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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绯闻守则(凯西·麦奎斯顿/译者:曾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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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克有个小祕密。
他是美国总统之子、政界的明日之星,私下却看英国的亨利王子不顺眼。
幸好,两人分居大西洋两端,碰面的机会屈指可数──直到一次小口角意外造成国际风波,他们不得不高调装成好朋友来挽救公关灾难。——这都是亨利的错!
没想到越是相处,亨利越是出乎亚历克的意料。两人不只假戏真做,甚至逐渐萌生超越友谊的情感。
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他们的身分不容许任性而为。当王子爱上王子,该如何才能写下幸福结局?
作者在路易斯安那南部的沼泽地成长,在那里培养出对小圆饼以及好故事的热爱。现居于科罗拉多北部的群山之间,与她收藏的牛仔外套及混血贵宾犬「胡椒」为伴。
/译者 Translator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语文与创作学系毕业。
喜欢看书,喜欢写作,走上翻译的路是最大的惊喜。
部落格:esther81828wwr.pixnet/blog

在白宫的屋顶步道上,紧贴着日光室的墙角处有一块松动的嵌板。如果施力正确,那块嵌板可以稍微掀起来,露出底下也许是用钥匙尖端、也许是用从西厢房偷来的拆信刀刻下的文字。
即使参照歷任第一家庭──那群任性妄为的八卦制造机──的秘史,也没办法肯定这句话是谁刻的。唯一能确定的是,只有总统的儿子或女儿才有这个胆子毁损白宫。有些人坚称这是杰克.福特1干的好事,毕竟他收集了满满的罕醉克斯2专辑,又住在能够在半夜熘到屋顶抽烟的楼中楼房间。又有人说那是少女时期的露西.强森3干的,当年可能还在用缎带绑头发。但真相如何似乎也不重要了。
那几个字就这样被刻在那里,像是一句只有拥有足够特权的人才能找到的秘密咒语。
而亚歷克在入住白宫的第一周就找到了,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是怎么做到的。
那句话是这么说的:
第一守则:别被抓包
基本上,二楼的东西两间卧室会保留给第一家庭使用。在门罗4执政的时期,最早的设计是一间宽敞的大房间,专门供拉法叶侯爵5拜访时留宿,后来才被隔成两间卧室。亚歷克睡在东卧室,在条约厅对面,茱恩则睡在电梯旁的西卧室。
在德州长大的过程中,他们的卧室也像这样,分别坐落在同一条走廊的两端。
在那些年,只要看茱恩挂在房间墙上的东西,就能判断她那个月的梦想是什么。十二岁时,她挂的都是水彩作品。十五岁时,她挂上了阴历和水晶图鉴。十六岁时,她又换成了《大西洋杂志》的剪报、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锦旗、葛萝莉雅.史坦能6、卓拉.尼尔.赫斯特7、以及多萝莉丝.赫塔8的论文节录。
他自己的房间倒是一直都长得差不多,只是塞了越来越多的曲棍球奖盃,和越来越大叠的大学先修课本。那些东西现在都留在德州的老家里。自从他们一家搬到华盛顿特区后,他就一直把老家的钥匙挂在项炼上,藏在衣服下。
而现在,与他隔着走廊相望的茱恩房间,是由一片明亮的白色、浅粉红和薄荷绿装潢组成。《VOGUE时尚杂志》来拍过照採访,所以全世界都知道这款配色的灵感是从何而来──她在白宫的某间起居室里找到的六○年代老期刊。
至于他自己的房间,曾一度是卡洛琳.甘迺9迪睡过的婴儿房,后来又改成南西.雷根10的办公室──这让茱恩不容拒绝地用鼠尾草帮他净化了一遍。他保留了沙发上方整齐排列的大自然风景图,但把莎夏.欧巴马11的粉红墙壁漆成了深蓝。
传统上来说,第一家庭的子女在年满十八后就会搬出官邸,至少这几十年来都是这样。不过因为亚歷克在他妈妈宣誓就职后的那个一月就要去上乔治城大学12了,于是直接放弃搬到外面的单人公寓,避免制造维安方面的漏洞和额外成本,这才是最符合逻辑的选择。
那年秋天,刚从德州大学毕业的茱恩也搬进了官邸。虽然她从没说过,但亚歷克知道她是为了要顾好他才搬进白宫的。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如此靠近权力核心会让他多亢奋──她已经不只一次把他从西厢房13拖回来了。
躲在自己的房门内,亚歷克可以尽情享受霍尔奥兹14的唱片,也没有人会听见他像他老爸一样跟着哼《拜金女》。他可以放心戴着他总是宣称自己不需要的眼镜,也可以用各种颜色的便利贴写满密密麻麻的读书笔记,爱写多少就写多少。
亚歷克是立志成为近代史中最年轻的国会议员没错,但也没必要让外人知道他在私底下有多拼,不然他苦心建立的性感菁英形象就掰掰了。
「嘿。」声音从门边传来,他从笔电萤幕后抬起头,看见茱恩侧身踏进他房间,一只手臂夹着两支苹果手机和一叠杂志,一只手端着盘子。她用脚关上门。
「妳今天又偷了什么来啊?」亚歷克推开床上的纸堆,帮她清出空间。
「综合甜甜圈。」茱恩爬上床。她穿着笔管裙和粉红色的尖头平底鞋,他已经看得到下星期的时尚杂志专栏内容了:一张她今天穿着的照片,并介绍这双平底鞋是职业女性的必备配件。
他不知道茱恩今天一天都在做什么。她之前是说要接受《华盛顿邮报》的专栏访问,还是要替她的部落格拍一组照片?以上皆是?他永远记不住。
她把整叠杂志摊在床单上,已经忙碌地翻起来了。
「妳在努力刺激大美国地区的八卦生态吗?」
「我的新闻系学位就是为了这个呀。」茱恩回道。
「这星期有什么好玩的吗?」亚歷克朝甜甜圈伸出手。
「我看看喔。」茱恩说。「《In Touch周刊》说……我在和一个法国模特儿交往?」
「妳有吗?」
「我也希望我有。」她翻了几页。「喔,他们还说你去漂白了屁眼。」
「这倒是事实。」亚歷克的嘴里塞满了巧克力和糖粉,含煳地挤出回答。
「我就知道。」茱恩头也不抬地说,把手上迅速扫过的杂志塞到整叠的最下面,然后翻开《时人杂志》。她心不在焉地翻着──《时人杂志》只会写他们的公关核可的东西,无聊死了。「这星期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喔,我是填字游戏的提示之一耶。」
追踪他们在媒体上的曝光是茱恩的小兴趣,对此他们的母亲有时觉得好笑、有时觉得很烦,而他的自恋刚好达到愿意让茱恩把重点唸给他听的程度。
这些新闻通常都是乱掰的,不然就是他们的媒体团队发出去的公关文。但有时候,能第一手掌握这些奇怪、甚至可说是邪恶的传闻,对他们也有点帮助。如果有得选,他宁可浏览网路上那些主角是他的二次创作,内容千奇百怪,例如他是个千面王子,有着令人发指的致命魅力与不可思议的美好身材之类的。但茱恩明明白白地拒绝唸这种东西给他听,不管他多努力贿赂她都没用。
「快唸《美国周刊》。」亚歷克说。
「嗯……」茱恩从杂志堆中抽出那一本。「喔,你看,我们这周上封面了耶。」
她把光滑的封面亮给他看。照片中,姐弟俩嵌在其中一角,茱恩的头发盘在头顶,他则看起来有点臃肿,但还是很帅,下巴线条明显,顶着一头深色卷发。照片下方用黄色粗体字写着标题:白宫第一姐弟的疯狂纽约之夜。
「对呀,那晚超狂的。」亚歷克往后一倒,靠上高耸的真皮床头板,一手推了推眼镜。「整整两个主讲人耶。说说看,还有什么能比鲜虾鸡尾酒加一个半小时的温室气体排放演讲更性感?」
「这里写说你和某个『神秘棕发女子』有一场幽会。」茱恩读道。「『虽然第一千金在聚会后,就被豪华轿车接去参加另一场金光闪闪的派对,但我们二十一岁的梦中情人亚歷克,却被人拍到熘进W饭店,在总统套房与神秘棕发女子幽会,并于凌晨四点离开。来自饭店的内部消息表示,整晚房内不断传出恩爱的声响。至于棕发女子的身分,也有传言不断指向……诺拉.赫罗兰,白宫三巨头之一──副总统麦可.赫罗兰的二十二岁孙女。难道,两人的旧情已经复燃?』」
「赞!」亚歷克欢唿道,茱恩则哀号一声。「还不到一个月耶!妳欠我五十块,宝贝。」
「等等,那个真的是诺拉吗?」
亚歷克回想一周前带着香槟跑到诺拉房里的情形。
他们第一次的香槟之交非常短暂,几乎只是为了让不可避免的事快点发生。他们当时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八岁,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好结果,还都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在那之后,亚歷克就认定诺拉百分之百比他聪明,而且聪明得绝不可能和他交往。
媒体不肯放过这个绯闻又不是他的错,他们爱透了他和诺拉在一起的传言,好像他们是现代的甘迺迪家族成员。所以如果他和诺拉偶尔一起喝个酒,在饭店里狂刷《白宫风云》15,又故意在墙边大声呻吟给狗仔听,也真的不能怪他。他们只是把讨厌的状况变成个人的娱乐而已。
敲诈他姐也是个附带的好处。
「也许唷。」他故意把鼻音拉得很长。
茱恩拿起杂志朝他挥去,好像他是一只特别讨人厌的蟑螂。「这是作弊,你这败类!」
「打赌就是打赌啊。」亚歷克告诉她。「我们只讲好只要一个月内有新的八卦,妳就欠我五十块。我也接受行动支付喔。」
「我才不给咧。」茱恩回嘴。「明天我一定要杀了她。对了,你明天要穿什么?」
「什么穿什么?」
「婚礼呀。」
「谁的婚礼?」
「呃,皇家婚礼。」茱恩说。「英国王室的婚礼,我刚才给你看的每一本封面上都有写喔。」
她再度拿起《美国周刊》,而这一次亚歷克终于注意到了封面上的头条,用斗大的字体写着:菲力王子说:我愿意!然后配上一张照片,上头是呆板的英国王储、以及他同样呆板的未婚妻,对着镜头呆板微笑的样子。
他震惊得手一滑,甜甜圈掉了下去。「是这周末吗?」
「亚歷克,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茱恩告诉他。「而且在典礼开始之前,我们还有两场记者会。真不敢相信萨拉居然还没有拿这件事烦死你。」
「该死!」他哀号。「我有写下来,我只是忙到忘了。」
「忙什么?忙着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诈骗我的五十块吗?」
「才不是,忙着写报告啦,傻子。」亚歷克动作夸张地对着旁边一叠叠的笔记比手画脚。「我这一整周都在写罗马政治思想课的报告。而且我以为诺拉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最好是真的有这种课啦。」茱恩说。「而且,你真的会因为不想见到你的死敌,就刻意忘记本年度最重大的国际事件吗?」
「茱恩,我是美国总统的儿子,亨利王子是大英帝国的象徵,妳不能说他是我的『死敌』啦。」
亚歷克捡回他的甜甜圈,若有所思地咀嚼着,然后补充道:「而且『死敌』的意思是,他是个有办法在每个层面上和我针锋相对的人,而不是某个可能会对着自己的照片打手枪的近亲繁殖产品。」
「哇喔。」
「我只是说说而已。」
「嗯哼,你又不需要喜欢他,只要摆出笑脸,然后别在他哥哥的婚礼上制造国际风波就好了。」
「拜托,我什么时候没有摆笑脸了?」亚歷克扯出假到不行的露齿微笑,满意地看着茱恩露出反胃的表情。
「噁。总之,你决定好要穿什么了,对吧?」
「对啊,我上个月就决定好,也给萨拉认证过了。我又不是野蛮人。」
「我还不知道要穿哪件洋装。」茱恩倾身抢走他的笔电,无视他的抗议。「你觉得栗色那件好,还是蕾丝那件好?」
「当然是蕾丝,那里可是英国耶,再说妳为什么想害我被当掉?」他朝自己的笔电伸出手,却被茱恩一把挥走。「妳去更新妳的IG或随便干嘛啦,烦死人了。」
「别吵,我在找影片看。哎唷,你的片单里居然有《情归纽泽西》16?二○○五的电影学院唸起来感觉如何呀?」
「我讨厌妳。」
「嗯,我知道。」
窗外,一阵风卷过草坪,将椴树的叶子吹落花园。角落的黑胶唱机已经转到尽头,进入带着轻柔杂音的沉默。他滚下床,把唱片翻面,重新摆好唱针,房内随即响起《伦敦之爱》17的旋律。
如果要他老实说,搭私人飞机这件事他真的永远不会腻,就算他妈妈的任期已经迈入第三年也一样。
他不常搭私人飞机,所以当机会来临时,实在无法用平常心看待。他出生在德州的乡村,母亲是单亲妈妈之女,父亲则是墨西哥移民之子,而且全都穷得脱裤──所以他绝对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十五年前,当他妈妈第一次宣布参选时,奥斯汀18的报纸给了她一个绰号:洛美塔19的小小希望。她逃离了自己位于胡德堡20阴影中的家乡小镇,在小餐馆上夜班、打工念完法律学院,并且年仅三十就站上最高法院为歧视案件辩护。在伊拉克战争时期,没有人想过德州会出现这样的一号人物:一位聪明绝顶的民主党员,留着金红长发、踩着高跟鞋,操着一口理直气壮的乡村口音,还组成一个跨种族的小家庭。
所以对他来说,能一边飞越大西洋,一边翘脚坐在高背皮椅上嗑开心果,这整件事还是很不真实。诺拉坐在他对面,正专心玩着纽约时报的填字游戏,一撮棕色卷发从前额落下。她身边坐着身材高大的特勤局探员卡修斯,正用巨大的手抓着另一份报纸,和她比赛填字。
罗马政治思想的报告还在他眼前的笔电上闪闪发亮,但在飞越大西洋的旅途中,他脑中的某个部分实在让他无法专心。
坐在走道的另一侧的是他妈妈最爱的特勤局探员艾米,她曾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传言中杀过几个人。艾米旁边的沙发上摆着一只防弹的钛金缝纫箱,她正认真地在一条手帕上绣花。亚歷克看过她用类似的针扎进某人的膝盖里。
至于坐在他旁边的茱恩,正埋首在她随身携带的《时人杂志》里。她每次带的飞机读物都很诡异,上一次是破旧不堪的广东语单字本,再前一次则是《大主教之死》21。
「妳现在又在看什么?」亚歷克问她。
她把杂志举起来给他看,大跨页上面写着斗大的标题:皇家婚礼之乱。亚歷克哀号一声。这绝对比薇拉.凯瑟还糟。
「干嘛?」她说。「我想要为人生中第一场皇家婚礼做好准备啊。」
「妳去过学校舞会,对吧?」亚歷克说。「就想像那个画面,只是背景放在地狱,而且妳还不能酸它,就这样而已。」
「他们光是蛋糕就花了七万五欸!」
「超扯的。」
「而且亨利王子显然不打算携伴参加,所有人都傻眼了。这里写的,」她装出夸张的英国腔唸道:「『传闻他正在与一名比利时贵族后裔交往,但现在,关注王子私生活的死忠粉丝都迷惘了。』」
亚歷克哼了一声。他还是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对第一家庭子女无聊的爱情生活感兴趣,但他知道人们会对他把舌头伸进去的地方感到好奇──至少他还有点个性。
「也许欧洲的女性终于发现他跟湿搭搭的毛线一样噁心了。」亚歷克提议。
诺拉放下手中填完的拼字游戏。卡修斯瞄了她一眼,然后咒骂一声。「你会请他跳舞啰?」
亚歷克翻了个白眼,突然间想像起一边和亨利在舞厅里跳着慢舞、一边听他在耳边低语着马球和猎狐之类琐事的画面。这念头让他反胃。
「作梦吧他。」
「哎唷,」诺拉说。「你脸红了耶。」
「听着,」亚歷克说。「皇家婚礼只是个屁,办皇家婚礼的王子们也是个屁,让王子们存在的君主制度更是个屁,他们从头到尾就是个屁。」
「这是你的当选感言吗?」茱恩问。「你应该知道,美国也是个种族大屠杀的帝国,对吧?」
「是啊,茱恩,但至少我们知道不要继续保留所谓的君主政治。」亚歷克朝她丢了一颗开心果。
所有新来白宫任职的雇员,在开工前都需要知道几件关于亚歷克和茱恩的事。茱恩对花生过敏。亚歷克常常在半夜讨咖啡喝。茱恩的大学男朋友,在他搬去加州之后两人就分手了,但只有他寄来的信会直接指名给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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