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脱下衣服,才显得有肌肉。
手臂细长,胸脯鼓起,腰细瘦。白皙,细腻,有光泽,几条长长短短的伤疤在胸前背后纵横交错,显现出这是一个吃过苦的人。
李寻欢有些心疼他的伤疤,很容易看出这些伤疤都是与野兽搏斗而来,阿飞的功夫也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左肩被动物利爪划出三道红印,中间一道最深,皮肉外翻,周围红肿,又被水泡得发白。李寻欢脸色沉了下来,有些凝重,“你沾过水?”
阿飞点头:“我回家前洗了澡。”
李寻欢怒道:“你不要命了!受了伤怎么还洗澡?不能等回家处理完伤口再擦身么?”
阿飞道:“我以后不会了。”
这样乖乖认错的阿飞让李寻欢有气没处发,下手重了几分,疼得阿飞龇牙咧嘴,也不叫出声。李寻欢见了又忍不住心疼,且深深后悔自责,手上立马轻了——阿飞笑了。
他本来没那么疼,再重的伤都当家常便饭,他是故意龇牙咧嘴惹李寻欢心疼的,果然那人一旦心疼自己,便不会再气。装疼示弱,这招百试百灵,阿飞在相处中慢慢掌握了李寻欢的弱点。
李寻欢小心翼翼地给阿飞上药,轻手轻脚,连呼吸都放轻,眉头蹙起,全神贯注处理阿飞的伤口,一丝不苟,认认真真。
阿飞偷偷用眼角余光注视着李寻欢,笑得十分开怀。
李寻欢,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本来可以有许多办法躲开那只老虎的利爪,但因为你会帮我包扎,所以我就不愿去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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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阿飞的武功进步神速,打猎变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山里的野兽无论是恶狼还是老虎,见到阿飞都绕路走。阿飞打到的猎物越来越多,品种越来越名贵,每隔一段时间去镇上卖掉,两个人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
正如阿飞所说,他“养得起”李寻欢了。
李寻欢虽然决定不教阿飞武功,不过有时见阿飞运功或出招错误还是忍不住指出,李寻欢眼光毒辣,修为精深,指出的地方往往是问题的关键,至此,阿飞练功,事半功倍。阿飞以前全凭自己摸索,有了李寻欢之后,进境何止一日千里。
就这样,平静的日子过了两年,阿飞转眼十四岁了。
十四岁的少年,已是成人的身高,且因阿飞身材挺拔,脊背挺直,站立时永远直得像一杆标枪,更显得他高,也更英俊。稚气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李寻欢上一世熟悉的冷硬和强悍。
阿飞仍比李寻欢稍矮,李寻欢知道等明年、后年、大后年……终有一日他身高会超过自己,然后有一天,他会像上辈子那样闯江湖,成为飞剑客,那时也是李寻欢功成身退之日。李寻欢刚来时热切盼望着见到上一世的飞剑客的英姿,现在又有点舍不得他小孩子的可爱。
“阿飞,”有一天晚上,李寻欢睡不着,躺在炕上,双手揉着阿飞的脸蛋,“你可不可以慢点长啊。”
阿飞一如既往地沉默,用那双纯净的双眸盯住他。
阿飞不想慢点长,正相反,他想快点长,再快点,越快越好,当他长大,他就可以保护李寻欢。他可以挣钱,他可以闯荡江湖功成名就,他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他可以给李寻欢他自己认为的最好的生活。
他还可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
他娘叫他成名,也是为了引出他的父亲。如果他被万人传颂,他的名字也一定会传到父亲耳朵里,他若成为天下第一,他就有本事按照母亲说的地址出海寻找父亲所在的岛屿。
到那时,李寻欢怎么办呢?
阿飞在夜里皱起了眉头。
原本他是很想见到父亲的,他想象过无数次父亲的样貌品性等等一切,当他见到李寻欢的时候,他想,若他真的必须有一个父亲的话,那么最好也就是李寻欢这样。
样貌清俊,武功高强,为人正直,善良而宽厚,温柔又高贵,以及最重要的是,对他那么好。
除了娘,李寻欢是对他最好的人。
娘死了,李寻欢便成为唯一对他好的人了。
可是李寻欢并不是他的父亲,或者说,在阿飞心里不仅仅代表了父亲。
李寻欢有时是兄长,关怀他包容他,指导他功夫,教诲他做人;有时是小弟,跟阿飞一本正经地说天底下还是好人多,每当这时阿飞就觉得李寻欢比自己还幼稚;有时是朋友,阿飞可以感觉到李寻欢把他当朋友,李寻欢对他特别随便,相处很自然,仿佛从上一辈子他们就是老友一样;有时又是孩子,不了解李寻欢之前,阿飞以为这人多霸气多强大,了解之后,发现他不会洗衣做饭缝补种田,不擅长很多事情,生活中处处需要人照顾,阿飞觉得就算将来自己真有了儿子,恐怕都赶不上照顾李寻欢那样精心。
“我想快点长大,长大就可以出海,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阿飞对李寻欢说出自己内心从未对人讲过的事。有句话在心里很久,他终于问了出来。
“如果有一天我出海,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
李寻欢愣住。
好在是黑夜,掩去李寻欢的神色。
“咳咳咳……”李寻欢咳了起来,此时的咳嗽更像一种掩饰。
阿飞习惯成自然地拍了拍李寻欢后背。
李寻欢感觉阿飞的手比以前有力多了,这个孩子是真的在慢慢成长,很快就会长到不需要自己的保护。
他要去翱翔于九天之上。
最盼望阿飞成功的李寻欢怎么可能阻止他的翱翔?
李寻欢知道阿飞的身世,阿飞是一定会飞走的。“你想出海要做好准备,你现在的功夫并不足以支撑你出去闯荡。”
“那什么时候可以?”
李寻欢想起上一世阿飞入关的年龄,道:“十八岁吧。”
“还有四年。”阿飞的语气带了期待,他觉得四年太慢。
“还有四年……”李寻欢轻轻地说。只剩四年了啊,时光真快。
时光就是这么不听话的一个东西,你想让它快的时候它不快,你想让它慢的时候它不慢,少年时你以为它慢,恨不能一瞬长大,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老年时又觉时光太快,不能留住手里仅剩的幸福。
李寻欢经历了太多,该有的荣耀他都有过,该受的苦他都受过,他被人爱过也被人恨过,他伤过人的心也被人伤过,他做错过事并为此付出代价,他救过人性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他曾自以为是酿成悲剧害人害己,他曾名扬天下受万人敬仰,他有过交错的朋友,他也有过肝胆相照的敌人,他还有什么是没经历过的呢?
这世间对于他来讲如此无趣,且寂寥。
重活一世,他见到了阿飞,想护阿飞成人,这是他存在的价值。那么在完成使命之后,李寻欢将恢复到原本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看夕阳西下,一个人赏春花秋月,一个人船上听风,一个人竹林饮酒,一个人看世间悲喜,一个人默默老去,化为寒风中的一抔黄土。
阿飞问他愿不愿意跟自己去海上。
李寻欢不知该怎么回答。
阿飞是不会明白的。
阿飞还年轻,还有无限可能,还喜欢刺激和名利;而李寻欢满身沧桑,满心荒凉,他早已厌倦江湖。
黑夜里,李寻欢慢慢闭上了眼。
暗地里长叹一声。
阿飞,你不知道,我是不会跟你出海的。
你有你的人生路要走,这条路,是完全不同于我的荒芜和忧郁,也不同于其他任何人,只属于你自己的一条路。
你的这条路,曾经有我,可惜我注定只能陪你一程,而非全部旅途。
这才是人生。
李寻欢以为自己和阿飞会一直这样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地度过时光,直至有天阿飞出去闯江湖或者出海,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也许两个人真的会按部就班一直这样过下去。
人一生中的重大转折点来临之前,往往毫无预兆,在来临之时,人也不会注意到,阿飞便是如此。
那天晚上阿飞照常做饭,照常和李寻欢一起吃饭,吃完一起睡觉,李寻欢照常躺在炕头,阿飞躺在炕尾,两人中间隔着五六尺的距离。
一切都与往常没有任何不同。
事情开始于夜晚,爆发于清晨。
那天是晴天,阳光很好,从窗□□进来,照在熟睡的阿飞脸上。阿飞仰躺着,紧闭双眼,浓黑的睫毛轻轻覆下,脸色红润,充满少年的细腻感,仿佛会发光。
阿飞慢慢睁开眼,看了一眼棚顶,他醒了。
李寻欢仍在熟睡,阿飞向来比李寻欢醒得早,阿飞一般在太阳初升时起床,为李寻欢准备早膳,等李寻欢吃过饭,阿飞把剩下的饭菜放在锅里保温,便要出去打猎,中午李寻欢自己热一热,晚上等阿飞回来做饭。
那一天阿飞有些起晚了。
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才醒来。
睁眼坐起来,忽感身下一片冰凉。
阿飞奇怪地伸手一摸,摸到一片黏腻,掀开被子一看,立即大惊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