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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恐]亲爱的莱斯特 (天街凉茶)


  “……只要可以再见玛丽亚一面,我愿意做任何事情。”
  我曾听人说过,路易名下的两处庄园是法国政府分配给他们家的殖民地,但这些年,他的庄园被经营的越来越好,不难看出,他是个很成功的商人。莱斯特在管理经济这方面就差他许多。总的来说,这样的人看上去并不像是会信仰上帝的人,他也许曾和我一样,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这个时候,他宁愿相信我,没有固执己见,认为我亵渎了他的亡妻,或者认为我是一个神棍而将我赶走。
  也因此,我对他稍稍改观,然后我开始将准备好的见鬼的方法交给路易。
  路易愣了好久,然后惊讶地看着我:“苏小姐,你识字?”
  “嗯哼……”在十八世纪,想上学可要付出昂贵的学费,所以普遍的人是不识字的。身为一个女佣的我却会书写,也的确令路易惊讶。我没有解释,继续说:“这些东西都是我从别的地方看来的,我怕说的时候会有纰漏,所以提早写了下来。”并且为了能让路易看懂,我也是专门用英语写的。
  期间,我自然也在为玛丽亚向路易传话,等到一切都商定了,我开始让路易从第一个办法开始逐一试过去。其中包括弯腰从自己的双腿间向后看、用袖子叶洗眼睛……等等。为了寻找柚子叶,还有一些通灵的东西,花费了好多时间,然而结果却并不理想。
  ——我们招来了很多孤魂野鬼,但是路易依旧看不见玛丽亚。
  或许我应该学一学五行八卦,然后帮路易算一算他的八字——为什么这种整天醉生梦死,和死亡屡次接触的人,不会和我一样看得见鬼?也许是路易的八字特别硬……也可能路易是正常的,毕竟那些见鬼的办法都是我在网上看来的,谁知道准不准?那么,问题就是,平平安安活到二十岁,大病小病都没有的我,只在经历了一次车祸后就能看到鬼了的我,八字很轻。
  八字轻的人阴气也重,所以,很适合鬼上身……我将这念头咽了下去,然后对路易夫妻说:“你们先不要泄气,我回去想想还有什么办法,等我想好了,会再来找你们的。玛丽亚,我的雇主那边你最好不要去了,我不知道我雇主的儿子会不会伤害到你。还有路易,我觉得不管你看不看得见玛丽亚,既然你知道了玛丽亚还在你身边,就收敛一些。至少不要整天在外面鬼混。我想没有一个妻子愿意看到自己的丈夫出去花天酒地,每晚和妓|女睡在一起。”
  路易红了眼眶,一言不发地看着空气。
  我揉了揉小鬼头的脸蛋,然后说:“那我先走了,我会尽快来找你们的……啊,对了,玛丽亚你能操纵器物,不如在纸张上把你要和路易说的话写下来。”
  玛丽亚失落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摇头:“我不会写字。”
  “……我很抱歉。玛丽亚。”
  最后的沟通办法被排除,我也怀着沉重的心情回了庄子。
  但这一天似乎注定不能好好睡觉,我在庄子外看到了本该回家却没有离开的约翰。
  “嗨,苏小姐,你终于回来了。刚才有个叫尼克的人找你,等了好久没等到你,他有事就先走了。”约翰挠了挠头,“他说他要离开新奥尔良,去他未婚妻的老家结婚。所以特地来和你告别。”
  我不知道尼克是不是还住在之前的那个码头,但是他既然是这里第一个对我伸出援手的人,或许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去送一送他。再说了,我曾许诺过,找到更好的工作要请尼克吃一顿好的。虽然好像隔了很远的时间,也非常的微不足道,但……食言总是不好的。
  当晚,我和莱斯特申请提前支取了工资。莱斯特在钱财方面总是很粗心,他甚至忘记了我一个季度的工资是多少。他的长腿搁在矮脚楠木桌上,那双昂贵的高跟鹿皮靴一尘不染。他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所以这次又是出去见你的小男友?我还以为你们不再有什么来往了。他看到变化这么大的你,会有什么反应呢?真令人期待啊。”
  我知道莱斯特说的是我的着装打扮,以及刚刚拿到的十金币工资大大提升了我的消费水平,这充满嘲讽的话真是令人厌恶。我无心和他多说什么,因为我还想着玛丽亚的事情。
  第二天是个阴天,为了避免和尼克错开,我仍是不顾天气去了一趟码头。
  所幸尼克仍住在码头,暂时没有离开。而我也见到了他的未婚妻,一个有着栗色卷发,大眼睛,高鼻梁,身材丰满的意大利女孩。她得知我是尼克的朋友之后,热情地招待了我。然后在我做东的情况下,我们在附近的一个酒馆好好地吃了一顿。她告诉我,他们明天就要离开新奥尔良,搭上返回欧洲的船,而我来的恰恰好。这个热情、开朗又活泼的女孩,很快和我成了朋友,甚至比有些拘束的尼克还要和我聊的多。
  和尼克两人告别后,我却被一场突兀的暴风雨困在了码头不远处。当时我刚刚离开码头,正打算雇一辆马车,载我回去。狼狈地返回码头后,我并没有再去打扰尼克二人,而是去了之前就餐的酒馆避雨。
  屋外的暴雨打在屋檐上,发出噼里啪啦一阵声响。
  这个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酒馆里只剩下稀稀拉拉三五个客人。我要了一杯白水坐在吧台前,百无聊赖的酒保也愿意和我聊天。从他遇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到后来听说我也在附近的酒馆干过活,更是肆无忌惮地和我吐槽起一些奇葩的客人。
  大雨就这样一直下着,除了中途有个莽撞的汉子带了一身的风雨进来,竟没有一个新的客人进来。那汉子三四十岁的模样,长着满脸的胡子,一身落魄。后来从他和酒保的谈话中,我知道这汉子是为了赶明天一早的开往欧洲的轮船。
  ——和尼克他们一样。
  我在想,如果我也搭上了这艘船。是不是可以在十几年后回到故土呢?
  但这个年代的故国,满清的皇帝还住在紫禁城里。男人剃光了半个脑袋,留着长长的辫子,而女人穿着旗袍,裹着小脚。乾隆朝或许还有传说中的红花会,或许还有大明湖畔的夏雨荷痴痴地等。那是我的故土吗?好像是,却又十分陌生。
  我的思绪随着大雨飘的很远。
  而这场雨一直下到了晚上。
  我和酒保,还有那个陌生的男人说了再见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泥泞的道路积满了雨水,坑坑洼洼的,一脚踩下去,蕾丝鞋带都沾了污渍。我低着头,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些积水,然后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依旧没看到马车,在经过一条昏暗的大街的时候,被人一把从身后拦腰抱了起来,我惊呼一声,下一刻已经坐上了马背——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体验。不管是座下温热的白马的身躯,还是身后男人紧紧贴着的胸膛。
  “……德·莱昂科特先生,您放我下去。”在看清了男人的脸以后,我也就能接受这怪诞又无礼的举动。对于莱斯特而言,只有他想的,以及愿意做的事情,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我一直这么认为。
  “果然被我猜中了,你是拿着预提的工资和你的小男友私奔,结果发现小男友却抛弃你。”莱斯特应该是刚刚起床不久,这是他一天之中不论脸色还是脾气都最糟糕的时候。我想,这和他饿了将近十个小时很有关系。我之所以让他放我下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要是他一个没忍住想吸了我的血,这样的姿势无疑是最方便的。
  “你这该死的,拿着我给你的钱,穿着我给你做的衣服,却跑来见野男人,甚至还因此耽误了家里的事情。”莱斯特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他一直在骂我“该死的”。然后,他忽然加快了速度,使得我差点摔下去,这个时候,他又很刻薄地说:“自己抱住我,这么简单的事情,难道需要我来教你吗?!”
  或许我不该在这个时候犯起倔脾气,只是莱斯特的语气让我讨厌极了,我僵着身子维持住自己的身形,并没有听从莱斯特的话,去抱住他。这导致的却是,在马匹速度越来越快的时候,我和莱斯特双双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当然,莱斯特是受了我的连累——在我摔下去的那一刻,我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腰带,在被扯掉裤子和摔下马之间他似乎只能选择一个。
  但也许我不应该把他拉下马,因为此刻的他正死死地压在我身上,而我饱受了满地泥水的洗礼,还要被一座大山一般的他压着——简直是倒霉透了。莱斯特原本满是怒火的神色在看到我万般狼狈的模样后,转阴为晴,他哈哈大笑起来,甚至俯下身子,以手肘撑着泥泞的地面,手掌握成拳头抵在下巴,玩味地看着我吐出好几口泥水。
  “现在真是名副其实的小灰兔了。”
  他的身体将我压的瓷实,胸口几乎喘不过起来,与此同时,他的脸也是越凑越近,近到我能数清他那又长又卷的眼睫毛。这个时候,我不敢惹怒他,只能心平气和地和他解释:“先生,尼克是我在新奥尔良唯一的一个朋友,他明天就要和未婚妻去往意大利。我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到他,所以过来和他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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