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个时候,你再请我们喝酒。”云雁难得调笑两句,她甩开手上血渍,眉眼轻扬,“你也该有钱赔我的鸽子了。”
南宫灵不由苦笑,“要是你还记得的话。”
“我记性很好。”云雁很认真地点点头,她无论是背阵图还是背兵书,总是背得最快的那一个,所以她肯定会记得的,“无论是喝酒还是鸽子。”
楚留香看着南宫灵被这样严肃的回答噎着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看,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吃海龟,岂不是已经很好了。”
“我能喝很烈的酒,那回是骗你的。”那个时候,双方可还都互相算计着呢,云雁才装作醉酒的模样,可是真要说起来,她的酒量不差,如何能让人小瞧了去?而这个时候,能一起喝几坛烈酒,不醉不归,以此忘忧,也是很好的主意。
云雁没有喝南宫灵请的酒,现在却愿意请南宫灵喝酒,她要去买顶好的关外烈酒,味道是不如梨花白女儿红竹叶青来得绵密细腻,辛辣的口感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今晚此地,便有一约。”楚留香也要和南宫灵喝一次酒,为了送别。
月挂中天,湖中波光粼粼,一起喝酒的不止是云雁、楚留香和南宫灵,连黑珍珠也缓了缓行程,坐在了云雁姑娘的旁边。酒是上好烈酒,楚留香还特意去百味楼带了下酒菜来,云雁很放得开地抱起一个酒坛,仰着头往下倾,连鼎鼎喝上几碗酒也是不会醉的。
楚留香爱酒,却不会被美酒诱惑,因为他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氛围,清风朗月,美酒佳肴,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对云雁劝道:“你受了伤,少喝一点。”
“小伤。”云雁板着脸强调道,她也不能说是酒鬼,只是在关外有烈酒取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如今不在关外,这种幸福感也丝毫没有散去。
她抽了抽鼻子,又皱着眉拍了两下快把头埋入酒坛子里的鼎鼎,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把拍上南宫灵的肩膀,伸手就要……扒人家衣服。
“比起我来……这样的伤口草草包扎也会好吗?”云雁很轻易地把南宫灵的上衣扯开了一半。
几乎所有人都要惊呆了,虽然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男子敞开胸膛也不是特别稀奇的事,可一个女孩子去扒人家衣服……楚留香终于又记起云雁姑娘那天一脸平淡地说扒了衣服就知道的事,到底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把手盖在了眼前。
相比起来,被扒了的南宫灵反倒淡定一点,他脸上流露出些许尴尬,伸手扯了扯上身的绷带,“皮肉伤而已。”
的确是皮肉伤,三刀六洞,每一道刀伤都深得很,仍旧未能止血,南宫灵还敢这样和人拼酒,日后肯定要休养好一段时间。楚留香见多识广,光从伤口上,就看出南宫灵到底出了什么事——这深可见骨的三刀,正是南宫灵自己刺下的。
无论犯了什么错,能熬过三刀六洞这一刑罚的人就可以被宽恕,南宫灵辞去帮主之位的时候没有丝毫隐瞒,他杀了任慈的真相,现今每个丐帮长老都是知道的,然后南宫灵拔出随身匕首,利落地往自己身上刺了三刀。
染血的绷带被揭了下来,狰狞的伤口看得人心惊。云雁皱着眉含了一口酒,猛地喷在南宫灵身上,在南宫灵要呼痛前冷冷地一挑眉,拿出随身带着的干净布条重新帮着南宫灵包扎起来。
这事她做得纯熟,无论是帮别人,还是为自己,伤口包扎不好,说不定就要把命丢了。
黑珍珠看了半天,帮她擦了手上的血,“你做这个倒是熟练得很。”
“熟能生巧。”云雁微微一笑,继续说道:“珍珠忘了我是从哪来的?”
从哪来的?从雁门关,从战场上,黑珍珠沉默良久,云雁是雁门关的云雁,她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楚,正是那里才养出了云雁这样的姑娘。黑珍珠看着面前的人,轻声问道:“你接下来,要去哪里?要不要……”
要不要和我去戈壁瞧瞧,那里险峻也不输雁门,也有烈酒狂风。
“我要去京城啦。”云雁姑娘打断了黑珍珠的邀请,十分洒脱地摆了摆手。
南宫灵愧疚起来,他迟疑了片刻,“是为了那只信鸽?”
云雁难得给他好脸色,笑得格外灿烂——至少对一个习惯冷着脸的姑娘来说是很灿烂了,“差不多该回去,重扬我苍云威名了。好在我身手尚未生疏,否则日后上了战场真是要丢人。”
松快了这么久,散心也该散够了,远在京城的天子大概也在心里对苍云云雁有了个定位,把这样一个人仅仅当个武功高强的近卫,或许真的是可惜了。最重要的是,皇上对云雁姑娘不间断的信还是很满意的。
“我发现……”
我发现我仍是深爱着大唐,但是我很喜欢很喜欢安宁的大庆,也不容许别人再破坏这如画江山,百姓安乐。
云雁上一封信就是这样写的,“我维护的不仅是苍云百年荣光,更重要的是——如今的每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南宫灵这样的,也没有无花那么坏,就是有点蠢……还是好好活着赎罪吧。
☆、此军可成
“你一定是个好将军。”黑珍珠敬了云雁一杯酒,然后真诚地微笑,“多谢,还有保重。”
她不会忘记是谁帮她挡过暗器,是谁为她报了杀父之仇。
云雁对敬酒来者不拒,似乎光凭她一个人就能喝倒对面三个一般,不过几坛子酒下了肚,她除了脸上浮现了些许红晕之外,再没有其他反应。看她这样清淡自持,南宫灵倒觉得可惜了,“我听你上回唱的歌是很好的。”
“我还未醉。”上一回为了装醉那样轻狂地放歌,这一回南宫灵说要听曲,自然还是要先把她灌醉了的好,云雁自己说完这一句,就憋不住笑了一笑,莫说南宫灵酒量本不如她,如今南宫灵可是有伤在身,只能看着他们喝酒。
楚留香哈哈一笑,身子往后仰着舒展筋骨,他想起蓉蓉回到船上,当是已经帮他冰上了葡萄酒,又有点可惜,到时候回船了,也没有今夜这么好的气氛了。不过烈酒当要共醉,葡萄酒安静细品也好。
没能再逗弄到过分淡定的女将军,南宫灵叹了口气,偷偷地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在被云雁发现之前一口灌了下去,急促地咳嗽两声之后率先开口,“……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唱的是王维的送元二。
是长歌四绝中诗佛王维的绝句。长歌门文人都是极风雅的,但凡有好诗好词出世,便有人抄录无数四处传诵,远在关外的云雁也对此很是向往钦佩,是以南宫灵一诗既毕,如黑珍珠、楚留香二人,不过是更觉临别依依,云雁却多出些怀念来。
饮尽杯中酒,便是离别时。
黑珍珠回戈壁,楚留香回他的大船,南宫灵则打算去尼山脚下结庐,云雁一路往京城赶。再次面见自己的君主时,云雁姑娘却没有了之前的紧张,因为高坐于上的人,甚至前一封信里还在抱怨有个臣子写起奏折来长篇累牍十分讨厌。
“云卿来了。”皇上按了按额头,放下手中的折子,微微往后靠了一点,整个人放松不少,“我先与你五百人,你待如何?”
苍云玄甲原名玄甲破阵营,走的就是精兵路线,何况谁知道云雁姑娘到底会不会练兵呢?皇上倒是从书信往来中看出了这姑娘熟读兵书,也有些远见,不过纸上谈兵的人也不是没有,所以他只是给了云雁一个机会。
如果苍云真能有往日传说中的风光,他再添人就是,若是不成,五百人就并入禁军,护卫皇宫,云雁的武功还是可以信任的。
云雁不怕考验,她怕的是没人给她机会。听完皇上的安排,她忍不住抬头,偷眼瞧了一下,只见着明黄的衣角,然后就突兀地对上一双带笑的眼,冷不丁地看愣了。
直视圣上是大罪,云雁猛地反应过来,却发现皇上根本没有生气的样子,她深吸口气,鼓足了勇气,没有避开那细细打量着自己的目光。
“云雁此生,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方不负皇恩。”
偌大的校场上搭了一个台子,云雁就全身甲胄,站在台子上俯瞰着自己手下的五百条汉子。皇上没有刻意为难她,甚至很是看重于她,拨过来的人至少都身强体壮,还有半数的上过战场。
老兵身上有血气,懂得也多些,而这些又都是血气方刚的莽汉子,看见自己的新头儿是个身材纤细的姑娘,可不就要闹起来。
云雁压根不管这个,至少这些人现在不敢当着她的面闹起来,至于之后……呵呵,还能有功夫闹起来,一定是训练量不够!她冷着脸,身上寒气惊人,手中巨盾急射而出,猛地击在校场边的一块巨石上,立刻就是碎石飞溅。这个时候,就有人想起来了,苍云云雁是能力敌叶孤城的人。
可是更多的人不服气,武功好算什么,打仗的时候莫非也靠一个人就行了?
“行军打仗,令行禁止,凡违令者,有如此石!”
七斩十三杀,云雁从来不会在治军上心软。
不仅仅是不心软,云雁在这时候又冷硬得很,每日的操练任务,比起禁军之中也算是十分繁重了,然而没有人再抱怨了。要是一个姑娘,也能够跟着做同样多的训练,吃住也与他们无异,那么这些人还有什么好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