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教授互撩的日子 (楞次Lenz)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楞次Lenz
- 入库:04.11
谢宜珩讲到了阿比盖尔和她丈夫是大学同学,两个人当时暧昧得要命,连亨利都看不下去。描述那些暗涌的情愫的时候,她大脑短暂地空白了一下,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中文单词来形容。用“调情”这个词太过轻佻,而“试探”又小心得过了头。
“Amireux” 这个法语单词脱口而出,关键是她还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就是那种Mi-amis, mi-amoureux的关系。”
友情之上,恋人未满。
裴彻笑起来的时候,眼尾是恰到好处的上挑,原本的一身凌厉都化作了不可言说的柔情,仿佛是奥古斯都大帝对莉维亚俯首称臣的温柔。他欠了欠身,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近了不少:“不用再解释这个单词了,我知道你的意思。”
这句话掺杂着不易觉察的情绪,一闪而过,她没来得及抓住。
“最近几天过的怎么样?”
谢宜珩搭在膝盖上的手紧了又松,场面话说过太多次,她已经厌烦了粉饰虚假的太平。
酒精促使大脑皮质的机能亢进,谢宜珩难得勇敢了一次,她单手托腮,挑眉看他:“换个问法吧。”
“好,”裴彻答应得从善如流,语气很平和,至少她听不出他情绪的变化:“还在生气?”
谢宜一时也分不清这是肯定句还是疑问句,她只好很认真地想了想,摇摇头,诚实地回答他:“没有。”
她不是在生气,但也摸不清自己的情绪。
他点点头,接着问她说:“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呢?”
这句话如果让爱德华来说,那是一等一的阴阳怪气,尖酸刻薄。但是裴彻这么笑着望着她,眼睛里都是再纯粹不过的真诚,像极了一脸虚心求教的好学生。
谢宜珩微微侧过头,望着那丛栀子花出神,有些苦恼:“我不知道。”
听到她这个回答,他极轻地笑出了声。谢宜珩还是以前那幅老样子,爱挑毛病,但从来不知道怎么改,是个不负责任的甩手掌柜。
实在过分,在一场认真的谈判里,对手居然笑了起来,简直是奇耻大辱。她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自己乱了阵脚:“不是你笑什么?”
裴彻适时地收住了笑,只是嘴角还是往上翘着的。她刚刚身子前倾,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眼睛里自己的倒影,小小的一点,像是被困在琥珀里的昆虫。
裴彻慢条斯理地开口:“路易莎,有些问题是不能置之不理的。”
谢宜珩“嗯”了一声,绕过了这句话,避重就轻地问他:“那你生气吗?”
裴彻这么骄傲的一个人,好心好意地来和她道歉,被她甩脸子,还陪她在雨里站着。
他该生气的。
他该生气的。
听到她这么说,裴彻匪夷所思地抬起头,皱着眉头问她:“我为什么要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短,谢谢大家能来看这篇文啦!!!!!!!!!!!
第17章 栀子(2)
“没生气,本来就是我的不对。”裴彻的指尖摩挲着玻璃杯的边缘,犹豫了一下,才开口说:“毕业的时候,我问过布莱克这件事。”
谢宜珩端起杯子,又抿了一口酒,无所谓地笑着:“他是怎么骂我的?”
栀子花的香气隐隐约约,像是一场魂牵梦绕的平静剖白。
裴彻低头,错开了她的视线,胸膛里满是酸涩:“你是他最喜欢的学生,他很后悔没有相信你。”
“亨利也说我是他最喜欢的学生,所以我大概知道老师对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是什么样的态度,”她耸了耸肩,满不在乎:“我不需要别人的后悔。”
这句话的目标受众非常广泛,顺便把裴彻也钉死在了柱子上。他敲了敲桌子,目光黯淡,轻声叫她的名字:“路易莎。”
“我知道托马斯背着我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我也知道是我算错了题目。”谢宜珩笑了起来,她今天出来的时候擦了口红,红唇明媚又张扬:“大家那时候才十几岁,做错了事情很正常。”
她看着他,眼睛在说话——我的错很正常,你的错也很正常。
谁都没有再说话。城市最后的喧嚣渐渐散去,岑寂的晚风吹拂着,夜色缱绻。谢宜珩喝完了杯子里最后一点咖啡色的酒液,从高脚凳上跳下去,裙摆在风里张扬,笑眯眯地冲他摆摆手:“不早啦,我先走了。”
裴彻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跟着她一块出去:“我和你一起回去。”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没拒绝他。
回到房间的路不远,但是也不近。晚风酣醉,谢宜珩慢悠悠地走在那条鹅卵石小径上,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死一样的寂静太过压抑,浪费了这么好的夜色。她找了个合适的话题,问他:“你是和爱德华一起住吗?”
裴彻比她高了小半个头,侧过头去,正好看见她纤细的锁骨和脸颊上的颜色,是一点点洇开了的胭脂。她今天穿着拼色的连衣裙,红黄蓝的色块碰撞,大胆又明媚,发梢带着一点点的卷度。这个角度看过去,像极了四十年代好莱坞画报上黑发红唇的女明星。
“不是,我和哈维一起。”
谢宜珩“哦”了一声,走过花丛的时候顺手摘了一朵栀子花,百无聊赖地拨弄着花瓣:“哈维也来了吗?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他。”
裴彻松了松领带,平淡地开口:“你前几天不也是没见到我?”
哪有那么多恰到好处的巧合。每一个发生的极小概率事件的背后,都是精心设计的偶然。最普遍的事实就是,即使和想见的人在同一个小镇上,或许都是从未谋面。
他身上还是有栀子花的味道,不浓也不淡,谢宜珩干笑了几声。
裴彻浑不在意,接着说下去:“哈维夸你今天的讲座表现得特别好。”
谢宜珩的脑子里多多少少进了些酒精,被帅哥教授夸的感觉非常好,整个人有些晕乎乎的:“他今天出现了吗?”
裴彻瞥了她一眼,睫毛就这么垂着,落满了暗黄色的灯光,格外的清隽:“他就坐在爱德华的边上,你看到他了吗?”
谢宜珩想起来自己当时看的是谁,升腾起一股心虚的气息,捻着栀子花瓣的力气都重了几分:“没注意。”
裴彻迁就她的步子,慢慢的走,两个人就这么自由散漫地夜游华盛顿州这个偏僻的小镇。听到这句“没注意”,裴彻低低地笑了笑,肩膀稍微往左侧倾了倾。她的肌肤触到质感极好的天鹅绒布料,有些发痒,谢宜珩后知后觉地侧开身子,活像只过了电的猫,红着一张脸,慌慌张张地问他:“怎么了?”
他刚刚的架势实在吓人,她的脸是真的烧了起来,慌乱得要命。
谢宜珩满脑子浮想联翩,忽然觉得手上一空——裴彻慢条斯理地伸了两根手指,把那朵饱受摧残的栀子花从她手中夹了出来,然后扔进路边的一个垃圾桶:“你又破坏公物。”
这个“又”字带着意味不明的暗示撞进她的耳朵,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里头却全是浓烈得过了分的眷恋。
两人离得极近,呼吸交错,可以看到彼此轻颤的睫毛。但是裴彻的分寸拿捏得很好,他都没有碰到她的指尖。
酒精是最好的催化剂,隐秘的,不可告人的心思被撺掇起来,跃跃欲试。谢宜珩聊起天来跟写散文似的,想到哪就是哪:“明天我要来给爱德华作报告。”
裴彻脚步一顿,冲她挑挑眉:“你让莱斯利来,爱德华这几天心情不好。”
谢宜珩顿时苦恼地叹了口气,仰起头看他:“明天下午莱斯利和康妮要去约会啊。”
他“唔”了一声,微不可见地皱着眉,问她:“康妮是我以前的老师,要不我帮你去说说,让她别去约会了?”
“这怎么行,宁破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谢宜珩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话毕时才意识到裴彻的前半句话里惊人的信息量,她被迫接受了自己确确实实住在地球村这个一个事实,仍有些错愕:“等一下,康妮没和我说起过你啊。”
裴彻笑了笑,带着一点点的气声,很好听。他心情不错,敷衍地给了个解释:“她可能不知道我们认识吧。”
这就是两个聪明人聊天的好处,有些话不需要摆到明面上来说,只消一个眼神便能心领神会。
电光火石之间,谢宜珩反应了过来。
一碗水本来就端不平,一边是认识没几天的同事,一边是自己亲手培养的学生。谢宜珩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康妮的心眼往哪里偏。她今天帮莱斯利约了康妮,焉知康妮今天的赴约不是帮裴彻约了她?
意大利女士做事滴水不漏,连离开的时机都恰到好处。
谢宜珩磨了磨牙:“康妮不是意大利人吗?”
裴彻好整以暇地看着她:“我去苏黎世理工交流过一年,康妮是我当时的导师。”
这句话和记忆里以前的片段对上,严丝缝合。罗伯特给她的电话号码已经不知道被扔在哪里了,裴彻却还站在这里。
路边又是一大丛栀子花,香气像是流动的白雾,氤氲在这浓郁的夜色里,令人心神荡漾。
谢宜珩顿了顿,对他说:“我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