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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观 (红酒蔓越莓)


  他山一样往岁初晓的面前一站,故意挡住她的视线,把受伤的手和纱布一起伸过去,说:“扯不断。”
  岁初晓也不说话,起身去旁边办公室里借了一把小剪刀,拎起纱布的一端,咔嚓咔嚓,一刀两断。
  然后依然还是不看他,进办公室去还了剪刀。
  等她出来,就看见孟梁观还坐在那里。
  他的头靠在墙上,抬着下巴,懒懒散散地盯着她看。
  岁初晓依然没打算理他,径直就要去找王俢林,孟梁观却伸手把她拉住了。
  她比他小了一圈的手被他包在掌心,岁初晓压低声音抗议,“你干嘛?快放开!”
  孟梁观依然那样靠在墙上,他的唇角是压着笑的,一开口,嗓子却哑得像是含了一口沙。
  他红着眼睛问她:“真跟那个男的好了?”


第49章 艳色 似痒又痛
  “真跟那个男的好了?”
  孟梁观问得痛苦且嫉妒。
  他手劲大,岁初晓一时挣不开,气得低声威胁:“这里可是警察局,你再这样我就喊了。”
  “我怎么样了?”男人挑衅地看着她,“就因为拉了你的手?我是为你打的架,你也好歹安慰我一下。”
  说着,他故意加了一些力度。
  岁初晓被她攥得疼,她不想跟失去理智的人一般见识,再次用力去挣,却依然挣不开。
  她急了,扭头看着大厅那边就要喊,孟梁观一下站了起来。
  男人比她高出一个头,一站起来影子就几乎把她整个罩住。
  他的眼眸湿了水,又黑又亮,却深得不能见底。
  岁初晓看得心口一跳,再次要喊,男人却伸手就把她的嘴捂住了。
  他低头在她耳边,“你喊吧,不过得等我真正欺负了你,那样……”
  他的声音一哽,“好把我送进去多待几年。晓晓,我不愿意看见你跟别人那样。”
  这个男人要疯了,岁初晓更加用力地去挣。
  没想到,他却执起她的手往嘴里一咬,稍用力地一嗑,再用舌尖儿一卷……
  那一瞬,岁初晓的脑子被什么刺了一下,就像是安静的夜空中突然钻进来一个直线上升的光点,光点不断爬升,终于升到最高处,嘭地一炸,火花四溅……
  岁初晓怔住了,虽然她嘴唇紧抿,脸上神色没有多少变化,震颤的睫毛和眸子上瞬间浮起来的水汽,却显出了她此时的不安。
  男人垂眸看着她被他咬出一点红色的指尖儿,很轻地一笑,说:“晓晓,你根本就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说完,他把她放开,认命地说:“现在可以喊了,就说我咬了你,让他们把我关起来。”
  看着眼前这张曾经颠倒过自己的神魂,现在却锋利到无比陌生的脸,岁初晓慢慢地冷静下来。
  她冷冷一笑,什么都没有说,拿出一片酒精消毒湿巾,一边擦拭着自己被他咬过的手指,一边往里面走。
  她不哭不闹也没有喊。
  这不是孟梁观想要的结果。
  她看他就像看一条疯狗,被疯狗咬了,第一要务当然是赶紧消毒,而不是大呼小叫地报警。
  她展现出了身为人类的理智的一面。
  而他,早在四年前就已经理智尽失。
  孟梁观站在那里,望着那一抹让他日思夜想以致成魔的背影,深沉的眸色渐渐染上火色。
  他压住嗓子冲她说:“岁初晓,我的孩子绝对不可能给别人做继子,你如果想再嫁,我会跟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惜一切代价。”
  岁初晓脚步一顿,婉婉转身。
  她看他一眼,把那张揉皱的纸巾往垃圾箱里一丢,说:“那你就去试试吧。你当年逼我去打胎的录音,我可都帮你留着呢。”
  她说完,冲他微微一笑,转身就走。
  或为恨或为怨,她没有为他多出片刻的停留。
  孟梁观站在那条空寂的走廊的尽头,看着她推开那扇老旧的木门,脚步轻盈地消失在一片树光花影里。
  他寞寞地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掌心几乎被自己掐破。
  虽然不愿意,却不得不承认,他再也不是她心目中那片不可替代的天了 。
  现在的她已经足够强大,由窝在他怀里的一朵因他雨因他晴的小云云,铺展成了一片浩大而瑰丽的天空。
  她自成一体,无需附庸。
  而他,自从她走后,他的天空破了一个洞,夜夜落雨不止。
  孟梁观感觉自己很矛盾,在不知道她还活着之前,他曾经在梦里经历过无数次跟她的久别重逢,他拉着她的手哀求过,他跪在她面前痛哭过,他抱着她抵死缠绵过……
  他从来没有想到,真正在这个充满氧气的世界里再次撞见,看见她身边的那些男人,他的嫉妒竟然超过了对她的怜惜和愧疚。
  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太自私吧?
  怎么就不能看着她快乐呢?
  不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痛哭过很多次吗?
  不是每一次都咬着她的名字说“晓晓你回来,只要你回来,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吗?
  现在,她回来了。
  她只不过是跟自己的竹马眉来眼去那么一次,他为什么就会嫉妒到面目全非呢?
  ……
  王修林是在停车场找到岁初晓的。
  长期跟植物打交道的男人,身上自有一副好耐性。
  尽管他找她已经找到急出了满头汗,在看见她的那一刻,依然会心地笑了出来。
  “我还以为你已经自己回去了。”
  岁初晓迎着王修林一笑,从那片树荫底下的石凳上站起来,说:“里面闷得慌,出来透透气。”
  王修林拿车钥匙遥开了汽车锁,半心疼半责备地说:“你应该去跟我拿车钥匙,晒坏了吧?”
  “还好,这边有阴凉。”
  “那你先等我一下,我去开空调。”
  王修林说着就上了车,他先把车窗都落下来通着风,同时打开空调,调到最大档。
  他一边操作一边说着:“你小时候就喜凉怕热,西瓜摘下来,非得先搁井水里镇着,吃之前还得再在冰箱里搁半天。”
  岁初晓微笑着听王修林说着小时候的事情,心里想着,他不知道,在她离开溪山的这几年,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特别怕冷。
  从秋末到来年的春初,手脚都是冰凉的,怎么也捂不热。
  她清楚记得搬进金湾的第一个冬天,因为孟梁观不喜欢房间里太热,他卧室里的暖器是限流的。
  每次一进他的房间,那种清冷的感觉都会激得她不由打个冷战。
  可是,她是那么地喜欢他,即便是在冰凉的地板上,事后膝盖都是又红又肿又痒的,她却依然喜欢。
  因为,那时候她可以把脚放在他温热的小腹上,而不会被他推开。
  医生曾经告诉岁初晓,她体质太寒,怕是不能怀孕。
  所以,当她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那种感觉比随手捡了一张被人丢弃的彩票却中了巨额奖金一样不可思议。
  她知道,以她的体质如果失去这次机会,恐怕再也做不成妈妈了。
  所以,她拼了全部力量把念念和悠悠生了下来。
  生下来才知道,这两个孩子简直就是天使,他们的到来不仅给她带来了生活的希望和乐趣,还治好了她多年以来手脚冰凉的病根。
  现在,她又跟小时候一样,喜凉怕热起来。
  想到这些,岁初晓不由又想起了欧阳。
  她是在清城一院生的孩子,因为两个小家伙提前预产期三周发动,她和欧阳都很是受了一番惊吓。
  出院以后,欧阳就和月嫂担负起了照顾她和宝宝的全部任务。
  那位月嫂说,如果有妇科方面的病根,趁着月子可以养一养。
  月嫂不过随口那么一说,欧阳却认了真,发誓要把她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的毛病给她治好。
  现在想起来,那个月子坐的啊,她到现在都想叫欧阳一声妈。
  只可惜,自从上次吵架,欧阳已经很久都没有来过她的掌上观了。
  岁初晓还记得欧阳临走时哭着丢下的那些话:“反正我已经这样做了,你爱咋咋地吧。为了你和宝宝,我已经失去过司马一次了。这一次,司马这个男人我要,岁无念和岁无忧的干妈我也必须继续当。想借此不让我见孩子,告诉你,没门!”
  那一天欧阳摔门而出时,还真差点把岁初晓的房门给摔没了。
  一个月以前,欧阳趁着岁初晓去日本讲课,私自带着岁无念和岁无忧参加了由孟氏娱乐和清城电视台联合录制的《诗词大汇》
  四年前,为了掩护岁初晓,欧阳不惜很司马分了手。
  四年过去,司马痴心不改,终于再次打动了欧阳,还趁机向她求了婚。
  让欧阳为难的是,她如果嫁给了司马,她一天不见就如隔三年的干儿子岁无念和干女儿岁无忧自然就藏不住了。
  司马如果知道了,作为孟梁观多年的好朋友兼合作伙伴,自然也不能把这么大的事情继续瞒下去。
  欧阳纠结了几个月,在把头发薅秃之前,决定干脆把这件事交给孟家人自己去解决。
  于是,她带两小只参加了那次《诗词大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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