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与诗音在一起多谈论琴棋书画,他们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玩在一起时很开心,李寻欢跟林诗音说的永远都是快乐的事,至于悲伤,则独自承受。他们能同享福,未必能共患难。
乃至于后来李寻欢得知诗音瞒下《莲花宝鉴》的事,竟然没有感到多意外。
要知道,那可是他们情浓之时,感情最好时林诗音都没有把王怜花的《莲花宝鉴》交给李寻欢,可见林诗音也不是对李寻欢完全不设防。他们之间有秘密,各有各的心思,不是百分百彼此信任。
他们曾相爱过,但他们性格并不适合成婚。
李寻欢未得到林诗音,关外十年心心念念,李寻欢若娶林诗音,数十年的柴米油盐后谁也不知道结局会怎样。
至于阿飞,李寻欢与阿飞相处时最自在轻松,最随心所欲,阿飞与他同是江湖人,能够理解林诗音所不能理解的很多东西。李寻欢对阿飞,甚至不用说话,阿飞便知其心中所想。
他们是兄弟,患难与共,李寻欢特别确定无论自己变成何种样子,多么不堪也好,哪怕全天下的人都放弃自己,阿飞也不会。
他以前只把阿飞当兄弟,从未往其他方向上想过。
如果说能够同享福,在一起玩得开心的人,是情,那么共患难,彼此理解信任的,就不是情了吗?这种情意岂非更难得,更深厚?
当年他把诗音让给大哥,是因为诗音柔弱,看起来娇娇怯怯,他不敢让诗音一同承担。而今他又经历一段感情,阿飞并不柔弱,完全有能力为自己的决定负责,那么李寻欢是不是还要这样推开阿飞呢?
当年李寻欢没把实情告诉林诗音,如今他要不要把这种断袖之恋会遭遇到的挫折困难告诉阿飞,让阿飞自己选择要不要走荆棘遍布的路?
林诗音是一个娇小姐,李寻欢心中敬爱却未必信任,更未必敢依赖她,阿飞是个男子汉,能以生死托付,阿飞能够用双肩扛起未来的一切苦难。
毫无疑问,上辈子关于诗音,他做错了,这辈子,对阿飞,他还要再错一次么?
李寻欢站在大雨里一动不动,雨水从头发上顺着脸颊留下来,在下颌处汇聚成一条水线。风吹得他的衣襟紧贴身上,从里到外全身湿透,阵阵寒意从肌肤钻入肺腑,刺得骨头缝都疼。
胸前剑伤被冰凉的雨水一激,又痛又痒,未完全愈合的伤口被泡得发白,李寻欢懒得理会。
体内似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烧得他面颊发红,额头发烫,头昏沉沉的,他也不管不顾。
这雨下得好,就让雨水把他身上的污浊冲洗干净吧,雨水打在身上的痛苦能减轻他内心的痛苦。他迎着风雨站立,张开双臂,仰起头,微眯着眼,望向灰白暗淡的天空,脸上神情说不清是悲是喜。
他缓缓转动身体,用双手去迎接雨水。
雨太大了,眼睛都睁不开,他从下往上抹了一把脸,然后把双手放于脑后,让雨水又打在脸上。
就这样抱着头,原地转了一圈又一圈。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并没有哭泣。
雨渐渐小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落在李寻欢身上,似乎在温柔地抚慰李寻欢,连老天爷都有些看不过去,不愿再折磨这个自虐的人了。
李寻欢浑身湿漉漉的,犹如刚从河里捞出来,他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他眼神空洞,没有焦距,不知望向何方。他脑海里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他前所未有的清醒,又前所未有的混乱。
他的视线落在地上那只绿色蜘蛛身上。
蜘蛛自从被雨水打落就再没动过,看来是死了。
李寻欢走到蜘蛛近前,透过蜘蛛在看其他的什么东西:“你知道吗?我有一个秘密,谁也没告诉过,这个秘密就是……”
“原来我这……”
李寻欢用右手拍了拍自己心脏位置。
“……已经有了阿飞了。”
可怜我今日方才意识到这一点。
可怜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阿飞已不在了。
人为何总是失去后才知珍惜?
我错过的,到底是什么?
情是一张网,我在网里挣扎,我逃跑了,我以为我会过得轻松些,我以为一切都在我的掌握范围内,却不知道,这张网从没放过我。
我挣脱了一张网,也有下一张,密密匝匝,层层叠叠,我越是逃跑,网得越紧。我终于不再逃,决定勇敢面对感情,那个人却没有留在原地等我。
我错过的,是我此生此世永不会再拥有的东西。
当他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当他与我分别之后,我才明白我其实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死都行,只要他幸福。可我认为的幸福,正是他最大的不幸。
雨不知何时停了。
群山被雨水洗刷得愈发青翠,树木伸直了腰,努力向上伸展躯干。雨后空气清新,寒意被大雨带走,太阳躲在云后,慢慢向山顶移动。
那只一直没动的蜘蛛突然动了一下,它翻了个身,向一棵树爬去。
李寻欢默默地看着它。
它大难不死,很快顺着粗壮的树干爬到树梢,吐出一条丝,用蛛脚挂在树枝上,随后下来,爬到另一个树枝上,把蛛丝挂在这条树枝上,这样翻来覆去几次之后,李寻欢看出来了:它在重新织网。
它失去了它的网,它一点也不气馁,网坏了,那就再织一张吧。
就这样。
就这样简单吗?
阿飞走了,那就再把他追回来吧。
李寻欢被自己的想法惊住。
他知道阿飞两年后十八岁时会入关,他如果在上辈子相遇地点等他,必会重逢。
就这么简单吗?
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不试一试?
也许最后他们的结局不好,但无论如何都应该去尝试,难道因为担忧那些没发生的事,就不肯去把握现在吗?有些事不去做,永远不知道结局,做了至少还有一半成功可能,不做就一点可能都没有。
李寻欢忽然觉得一股气直冲头顶,好像天下何处皆可去得,天下何人皆可战得,一股纵横天下的豪情壮志猛然涌起,让他恨不得大声长啸才能抒发胸臆。
李寻欢摸出飞刀,右手一翻,刀刃发出雪白刀光,照亮了黑暗萎靡的人世间。
不怕,去做,不叫勇敢;怕,还去做,才叫勇敢。
如果有人因断袖讥讽侮辱阿飞……
那我倒要看看谁敢?
难道这个江湖,离开了一段时日,它就不姓李了么?
这辈子,上辈子,我李寻欢想做的事,还没有做不成的!
李寻欢看着手里的飞刀,眼神变得锐利而坚定。
阿飞,你等着我。
那一刹那,雨后蛰伏的太阳终于冲破云层,射出万丈光芒。李寻欢一身白衣似雪,站在群山脚下,残梅之旁,右手握刀,肃然挺立。阳光给他全身镶嵌一道金边,他像一尊神祗,沧桑,孤寂,而又顶天立地。
☆、第二十四章
时光匆匆,转眼两年过去,关外小镇近来颇有些不平静,客栈生意也冷清了许多。
这一天中午,客栈掌柜拨着算盘算账,伙计又喝醉了,趴在桌上大睡不起,两桌客人正在吃饭,从外面忽然进来四个人。
这四人皆穿颜色艳丽的杏黄色长杉,虎背熊腰,矫健高大,齐刷刷走进客栈,客栈里立即安静下来。
四个人走向吃饭的客人,从怀中摸出黄铜铸成的制钱,在每个客人头上放了一枚,大家看着四人奇怪的举动,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也无一人敢躲开。
诡异的安静,除了醉酒伙计的呼噜声,客栈里再无其他声音。
四人中的为首之人走向掌柜的,掌柜的吓得呆了,连逃跑都忘了,黄杉人将铜钱放在掌柜头顶,掌柜身体僵直,一动不敢动。
为首黄衫人道:“看你们这么识相,我们也不为难你们,只要每人交十两银子,便可取下头顶铜钱。”
掌柜哭丧一张脸道:“小店小本经营,哪里掏得出十两银子,求各位好汉高抬贵手,能不能宽限宽限。”说着话,掌柜的习惯性拱手作揖,没想到这动作一做,头顶的铜钱咕噜噜滚落下去,“当!”一声掉在地上。
掌柜的面无人色,其他人也一惊。
黄衫人皱眉道:“你不知道我们的规矩?”
掌柜结结巴巴说道:“知……知道……”
黄衫人道:“‘铜钱在头,人头在身;铜钱落地,人头落地’,既然知道,就不能坏了规矩。”黄衫人拔出腰刀,走向掌柜。
掌柜从柜台后冲出,嘴里喊着:“我跟你们拼了!”向着黄衫人直直冲撞过来。
黄衫人轻轻巧巧一闪,腰刀不停,仍然向掌柜砍去。
俩人离得极近,其他客人想救也来不及,眼看这一刀便要砍实,众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电光火石间,一道白光射中腰刀,将腰刀带得飞起,插入墙壁中。
黄衫人虎口震裂,鲜血淋漓,连退几步,满脸不敢置信之色,震惊无比地望着脱手的腰刀——那腰刀上插着的,是一柄消失江湖多年的三寸长的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