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积食,李世言一般都是让饭团自己玩一会儿才睡觉。饭团乖乖的,拿着自己的玩具就去玩去了。饭团果然没有辜负她的期望,真的吃得到处都是,身上,脸上,还有一些掉在了地上,这都不是问题,一会儿扫了就好了,但是身上就没办法了,只能换一件衣服。
本来就是初夏,气温虽不是特别高,但是也不低了,有了鸡蛋的衣服可以说是一件杀器,闻着就不舒服,碰到身上还黏黏的。
饭团从小就是干净着长大的,他对卫生要求也挺高的,平时就爱吵着换衣服洗澡澡,要是一般的农家,只有挨打的份,但是他是李世言儿子,张新阳做的那个,挣钱挺多的,她本来还有点不放心,虽说是张新阳给的本钱,但是如果别人不认帐,那也是没有办法的,而且她连人都没有见过。
张新阳的战友还是不错的,每个月的钱都是准时来的,不拖着,而且看着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弄得李世言有包租婆的既视感,总觉得这样光出了钱什么都没有做,居然拿这么多回报会不会有什么不好。转念又一想,后来不是有很多人只拥有股份,不参与经营,只要拿分红就行了嘛,其实也差不了多少吧。
这样一想,就觉得没什么了,也没负担,照样把钱拿着。
好的物质生活也是非常重要的,不说别的,就说饭团,他的衣服很多,都是因为家里买得起,要是家里没钱,就只能像其他孩子一样。还是吃上面,就是因为营养够,这才能长得好。
李世言可不觉得苦哈哈的过着日子才算好,要是没有钱,什么都不能买,就算看着再喜欢也不行。人这一辈子如果都不能肆意的活着,那也真的太难受了,经历过后世的繁华,再回过头来看,倒也有一种跟着成长的感觉。
她从不觉得自己是个物质至上的女人,追求的只是尽量好罢了。她的心里也有着美好的憧憬,有着心中的执着,花都开了,天也是蓝的,这么好,她也要幸福才对呢。
李世言还没有吃饭,刚刚是不想吃,看着饭团把一碗蛋羹都吃完了,突然就想吃饭了,还是想吃那种红艳艳的面条,再切几片肉,好吃极了。
拖泥带水不是她的风格,既然想吃,那就做呗,她一个人吃不了很多,揉面团也快。家里并没有新鲜肉,但是有腊肉,还是走之前拿的,张母亲手做的,味道一绝。
先割一块瘦肉下来,切成肉丁,再拿出调味料来。锅里烧得滚烫的油还在冒着烟,轻轻的把东西放下去,一股滋滋地声音,随之而来的还有香味。待炒到合适了,这才铲起来放好。
等到水烧好了,再把面条放下去,她的力气不是很大,面条不是很细,有一点粗,好在并不厚。全部弄好之后,把调料放到碗里,活匀了,一股香气扑面而来。
自己亲手做的面,李世言吃的很爽,都是白面,吃得很绵软,还有调料,都是足足的,一碗下去,差不多饱了,满足感不是一点两点啊。
周末的空闲时间并不多,金菊花已经回家了,之前就说好的,周末不用过来,虽然她一个人带饭团,还要复习功课,比较累,但是心里是高兴的,要不是没有办法,她也不愿意家里每天都有外人,金菊花的人品确实好,干活也爽利,但到底不是亲人,她还是不是特别习惯。
上了这么些课,她对这一门学科也有了更多的理解,当初的选择没有错,她喜欢文字,它们可以表达很多种含义,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还有那么多的巨著,难以想象它们究竟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它们的主人真是让人敬佩。
李世言觉得自己有些等不及了,她想快点创造属于自己的故事,在这样的刺激下,生活似乎也变得轻快了,因为她知道,她正在努力的吸收知识,直到有一天,她觉得对的一天,她就可以开始她自己的征程,不再是一个旁观者,她心里的话,可以通过美妙的文字表达出来,她的所思所想,不再是心中的海市蜃楼。
李世言是个向往幸福的人,所以她不会创造悲伤的故事,即便是从前,她并不幸福的时候,都是在期盼着的,这是一直没有等到罢了。有夫有子的李世言觉得她已经得到幸福了,她需要做的就是一直幸福下去,没有什么可以是阻碍,也不会有阻碍。
只是还是有些犹豫,因为她不知道现在的她能不能做得好,她已经是个母亲了,最大的事情就是好好守护自己的孩子,其他的是另外考虑的事,也许她足够坚强,那并不是足够强大。
她深刻的了解她的弱小,以前总以为一个人也能过得好,但是事实狠狠的告诉她,并不是这样的。没有张新阳在的日子里,她无数次的彷徨、失落。
第一百一十章 张父来
张母一大早就起来收拾东西了,昨晚上蒸的包子还在锅里热着,随时可以拿出来吃,还是肉馅的,虽然不多,也是荤腥了。张父的行李早就收好了,今天收的也只是些带过去的吃食,在外面吃点什么都是要钱的,家里能带点过去就带点过去,能省一点是一点。
天才刚亮,公鸡刚刚打过鸣,勤劳的农家人已经起来准备新一天的劳作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即使现代化的电灯等已经进入了他们的生活,但是多年的习惯也改不掉了,也不想改。
“翠香,我东西收好了吗?估摸着时间,应该要走了。”张父刚从房里出来,大约是睡得不好,这个农家汉子眼底还有一点乌青。
张母顺手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粥来,放在张父面前,“都收好了,你先吃饭吧,我把包子给你包起来,路上好吃。”
说着又进厨房去忙活了,张父已经开始呼呼的吃着早饭了,一边吃一边露出笑来,还是他媳妇心疼他,知道他出门会累,还熬了白粥,真香,张父突然喝了一大口,看着碗里剩的不多的白粥,又有点心疼了,要是掺着其他的一起做,还可以多吃一顿呢。
虽然有点可惜,但是也没有说出其他的话来,媳妇特意做的,要是他这么说,肯定会不高兴的。
“翠香,松鼠起来没,他今天还要上学的,要是没起的话,你赶紧叫他。”张父大声道,今天可是星期五,是要上课的。
没错,松鼠已经是一名小学生了,他今年六岁,年龄其实是不够的,但是人聪明啊,小的时候又是一个人挣扎着生活的,到了张家之后,生活条件好了,也不需要想那么多了,那干什么呢?
干脆就学习吧,松鼠有天赋,人聪明,李世言在家的时候,还会教他一些东西,就算李世言走了,松鼠也没放下学习,如果是没有条件,只能为活着努力,他肯定是不会想着学习的。
但是他现在有了比较好的生活环境,至少可以吃饱了,那又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
学校松口收了松鼠,还是因为张父带着松鼠去找了校长,既然有天赋,干脆早点上学,在家里也没什么事情做,还不如早点读书学习。
就这样,家里又回到了之前老俩口的日常,但是已经很久没有收到儿子儿媳妇的信了,钱倒是按时来的,就是没有音信,张父想了想,上来看看也好,从来没有去过儿子的部队,去看看也是好的,他也想饭团了。
张母从厨房里探出头来,“松鼠早就走了,你当像你一样啊,昨晚上一直睡不着,你自己睡不着就算了吧,你还影响我,搞得我昨晚上也没睡好,早上还要帮你收拾东西,做饭给你吃,你就直接睡到现在才起来。”张母怨念很深,倒不是为了做饭这些琐事。
多年夫妻相伴,都是相互扶持着过来的,最让她生气的是,明明她也想去,这老头子偏偏一定要自己去,还说什么她去一定会迷路的,这种事情一定要当家人去才好,不就是他自己想去嘛,她心里门清。
张父心虚的缩缩脖子,要是别的,他肯定就让了,但是这次不一样,他都好久没看到孙子,心里实在是想得很,“说这些干什么,吃饭,我走了之后,你一个人在家注意安全,地里的活也不要干了,万一有点什么事,我又不在家里,到时候看你怎么办,如果有拿不定主意的,就去找大哥,家里有点什么事,也去找大哥。”
“大哥又不是闲人,自己家里也有事的,经常去找他,我怕大嫂没有好脸色。”张母撇撇嘴,不是很愿意的样子。
“她敢,家里是我哥做主,不是她,再说了,你又不欠她的,听话,不然我不放心。”张父一下子提高了音量,生怕人听不见似的。
张母怕这样说下去,一会儿误了时候,“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也别说这样的话,毕竟是一家人,要是被听见了,心里还不得有疙瘩啊。”
张母把东西都收拾好了,摆放在院子里,好几个袋子,里面有好些山货,都是他们自己采的。
吃完饭,张父提着东西就出门了,这个时间已经有不少人已经准备出工了,毕竟这会儿最凉爽,干劲足一些。还是张新华送过去的,张父年轻的胆子还是大,即使到了现在也没小多少。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他已经不是很跟得上时代了,有个侄子跟着一起也是好的,还可以帮着提东西。东西比较多,提一会儿还好,要是久一点就会觉得累了,张新华跟着一起正好提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