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比较好的选择了,但是别人怎么想,她也不可能知道,只能说看意愿吧。要是她不来,少不得还要麻烦一点,在附近找个人,还要观察一下人品,会不会对饭团好,挺麻烦的。
也是巧,李世言刚刷完碗,出来就听见敲门声了,应该是金菊花了,李世言想。
金菊花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做饭,还要收拾一些东西过去,虽说可以每天回来,但是万一有点什么事耽误了,这也是有可能的,市区离军区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还是准备齐全一点比较好。
还有家里一大一小的伙食问题,家里也不富裕,吃的并不算好,咸菜居多,有时候都不用油,直接就着吃,也是可以下饭的,她把家里的东西清点了一下,把经常用的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免得男人找不到。
方志军是看着金菊花一点一点收拾的,“不用收拾那么多,你不是每天都要回来吗?况且我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有咸菜,拿出来那么多干嘛,家里不是有菜地吗?”
金菊花白了他一眼,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菜地就那么小一块,家里三个人,哪里够,还要留一些做咸菜,不然冬天就没菜吃了。”
方志军悻悻的摸摸鼻子,这些他都不知道,“那我少吃一点就行了,你赶紧收拾东西,总不能让弟妹等你吧,家里还有我呢,棍子也这么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坐在饭桌上一心吃饭的棍子一听他老爹叫他,反射的抬起头,回了句,“爸,我还小呢,而且你又不会照顾人,还是妈好。”
他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也知事了,知道他妈要去帮别人带孩子,就是前几天在家里的小弟弟,其实他还挺喜欢那个小弟弟的,他不哭,弟弟的爸爸还会带好吃的给他。小弟弟被送回去之后,他还有一点不开心呢,家里只有他一个小孩子,好不容易又来了一个,咋就又走了呢。
妈妈告诉他,她要去带饭团了,他还以为是饭团要来了,结果是妈妈要走了,不开心。
但是妈妈说,她晚上还是要回来的,她是去给他挣读书的钱了,没多久他也该读书了。棍子喜欢读书,虽然这边的好多小朋友都不喜欢,他们喜欢玩,其实他也喜欢玩,但是更喜欢读书,爷爷说了,只要上了学,以后就有出息,就可以挣很多钱了,这样他们就都可以享福了。
所以他一定要读书的,知道妈妈是为了让他读书才去的,心里好受多了,反正妈妈晚上是要回来的,等他读完书就好了,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棍子一点都没有表现出不愿意,他以为读书只要读几年就好了,到时候都可以一起享福了。
棍子怎么想,金菊花不是很了解,自家的孩子这么好,肯定是想的好东西。她现在忙着给方志军说一些家里的情况,原本他都是不管家里的,军区的好多都是这样,家里的事情有媳妇操心,他们只需要完成工作就行了,也算是相得益彰。
如果家里媳妇有工作,那可以帮忙稍微分担一点,当然也只是一点。金菊花之前是没有工作的,她本身也勤快,家里的事情干得又快又好,用不着方志军帮忙,还嫌弃他做不好。
有了这份工作,方志军就必须帮忙了,不然她一个人是顾不过来的,就算可以,那也是很累的,家是两个人一起操持的,男人帮忙也是应该的。
方志军性子也好,即使心里不愿意做这些,也是耐着性子听着,其实有些他还是懂的,平时看着媳妇做,多多少少也会一些了,只是没有实践过。
金菊花最后只拿了一个小包,里面装了一身衣服,其他的就没拿了,身上还揣了几块钱,万一有急用什么的,也不至于没办法。
“媳妇,你好好干,弟妹给了那么多工资,可不能随便啊。”方志军嘱咐道,知道自家媳妇性子,但是还是再说一遍比较好。
金菊花脸一码,“你觉得我就是个随便的人?”那架势,要是方志军敢说是,今天还真不能简单过去了。
“当然不是,我这不是就随口一说嘛,我当然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对着金菊花讨好的一笑,又岔开话题,“你晚上回来的话,肯定是做那一趟车,要是晚了我就来接你。”
金菊花虽然心里高兴,但是嘴上还是说着,“要你接啊,现在天黑的不早,我看得见,而且肯定还有其他军嫂,我和她们一起就行了。”
被金菊花嫌弃一通的方志军也没在意,把她送出门,收拾收拾也准备出门了。
棍子一个人留在家里,看见饭桌上的碗,脑袋转了转,要不还是把碗洗了吧,因为妈妈今天要走了,爸爸也有点晚了,没时间洗碗,说是他中午回来洗。
作为一个好孩子,帮大人干点事情是应该的,棍子小心的把碗收到厨房里,仔细回忆了妈妈洗碗的步骤,好像是先要放水。对,就是放水。
他个子有点矮,又去拖了一张凳子出来,站在上面刚刚好,军区随军的待遇还算比较好的,都是自来水,统一打了几口井,再接着管子,这样每户人家都可以不用自己去提水了。
棍子估摸着合适了,又把洗碗的帕子往水里一扔,有点重了,溅起了水滴,还有一些在他衣服上面,衣服都有点湿了。
再接再厉,他的手小,只能慢慢的用帕子去擦碗,就是这样,碗也差点掉下来,等到最后洗完了,他也变成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人儿了。
知道穿湿衣服不好,棍子从放衣服的柜子里翻出一件衣服,先换了,再感受了一些,好像裤子也有湿,又急急忙忙拖出一条裤子来,赶紧换了,这样就不会感冒了。
这还是他听妈妈说的,爸爸以前衣服湿了回来,妈妈总会让爸爸先换衣服,今天他也是这样。
投入训练的方连长根本就不知道棍子已经成功帮父母干了一件小事,那就是洗碗,虽然洗得不干净,他还要把他换下来的湿衣服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庆幸,这小子还知道换衣服,这样才不会感冒。
这边,李世言开门让金菊花进来坐着,她的东西还没有收好,在学校附近有房子之后,李世言还真不确定周末会不会回来,张新阳不在,她和这些军嫂也不是很熟。要是留在学校,还可以多看点书,刚开学课程不重,但是文学本身就是需要积累的。
第一百零七章 过户
李世言推着饭团,金菊花拿着行李,跟着到了地方。
程越已经吃完早饭,坐着等了好一会儿了,李世言一来,他就催着现在去办手续,至于金菊花,李世言想着让她去买点东西,这边只有程越的东西,一个独住的老爷子,哪里可能有多少生活用品。
而且碗筷这些还是新的好,李世言并不习惯用别人剩下的东西,在外面做客还好,要是长期生活,还是自己单独有比较好。
金菊花去买生活用品了,李世言带着饭团和程越一起去办手续。程越对饭团一直都很感兴趣,还想抱着走,被李世言拒绝了,“老爷子,有车子,不用抱着,抱着多累啊,一会儿身体吃不消。”
“哪里有那么夸张,饭团才多重啊,就是两个饭团,我也抱得起。”程越一点也不承认自己的体力不好,本来嘛,经历过那几年的,有几个是身体很好的,可老爷子才不会承认呢。
李世言不给,程越也不可能明抢,好像看着是推车比较轻松。
办这个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好在程越还算是有面子,直接就找人帮忙办了,办事的显然是认识他的,看到办的是过户手续,还是比较惊讶,程越的这处房产可不是一般的东西,维护的好,地段也好,心里想的人不少,只是都没有行动。
听说他很宝贝这处房子,还以为是会一直留着的,毕竟也不缺钱,没想到就给别人的。估计是相熟的吧,也不怪人会这样猜想,现在买房子的还比较少,更多的是熟人,或者是熟人介绍,房子不比其他东西。
趁着这个时候,程越好好过了把瘾,关键是饭团给面子,说笑就笑,还总是伸出手去抓程越的手,惹得老爷子直说他俩是有缘人。
“老爷子,饭团他是无聊了,正好你陪他玩了,而且饭团本来就乖,冲你笑好正常,他就不爱哭。”李世言没好气的说,饭团怎么可能是他的有缘人,听着怎么这么别捏。
程越心情好,不愿意和李世言计较,也不寻思别的,就专门逗饭团,“饭团,来,看爷爷这里,对,就是这样,抓着爷爷的手。”程越在一边指挥饭团抓他的手,饭团很给面子的抓过去,攥着手不放,露出他的牙床来。
“对了,老爷子,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啊?”房子过户了就是她的了,但是不知道程越老爷子什么时候动身出发,要是想晚一点,她也不好说什么,而且这老爷子还是挺可爱的,显得比较率性。
程越头都没抬,满不在乎道:“不知道,怎么?现在就打算赶我走了?”
“哪能啊,这房子还是你卖给我的,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就是问问,好安排房间,不出意外的话,以后住在这边的时间会比较长,当然要先规划好,我还打算把家里人接过来呢。”李世言如实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