医治,自己在药店买点外伤药涂一涂擦一擦,忍着痛也就过去了。
所有很多时候,伤口愈合得并不好,就产生了许多深深浅浅的瘢痕。
沈思朗打开了水龙头,等了一会儿,水才热起来,热气一下子弥漫了整个浴室,那面镜子上,便仅剩下一个模糊的人影了。
很快,沈思朗就洗好了,穿好衣服后,他将放在盥洗台上的钱包小心放在了衣服内侧的兜里。
那个钱包里面,有他最珍视的东西——乔以安高中入学时,拍下的那张证件照。他给那张证件照塑封了起来,藏在钱包里那个透明的隔层里面,一打开钱包,就能看到。
照片里的乔以安淡淡笑着,每当沈思朗看着那张照片,都觉得照片里的人是在对他笑,所以有时候如果他想他了或是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盯着照片看很久很久……
只是,曾有几次被人发现了他钱包里面的照片,他们好奇问他那是谁时,他却不敢告诉他们乔以安和他之间的关系,他只能撒谎地告诉他们,那不过是个从杂志上剪下来的模特,只是为了不让那个隔层看起来太空才放进去的。
无人知晓,那张照片,是他无数个午夜梦回时最想要紧紧拥入怀中的人,是他无论经受多少磨难都想要好好守护的人,是他此生唯一心爱之人。
尽管这种隐秘心事不被人所知,甚至不被人所理解,他也无所畏惧。
乔以安是沈思朗即使沦为疯狗野犬,在潮湿的淤泥里打滚撒野,也想在那泥泞之中,为他留出了一方净土,埋下贪念的种子,妄图开出娇艳欲滴的玫瑰,再亲手送给他。
可是如今,沈思朗知道,乔以安或许不会再要了……
但又如何呢?
如果喜欢一个人有错的话,那他……宁愿一错到底,死不悔改。
沈思朗爱乔以安,尽管、虽然、就算……乔以安并不爱他。但对他而言,爱他,是他此生最伟大的壮举!
同善桥街的路灯还没熄灭,窗外已经透出了鱼肚白,天微微亮之际,雨已经停了。
“沈思朗!!!”乔以安惊醒了过来,猛然睁开眼来,嘴里又轻声喊了声:“沈思朗?!”
只是……无人应答。
“沈思朗……”
乔以安低吟着这个名字,等了很久,都没有听到他想要听到的回应。
他知道,沈思朗再一次抛下了他。
所以,就算自己已经做到了那种地步,还是无法将他留下吗?所以,他是真的已经被外面的晦暗蒙蔽了双眼吗?他在泥泞中沾染了一声的脏污,再也回不来了吗?
乔以安的五指抓住被子一角,用力地握住,却难以抑制地无声痛哭了起来。他蜷缩在那架他们相依为命的铁架床上,双手抱膝,埋头难以自持地哽咽了起来,那模样落寞得像是失去了挚爱之人。
不知道过了过久,电话响起了短信提示音,勉强将他从失魂落魄中叫醒了过来。
乔以安将头缓慢抬起,无力地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是周然发来的:“出分了,你考得怎么样?打算报考哪所学校啊?”
乔以安没什么心思去想这些,他木然地回了句:“我不知道,你呢?”
很快,周然传来了回复:“我简直超常发挥,我决定去北都,你去不去,咱俩要不报一所学校吧,这样也要有个照应。”
北都,距离竹城很远很远。
虽然以乔以安的成绩上北都大学一定不会有问题,但他以前却认真考虑过是否要真的去北都上大学这样一个问题,因为他担心去了北都,可能就会和沈思朗分开。
而现在,他也许是因为赌气,也许是因为彻底失望,他在这一刻是真的很想逃离这个伤心地。
于是他无力回复了周然:“好。去北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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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欢那句话,所以把它放文案上!!!
第70章 不告而别(3)
滇城与竹城毗邻,仅需几个小时的车程便能到达,但李二黑较为谨慎,没走高速,走得是国道。
此行他就带了沈思朗一个人,足以见得,沈思朗在李二黑那里的分量。
李二黑是从滇城去竹城的,他在竹城并没有多少信得过的人,沈思朗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选择自己,也许是因为胡文亮那件事情里面,他不讲道上规矩,出卖了胡文亮的狠劲儿让他刮目相看,又或许是,沈思朗给自己塑造出的那一副无所依,无所挂,无所惧的人设,让他误以为,沈思朗是个不怕死的人。
但恰恰相反,沈思朗比谁都惜命。
越野车一路颠簸,摇摇晃晃个不停,沈思朗坐在副驾驶上面沉如水,一言不发地盯着蜿蜒向密林深处的道路。
这条未经开发的道路还是泥土,车一过,就扬起了厚厚的尘土,有些挡视线,但司机却开得一点也不谨慎,一看就是经常开这些土路的老手。
“小子,莫求紧张,哥技术好得很,莫求怕!”司机跟沈思朗说着夹杂着蜀南方言的不标准普通话,听上去别扭而有些好笑。
沈思朗冲着他礼貌地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一只手抓住车窗上把手,勉强让自己没有在司机的迅猛操作下被弹离开座位。
而这个司机大叔打开了话匣子就有些收不住,接着又问道:“哥几个这是去芒村做生意?”
芒村?沈思朗听到这个,眉头微微动了动,微微侧着头瞥了瞥坐在后座眯着眼睛一副宁静祥和的李二黑,不经意地“嗯”了声。
李二黑昨晚只是让他今天跟着来滇城,却没有说具体的内容,所以现在他也不知道前方的目的地会是在哪里,去到那里的目的又是什么。但结合谭思明那天跟他说过的话,他大概能够猜到迎接他的将会是什么。
李二黑所谓的大生意,一定和违禁药物脱不开干系。
沈思朗的手机开了定位系统,但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他不知道能不能让谭思明监测到。
“你们这次带了多少钱来?打算进多少货?”司机大叔毫不避讳地这样说着,沈思朗谨慎地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即回答。
司机见他迟疑,索性把话说开了:“莫得事儿,你们这些人我接触多了。不过做这种生意的人,多数都是脑袋悬在裤腰上的,可我瞧着你却有点不像……”司机说着,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歪着头卡住了。
沈思朗咽了口唾沫,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口:“我不像吗?”他忍不住自嘲起来:“难不成我像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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