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正躺在病房里输液,于洲拿着他的帆布背包,从里面找到了一部老旧的手机。
手机打不开,于洲看了一眼手机的型号,是市面上已经淘汰许多年的产品,连老年人都不用这个型号的手机了。
他又看了一眼青年的背包,在里面找到了一个黑色素描本、一支自动铅笔、一块橡皮、半瓶水、一盒过期的止痛药、两颗巧克力糖。
床上的青年穿着病号服,皮肤苍白,恍如一个半透明的幽灵。
于洲又翻了翻包,终于在帆布包背面的夹层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
原来这个青年名字叫江昙,今年才20岁。
于洲不知道这个青年遭遇了什么样的家庭变故才导致他这样阴郁消沉。
于洲打开钱夹,里面已经没有他的明信片了,他从钱夹里拿出全部现金放在青年的帆布包里,又翻开那个黑色的环扣素描本,在其中一个空白页上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私人联系号码。
做完这一切,于洲离开了医院。
他走出医院门口,闻到一阵特别好闻的糕点香气,他没有开车,循着空中的气味朝着香味传来的方向走去。
蛋糕店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于洲正在犹豫要不要过去排队时,一穿着白大褂的男生拎着一盒甜点从他身边走过。
微风掀起了男生的白大褂,于洲闻到了一股焦糊味,他回头看了一眼,男生的白大褂冒着青烟,身上突然燃起了橙黄色的火焰。
于洲的一片衣角碰到了他,橙黄色的小火苗顺着他的衣角往上攀爬,于洲赶紧脱了外套拍打男生身上的火焰。
人群顿时慌乱起来,街道周边的商家开始端着水桶和脸盆往男生身上泼水,其他的行人也上来帮忙,不一会男生身上的火焰就被水扑灭,露出了被烧的面目全非的身体。
看客们惊魂未定,看着救护车把男生抬走。
这个男生面容稚嫩,一看就知道是来医院了实习的,本来有大好前途,现在发生这种事,这辈子算是毁了。
经历了这种惊心动魄的事情,于洲也没心情买甜品了,他开车回家,开了两个路口后遇到了红灯,一辆白色的跑车别过于洲的车,一屁股停在于洲车前。
驾驶座上坐着一对黏糊糊的小情侣,女孩头发上系着红色的蝴蝶结,男孩染着火红色的头发。
红灯的时间还剩37秒,于洲看着跳动的数字,随意地往男孩那里瞥了一眼。
他看到男孩的头上燃起了橙黄色的火焰,坐在副驾驶的女孩尖叫起来。
红灯停了,绿灯开始闪烁,后面的车开始疯狂按喇叭。
于洲打开车门跑下车,一边拨打120一边拿着矿泉水朝着男生脸上浇过去。
男生脸上的火焰熄灭了,但身上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他惨叫着,其他的车主们也纷纷下车帮忙,脱下身上的外套拍打男生身上的火焰,齐心协力把男生身上的火焰扑灭。
交警开始疏散群众,于洲把车开回家,和父母诉说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于洲父亲抱着黑猫,皱眉说道:“人体好端端的怎么可能自燃?”
“但是这种诡异的事情确实在我眼前发生了!”于洲说道。
这天晚上于洲没有睡好,满脑子都是人体自燃的画面。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他的脸色非常憔悴,他喝了一杯温水润了润喉咙,随后打开手机,屏幕上是一连串的推送消息,都是关于昨天的人体自燃事件。
他下楼吃早餐,刚刚领养回来的黑猫扒着他的裤腿往上爬,于洲把它抱在怀里,摸了一下小福毛绒绒的脑壳。
晚上于洲换上运动服出去夜跑,他跑到商业街,随手买了一瓶苏打水,站在花坛旁看着街道上往来的行人。
花坛里种着粉色的郁金香,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停在花坛前,拿出手机开始给郁金香拍照。
于洲低头看着手机,正在此时,一束橙黄色的光芒突然亮起,紧接着是男人凄惨惊慌的叫声。
“救命!”
于洲看着那个在地上翻滚的火球,几乎辨认不出他就是刚刚那个优雅的男士。
他脱下身上的外套,开始扑打男人身上的火焰,又是砰的一声,远处突然亮起了两束橙黄色的亮光,是先前路过花坛边的一堆情侣,双双燃烧起来。
当下的时间只能救一个,他咬咬牙,和上前帮忙的人合力把男人身上的火焰扑灭。
大家一边灭火一边讨论起来:“怎么回事啊,这人好端端的怎么会燃烧起来?”
“前面的一堆情侣也烧起来了!”
“是不是接触了什么化学物品,要不然不可能突然烧起来了。”
“现在是秋天,温度又不高,化学物品也没有那么容易起反应吧,这些人怎么烧起来的。”
“那可说不准,有些化学物品非常不稳定,燃点不高的。”
大家正七嘴八舌地说着话,突然又是砰的一声,围观的人群中突然冒出一道明亮的火焰。
人群哄的一下散开,紧接着,于洲身边看热闹的一个大爷突然惨叫一声,一束黑烟从他嘴里喷出,他身上的灰色外套冒出了青烟,不过眨眼的功夫,他身上就冒出了熊熊大火。
“啊!”
“救命啊!”
被笼罩在火光里的人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于洲再一转头,又看到一个穿着裙子的女生身上突然冒出青烟,他还来不及出声提醒,那个女生就已经被火焰笼罩,倒在地上拼命翻滚。
他颤抖着手拿出手机,拨打119和120。
也就一通电话的功夫,当他再次抬头的时候,便看到远处的街道上,数不清的被火焰包围的人在拼命奔跑呼救,橙红色火焰在夜色中亮的刺眼,几乎和远处的霓虹融为一体。
街道上的车子疯狂的按着喇叭,马路上堵得水泄不通,一些坐在车子里司机突然自燃,跑出车子开始呼救。
不知有谁喊道:“快跑啊,别让他们烧到咱们这里!”
恐慌的情绪飞速弥漫,身边的所有人都开始狂奔起来,于洲被人推了一把,也不由自主地随着人群奔跑起来。
他们跑过商场,看到了一片更加刺眼的火光,奔跑的人群被冲散,于洲跑到了地下停车场,开着车子往家里狂奔。
这一切犹如一场噩梦,过度的冲击让他大脑充血,肾上激素飙升,好几次都差点超了红灯。
车子开回了家里,于洲趴在放下盘上大口喘着粗气。
突然间,放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一响,于洲摸了一把头上的汗点开了手机微信。
是一条好友申请,头像是全黑色的,看得人头皮一麻,下面是一行备注。
“谢谢你送我去医院。”
原来是在宠物救济中心遇到那个的青年,于洲松了口气,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今天别去树弯街。”
青年突然发过来这么一句话,于洲一愣。
“你也知道树弯街出事了?”
青年很久都没有回复于洲的消息,于洲把手机揣进兜里,带着一身的冷汗回到了家。
他回家不到半个小时,各个平台都是树湾街的新闻,父母一左一右紧紧抱住他,不断轻拍着他的后背。
家里的小黑猫察觉到了于洲的焦躁不安,跳上他的肩膀用脑袋来回蹭着于洲的脸颊。
于洲抱着黑猫回到卧室,他无法入睡,干脆拿着电脑处理文件。
放在一旁的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是那个青年发过来的消息,只有简短的两个字。
“抱歉。”
于洲不明白青年为什么突然对他说抱歉。
想了想,他发了一个问号过去,“为什么对我说抱歉?”
青年回复道:“抱歉,给您添了很多麻烦。”
于洲:“没关系,送你去医院只是举手之劳,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做的,你现在觉得好一点了么。”
青年:“好多了,谢谢您。”
青年:“抱歉,我的手机没电了。”
于洲:“我有一部不常用的手机,你在医院等我,明天给你送去。”
青年没有回复他,于洲想起了青年那个老掉牙的旧手机,把腿上的电脑放在一旁,走到抽屉旁拿出了自己的旧手机。
于洲的手机经常换,因为他的手机链接着玫瑰园的系统,对手机硬件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处理速度更快的芯片为玫瑰园的系统服务。
旧手机的信息已经被他彻底清理,第二天他拿着旧手机去了医院,路过蛋糕店时想起青年有低血糖,顺便买了一块草莓蛋糕。
他拿着这些东西去了医院,青年坐在病床上,安静地看着一本漫画。
于洲视力很好,看到了那本漫画的封面,他敲了敲病房的门,青年抬起头,垂落在额前的碎发微微遮挡住蜜糖色的眼珠,苍白的脸颊只有巴掌大,目光安静地看着他。
于洲把手里的草莓蛋糕递给他,青年犹豫了一下后把漫画书放在腿上,伸出双手接过了蛋糕,他的手背上一片淤青,显然是挂水的时候留下的。
于洲看了一眼他的手,问他:“不疼么?”
青年露出茫然的神色,于洲指了指他的手背。
“不疼。”青年捧着草莓蛋糕,垂下眸子低声说道。
于洲看了一眼他放在被子上的漫画,“你也喜欢看《画魂》么,这部漫画很不错,可惜只有前三部好看。”
青年的手指蜷缩了一下,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可能...不是一个人画的...”
于洲点头:“有可能,也许前三部找了人代笔,漫画中想要表达的思想完全不一样了。”
他从包里拿出那部新手机递给青年,“这是我的旧手机,现代社会不能没有手机,更不能失去人与人之间的联络。”
青年接过手机,低声说道:“谢谢您。”
他抬头看着于洲,“可是我孑然一人,并没有想要联络的人,也没有想要联络我的人。”
于洲说道:“一时的失意不算什么,你的画那么出色,未来可期。”
“还没问你的名字呢。”
“我叫江昙,江水的江,昙花的昙。”
于洲点点头,从钱夹里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一个开漫画社的朋友,这个是他的私人联系方式,如果你有满意的稿子,就发送到他的邮箱里,他会看到的。”
江昙又垂下了他的眼睛。
这是一个容貌非常出色的青年,如果不画画,进入娱乐圈也会又一番作为,不过娱乐圈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青年想要出名一定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江昙拿着名片看了一会,把他夹进了那个黑色的素描本里。
于洲说道:“不尝尝这个蛋糕的,新鲜出炉的,放久了味道会变。”
青年温驯地点点头,拿着叉子小口小口地吃着蛋糕。
他进食的方式和于洲他爸养的那只狐狸很像,吃东西很慢,而且还很认真专注。
于洲笑了笑,觉得江昙有些可爱。
于洲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的脑袋里绝对有一些清澈的愚蠢。
江昙营养不良、贫血、缺钙、气质阴郁、神经质,是标准的杀人狂的眼神。
他那时候为什么会觉得江昙是个小可怜?
在人体自燃事件后,于洲认识了孟复。
那时候的孟复已经从心理咨询师转行做了私家侦探,而于洲正准备要收购一家科技公司,就委托孟复调查这家公司的底细。
“于洲,你知道京州的林家么?”
京州的林家有很多,于洲不知道孟复说的是哪一个,过了一会,孟复又说道:“就是最近倒血霉的林家。”
一说“倒血霉”,于洲立刻就知道是谁了。
那一家子的人频频出事,断手的断手,断脚的断脚,没耳朵的没耳朵,没眼睛的没眼睛。
林家还有个小辈叫林嵩,已经连续出了两次事,断了一只手和一只脚。
他断手断脚的方式匪夷所思,其中有只手还是他父亲发疯的时候砍掉的,但是在此之前并没有听说过林嵩的父亲也精神病史。
“这一家子有点邪门,现在四处找厉害的法师,我就是委托人之一。”
“除了林嵩之外,林嵩的那些狐朋狗友也非常倒霉,像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看了他们的惨状都心里发凉。”
江昙写作的很抓狂,于洲给他找来了两个畅销书作家做他枪手,全都被他轰了出去。
他对于自己的作品有一种独有的洁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染指,即使是文学奖得主也不配玷污他的作品。
夜已经很深了,江昙困得睁不开眼睛,趴在桌上噼里啪啦地打着字,他正在写一本校园文。
趁着喝水的间隙他把写好的东西重新看了一遍,感觉自己写了一坨屎。
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凌晨一点,玫瑰园万籁俱静,江昙已经黑了两杯咖啡,可是当他坐在电脑面前时,依旧感到非常困倦。
一种发自内心的困倦、疲惫、无力,他趴在桌上,指尖无意识地在桌上勾勒着,描摹着他脑海里的画面。
他所有的感官为之一振,手指毫无滞涩地在桌子上画出流畅的线条,他仿佛看见那个眉眼飞扬的男孩,站在蓝天白云下,校服的衣角被风吹起,全是少年意气。
他合上电脑,悄悄蹲在桌子底下,回忆起五岁的他偷偷躲在孤儿院的杂物间里,拿着短短一截粉笔在那个废弃的黑板上画画。
他画了什么来着。
对,是一只小黑猫。
一只他在柳树下捡到的小流浪猫,每天省下一口火腿肠和一块小面包偷偷养它。
杂物间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透过窗户他看见了一对衣着得体的夫妇,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对想要领养孩子的人。
可是他太大了,这些夫妇喜欢刚出生不久的小孩,超过3岁的孩子就很难被人领养了,因为觉得养不熟。
黑板上出现了一只惟妙惟肖用粉笔画成的小猫,正伸着爪子去抓树上的蜻蜓。
肩膀上,黑猫轻轻蹭着他的脑袋,对着他喵喵叫。
江昙知道小时候的自己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孩,因为他那个时候很迟钝,脑子想着的东西都是画画,所以尽管有着一张精致可爱的小脸蛋,可是看上去木讷呆滞,像个智力低下的孩子。
幼年期一直陪伴他的,只有黑猫和画笔。
江昙蹲在桌子底下,突然就哭了。
书房中,办公桌上的电脑正显示着江昙房间里的监控画面。
看着蹲在书桌底下抱头痛哭的江昙,于洲抬手揉了揉太阳穴。
江昙在写文上确实没有什么天赋。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金属台历,八月的最后一天马上就要过去了,而九月正是大学生开学报道的日子。
第二天,江昙顶着两个哭肿的眼睛下楼吃早饭。
他眯着眼睛吃了一个虾饺,于洲突然递给他一个文件速递。
他愣了一下,接过来看着这个速递,顶着两个桃子眼问于洲:“这是什么?”
“京州大学录取通知书。”
江昙茫然地说道:“我没有参加高考啊......”
于洲言简意赅地说道:“我给京州大学捐了两栋实验楼。”
江昙对京州大学的两栋实验楼没有多少概念,本能地问道:“多少钱?”
于洲说道:“算上资助的实验仪器,大概15亿。”
江昙手一抖,打翻了桌子上的牛奶,他人已经傻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么值钱,世上居然有个人愿意给他花15亿,只为了让他上世界排名前三的大学。
即使只是一个以色侍人的玩物,这种待遇还是让江昙感到的无以复加。
给你花钱的男人不一定爱你,但不给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爱你。
他鼻子一酸,心中涌现出难以描摹的酸涩情绪。
于洲看他一眼,继续他那平平淡淡的语气说道:“你的专业是京州大学的汉语言文学,我相信在京州大学的熏陶下,你能写出令自己满意的作品。”
金主嫌弃他的文化水平低,江昙很惭愧。
“为了方便你读书,我在京州大学附近给你买了一个平层。”
还买了一个平层,京州大学附近的房价可是很逆天的,不过再贵也没有玫瑰园贵。
江昙已经很想哭了,尽管于洲不爱他,只是想玩弄他的身体,可他觉得自己还是在慢慢的沦陷下去了。
可是上了大学就要住校,住校的话就不太方便了,万一于洲想要的话他该怎么办,要偷偷溜出宿舍和于洲会和么。
他捏着叉子,小声问道:“那我住校么?”
于洲说道:“你不住校,因为我会陪读。”
江昙想道——果然,金主大人果然舍不得他鲜嫩多汁的身体。
于洲疯了才会让江昙住校,万一有人得罪了江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解决了江昙的学校问题,他又问江昙:“自从你来玫瑰园后我一直忘了问,你和林嵩之间有什么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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