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阿飞的□□,让阿飞对自己起了邪心已是罪该万死,李寻欢如何能毁灭阿飞拥有一个家的梦想?
人言可畏,众口铄金,千夫所指不是那么好受的,阿飞年少单纯,李寻欢却是懂得的,如果今日心软继续跟阿飞相处下去,到日后某一天阿飞醒悟之时,一定会怪当年的自己为何不阻止他,那时的李寻欢又该如何自处?
自己身患肺病,不知哪天就离开人世,自是不必在乎世人眼光,阿飞还有那么长的人生路要走,阿飞的性格还未真正成型,这种时候答应阿飞,便相当于是引诱,是迷惑,是哄骗,是自私,是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是只顾享乐不顾大局。
是该下地狱的!
想到这里,李寻欢再无一丝犹豫,他向前走了一步,离阿飞非常近,深深看他最后一眼,什么话都不再说,转身便走。
脚步似有千斤重,走路这种简单的事情此时变得十分艰难,李寻欢咬牙挺直身躯,迈步向前,胸腔里烈火灼烧般疼痛,李寻欢全然不管。
火烧吧,烧吧,就让这火焚毁了这幅臭皮囊吧。
风吹吧,吹吧,就让这风吹散了行尸走肉般的残躯吧。
若能立时死去,也算是种解脱吧。
可惜死前无酒。
李寻欢义无反顾地向前走,面上没有泄露丝毫内心波澜,只有缩在衣袖里的双手,捏成了拳头。
“咳咳咳——!”他又咳了起来。
身后传来阿飞的声音:
“你说年年除夕夜我们在一起吃饺子。”
李寻欢的脚步一顿,片刻,继续向前。
“你说以后每年都要给我过生日。”
李寻欢咬紧牙关,太过用力腮帮都酸了,心跳变得剧烈,捏成拳头的双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碗长寿面,原来是最后一碗。”
李寻欢感到心脏被人揪住,手脚开始变凉,颤抖蔓延至全身。
“你骗我。”
“啪!”地一声,阿飞把面碗摔碎了。
李寻欢想走快些,尽快脱离阿飞视线,他无比庆幸自己是背对阿飞,阿飞看不见自己的神情。
身后忽传来破空之声,多年相处让李寻欢立马意识到那是阿飞的剑。
李寻欢停住脚步,转身,只见一道雪白剑光匹练般向自己刺来,耳中听到阿飞的吼声:
“我不让你走!”
剑随声至,一瞬间便到了。
——阿飞前世本就以快剑闻名江湖。
李寻欢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不躲不避,不如就这样让阿飞一剑刺死也好,但立刻想到若是自己死于阿飞剑下,阿飞肯定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永生永世活在痛苦内疚之中,这是李寻欢决不允许发生的事,所以李寻欢右手一挥,飞刀便已在手。
飞刀在手的李寻欢,立马仿佛变了一个人般。
他本在咳嗽,佝偻身躯,弯腰驼背,右手时不时捂住嘴巴,鬓边的一缕白发随风飘扬,浑身上下散发着衰败的气息,看上去就像一个快要入土的老头,毫无威胁。
那一霎,飞刀不知如何出现在李寻欢手中,这个病入膏肓之人猛然散发出强烈无比的杀气。狂风突起,吹乱李寻欢的头发,他的眼神变得锐利无比,如两颗黑曜石般散发出璀璨迷人的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具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再无人敢把他看做一个病人,具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只能是威震江湖的六如公子探花郎——
李寻欢!
阿飞的剑术毫无花俏,只得一个快字,他在与野兽搏斗中练出来的剑术使出来未必好看,却是独一无二有效的杀人技,他的剑,跟他的人一样,只要出手,便再无回头路可走,就连阿飞自己都不能撤招。
李寻欢只见白光一闪,剑已至面前。
李寻欢比阿飞后出招,剑尖到达时飞刀仍在手中,他下意识扬起右手,下意识地出力,一切都是多年习武养成的本能反应,李寻欢不需思考便出手。
阿飞感到一股澎湃的庞大无比的气势向自己袭来,那一瞬间全身皆在对方气息笼罩之下,不能产生丝毫躲避的念头,脑海中甚至来不及涌起害怕之感,只来得及想到:
好快!
然后这一刀就过去了。
飞刀穿过阿飞左肩膀的衣服,射入远处一课树干中,飞刀的气劲带得阿飞向后退了三步,最后脚底一软,摔倒在地。
而阿飞的剑,却插入李寻欢胸口一寸。
血先是呈现出一条细小红线,紧接着,随着阿飞拔剑后退,鲜血开始迸射,迅速染红衣襟,在李寻欢胸前开出妖娆的红色花朵。
阿飞的剑术是一往无前不能回头的,只要剑出鞘便不受主人控制,李寻欢的飞刀却可以撤招,他的武功已入化境,对内力的运用更是炉火纯青。到了最后关头,李寻欢还是偏了一偏。
江湖传言“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李寻欢排名兵器谱第三,却连第一和第二都躲不开他的飞刀,据说天底下没有任何人能躲得过,李寻欢这一次瞄准的,本就是阿飞肩头的衣服。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任何事,无论沧海桑田世事怎样变幻,李寻欢都不会伤害阿飞,永远永远不会。
“滴答!”、“滴答!”……鲜血从李寻欢的衣襟上流下,一滴一滴,滴在地上,在李寻欢脚下汇聚成浅浅的一汪血潭。
阿飞拄着剑从地上爬起来,他被飞刀气劲所伤,爬了三次才成功,这还是李寻欢手下留情,如果李寻欢出全力,即便飞刀没有扎在阿飞身上,阿飞也会受很严重的内伤,恐怕武功就废了。
通过刚才短短一刻,阿飞知道自己没有任何办法躲开李寻欢的飞刀,他这时还没听过“小李飞刀”的名头,后来当他行走江湖才明白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此刻只觉得偿所愿:他终于见到了李寻欢一直隐藏的功夫,果然是杀人的功夫。
李寻欢,果然是一个能杀人的人,并且显然比任何人都精通此道,同时也比任何人都心软,在明知道阿飞无法撤剑的情况下还是射偏。
一个有着这般功夫的人,不知为何会长成这般心软的性子,又或许,只有这样心软的人,才能练成这样的武功。
暗器向来为江湖名门正派所不齿,李寻欢竟将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功夫练成了所有人都躲不开。不知道这样的一个人,曾经是如何的叱咤风云,万众仰望,又是如何的美人在怀,应者云集。阿飞意识到他曾经梦想过的能给李寻欢的最好的生活,其实眼前这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
技不如人,便连捉住此人做禁 脔都做不到,徒惹人笑。
事已至此,阿飞无话可说。
李寻欢骗他也好,没骗他也好,李寻欢伤他也好,不忍伤他也好,终究跟自己是两种人。李寻欢生来高贵,人品高贵,性情高贵,连武功都是高贵的,阿飞拼尽此生所有力气也是追不上的。
阿飞没问过李寻欢生平经历和家世背景,他不必再问也知道了,一个拥有这般武功的人绝不可能是无名之辈,无比渴望成名的阿飞才意识到李寻欢应该早已成名。
那么,一无所有的阿飞,还能给李寻欢什么呢?
远远比不上李寻欢的阿飞,还能用什么来请求李寻欢留下陪自己一辈子呢?
阿飞拄着剑一步一步向李寻欢踱去,李寻欢眼睁睁看着阿飞一步一步向自己踱来。
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
李寻欢没有给自己止血,鲜血慢慢凝结,流得慢了些,衣襟上的红花蔓延开来,开得如火如荼,肆意妖娆,配上李寻欢因失血而雪白的脸,有一种残酷的美感。
阿飞到此刻仍然觉得李寻欢很美,美得一碰就会碎,他拥有那么霸道厉害举世无双的武功,一旦收起刀,斯斯文文地立在这,又变成一朵静静开放的花了。文弱书生式的脆弱儒雅和江湖浪子般的沧桑寂寞,在这人身上和谐统一,无论什么情况下,他都具有他人难及的风致气度。
阿飞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已经出了一招,也明明白白知道是李寻欢手下留情,就不可能再出第二招,他走到李寻欢面前,一甩手把剑扔了,然后伸出右手食指沾了一点李寻欢胸前的血液,舔了舔。
他忽然笑了。
他以前是一个不会笑的小孩子,李寻欢教会他笑,他曾对李寻欢笑过很多次,唯独这次,他笑得特别奇特,李寻欢说不出来他的笑容里蕴含的到底是什么。
他对李寻欢说道:
“原来你真的宁可死在我剑下,也不愿意留下来,我以为你对我也有情,原来是我错。”
五年了,我才明白,原来,原来如此。
☆、第二十章
太阳慢慢爬上山头,万丈阳光洒下,照耀着李寻欢胸前血染的衣襟。人在难过时老天未必下雨,反而会用光明普照大地,因为人在老天眼里便如蝼蚁一般,天道本无情。
阿飞用李寻欢教给他的点穴功夫为李寻欢止了血,撕下衣角想给李寻欢包扎,又怕李寻欢嫌弃,便将衣角递过去。
李寻欢自己包好,他也没什么心思打理,随便缠了两下而已。
一天之前,阿飞还与李寻欢做了那么亲密的事,一天之后,阿飞刺了李寻欢一剑,连给李寻欢包扎伤口都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