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走到斑马线,霍绯箴从兜里抽出手,绕过摩尔背后稍稍拢了她手臂,说:“嗯,过去吧。”
略表关切的肢体语言,以及一语双关,都点到即止。
过了马路,拦在腰后的手又收回到衣兜里。
有辆出租车以为她们要坐车,慢下速度开过来。霍绯箴从摩尔身后错到靠马路的外侧,对那出租车摆摆手,表示不需要。
“什么时候到这个城市来的?”轮到摩尔问她。
“挺久了,三年……嗯,四年了。”
“来旅游然后觉得还不错?”
“差不多吧。”
“一直都在这酒吧工作?”
“嗯,没换过。”
“哦,之前我不在这边住。”
都还是一些常见的客套。
然后换霍绯箴问:
“这几年挺好的吧?”
“也就这样。”
“对了,那时,你和男朋友后来怎样了?”
“还是分了。”
“他的损失。”很常规的应答,“之后呢?有遇到喜欢的好男人吗?”
“有是有。”
这样接话明显后面必有转折嘛。
“有很喜欢的,也是挺好的男人,就结婚了。”
有点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后面应该还有下文。
“然后?”
“然后又离婚了。”
“哎呀,真遗憾。”
五年了,够发生很多事。其实痴男怨女分分合合的故事多得是,只是通常都没什么新意。
“哈哈,也没有多遗憾啦。”摩尔这语气听起来轻松得有点刻意。
“那,原因说来听听?”
“得不到全心全意的喜爱。你知道,男人嘛,还是挺重外表的,而我又不漂亮。”
“瞎说。”
这种回应就挺讨人喜欢的,虽然不真实。
“那么说你觉得我漂亮咯?”
“你说呢?”
“卸妆之后呢?”摩尔笑得从容又孤独,没等回答又继续说道,“谁过日子都得卸妆啊。”
霍绯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答。对了,卸妆之后的她,是什么样的?
“你没见过我卸妆之后的样子吧?”
“没有吗?”她反问,她在搜寻记忆。
“就算有,想不起来才好呢。”
默默走了几步,霍绯箴就想起来了。走近些许,胳膊肘轻轻碰了摩尔手臂:“见过啊。”
见摩尔不吱声,然后又说:“再说了,那时我去跟你搭话,也不是因为你好看。”
“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你毫不犹豫就把B-52连火带酒吞了,不用吸管直接吞,连喝三shot。”
B-52,一款经典鸡尾酒的名字,以轰炸机的型号为名。小小一杯,酒分三层,顶层点火。只要速度快,连火带酒一口闷进嘴里才是最原本的爽快喝法。
摩尔笑起来:“那时你还耍杂耍给我看呢。”
霍绯箴也笑了:“那不叫杂耍,叫花式调酒。”
是的,花式调酒,那些胡里花哨耍帅的手法,其实霍绯箴也会。年纪轻轻时还狠狠练过,瓶子都摔烂了几百个,真的跟练杂耍似的。
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到地方了。是一个有点年头的住宅区,看起来管理一般般,街口倒是热闹,卖夜宵的大排档和小贩占满了路边。而摩尔就住在这片里最高的那栋大楼。
“你一个人住么?”
“嗯。”
这大楼也有点年头了,楼道不太明亮,电梯也有点昏暗。霍绯箴便送她上楼,顶层二十九楼,一直送到家门前。
到了门口,摩尔握着门把回头:“不进屋坐一会儿吗?”
问得半是开玩笑半是邀请。
这种场面,也是很常见。若进了屋,可能就不只是坐会儿那么简单了。
“这就过分了啊。”她也半开玩笑地笑着应答。
摩尔也浅笑:“看来你对那小女生也是认真的呢。”
霍绯箴微微扬了下巴没说话。
于是摩尔自动终止了对话:“谢谢送我回来,下周见。”
轻飘飘的话语,印证刚刚的邀请真的只是玩笑。
那么,忽然等她下班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总不能为了打发时间吧?身为明天要上班的工薪族,星期天的晚上可不该任性晚睡。
是试探吗?还是单纯想叙旧?抑或只是为了排遣遇到昔日暗恋对象的烦闷?
霍绯箴又搭着那有点昏暗的电梯离开。到了楼下,看看时间,凌晨3点。
是真的有点过分,凌晨3点对曾经约过的人发出进屋的邀请。
虽然那已是好几年前的往事,短暂的一夜寻欢而已。
五年前,她们总共约过两次,一次激越,一次细腻。
第一次,就在首次见面的两小时后。两个人都喝得半醉,灯光全开,畅快淋漓,叫人印象深刻。
第二次,是再一周之后,与上一次截然相反的缠绵。整个房间漆黑得没有一丝光线,黑暗中摩尔的嗓音高鸣低吟,婉转入耳,能把人的骨头都化掉。
次日中午,霍绯箴还趴在被子里,摩尔已经穿戴整齐连妆都化好了。
“我们互相删掉联络方式吧。”摩尔淡淡说道,“再约我要爱上你了。”
“不好吗?”
“不好,我有男朋友的,虽然暂时出了点问题。”
“哦,真可惜。”也不知道可惜的是哪方面。
然后她们就互删了联络。
等摩尔走了一阵,霍绯箴爬起来洗了个澡,然后才慢吞吞去退房。
那时,她不在这个城市生活,只是短暂逗留几天参加比赛——花式调酒大师赛。而就在第二次约摩尔的前一天,她刚拿下了赛区冠军,取得了参加全国赛的资格。
朋友说,你总是在一个地方待不住,一年换一个城市没个定。今年如果还没想好去哪,打完全国赛就来这里落脚吧,应该发展不错。
她觉得是个好提议,这个城市够繁华,人来人往,有山有水,还能看到海。
从酒店出来看到路边有个卖烟的老旧小档口,霍绯箴忽然萌生了想抽烟的念头。她从小生活在周围的人都抽烟的环境里,因此她也很小就会抽烟。不过,会是一回事,实际上她很少抽,而像今天这样偶尔有念头冒出来时,她也不会抵触。
在小档口搜寻一圈,发现柜台角落有款也叫“摩尔(mole)”的烟,就买了。
很少人抽的老牌子,绿色的外包装,深褐色的烟纸,打扮得像根小雪茄,然而根本不是雪茄的味道。不过也好,她不喜欢雪茄,雪茄的味道过于豪华,霸道得久久都不会散。
炎热的夏季,站在路边抽着烟,看来来往往的路人,脑子里想的却是昨夜的种种。她约会过很多漂亮的女人,什么类型都有,但她很少会在激情过后都离开酒店了还回想。
论脸蛋,比摩尔漂亮的大有人在;论身材,好是好,但也总有比她更好的;论情趣,比她经验多更会玩的也不少……反正说不出哪里特别。
哦,对了,是节奏!摩尔能轻易且自然地配合她的所有节奏,无论缓急遽变。这不是经验技巧,也不是刻意逢迎,更像是一种天赋。
还有,在那一片漆黑之中,在体躯交缠间,她觉得摩尔既柔软又似蕴含着沉郁与决绝,既顺从又似依违两可,既肆意又似有所保留,既投入又似心不在焉……而这些相反的东西竟能共存着——以微妙的平衡。
总之一不留神就回味了。
体验这种东西很难描述的,如果用加点想象力的说法:就像摩尔是一个晦暗混沌的空间,她闯了进去,却发现竟是无边无界的。
需要想象的点在于:如何从没有边界的空间里出来?出不来的,因为没有边界了。
然而,她们已经互删了,若想再遇上,只能靠巧合了吧?
常住人口那么多的一个大城市,要偶遇一个人不容易,但想找还是有办法的。比如说酒店的前台就有登记摩尔的身份证信息,她们刚从同一个房间出来,要从前台套出信息并不难。
然后呢?再约?一而再再而三?
哦你说摩尔说她有男友所以才要互删的?霍绯箴认为这个层面的问题不是她需要考虑的,她只管自己能掌控的部分。
然而霍绯箴不打算做什么,刻意追逐不是她想要的。相比必然性,她更喜欢偶然性。未知的巧合才有惊喜,那些按部就班一成不变的事物,很快将索然无味。
猜不到的才有意思。
抽完烟,霍绯箴又改变了关于去向的主意:不在这个城市落脚了,改去两百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城市。
全国赛之后,她就在新的城市找酒吧打工,也依旧约会不同的女人,交短暂的女友。
不知为何,那时她抽了将近一年的烟,平均两三天一包的量。抽的都是这个叫Mole的牌子,尽管这烟太偏门,不太好买到。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抽烟影响了她的味觉,有些细微的差别尝不出来了。对于调酒师来说,味觉变迟钝不是好事。
然后她便说戒就戒,抽掉最后一根后就再也不碰烟。
连同那花里胡哨的生活方式,也戒了。也许说严重了,只是忽然想换个生活方式,挑战些新事物罢了。
至于原因嘛,没什么特别,任何东西时间长了都会腻,厌倦了就换新。
维娜姐问她为什么不再去比赛,三十岁上下可是调酒师很吃香的年龄段。
“不想再表演杂耍了,想专心做出自己风格的出品。”
“这么快就赢够了,想遁世了?”
“嗯,闹够了,想安静一段时间。”
“有新女友了?”
“真没有,就是自己想。”
“哈哈哈,我可是知道你的哟,我的小徒弟。你既怕吵闹,又怕寂寞,别扭得很。”
“维娜姐真了解我。”
维娜姐何止了解她,而且仍如以前那般对她特别好。出钱盘了个店给她打理,从装修到运营都按霍绯箴的意思来,一点都不干涉。虽然盘个小店这点钱对维娜姐来说没多少,她手里光酒吧就有七八家。
如果霍绯箴开口说想要,维娜姐能手一挥就把店送给她。但无功不受禄,又怎能摊开手掌要东西呢?
霍绯箴原本只想借一笔启动资金,可维娜姐却不愿意跟她之间有任何借贷关系。维娜姐也是别扭,给她店给她钱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借。
所以,在她攒够钱把店盘下来之前,维娜姐都是背后的大老板,而她是全权负责经营的店长。
“一开始亏点不打紧,做想要的东西要沉得住气。”维娜姐这么说,就像那些父母出钱支持初次创业的孩子。
光出钱不管事还没有盈利要求,这跟借给她有什么区别?有:没有利息没有期限。
维娜姐对她就是这么好,比亲姐妹都还要大方。
而关于这个店,关于“酡晓”,只有一样是维娜姐拿主意的:店址。
霍绯箴问为什么选这个城市,明明有很多城市可以选。
“你说想去能看到海的地方嘛。那可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相信我,你会喜欢的。”
“再说了,你还年轻,别光顾着避世,大城市好发展。我妹也在那儿,妹夫是工商的,保你店开得稳。哦还有,我回去看他们时还能多见见你。”
维娜姐考虑事情还是那么周全,一举多得绝不含糊。
于是,说机缘巧合也好,说鬼使神差也好,她又来到了这个城市,这回一待就将近四年。
一个月前,店里一下子没有了驻唱。原因很简单,狗血的私人理由。
店里原本就只有两个周末驻唱,一男一女年龄相近,接触多了就生出感情谈恋爱了。在一起之后时间长了,也落了俗套地产生矛盾。分手之后一拍两散同时辞职,连找新驻唱的过渡时间都没给。
在酒吧里,这些分分合合几乎每天都会耳闻目见,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驻唱小舞台空了一个周末,离职那女孩就介绍了她同学过来,同样年轻,还带着学生气。
老板不管事,请驻唱这种小事店长拍板就行。
“白予绛。我没念错吧?”店长霍绯箴问。说这话时,她还是一身黑衬衣站在吧台后,没来得及铺上笑容的脸显得很严肃。
看得出这女生有一点点怯,但她仍是不偏不倚地笑着说没错。明媚干净的笑容,就像是个好孩子。
“还在读书?”
“大四实习了。”
“以前有驻唱过吗?”
“没有。但在学校组过乐队,在学校演出过,还接过几次商演。”
“你的乐队呢?”
“有的去外地实习了,有的实习很忙经常要加班。”
“你不忙?”
“不忙,周末也不用上班。”
那挺好。霍绯箴简要给她介绍了驻唱的工作要求,白予绛都逐一应了。末了例行让她唱一首。
白予绛不会吉他,但钢琴弹得好,借了店里的电子琴,自弹自唱了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
酸甜口味的恋爱主题的小歌,咋听欠了点火候,但细听却也饱含少女的纯净与细腻。由这样的年轻女生唱出来倒是显得清纯可爱。
“词曲都是你写的?”
“嗯……”坐在琴边的女孩没什么自信。
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脚踏入了社会,一脚还在校园里。在吧台见多了痴男怨女,这种纯净对霍绯箴来说很治愈。
写出这样的歌的女孩,从青涩变得成熟也许并不需要多长时间。霍绯箴忽然有点想目睹这个过程——她没见过。她的生活向来乌烟瘴气,纯净的东西太罕见。
见店长不说话,白予绛怯怯地问:“是不是我显得太孩子气……不太符合店里的氛围?”
“不会。”严肃的店长终于笑了,“你没有烟火气,干干净净的气质也是个有趣的特点。”
白予绛眨了眨眼:“那就是通过啦?”
“对。这个星期五晚上八点半来上班可以吗?”
“可以!”
然后是面试最后一个问题:
“你喜欢喝什么?”
“嗯?咖啡吧。”
“酒呢?”
“很少喝。嗯……偶尔会喝点果酒。”对于酒白予绛没什么底气,“驻唱需要喝酒的吗?”
“不用。了解一下你而已。”霍绯箴如是说。
只有一个驻唱当然不够,大四的学生也不能唱到很晚。招聘信息还在挂着,过了一周又来了一个歌手,是不管事的维娜姐介绍的,说是她亲妹妹丽娜的同学,交代霍绯箴把把关。
晚上人就直接过来了。
看着眼前浓妆卷发的歌手,霍绯箴极快地闭上眼又如常睁开:“好久不见。”
不是客套话,是真的好久不见。
卷发的歌手也看着她半眯眼:“你还记得我?”
“怎么会忘呢,摩尔。”
“不过一面之缘而已。”
“两面。”
摩尔默认她的纠正,在吧台边坐下。
看到她身上的姓名牌,笑了说:“原来你叫小松,霍绯箴。”
原来她还记得她的名字。
“‘小松’比较好记嘛,毕竟真名太难记了。”
摩尔挑了一下眉,难记?那当初告诉她真名,就是不想被记住吗?
“话说,你记得我真名吗?”摩尔就像那么随口一问。
“你没说过。”
“哦。”拖长了一点点糊弄的尾音,确实没说过。
“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别了吧,很土的。”
“也行吧。”不想说也没所谓,还是先说正事,“维娜姐说你之前也在别的地方唱。但还是……现场唱一首?”
摩尔向小舞台摆了摆拇指:“直接上去唱?我只唱不弹的哦。”
“可以。”
这时店里的客人不多,摩尔自己准备了伴奏,叠腿坐在那儿。没作任何介绍,开口慵懒地唱了一首上个世纪的老歌:《Loving Strangers》。酽酽的声音收放自如,似低诉又风情万千。
唱完她就走下来,是对自己的歌声绝对自信。把稀稀落落的客人掌声抛在身后,径直回到吧台边,坐在正对着霍绯箴的座位上,说:
“真没想过还能遇上你。”
“我也没想过你歌唱得这么好。”
“算是缘分嘛?”摩尔打趣。
“那得看你愿不愿意在这种小店驻唱了。”
这样的水准,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环境更高的报酬。
“进门时确实想过扭头就走。”摩尔笑了笑,“不过想想还是算了。”
真想走早就走了,哪会多余地唱首歌。
“感谢给我留面子哦。”又问,“为什么不在之前的地方唱了?”
“腻了。”
霍绯箴也笑了:“不错的理由。”
有些话,点到为止就好。当一个人说腻了,通常只是她不想长篇大论说真实理由。一个上道的吧台调酒师,就是要学会在一句回应里传达两层意思:“心照”和“不宣”。
还是面试的最后一个问题:
“你喜欢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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