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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云之南 [出版] (景行)


他似乎没有动,一直站在原地。
他是……在看她?
沈寻一动也不敢动,努力保持呼吸的平稳,可是心跳却忍不住加快。
额前的碎发被他轻轻撩开,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指尖的温度。
一个如羽毛般轻柔的吻印上了她的唇,稍纵即逝。
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哭。
好想睁开眼,看看他此刻的表情,也想问问他,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举动,他这个人会不会像这个吻一样,那么温柔,却迅速消失。
但她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能做。
临睡之前,程立又看了一眼手机里祖安传来的照片。
那是去年春天,江际恒从一家医院出来,推着轮椅,轮椅上坐着一个女人,黑发如云,容颜清秀。
他退出相册,摁灭屏幕,房间里的一切陷入黑暗,只剩清冷的月光,落在他那双深沉如墨的黑眸里。
清晨醒来,沈寻就对上一张俊俏的容颜。睡梦中的程立,看上去不似平时那样冷酷,而且他睫毛很长,让杀伐果断的一个人,显出了温柔无害的气质。
最诱人的是鼻梁到唇峰,线条太完美,让人舍不得移开眼。
她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要说从外貌匹配的角度,她在他面前也是要甘拜下风的。
视线向下,是他健壮结实的上半身,完全没有一丝赘肉,即使在睡梦中,每一寸肌肉似乎都蓄满力量,离得这么近,她看得眼睛发直、喉咙发干、心跳加速。
“好看吗?”一记低笑传来,跟着略显沙哑的嗓音。
她抬起头,便撞上程立带笑的黑眸,他目光里满是促狭。
她脸一烫,嘴上却不认输:“好看,要给钱吗?”
“怎么老跟我谈钱,是觉得免费的服务不到位?”他轻笑,低头吻了下来,伸手扣着她的后脑,贴着她的唇缓缓吮咬,温柔辗转,缠绵许久,直到她几乎喘不过气才松开。
“好吃吗?”他又问,嘴角扬起邪魅的弧度。
“不理你了。”她要起身离开床,却被他长臂一勾,又困到他的怀里,后背紧紧地贴住他滚烫的胸腹。
感觉到异样后,她浑身一僵。
她蹬着脚把他往薄被外头踢:“出去,色狼!”
他低头咬住她粉嫩的耳朵,声音越发暧昧:“还没进去呢,怎么出去?”
沈寻听了这话,简直要疯掉。还没有时间抗议,就已经被他压在身下。
“程队是不是太不节制了?”她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作苍白的提醒。
他却俯下身,在她耳边暧昧出声:“一会儿受不了的时候,叫我三叔,我爱听。”
她顿时满脸通红,侧过头不看他。
程立却捏住她的下颚,把她的脸扳正,深深地凝视她。
“乖,让我好好看看你。”
长指落在她的额头上,一路向下,仿佛在仔细勾画她的眉眼,用心铭记。
“寻宝很喜欢我?”
“不是很喜欢。”
“嗯?”
“我爱你。以前没有爱过谁,但是我爱你。”
“我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爱的程立。我这辈子最爱的程立。”几乎是孩子气的宣告,却光明坦荡。
“会一辈子都记得我吗?”明知不该问,不该起贪念,却情不自禁。
“为什么要忘记你?”
他弯起嘴角,轻轻笑了。目光里,盛着浓浓的情绪,仿佛是怜惜,也有不舍。
为什么他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沈寻突然有点心慌。正欲发问,他却捂住了她的眼睛,突然间狠狠进入。
他的动作近乎粗暴,以最狂野的攻势,迅速击溃了她的思绪。
掌心之下,是她明亮清澈的眼,是细腻无瑕的肌肤。她是他的心魔、他的妄念、他的海洛因、他的一场美梦。半生起伏与生死,竟都抵不住她这一句——为什么要忘记你?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留下她。徒增烦恼,也徒增牵挂。
禁什么毒?最该禁的毒,明明是她。
可是,纵然有太多唏嘘,太多不甘心,人生事,又有多少可以真正由我们任性。
一场抵死缠绵。沈寻埋在他的肩头,像倦极了的小猫。
“程立。”她轻声唤。
“嗯?”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自杀?”
“为什么?”
“我参加完我妈妈的葬礼,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我爸和他的女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那不关你的事,以后不要为别人伤害你自己。”
“这些年我都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其实我很想念他。”
程立低头轻吻她的额头:“我明白。”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无论多坏的情况,都要告诉我。因为无论走到哪一步,我都愿意陪着你。”
他怔了一下,只是笑了笑:“不要胡思乱想。”
这时有微信提示音响起,他拿起电话。
张子宁跟他汇报最近的情况,他静静地听,然后打下一行字:她都教孩子什么手工?
子宁回复:我翻了下教案,最近有金刚结手链,里面是中空胶管,外面缠彩线的那种,还有抱枕、小布偶挂件。做完之后,会有人来收这些东西,卖掉的钱她就分给孩子们当零花钱,孩子们都挺喜欢上她的课。
他又打出一个问句:收货的是什么人?
子宁:瑶水寨的人,叫陆华,在附近镇子里有个杂货店,我打算周末去看下。你不用去了,还是守在学校,我会另外安排人盯着。他发出这条消息后,放下手机。
“你觉得玉而有问题?”沈寻轻声问。
“还不知道。”他答得含糊,转身拍了拍她的俏臀,暧昧一笑,“还舍不得起床?”
上午的客栈餐厅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大概是住客都外出游玩了。程立下楼时,看到巴顿在吧台后面,仔细地擦着红酒杯,擦过一圈,就举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痕迹,确定光亮洁净,再把杯子倒挂在头顶的架子上。当他又拿起一个杯子时,不小心碰倒了旁边一个,程立上前一步接住了杯子。
“谢谢。”巴顿朝他挑眉微笑。
“Sara说你来自康沃尔?”程立倚在吧台边,指了指墙上一张海岸风景的照片,用英文说,“那里的夏天很美。”
“没错,你去过?”巴顿问。
程立点点头:“还是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我做交换生去了伊顿公学,假期去过康沃尔。那次虽然时间仓促,但是印象深刻,总想着再去一次。”
“是该再去。”巴顿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一口标准的英式口音,有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坚毅外表,又带着低调的贵气,想来出身应该很好。
“有时候我们以为很容易回去的地方,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回去。”程立看着他,淡淡出声。
巴顿动作一滞,缓缓擦完手中那个杯子才看向他:“我已经走得这么远,早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可以吗?”程立抽了一支烟出来。
巴顿把火柴推给了他。
程立点燃烟,徐徐吐出一口,语气平淡得像跟老友聊天:“Help……为什么送那个烟盒给Sara?”
巴顿放完最后一个杯子,看向他:“那并不是为我自己。”
“即使为了你想保护的那个人而伤害到Sara?”
“所以,我尽力给了提示。”巴顿脸上闪过一丝愧疚,“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爱她如生命的人,你会懂得我的心情。”
“即使你们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程立抬眼,目光犀利。
“有的人生来就有她无法对抗的命运。”巴顿答。
“因为她姓段?”程立弹了弹烟灰,神色平静,“你是在果敢遇到的她?”
巴顿一怔,随即自嘲一笑,表情像是如释重负:“你果然都猜到了。”
“我不是猜,我是判断,”程立看着他,语气低沉,“三年前,我经手了一桩案子,所有死掉的人、涉及的人,他们的人际关系,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果敢有个毒枭,叫段文宣,死在当时的枪战里,他有个女儿,叫玉而。”
“Morpheus,你经历了那么多,应该能够体会,很多事情不是光靠黑与白就能说得清楚。”
巴顿倒了一杯柠檬水递给他,声音温和:“我是去果敢拍纪录片的时候遇到了玉而,那年她才16岁。我看到她时,她穿着紫色的裙子,戴着草帽靠在树上睡着了,像朵可爱的非洲堇,安静温柔。我情不自禁地偷拍了她。按下快门的那一霎,她突然睁开眼睛望向我,慌张又好奇。就是那一霎……”他笑了笑,眼神有点迷蒙,仿佛陷入了回忆,“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整个地球,看过许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美妙风景,可是我知道,千山万水,都抵不上她那一眼。你明白吗?”
程立一时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我明白。”良久,他缓缓出声,“巴顿,爱一个人有两种方式,送她上天堂,陪她下地狱。”
“当我再和她重逢的时候,我知道,我只能选择后者。”巴顿微微一笑,“你呢,你怎么选?”
程立摁灭了烟,嗓音微扬:“玉而,你说我会怎么选?”
吧台后的帘子一掀,玉而走了出来。
“程队果然敏锐。”她冷冷一笑,美眸里夹着恨意,“不如我现在就送去你下地狱。”
她举着枪,对上了程立的额头。
“光天化日的,这么冲动?”面对黑漆漆的枪口,程立眉毛都没动一根,“小心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钞票啊,小姑娘。你看见的、以为的,就一定是真实的?”
“你什么意思?”玉而语气不稳,手也有点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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