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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夫妇探案日常 (鹿谣)



  ☆、第三十七章

  花涴快速眨眨眼睛, 忙扯出一个欲盖弥彰的笑容,招呼越千城道:“走吧。”
  好在越千城没计较,也没多想, 他起身将椅子归还给衙门口的官兵,神色如常地同花涴离开此地。
  花涴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口气还没彻底松掉,她又突然想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她为什么怕越千城多想啊?
  挠挠头, 花涴困惑住了。
  少年少女年纪相仿, 样貌也一顶一出众,无论走到哪里, 都会惹来人们目光流连。
  穿过热闹的长街,花涴无视周围人投来的视线, 侧首对越千城道:“我方才和雯娘说了, 等到她刑期满了之后,我会找人带她去京城生活,我在京城里有不少熟人, 会有人愿意给雯娘一份差事做的。”伸展一下四肢, 她面带微笑道:“在京城里生活虽然艰难, 可离关押雯娘儿子的监牢很近,我想让她有个盼头。”
  越千城知道, 花涴是怕雯娘熬不下去, 会寻短见, 所以她才特意跑回来见雯娘, 给她送来一道希望之光。
  雯娘这辈子活的太苦, 只有梁儿才是她所有的寄托, 离梁儿近一些,她活下去的信念便能坚定一些。
  低下头,越千城隔着额前细碎的头发丝看向花涴, 眼底笑意浓盛,“有人夸过你人美心善吗?”他问花涴。
  花涴笑着摇头,“没有。”谁会这样子夸人啊,倒是有不少人夸过她功夫高强。哦,对了,她爹还夸过她饭量大,好养活。
  “刚刚有个小孩子说你是天上的仙女娘娘。”越千城继续看着花涴,“我觉得他说的不对。”
  花涴不解,“唔?”
  眼底的笑意加深,越千城挑动眉峰,双眸微弯道:“你就是这当下的四月天,什么都不用做,只是轻轻掠过我的生活,便让我觉得身心温暖。”
  嗓音温柔,不似玩笑之语。
  花涴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她慌乱抬头回望越千城的眼睛——那里藏着一片温柔的海。
  花涴觉得她的心脏又开始砰砰跳了。
  仰起头,看看太阳爬到什么方位,越千城掐算好时辰,状似神色无常地对花涴道:“忙了一早上,你应当累了吧,走,我送你回客栈。”其实心脏也“砰砰”跳得厉害,只是他比较擅长故作镇定罢了。
  花涴手足无措地“唔”一声,移开视线,不敢再去看越千城的眼睛。
  花涴在山里待了许多年,鲜少和外面的人接触,一年前,她所在的山门失火,师父和师兄皆丧命于那场大火中,在那之后她才下山回家。
  师父教会花涴功夫,让她能够无所畏惧地行走江湖,却未曾教过她如何解风情。她娘也常常说,不知送她上山学艺是好是坏,本来挺活泼的一个姑娘家,硬生生学成了半个小子,拿刀射箭比谁都在行,一丁点儿女孩家应有的风情都没有。
  花涴不知何为女孩家应有的风情,她想,撸起袖子掰手腕算不算有风情啊?
  与花涴静默无言地前行,越千城心中微觉忐忑,他有些后悔说方才那番话了。
  越喜欢也就越珍重,身为偌大的凌云城中出了名的混世魔王,越千城做事情之前很少为他人考虑,因他觉得不值得。可在花涴面前,他总是考虑得比较多,生怕哪句话说的不对,会惹她不高兴。
  他不想看到花涴不高兴。
  方才那番话可谓是有感而发,他原以为花涴听了之后会有所触动,没准脸颊还会变得和苹果一样,红彤彤的。不曾想,花涴表现得很慌乱,连同他对视都不愿意了。
  这让越千城心中没底——花涴她,是不是讨厌他方才说的那番话?
  再往深一步说,花涴她,是不是讨厌他?
  世人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少男的情怀也可以拿来作诗了。
  他就这样忐忑地走在花涴前面,心里始终没底,混世魔王变成被锯了嘴的葫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路无言。
  越千城想,完了,他可能要凉了,花涴肯定讨厌他了。
  就在将要到达客栈门前,花涴咬了咬嘴唇,藏在袖子里的拳头捏了又松,突然停下脚步。
  差点儿撞着越千城的后背。
  越千城回头问她,“怎么了?”好端端的,她怎么突然停下来了?
  酝酿片刻,花涴抬起头,看着越千城道:“我……我有点儿想吃一念做的菜了。”
  如云雾散去,青天之上,一轮明月皎洁而明亮。
  心中所有的忐忑不安被花涴一句话吹散,唇角挑高,越千城露齿微笑,“好。”他调转方向,嗓音欢快道:“咱们去无仙派,我让一念做菜给你吃。”
  他们没进客栈,在门口牵了各自的马,迎着暖熏熏的南风,一路向凌云城行进。
  马蹄所过之处,掀起阵阵尘埃,被柔和的南风一吹,很快向着四下飘散不见。
  无仙派——也就是越千城目前的家,它位于郊外,一进城界就能看见。
  回到无仙派,越千城翻身下马,先将他的小白马拴好,又帮着花涴拴她的小黑马,将两匹马都拴好以后,他才和花涴推门进到院子里。
  凉亭边的翠竹长势甚好,竹杆节节拔高,已经将亭子围挡起来了,等到夏日来临,一定是处乘凉的好地方。
  霍嘉他们三个正在凉亭里疯狂嗑瓜子,他们在比赛,一人一把瓜子,看谁磕的瓜子最慢,嗑的最慢的为输家,要付中午买菜做饭的钱。
  越千城不知道他们仨在比赛,直接将钱袋子丢给顾一念,道:“一念,你中午多买些菜,花涴说她想吃你做的菜了。”
  顾一念嗑瓜子最慢,他本来做好掏钱买菜的打算了,哪成想城哥突然回来了,还把钱袋子交给他支配——顾一念深感幸福和幸运。
  接过越千城的钱袋子,同花涴打过招呼,他直奔菜市场而去。
  白羽生目送顾一念出去,扔掉手里剩下的瓜子,他抱怨道:“你不早来!我的牙都快要嗑碎了。”
  越千城拿眼睛横他,“怎么,我不过一天不在家而已,你们就混的这么惨,沦落到需要靠嗑瓜子来果腹了?”
  花涴在无仙派的人面前从来不觉拘束,她在凉亭中坐下,冲霍嘉和白羽生笑了笑。
  无需越千城开口,霍嘉和白羽生立刻端正态度,异口同声的和花涴打招呼,“花姐好。”
  花涴:“……”
  她怎么觉得自己好像成了某个黑恶势力的大姐头似的。
  越千城随花涴落座,顺手抓了把瓜子给花涴打发时间,他问霍嘉,“人处理的怎么样了?”
  霍嘉的表情霎时由正经变得烦躁,“靠,”他没忍住,说了句脏话,若不是顾忌花涴在此,他会说更多的脏话,“城哥我和你说,”他吐出嘴里的瓜子皮,右手捏拳捶向桌子,“那人就是个变态!我怀疑他去客栈当小厮是为了满足怪癖,满足被人支配、虐待、看不起的怪癖。”
  霍嘉自诩是个手艺还过得去的木匠,平日里除了帮街坊邻居修补桌椅板凳,赚钱维持生计之外,偶尔也会搞一些小设计。
  只是他身边常常缺少验证他设计出来的东西是否有用的试验品。
  昨天晚上,他白白捡了一个送上门来的试验品,心里别提多开心了,是以从瞿凤郡回来之后,他便将试图非礼花涴的小厮带到了工作间。
  他新做出来的是一套可以用在刑讯逼供上的刑具,刑具上面有四个自动伸缩的牛皮扣子,人躺上去之后按下机关,牛皮扣子便会将人的手脚死死扣住,任他功夫再高也逃不掉。
  无仙派的成员们有一个共识——城哥的女人就是他们的大姐头,谁敢动他们的大姐头就等同于活腻了。
  他用做牛皮扣子剩下的边角料拧了条牛皮鞭子,把大门锁好,扯了扯鞭子,先往那试图非礼花涴的小厮身上甩了一下。
  可那小厮着实奇怪、着实变态!要是普通人挨了这一鞭子,早哭爹喊娘求放过了,他非但不觉得疼,反而还无比亢奋地喊叫道:“舒服~啊,力气再大一些~”
  霍嘉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他以为是他手劲太轻的缘故,短暂的停顿之后,他抡圆手臂,又结结实实给了他一鞭子。
  那小厮一脸满足道:“啊,就是这个样子,舒服啊~”
  在隔壁睡觉的白羽生忍不住了,他“噔噔噔”跑过来敲门,“霍嘉,你到底在做什么!”
  霍嘉没好气地朝他咆哮,“你说老子在做什么!”
  顾一念每晚苦读诗书到半夜,入睡较晚,他维持着双手作揖的动作,状似博爱道:“阿弥陀佛,我懂,众生皆平等,爱情也一样。”顿一顿,他叹了口气,“只是没想到,原来嘉哥你的爱好如此特殊。”
  霍嘉要抓狂了,“你懂个鬼!”他把鞭子朝那小厮身上一扔,气咻咻地走向门口,“这就是个变态!”
  白羽生不以为意,他掩唇打个哈欠,风流不羁的气度由内而外散发出来,“我去会会他。”
  进屋捡起鞭子,他对着那小厮身上连抽了两三下。
  不多时,屋内传来暧昧不清的声音,“啊,你更厉害些~”
  顾一念震惊了,“你们!”他背过身,继续念阿弥陀佛,“唉,有辱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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