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很小,并不繁华,地处荒凉,山高路远,商旅不行,镇上只有一家客栈,向来没什么大生意,勉强维持生计。
客栈里收账做饭跑堂都是一人,掌柜的同时也是伙计,近日又多了一个跑堂打杂的小二。
这个伙计怎么看怎么奇怪,他一身白衣,胸前有褐色污渍,镇上几个杀猪的认出那污渍乃是洗不去的血迹,便觉这人来历可疑,不过也没多管闲事。
他的衣服上除了血渍,还永远沾满酒渍,无论何时看到他,他都带着酒味,好像刚从酒坛子里捞出来。他似乎身子骨不太好,经常会掩嘴咳嗽,随身带着一个扁酒壶,一边咳嗽一边喝酒。旁人劝他,你这样咳嗽就不要喝酒了,他笑笑继续喝。
这人一旦笑起来便会给人惊艳之感,眉目舒展,唇角翘起,整张脸散发出难描难述的光彩,他一笑,似乎灰色的天地都亮了一瞬。
这时才会让人注意他的五官。
他的长相本是极好的,剑眉入鬓,多情目,桃花眼,全睁则清澈如水,微闭则带慵懒风情,顾盼流转间摄人心魄。
鼻梁高挺,鼻翼不大不小刚刚好,正面看笔直,侧面看弧度优美,鼻子生得好的人,一张脸便立住了。
嘴巴微薄,艳红,可能因为常喝酒的缘故,几乎每次见到总是水润,这在关外这种风沙狂卷气候干燥之地,显得很特别,带有几分江南水乡的柔美温润。
他的五官单看已是很美,组合到一起更添几分灵动之气,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外貌,行动间神态毫不矫揉造作,在无形中更加吸引人,这种“不知己美”的神态,让他的美更上了一层台阶。
自从掌柜的雇了这人之后,店里的姑娘小媳妇就多了起来,甚至有几个闲汉都喜欢有事没事往这跑,点盘花生米,一坐坐半天。
掌柜的刚开始不解,后来有一个去过州府的货郎说,原来大户人家有人就好这个道道,他见过一些欢馆的小倌,连这人的一根小指头都比不上!掌柜的大概便明白为何他能男女通吃了,一边暗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有伤风化礼乐崩坏,一边半夜里数钱数得笑哈哈。
非要鸡蛋挑骨头说这人有什么缺点,便是他似乎太老了些。
他头上已有白发,眼角也略带皱纹,他的眼神有时很沧桑寂寞,时不时流露出痛苦之色,直视人的时候,让你感觉十分心疼,忍不住就想为他做些什么。明明是颀长的身材,总弯腰驼背佝偻着,让他看上去多了一丝脆弱。
旁人如果有他这样的白发和皱纹,恐怕毫无吸引力,偏这人不同,他的苍老不仅无损他的外貌,反而在平淡中添了独特。像一幅水墨画中最浓墨重彩那一笔,像白花觚瓶口的那一抹青花,像绿叶丛中藏起来的那一点红。你刚开始觉得他年纪大,再细看又觉得这样年纪刚刚好,他若太年轻,眼神中没有那抹若有若无的沧桑感,也许就没味道了。
要说他有多少岁,谁也说不清。
他微笑时也就二十多,他喝酒时又像三十多,咳嗽起来弯着腰,从背后看怎么也有四十。
真是一个独特的人,一个奇怪的人。总之,他一点不像个小伙计。
掌柜的说原本这人也不是做伙计的,那天上午,这人穿着湿漉漉的看不出本来面貌的袍子来店里投宿,进店就要酒,在客栈里喝了三天三夜没出屋,第四天掌柜的把他从床上拖死狗一般地拖起来,向他要房钱。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醉醺醺说没钱。
掌柜便要打,他也不躲。
掌柜的打了几拳,他不痛不痒,掌柜自己手倒疼得很,愈发生气,嚷嚷着要报官。
他说何必如此,给你店里刷碗抵账吧。
掌柜的更气,说我店里已有三个吃霸王餐的排队等着刷碗,你想得倒美!
这人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不要一文钱,只要有酒就成,我可以帮你招揽生意。
于是他便站在门口迎客,每当客人上门他会赠送给客人一个木头雕像,蜻蜓蝴蝶小猫小狗之类的小玩意,客人竟然真多了些。
后来掌柜发现客人不是被这些木头雕像招来的,是被他这张脸招来的,便叫他把衣服洗了胡子刮了头发梳好,没想到真有用,客人越来越多。
他每日只喝酒,几乎不怎么吃饭,身体日渐消瘦,掌柜觉得他瘦了不好看,硬叫他吃饭,叫他吃他就吃,一幅没脾气的样子。
他大部分时间是喝醉的,偶尔清醒,除了那次讨要房钱,掌柜的再没见他说过话,招待客人时他装作哑巴,平日里除了干活便是喝酒,似乎喝酒才是主业,其他事只是兼职。
他的酒量很好,掌柜给他的基本都是不值钱的劣质酒他也不挑,一张口便是一碗,手扬碗干,与其说喝酒不如说灌酒。有一次他把自己灌吐了,趴在地上大呕特呕,把苦胆都快吐出来之后,掌柜的见到他喷了一口血。
血液混合呕吐物洒在地上,那抹刺眼的红让人无法忽视。
掌柜的终于意识到,这人或许时日无多了。
就算他身体底子再好,这么喝下去,人也活不了多久的。
那是掌柜第一次劝他戒酒。
他仍然一如既往笑笑不说话。
掌柜便叹了口气,说,你也是个伤心人。
他笑着走了。
过几日,有几位收皮货的客人进来吃酒,席间谈论到一位长相英俊的少年每隔五日会来镇上卖皮货猎物,最近一个月都没见到,不知是不是被山里老虎吃了。几人唏嘘一番,继续谈论其他事情。
他一边抹桌子一边听着,想了想,心里有了决定。
第二日清早,他破天荒把自己收拾利索,胡子都刮得干干净净,衣服是白的,脸是白的,连眼睛里都是一片空空洞洞的惨白。
他来跟掌柜辞行,说有个朋友以往总来镇上,现在一个月没见他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要去看看他。
掌柜倒记得那少年,毕竟这样奇特的少年全镇只得一个,那少年很怪,一个人住在山里,平日打猎为生,别人问他姓名,只说自己叫阿飞,没有姓。掌柜的还记得那少年腰间有一个铁片,像是小孩子玩耍的玩具。
这一个月的相处掌柜倒生出些不舍,问他姓名,他想了想说,姓沈。说完拿了灌满酒的扁酒壶,披上来时穿的那件驼色暗云纹披风,走了。
他走出呆了一个月的小客栈,抬头望望四周。
街道不宽,黄沙弥漫,尘土飞扬,街边有零星几个摆摊卖货的,在风沙中眯眼缩手,连叫卖都懒得。
他还记得那一次自己和阿飞一起上街,阿飞那么高兴,蹦蹦跳跳地拉着自己的手一路走一路笑。
那样跳脱飞扬的少年,终究被自己亲手毁了。
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是永远错过,再也找不回来。
他离开阿飞之后浑浑噩噩度日,每日用劣酒麻醉自己,那一天如果不是掌柜闯进去要房钱,他可能会喝死也说不定。
如果真能死就好了,偏这副身躯武功底子太好,掌柜看他吐血害怕他死,他心里清楚,只要内力还在,吐再多血也死不成。上一世会病死,是因为多年来心力交瘁,放逐关外那十年日日酗酒掏空了身子,再加上和上官金虹一战伤了肺腑,这一世被阿飞养得很好,只这一个月的堕落,还死不了。
与阿飞分别后他没地方住,来到镇上,寻家客栈暂住,一边养伤一边想自己以后去哪。
龙啸云和林诗音那里他是绝不会再去的,孙小红那里最好也别去,上辈子自己害小红失去爷爷,年纪轻轻守寡,这辈子应该让小红有一个更好的人生,勿把青春耗费在自己身上。江湖上朋友虽多,但他只要一入江湖便会引起腥风血雨,还是远离的好。
本来关外人烟稀少之地是个好选择,可惜阿飞在这里,他不能再呆下去。
看来相识满天下也不是什么好事,想躲都没地儿躲。
他终于发现,塞北江南,天涯海角,活了两辈子,李寻欢竟然已无容身之处。
李寻欢啊李寻欢,你做人还真是失败。他不由得苦笑摇头。
在客栈住了一个月他只顾自己悲伤,没想过阿飞会怎样。前几日被那些客人一提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阿飞有多固执无人比李寻欢更了解,阿飞认定的事从不更改,他既然对李寻欢用了心,在李寻欢离开之后,他会过怎样的生活?
李寻欢再难过,最多不过喝喝酒吐吐血而已,阿飞独自一人居住,没人跟他说话,整座屋子连个喘气的都找不到,他会变成什么样?会不会一个人,默默地死去?
他知道阿飞没那么脆弱,可这念头像一颗种子,一旦种下便无法阻止它生根发芽,很快在不注意的时候长成参天大树,让人无法忽视。
李寻欢觉得自己错在不该把阿飞一个人留在那里,他应该看着阿飞入关,或者阿飞交到了新朋友之后再走。
他走得那么突然,让阿飞太难以接受,万一阿飞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李寻欢万死难辞其咎。
他离开时家里的粮食还够吃三天,一个月过去阿飞没出来买粮,这一个月他吃什么喝什么?他会不会生病了所以才没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