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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林梢)



阿哲虽然烂好人到像是有点傻,但其实是个学霸。

第二年,高考。

他拿了全校最高分,考到我们学校最热门的专业。

两年之后,阿宝高考。

冒着差点落榜的危险,她擦着分数线低空飞过,也拿到了录取通知书。

于是那年暑假,她“心怀鬼胎”地来拜访学长,了解学校情况。

然后在暑假结束的时候,成功地捕获了一枚男朋友。

“我念书很辛苦的。但是我真的很怕错过他。”

阿宝以前为了气死爸爸,当个小太妹,但是那两年,她开始洗心革面做个好学生。

认认真真读书,拼命地学习。

就是为了有一天,他们可以牵着手,每天都一起。

一起骑着自行车去兜风,坐在草地上看星星,说傻兮兮的梦想。

一起去上课,偷偷混进对方的课堂,然后帮其他翘课的同学签到。

一起在路边帮旅人指路,带人到了目的地之后却发现自己迷了路。

“所以你干吗这么快就要毕业嘛?”

散伙饭的晚上,阿宝拖着阿哲的手哇哇大哭。

在她眼中,阿哲那么好,她那么喜欢。

她只怕一撒手,就有别人抢走了自己的珍宝。

2015年。

阿哲结婚。

婚礼上放了这段视频。

视频里阿宝哭得惨兮兮。

视频外阿宝举着捧花说要杀掉那个拍视频的人。

阿哲一手牵着阿宝,一手抓着话筒。

他说,他也知道自己是个烂好人,也觉得老天不公平,为什么总是他做好事他倒霉?但是原来他做的事情不是没人看到的。原来他也不是从来没有过好运气,只是上天注定,他要攒下所有好运气,只为遇见一个阿宝。

有时候,我们也会想,为什么我总是遇到渣男?为什么我遇不到心仪的对象?是不是我自己做错了什么?我的人生原则是不是不合时宜?

但是,阿哲遇到了阿宝。

他被人利用的好心肠,变成阿宝漆黑前路上的光亮,寒冬里最暖最甜的太阳。

那么,人山人海的世上,我相信总有一个人,看见你独一无二的好,视你为珍宝。

总有一个人,会牵起你的手,说,我攒下所有好运气,只为遇见你。





我们恋爱吧


那段时间,我情绪非常坏。每天早上恹恹睁开眼睛时,都觉得仿佛这一夜我就没睡着过。我神志混沌地挤在公交车里,幻想可以杀死一个一个即将面对的客户,然后又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琢磨如何闯进我们那个尖酸刻薄的女上司家里,然后把她勒死在床上。

慢慢的,我发现这样无意义的幻想对我的身心健康极度有害,于是,打算做点别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我决定每周去一次图书馆。

我住的地方离东城图书馆只有两站地,我可以去那里坐一整天,屏蔽与外界所有的联系,单纯地翻几页书。

而且那附近还有一个很棒的糕点店、一个栗子店。

对于死宅来说,每周都出门其实是很大的挑战。

我坚持了两个礼拜,然后隔了一礼拜才去。

第三次去的时候,图书管理员忽然跟我说话:“上周怎么没来?”

我皱了下眉,没有回答。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作“自来熟”。坦率来说,我其实不太欣赏这类人,他们常常不懂人与人之间相处的界限。

他笑了一下,把我的借书卡递还给我。

我心里骂了句神经病,觉得自己像是被变态调戏了。但是为不显得我像个小女孩似的仿佛被吓着了,我还是在图书馆呆了一整天。

之后几个月我还是会间断地去图书馆,偶尔也会遇到那个图书管理员,他不再和我搭话,只是笑得古古怪怪,让我心里起疑。

几次之后,我终于忍不住发怒,用力瞪他,惹得另一个管理员好奇地看着我们。

他低着头叹了口气,然后笑着问我:“你是真的不认识我了,我们一个学校的。”

我将信将疑。

他补充了一句。

“那时候你也常常去图书馆,常常打扰我的工作。”

人的记忆也许也像是一个巨大的图书馆,远去的、陈旧的、被丢弃的记忆都放在偏僻的一个个小屋子,拉上厚重的绒布窗帘,锁了沉重的木门,渐渐落灰,鼠咬虫蛀。忽然有一天,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手“唰”地一下点亮了灯。

哦。原来是他。

我竟然忘了他。

大学的时候,我的周末常常在图书馆度过。

那时候更好,可以带着自己的包、自己的小零食、自己的笔记本在图书馆的阅览室呆一整天,又安静又自在。

但是呆久之后,慢慢就会失去目标,满书架的书你已经挑过你最喜欢的,然后就茫然不知道挑哪些了。于是我无师自通地开始挑选那些“别人挑过”的书,这个道理就和迷信某宝最高销量一样。

我们学校图书馆还书流程是这样的——学生把书给前台管理员们,管理员把书垒在小书架上,小书架带着滑轮,然后来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学生就负责干体力活,推着小书架到各个楼层,按照编号把书放回书架。

于是,我就在他们推着小书架进来之后,霸在小书架边,把这些书再挑一遍。

这种行为其实略讨厌——打乱了书籍摆放顺序,又耽误了他们的工作时间。

我也收到过嫌弃的白眼和叹气。可能是平常太乖太循规蹈矩的生活也有点闷,我竟然在这其中生出了乐趣。

大概,有时候总想做点小坏事,也是人的劣根性。

但是有一个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他要是被我拦截了,既不生气也不着急,他就自己也找一本书,靠着墙,静静地看书。

他让我觉得惊奇。

惊奇又有趣。

那时候图书馆窗子很大,窗外就是一小片树木,再远一些就是足球场,一片静谧的绿荫之后就是穿着五彩绚丽的人群。

那时候常常都是阳光明媚的天气,我们两个不认识的人,就各坐在窗台上,慢悠悠地翻书。那时候的时光都像只温柔的猫,踮着脚,翘着尾巴,不慌不忙地从人的肩头踩过。

室友阿朝没多久就发现了我这点小心情。

她跟着我去图书馆,偷偷瞄他。

既小心翼翼,又带着明显的做贼心虚。

我被她气坏了,但更让我生气的是,她偷偷去要了他的联系电话,还自信满满地笃定他对我有意思。

那之后,我就不那么常去图书馆了。

我或许对他有些好感,但我并没有想要和他有任何牵扯。

没想到,居然这么久以后,在另一个图书馆,我又遇见了他。

可我竟然已经忘了他。

我结结巴巴地说,不好意思,没认出来。

然后,几乎,落荒而逃。

我说几乎的意思就是我的行为完完全全就是落荒而逃。

但是我的脑子里,除了挤得满满当当的羞耻和尴尬之外,还有一点点空隙写着心悸。

其实作为一个长期单身的人,我偶尔也会看看网上各路人马做的“单身人群分析报告”,这些东西,基本上把人分门别类,好像物品一样摆在不同的架子上。

但我在哪个架子上?我无法坦然恋爱的原因是什么?

和旧时光一同重现的还有那时候未曾宣之于口的暧昧情愫。喜欢,其实从未停止,但是,在一起,却始终不曾成为必要。

回家之后我翻箱倒柜找出大学时候的旧书。

当年阿朝要了他的名字和电话写在纸条上夹在了书本里。我找得满身灰才想起上次搬家的时候,卖了一些纸壳和旧书本。大约是那时候一起混着卖掉了吧?

我茫茫然若有所失,又觉得大松了一口气。

然而,过了这个月,书到期,到底是要去图书馆还书的。

又遇见他。

我还了书。

然后转头就飞快地上了楼,取消了这张借书卡。

下楼梯,他却在最后一阶等我。

我跟他错身而过。

他问:“你到底是怕我,还是喜欢我?”

喜欢和怕有什么差别?都是想这个人来就心悸。

何况,我这人最爱自己,谈恋爱却是要爱实实在在的一个别人。

别人!意味着多少不可捉摸的风险。

简直是把刀递到对方手上,还要去拥抱他。

但是这样软弱的蠢话如果说出了口,我就像是有被害妄想症了。连我自己都知道这是妄想。

我硬着头皮冷笑:“我干吗要怕你?”

“那就一起吃个饭吧,校友。”

吃饭的地方就在我常常光顾的栗子店旁边。

好记性的老板娘一看见我就说:“一斤栗子?”

仿佛我的名字就叫作一斤栗子似的。

我冏得要死。

他倒是点点头和老板娘说,吃了饭再来买。

菜上了桌。

他点了话梅排骨,白灼菜心,酸菜鱼汤,土豆牛腩。

我们默默地吃饭,间或说几句话,只是周到,不过分热络。

吃完饭出来,他果然给我买了栗子。

他送我到公交站牌下,问我:“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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