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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当炮灰 (慕子夷)

  《我在七零当炮灰》
  
  1、第一章 初来乍到
  
  前进大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村民们都不富裕,但是也说得过去,不至于年年饿死许多人。李老根的家像大多数村民一样,起了几间很不起眼的土胚房。
  其中一间房狭窄杂乱,搁着杂七杂八的物件。虽然狭小,但因为屋主人的爱惜,每件东西都是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丝毫不乱。
  房内一方土炕之上,薄薄的被子中依偎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姑娘,这姑娘眉头紧锁,双眼紧闭,看起来十分痛苦。
  清萱只觉得浑身都使不上劲儿,身体汗淋淋的,就好比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就连头也极为难受。剧烈的疼痛充斥在整个头部,有一些片段疯狂地涌入脑海中,拒绝不得,就只能发出痛苦的呓语。
  过了好一会儿,清萱纤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一切,忍不住又闭上了眼睛,“本宫一定是在做梦!”
  可惜,等清萱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摸一样的景象。清萱觉得自己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个恐怖的事实她,堂堂郡主,就因为失足掉进水里,再醒来就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脑海中还莫名其妙地多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清萱强撑着坐了起来,开始慢慢梳理莫名多出的记忆,那记忆的主人是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父亲李老根,母亲罗美娟,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李建军,李建党,一个姐姐李建红,一个弟弟李建设。除了弟弟,其他的兄弟姐妹要么已经成亲生子,要么正要成亲,比如李建英。
  李建英呢,因为是个姑娘,不是最大,也是最小,不上不下的,在家里处于不被疼爱的地位。这不,快要出嫁了,因为去救调皮落水的侄子李卫华,受凉发起了高烧,只被敷衍地喂了一碗姜汤就没人管了。
  除了李建英本人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事情让清萱很是惊讶,这个地方似乎是已经没有了皇帝,都是百姓当家作主的。
  清萱瞪着房内简陋的摆设,再低头看看自己伸出来的一双细瘦枯黄的手,有点想哭,她莫不是成了这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这算是借尸还魂?
  子不语,怪力乱神。清萱觉得自己以后无法直视这句话了,父王爱好佛学,清萱也曾跟着父王一起去听过潭柘寺的大师讲经,但是她从来没有信过因果轮回这种事情。这正应了一句话,你不信不代表没有,听多了因果轮回,清萱也不由得有些感慨,莫不是她命不该绝……不对,她本来就命不该绝,要不然怎么会醒过来?
  正在清萱沉思之时,门外传来一阵咆哮,“李二丫,你这个死丫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不赶紧给老娘起来!睡不死你!”
  “二丫”这么个名字,就是李建英小姑娘的乳名。
  伴随着咆哮声而来的是房门被摇晃的声音,粗糙的大手不停地拍打着摇摇欲坠的房门,土胚制的墙也因为这动作飘落下来一小堆泥土。
  尖酸刻薄的声音一下子就把清萱拉回到了现实,如果说简陋的摆设让清萱有了自己成为李建英的猜想,那么这个声音则是肯定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李建英的生母罗美娟。而今天呢,就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在小姑娘的记忆中,左邻右舍都认为这是一门好婚事,因为对方是一位军人,在这个参军光荣一心向党的社会,军人是一个崇高又令人向往的职业。
  清萱按了按额头,既然她现在占了这小姑娘的身体,总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撑着土炕勉强下了地,给罗美娟开门。
  罗美娟不是太待见这个小闺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里还没动静,要是接亲的来了,还指不定以为自己养了一个多懒的闺女。罗美娟不想让自家闹笑话,才直接跑来喊门。
  “李二丫,你还真当自己多金贵?一个丫头片子,要出门子了,还敢赖床,也不怕老陆家不要你这个懒婆娘!”罗美娟眼一斜,带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头上打,想到李建英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见这么不做作的行事风格,目瞪口呆,在心里做自我安慰,这个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就是说话难听了点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就不能一上来就对人家做母亲的表示不满。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懒驴上磨的玩意儿!”罗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窝里夹着的包袱往清萱怀里一塞,“还不给老娘快点换衣裳,再等等老陆家的人就来了!老娘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
  清萱垂眸,接过了那个藏蓝色的包袱,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红色衣裤,是由一种虽然光滑却略显僵硬的布料制成,这种布料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陆家送来的彩礼之一,给新媳妇婚礼上穿的。
  清萱的心里有些打鼓,这经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尸还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对于婚姻也没有任何抗议,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给了一个人,比这个叫李建英的姑娘还好一些,因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见过她那个夫君的,也算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夫妻两个成亲五六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感情自然也是淡漠无比,还有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个不成器的夫君纳回来的那个表妹推的。
  对于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聪明一世,结果栽到一个只长了脸却没长脑子的女人手里。
  清萱换好衣裤,一边洗漱,一边听罗美娟说了一车轱辘的话,无非就是到了陆家要手脚勤快,要帮衬家里。
  门外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正是新郎陆维东骑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亲,新婚夫妇拜别了娘家父母就开始往新郎家去。
  
  2、第二章 成亲
  
  前进大队的路是土路,虽然打理得还算干净,但是因为天气干燥,人一走得急,就尘土飞扬的。
  这不,陆维东骑着自行车,就扬起了好大的尘土。小心翼翼地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清萱被呛得直咳嗽。这咳嗽还算好的,关键是土路总是有不平整的地方,自行车的那个后座还十分膈人,自行车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一走,尽是颠簸,那真叫一个难受。
  清萱有些委屈地瞪着陆维东挺直的后背,这就是小姑娘邻里亲戚都羡慕的有“自行车”的人家?可是这所谓的自行车也太难受了吧?
  陆维东听到清萱的咳嗽声,放慢了蹬脚踏板的速度,飞扬的尘土也下去了些。“很快就到了。”
  话音落下,就听到小姑娘细声细气地回了一声“嗯”。
  其实,陆家距离李家也不算远,骑自行车也就两刻钟的样子,但是等到陆家时,清萱腿一软,差点栽倒在地,幸亏陆维东眼疾手快,扶助了清萱。
  惹来周围人好一通笑,“东子真疼新媳妇儿啊!”
  在众人的调侃下,陆维东面不改色地把清萱送进了新房。
  这时候的婚礼,十分简单,就是摆上几桌,邻里亲戚吃个饭。陆家有个当兵的儿子,经常会有津贴寄回家,因此陆家相对同村的其他家庭,过得还算不错。这结婚的酒席嘛,自然也是好好地摆上了好几桌,宴请亲友。
  外间是众人吃菜高谈阔论的声音,清萱乖乖地坐在床边,床上比较应景地铺着团花纹样的床单,卷着一床整整齐齐的被子,床头则是两个麦秆填充的枕头。
  不远处是一个大一些的衣柜,旁边不大的桌子,放着一块崭新的镜子。靠近门口处则摆着一张原木色的书桌,书桌上放着一本红色封面的书,薄薄的一本,不是很大。
  这房间的摆设,虽然简单,但是比起李家自然是好上许多。
  清萱百无聊赖地盯着床顶灰白的帐子,这时,“吱呀”一声,房门被打开一条缝,一个身形高大的女子端着个盘子走了进来。
  来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清秀,大方爽朗,正是陆维东已经出嫁的姐姐陆维红。
  已经出嫁的女人,哪里会不知道新进门的媳妇,从早上一直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要硬生生地挨到晚上。陆维红趁着有时间,赶紧拿了一些吃食到新房给新进门的弟妹送来。“英子,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那盘子里放着三个杂面窝窝头和白菜猪肉粉条,杂面窝窝头是用高粱面、玉米面和黄豆面搭配小部分白面,蒸得发黄发黑。白菜猪肉粉条是炖的软烂得粉条上方点缀着两三片切得薄薄的肉片。
  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很好的吃食了。
  “谢谢大姐!”人在屋檐下,该低头就低头,清萱迅速站了起来,扬起笑容,暗道,这个大姑子还蛮挺体贴的嘛。
  说实话,这里的婚礼已经算是十分简单的了。若是像以前,郡主出降,不仅要很早起来梳妆,还要穿着厚重的朝服,经过各种繁琐的流程,根本没有时间吃东西,就饿着肚子一直到晚上坐下,整个人都累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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