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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里的军人 完结+番外 (非拆)


  人们很快便不自觉地凑到她身边,围住了她。
  再远处,一顶最宽敞的帐篷底下,坐着一对父子,安安静静,闲适地喝着茶水。
  丹拓轻呷了一口茶水,细听着远处的对话,他搓了搓胡子。不愧是周觉山看上的女人,“这女人有两下子。”
  柴坤还戴着那条镶金的翡翠项链,他闷头,用茶盖轻轻地刮动水面,“你要是有本事对付周觉山,等到我们在掸邦站稳脚跟,我就帮你把他女人抢来。”
  “算了吧。”
  丹拓摆手。他这人最爱的是财,至于女人嘛,差不多就行,他可犯不上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而去跟周觉山大打出手。
  周觉山手里可是握着南掸的军政大权,南掸未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清,依周觉山的实力,指不定哪天就江山易主了呢?丹拓虽然没刚刚那些商人那么爱倒贴和巴结,但打点的事情还是绝不会差了的。
  草场尽头,赵骏正好牵着一匹浑身漆黑的骏马走来。
  丹拓招他过来。
  赵骏将那匹马拴在马厩里,快步而行。
  丹拓翘起二郎腿,手指着周觉山和在思,“赵叔,那两个人你认不认识?”
  赵骏回头,看到了周觉山和在思。
  他眼瞳里骤然一片震荡,握拳,极力地保持着镇静。“我,不认识。”
  丹拓挑眉,低声地解释,“那是南掸的周觉山团长跟他未来太太。初次见面,你去替我到马厩里挑两匹好马,就当是见面礼送给他们。注意上点心挑,千万别怠慢了。”
  ……


第四十五章
  ……
  风吹乱了眼前的景象, 模糊了视野。
  一幕幕陈年不禁往事浮现出来, 风起云涌, 波涛骇浪……
  赵骏杵在原地,愣了几秒,丹拓又催他两句, 他这才缓缓地点头,擦擦汗,往马厩走去。
  这里是柴坤和丹拓的老窝。
  虽说这对父子前些年一直在与政府军合作,但是狡兔尚有三窟, 更何况柴坤和丹拓都是出了名的走私商, 自然也都会多加小心, 给自己处处留条后路。
  途经的一路, 人头攒动, 到处是人, 度假村的马厩有许多员工专门打理, 卫生等级很高,四周还有负责保安队伍看护, 一匹马一天的费用都够当地的百姓吃一个月了。
  赵骏穿过一个个隔间,一群正在看马的小喽啰们发现是他,全都满脸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赵叔,晚上去宵夜吗。”
  这些人口中的“宵夜”并不是指晚餐之后的餐,而是说去腊戌城中央的一条旧街。那里的旅馆招待所、发廊甚至是饭馆儿,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妓院。妓院通常在晚上七点后才开张,白天没得“吃”, 所以每次去玩那地方,都被当地的男人称作是吃“宵夜”。
  赵骏脸色微沉。
  “不去。”
  几个小喽啰互相看看,笑着,窃窃私语。
  赵骏走向一个隔间,外墙上镶着好大一块黄铜标牌。标牌上的名字是“卡迈”。
  这是整个度假村里体态最好的一匹马,毛色漆黑,棕色大眼,四肢长而有力,紧绷的肌肉均匀协调,它以前当过野马,从被发现到驯化,前后经历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终于将它驯服。
  卡迈体型高大,尤其是披散垂地的漆黑长鬃毛,流泻着力与威严。
  赵骏将卡迈牵了出来,又找到了一匹性情温和的小马驹,小马驹皮肤纯白,但毛色有些杂,耳朵、四肢和尾巴上都长着栗色的斑点,跟在卡迈的身边,走路时蹦蹦跳跳,像一只活泼的小奶牛似的。
  这两匹马都是马厩的好马,但因为性格使然,都没办法当赛马参赛。赵骏每次看到它们,就能联想到周觉山和在思——那两个无拘无束的人,就好像这两只野马和幼马,他们本就应该去自由广阔的天地里飞奔驰骋,而不是被圈禁在狭窄的马厩里,过着这种暗无天日、按部就班的末路生活。
  ……草场的入口,挨个寒暄的人不绝如缕,周觉山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抓住在思的小手,又碰了碰她的腰窝。
  在思微笑着转头看他,眼角的余光一瞥,似乎像是看到了什么。
  她瞳孔骤缩,猛地转回去。
  ……
  一道又高又壮的身影,正迎面走来。
  他身后跟着一男一女,分别牵着两匹骏马。久违的轮廓,依稀得见当年的英俊。但十几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
  现在,男人剃着光头,皮肤黝黑,左脸上有一道狰狞的长疤,颜色殷红,足足有十厘米长,疤痕从左眼角的外缘一路斜下朝外翻卷,伤口太深,长不上肉,连颧骨的骨头都露在外面。
  他脖子上还纹着纹身,像是一种制式的古老图腾,风吹日晒下,黑色的纹身边缘有点腐烂,凸起,泛紫红色,触目惊心。
  在思凝神,目光紧绞着眼前的赵骏。
  她手指死死地抓住周觉山的袖口不放,眼角湿润,唇瓣不自觉地抽动颤抖,哽着嗓子,心情激动,心脏快跳了出来。
  “那是……”
  周觉山转头,也稍晚一步发现,他皱眉,懊恼地想起,那群走私犯在北掸地区确实是有一些营生和产业。
  但赵骏怎么会在这儿,他前几天在东枝,不是还说要去南掸谈生意吗?
  赵骏伸手过来,“您好,周团长、周太太,我是柴坤集团的二把手,我叫赵骏。”
  “周觉山。”
  两个人假装不熟的握手,互相介绍。
  在思抿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儿,她强忍住内心的情绪,跟赵骏点头。“俞在思。”
  她嗓音微哑,说话的语音语调,像极了她妈妈年轻的时候。
  ……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徐再思的《折桂令·春情》,这首小令怎么样?”
  二十多年前,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一袭乌黑的长发垂肩,手里捧着一本古诗词的小册子,翻来翻去,逐字研读。
  病房里没别人。
  赵骏捞了一把坐下,皱了皱鼻子,“什么怎么样?”
  女人莞尔,“好不好听?我觉得这首小令写得很好,美而不俗,我想用这首小令给咱们家女儿起个名字。”
  赵骏歪头,“不行,不好,太矫情了。我的女儿,以后得参军或者当警察,不能整这些小情小爱的东西,必须得起个响亮的名字。”
  女人眨眼,阖上本子,看看他,“那叫什么呀。”
  “叫大红怎么样?”
  “你敢!”
  女人气恼,一本本子砸上头,赵骏咧嘴笑笑,但还是嚷着闹着,跑来跑去,非得要叫“大红”。
  赵骏是警察,跟下面派出所的同事都很熟,他要是真想管女儿叫大红,那也不过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但是轮到后来上户口的时候,熟悉的同事都问他,他们家大红咋样啦,他气得一脚就踹过去,还是颠颠地跑去跟负责登记的同志说,“嘿嘿,我们家女儿叫在思”。
  “……不对,不姓赵。她妈说姓俞好听,随她妈姓。”
  “不对,不是再见的‘再’,她妈说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的‘在’。”
  “啥玩意?‘在河之洲’你都没听说过啊,你个文盲!你读没读过书啊?你起开起来,我自己写!”
  早在那个年代,电脑还没有普及。类似于一些偏远的地方,户口还都要用钢笔手写。俞在思的名字,就是这么赵骏一笔一划写下来的,他字写的难看,回到家里,还被他自己老婆给深深地嫌弃了。
  漂亮的素手搭在他两肩,使劲儿摇晃,“那户口是要跟一辈子的……”
  “哎呀,我这语文水平,没写错字就挺不错了……你意会,意会一下好不好?”
  “不要,你从今天起就给我好好练字!”
  “好好好,”赵骏立马端正态度,闭眼,举起三个手指头对灯发誓。不一会儿,又悄咪咪地睁开一点眼缝,抱起面前的女人,往卧室走,“我练,我肯定练。”
  然而,世事难料,从那之后不久,赵骏就因为工作期间表现优异,被领导看中,从基础岗位调到了缉毒部门。
  没几年,他又被提拔成队长,再没有时间练字,也没时间照顾老婆和孩子。
  时间匆匆,以至于一直到几年后他把周觉山救回家里,不到几个月的时间里,周觉山的汉字写的都比他强了。家里的三个人一起笑他,他也不介意。
  字丑点,没关系。
  心好,就行了。
  ……
  身后的骏马突然抬起前腿,长叫一声。
  赵骏微顿,回过神来,转而又赶紧笑开,“哎呦,俞小姐长得真漂亮,瞧我,都看愣了。好家伙,周团长艳福不浅啊。”
  他像个没事儿人一样,扭头,又去跟北掸邦的营长朱多助打招呼。
  朱多助跟他可是老熟人了,这些年来,自打柴坤他们在北掸建起了这座温泉度假村,赵骏他在这地方就没少打点,北掸邦的上下高级军官,他基本上能认识个八成,朱多助更是常客,只要不打仗,隔三差五就往这儿跑。要不这今天怎么会这么巧,偏偏遇上了这伙人呢。
  在思望着赵骏,有些撑不住情绪,她别开脸,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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