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花钱能博得太太的一笑,那么这些钱自然而然就花得有它们的价值。”杰克敷衍的说,他转向萝丝,“我虽然很想发财,但绝对不想手头钱多得要这么个花法。”
萝丝冲杰克竖起了大拇指。
他们吃过晚饭,矜持的拒绝了其他人关于跳舞或者留下来的邀请,手挽着手散步去了。
他们沿着灯红酒绿的第五大道走,忽然遇到了一个讨钱的流浪汉。
在商店的灯光下,这个流浪汉面色苍白,瘦弱憔悴,身穿皱巴巴脏兮兮的外套和短的不合身的裤子,弯腰驼背的向萝丝伸出了手:“请给我五毛钱好吗?我处境艰难,只好……只好寻求帮助。”
杰克从口袋里掏出五毛钱给了他,他们手挽着手离开了。
“杰克,他很可能是个骗子!”萝丝嘟起了嘴。
“不会的,宝贝。”杰克微微一笑,“你注意到他的穿着了吗?他的上衣和裤子虽然又破又旧又不合身,可他的鞋子的材质非常高档。我能够从绽开的皮革里判断皮革的材质和价钱。衣服和裤子永远破的比鞋子快,他原来一定是个有钱有地位的家伙,可惜破产后潦倒至此。”
萝丝嘟起的嘴巴张大了:“……我的社会阅历还是太少,杰克。”
“我难道要指望在温室中长起的花儿拥有风滚草一样的见识吗?”
“杰克!”
他们穿过第五大道,发现了一个廉价旅馆。
旅馆外面,几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探头探脑的观望着。他们有的人断了一条腿,用破木头做了假肢;有人耷拉着帽子,好像那顶帽子是用废纸和抹布做的。他们裤腿皱皱巴巴,上面溅满了泥浆。旅馆的灯光照在他们脸上,有人神色茫然,有人黄瘦干枯,有人长满红疹,有人瘦骨嶙峋,就像一群无家可归、人人喊打的流浪狗。
“滚开!”几个满脸横肉的警^察走过来,驱赶着哀求旅馆老板行行好的流浪汉们。
萝丝走上前说:“先生,他们有钱。”说着掏出一张十美元的钞票,在警^察面前晃了晃。
警^察仔细打量了她一番,看到她高档的外套、精致的妆容,还有虽然朴素却一看就价格不菲的钱包,变脸比翻书还快,满脸堆笑、毕恭毕敬的说:“您真好心,太太。”
一个年轻些的警^察看了她半天,惊呼道:“上帝在上,您莫非是我们纽约的时尚女王,萝丝·道森太太?我的妻子是您的忠实粉丝!当然了,她买不起您的衣服……”
萝丝微笑:“谢谢你。”
杰克一向不喜欢警^察,他把注意力转移到这群流浪汉身上:“纽约有那么多慈善机关和救济机构,你们为什么不去寻求帮助?”
“先生,现在经济不景气,连十五大街的修女院慈善会都人满为患了……”
“是啊,在那里排队等待救济的人就像一队牲口似的,一连几个小时也等不到床位……”
“连华盛顿广场的长椅都占满啦!”
萝丝转过头来,发现这群人根本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头发蓬乱、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羸弱不堪、饱经风霜,随时会倒下去,眼睛里毫无神采,只有茫然和绝望。
尽管这样,这些乞丐和流浪汉也不想结束他们的生命,他们像狗一样摇尾乞怜,只不过想在饥寒交迫的中再吃上一顿饭,再找个地方睡下来。
只有在除了痛苦、羞辱和绝望之外一无所有时,死亡才显得有意义。
原来,纽约真的既是天堂,又是地狱。
作者有话要说: 求撒花~
咳咳,即使萝丝摆脱了她一直想要摆脱的,获得了她一直想要获得的,本文的基调肿么还是欢快不起来……
好久木有收到霸王票了,小风难道是霸王票免疫体质?
☆、命中注定的和解
Chapter34 命中注定的和解
“我没钱住廉价旅馆的时候,也会在公园长椅或桥洞下凑合一晚。当然,前提是不在冬天。”杰克的眼睛像星星似的眨啊眨,流露出感慨甚至怀念的神色,“我很辛苦的干活,可我绝不会丧失希望。”
萝丝看着这群排着歪歪扭扭、稀稀拉拉的队伍走向那个又破又旧的小旅馆的人们,他们与行尸走肉无异,只比死人多了一口气而已。这一口气也也越来越微弱,或许在某个缺衣少食、冰天雪地的冬日,就会永远的卡在喉咙里,再也吐不出来。
她回过头,望着第五大道的辉煌灯火和欢声笑语,忽然生出一股浓浓的恐惧感,以及对命运的敬畏。
她穿越成了贵族小姐萝丝·德维特·布克特,去巴黎旅行的因缘巧合,使得她能够把自己的才华化作衣食无忧。假如她穿越在贫民窟和流浪汉们中怎么办?假如她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下一顿饭怎样着落、下一个晚上在哪里入睡会怎样?假如她没有遇到杰克……
萝丝觉得,确实有必要对命运说声谢谢。
她沉思着向家里走去,杰克牢牢的抓着爱人冰凉的手臂。
尽管曼哈顿的通明灯火使得月色有些暗淡,可是狄安娜仍旧驾着她银质的马车,在朦胧的、薄纱般的云层里越奔越高。
推开店铺的门,萝丝和杰克对店里的女工们打了个招呼,就迫不及待上了二楼。
她今天受到了对比反差太过鲜明的冲击,她需要爱人的拥抱和抚慰。
这时,女仆敲响了卧室的门。
“很抱歉打扰了您的休息,夫人。这是给您的加急电报。”
这封电报上只有寥寥几个字。
“母病危,速归。”
萝丝从来没有想到,总是脊背挺得笔直、微微扬起下巴、眼睛向下看人的贵妇人鲁芙,竟然会变得这么消瘦、憔悴和脆弱。
她面色灰黄,嘴唇呈现出死气沉沉的紫灰色,一双凸出的眼睛又大又无神,好像萌上了一层死灰色的云翳。她原本就瘦削的脸颊完全萎缩下去,薄薄的皮肤松弛的贴在面部的骨头上,脖子上的皮肤和稀疏的头发好像轻轻一扯就会掉下来。
萝丝记得鲁芙浓密的卷发从来都是整整齐齐的盘着,或者做着各种精致的发型,再用花冠、头饰和帽子装饰起来……
她只看了鲁芙一眼,就知道这个女人已经病入膏肓,再也没有生机可言。
真奇怪,眼前这个人居然是养了她十几年、压制了她十几年的母亲。
她居然一声不吭就病了,而且病得快死了。
鲁芙睁开眼睛,她干瘪紫灰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做出一个笑容。她鸡爪般的手在床上爬着,好像想要抓住萝丝,却微微一动后就软在床沿边。
她的胳膊像干枯的草束,她的头发不知道多少天没洗了,散发着一股呛人的油腻气息。
一个护士抱着床单进来,说:“请问你们是布克特太太的家属吗?”
萝丝点了点头:“是的,女儿和女婿。”
这个时代的护士与后世的打扮不太相同,她们没有护士帽,头发用白色的头巾包裹起来。
年轻的护士同情的说:“您的母亲上个月住进了医院,之后就一直在恶化。我们给她动了手术,可是仍然没能阻止病魔在她体内蔓延。”她压低声音,“愿上帝保佑这位太太,也希望你们做好心理准备。”
萝丝默默的点点头,她感觉自己踩在棉花上,或者干脆就在梦中。
她虽然不喜欢鲁芙——她从来没有喜欢过鲁芙——可这并不意味着她希望鲁芙去死。
尽管萝丝并没有拥有一个宽广如海洋的心胸,至少到目前为止,她从来没有期望任何人死去,当然也不包括鲁芙。
她看了看鲁芙的面色,知道不出一个月,她就成为父母双亡的孩子中的一员了。
“萝丝……”
她听到了鲁芙低哑虚弱的呼唤。
萝丝险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这么有气无力的声音,居然是鲁芙发出的。
护士同情的说:“这是布克特太太这几天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刻。她一直在承受钻心的痛苦,我们不得不用吗啡给她止痛。”
对了……大量的吗啡会让人神智不清。
“吗啡的用量在不断加大,现在我们过五个小时就要给布克特太太打一针,这大大损害了她的神经系统。”
萝丝梦游似的“嗯”了一声。
萝丝和杰克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旅馆暂时住下,他们每天都去看鲁芙。
鲁芙大多时候是神志不清的,就算偶尔清醒,说上一两句话也不得不停下来喘息和呻^吟。她不认识杰克了,根本记不得这个金发蓝眸的漂亮男孩是谁,有时候她连自己是谁都记不住,可她还认得萝丝。
有时候,她会柔声说:“要乖乖听家庭教师的话,萝丝。”鲁芙以为萝丝还是个孩子。
有时候,她会喑哑的哀求:“你就嫁给詹姆斯吧,算是我求你了。”鲁芙以为她们还在玫瑰庄园。
有时候,她会上气不接下气的喊:“回来!萝丝!回到救生艇上来!”鲁芙以为她们在北大西洋上。
每到这个时候,萝丝就会不知不觉红了眼眶,然后轻声说:“好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