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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当炮灰 (慕子夷)


  
  4、第四章 原来不是梦啊
  
  等再次睁开眼睛,面前不再是朱红色的大门,仍旧是一件简单布置的房子。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屋内,身旁躺着一个留着平头短发的男子。
  清萱伸手挡在眼前,遮住了眼中的复杂情绪,到底哪个才是梦境呢?道是庄周梦蝶,但是究竟是蝴蝶入了庄生的梦,还是庄生误闯了蝴蝶的梦呢?
  “媳妇儿。”清萱这边一有动静,陆维东也醒了。
  清萱一个紧张,就想抓起被子裹在身上,可惜动作太大,一不小心就扑倒陆维东身上,直接碰到了某人没有任何衣物遮挡的肌理分明的胸膛。
  四目相对,昨晚的亲密举动,不由得浮现在脑海当中,两个人的脸都红了。清萱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不是有意的。”
  然后像是被火烧了一样,赶紧裹着被子望床角缩了缩。
  陆维东有些好笑地看着清萱飞上红霞的双颊,小媳妇而这是害羞了呢。陆维东以飞快的速度穿好衣服,“我先去洗漱。”然后留给清萱足够的空间来整理自己。
  清萱深吸了一口气,赤足下了床,打开衣柜。
  在昨天,属于李建英的衣服就随着清萱一起来到了陆家,陆家姐姐已经帮着把那些衣服放在了新房的衣柜中。
  不大的衣柜,也没放几件衣服。两件花布衫,一件小翻领的外套,两条宽大的裤子。这些衣服成色皆是半新不旧,好歹是没有打补丁的,不过,这衣服针脚细密,倒像是新衣。还有一套更旧的衣服和着一块土黄色的布料,被压在箱底。另外几件则是陆维东的衣服,一律军绿色。
  清萱有些发呆地看着这几件衣服,这衣服怎么穿?清萱摸了摸那衣服,布料粗糙,心情有些复杂,这借体还魂到底是苍天垂怜,还是特地来让她受苦来的?何苦来哉!
  自幼娇生惯养的小郡主,是养在富贵堆里,别说没穿过,就是见都没见过这样粗糙丑陋的衣衫!
  想到昨天还被嫌弃的所谓大婚服装,清萱就想向那套“的确良”衣服道歉,合着还有更差的!清萱忍不住扶额,也不对,昨日所见,那些村民身上穿的衣服也有许多粗布制成的,也只有少数人才穿得上那种被众人推崇的“的确良”。
  不过说句实话,那的确良看起来比土布好看些,但是不如土布舒服。
  至于首饰,那是提都不要提,大多数女性手上脖子上,头上基本上都是光秃秃的。
  清萱深深地忧虑了,这样的地方,人要怎样才能活下去啊!清萱面色纠结地拿着一件花布衫,想着今天到底该穿什么出去见人,总不能穿昨天的那一套吧?可是那套衣服还没洗呢。
  突然,清萱的目光却被左手手腕处一颗米粒大小的红痣吸引住了。如果她记得没错,李建英的手腕上是没有什么红痣的!反倒是她自己,手腕处是有这么一颗红痣,仔细一看,那形状位置也是一模一样的。
  清萱伸手摸了摸,眼前景色大变,竟然又是昨天梦中所见的场景,只不过是以现在的身体直接进去的,这不,手上还拿着那件丑丑的花布衫。
  清萱匆匆地走进房间,临镜自照,镜中人穿着贴身小衣,腿上则是一条红色的裤子,及腰的长发被编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长发虽然,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打理,显得有些干枯,又因为睡了一夜,也很是凌乱。镜中的那张脸和她本人还有五分相似,一样的柳眉杏眼,只是瘦弱非常,下巴尖尖,更像是瓜子脸了,人也显得有些憔悴。
  清萱拿着那件花布衫走到内间,从首饰盒中取出了一块镶着各色宝石雕鸟兽花样的怀表,指针仍然在不停歇地转动。过了一刻钟后,清萱又摸了摸手腕的小痣,清萱惊愕地发现,她又回到了和陆维东的那间新房。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莫非是经书中所说的幻境?
  然而那块怀表还在手中。清萱猛地发现,房间内的光线依然是她没到那个幻境之前的,没有任何变化。难道她的府邸竟然成了一个所谓的幻境,在里面待多久都不会影响现实的时间。
  这时,门外传来各式各样的声响,陆家人陆陆续续地开始起床洗漱了。清萱心神一动,至于这个时间的问题,还是要等到日后有空再验证。
  目前还是要先洗漱好,出去和陆家人打个照面。清萱咬咬牙,一个狠心,还是挑了一红底碎花的上衣和一条蓝色的裤子,把头发梳理完毕,编成一条松散的辫子,用红色的头绳绑好,从耳后垂至腰间。
  清萱推开房门,看到明晃晃的阳光,恍如隔世,正对上陆维东含笑的眼睛。
  “英子起来了?”一个有些沧桑的女声响起,这个声音是陆维东的母亲,林翠莲。“你大嫂刚开始做早饭。”
  林翠莲对新媳妇的态度还算不错,毕竟是自己挑中的儿媳妇,又勤快能干。
  “娘,我今天起晚了。”清萱从来没有经历过婆媳关系,毕竟她不管嫁到哪家,都不需要向婆家人伏低做小。她的祖父是当今天子,她的父王是当朝亲王,她为君,她的夫君为臣,哪有君向臣低头的道理。但是清萱是个聪明人,她很清楚所有做婆婆的都喜欢温柔知礼的儿媳,这个例外在皇家媳妇的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
  “不晚不晚。”林翠莲见清萱一脸谦逊表示非常满意,刚进门的新媳妇自然是不用干活的,前一夜是新婚之夜,小夫妻贪欢也是常有的事。只是若果真睡到日上三竿,婆家人指不定以为是怎样的懒婆娘呢。
  清萱起床的时间也不算晚,毕竟还有更晚的呢,陆家老小陆维军和老三媳妇王小芬带着儿子陆小宝才刚晃晃悠悠地出来洗脸。
  陆小宝刚洗完脸,就扑到林翠莲怀里撒娇弄痴,“奶,今儿早上吃啥?”
  “今儿个是你大娘做的,红薯稀饭和贴饼子。”林翠莲抱起陆小宝,慈爱地说道。
  闻言,陆小宝高兴地拍了拍肥短的小手,“是大娘做的啊!大娘做的饭就是好吃!”
  “爹、娘、当家的、二弟、三弟、二弟妹、三弟妹,吃饭了!”陆家长媳张燕在厨房里高声喊道。
  陆大哥陆维扬忙去搬了桌子放在院中,此时的阳光还不强烈,坐在院子中吃饭也很是合适。
  
  5、第五章 差别对待
  
  到了饭点,当然是搬桌子的搬桌子,拿凳子的拿凳子。清萱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也表现一下,毕竟在李建英的记忆中,吃饭前还要端菜什么的,这里可不是她的府邸,一到用膳的时间,就有下人把一切准备停当,只等她来用膳。
  清萱走到厨房,就看见一个穿着蓝布衫面容清秀朴实的女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
  这个女人正是陆维扬的媳妇,张燕。
  张燕正忙着盛饭,清萱对着张燕扬起了一个笑容,“大嫂,我来端饭吧!”
  张燕被那粲然的笑容晃了晃,抿唇一乐,看起来这三弟妹倒像是个贤惠人,比老三家的强多了。
  当初王小芬刚进门,就仗着自己年轻颜色好把陆维军牢牢捏在手心里,平时也是个好吃懒做的,做饭做家务那都是三催四请的。更别提,王小芬生下陆小宝之后了,那更是觉得自己是陆家的有功之臣,干的活都是轻松的。
  对此,张燕也没有办法,谁让王小芬生了陆家目前唯一的一个孙子呢。张燕和陆维扬结婚十一年,只生了两个女儿,杏花,梅花。
  “行,这些是刚给爹娘盛出来的,你慢着点。”有人帮忙,当然是好事。张燕也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当即指了指灶台上的两碗饭。
  两大碗红薯稀饭正放在灶台上,挺大的碗里面只盛了半碗多一些,里面是红薯块居多,米粒也只有几十粒的样子。其中一碗,还比另外一碗更少一些。
  早上就吃这样的早饭吗?清萱狐疑地看了看那两碗不同的红薯稀饭,那可以叫粥吗?分明就是米汤加了几个红薯块而已。
  不,或许这样的早饭,在这里就是习以为常的,譬如在李建英的记忆中,李家的伙食只会比陆家更差,在李家,早上所谓的稀饭就是清水煮的野菜红薯加上少的可怜的十几粒米而已。
  在这个年代里,就算是家里过的还可以的村民,做饭也是数着粮食的,男人们是壮劳力,吃的自然要好,女人们力气不如男人,连饭都只能吃男人的一半多一点点。
  清萱拧眉,暗自叹了一口气,默默地把饭一碗一碗地端了出去,有了张燕的提示,又有陆维东在外照看着,清萱放的位置倒是没错。
  早饭就是红薯稀饭,配着切得细细的大头菜,以及一些饼子,被林翠莲均匀地分给陆家人。陆家的男人们,一人一个半,女人们一人一个。最后两个小一些的,被分给了陆维扬的两个女儿杏花,梅花还有陆维军的儿子陆小宝。当然,分得不是特别均匀,陆小宝的明显比陆杏花和陆梅花的都要多一些。
  陆杏花和陆梅花已经习惯了要让着年幼的堂弟,低头拿着饼一声不吭。
  等到大家长陆大中开始举起筷子,大家也都开始吃饭。
  陆杏花和陆梅花坐在张燕旁边,默默地啃着那块小小的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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