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是喜欢捉弄人好吗?”冉云素咬了根薯条,又嫌弃地扯过纸巾擦手上的油渍。
“嘁——你以为青春期的男孩子为什么精力旺盛到去捉弄女孩子?当然是想引起对方的注意,就跟雄性孔雀开屏是同样的道理,只不多他们当时的情商还不如孔雀,手段十分低劣,书桌堂里放毛毛虫啊,给人家自行车加道锁什么的,都还是因为内心想接近那个女孩子,想跟人搭话又不好意思直说,通过这种拙劣的方式呢,即使挨了对方一顿骂,心里也相当舒坦。”穆瑾啃着鸡翅膀给她分析。
“你不是说你选择骨外科了吗?什么时候又研究上青少年心理学了?”
“这都是因为我比较渊博,触类旁通!我跟你说,就好比今晚吧,如果换了别人摔倒,我打赌秦烈风一定视而不见!”
“那你刚才还说他戴着墨镜能见度只有两三米,根本没认出来当众出丑的人是我?”
“哎呀,素素——”穆瑾的胳膊黏糊糊地绕过来搂着冉云素的肩膀,“别敏感,摔个跟头而已,怎么就是出丑呢?说不定现在秦烈风正看着拉过你的那只手发呆呢。”
“当年我和他之间,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冉云素淡淡地解释,当年因为秦烈风总是捉弄冉云素,学校里好多同学都误以为他们俩之间有点儿什么,类似于早恋的小暧昧之类的情愫。
“他这个人呢,就是喜欢跟别人对着干,弄得别人抓狂,甚至烦他怕他都没关系。我呢,恰好不屑配合他的种种无聊行动,所以他才一直针对我。而且,我还在他家住了一年……”
“等等?!”穆瑾像是发现了八卦的狗仔,两眼放光地盯着冉云素,“这段儿绝不可以一笔带过,必须详细交代,行啊冉云素,居然连我都瞒了这么久!”
时过境迁,冉云素早也不当这段往事是什么秘密了,既然穆瑾这么好奇,她就说给她听听。
那年她十四岁,跟着母亲冉薇搬来了鲸市定居。当时她还不知道母亲执意要来鲸市,是为了了却毕生的一个愿望,再见那个人一面,最后一面。
四十岁的冉薇患上了乳腺癌,她的病情发展很快,不过在女儿面前她瞒得很好,直到母女俩搬来鲸市,冉薇被那个人安排住进了医院,冉云素才确切地知道了母亲的病情。
冉薇是个画画的,称不上画家,顶多算是个画匠,她没什么积蓄,母女俩来到鲸市只能租住在一间四十几平的小开间里。
冉薇住院后,坚决不同意接受手术治疗,后来冉云素知道了母亲这么决定的原因,因为那个人是母亲这辈子一直深爱的男人,她来见他,只是为了了却心愿,并不想让他拯救自己,更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失去女人身体上最引以为傲的那个器官之后的悲惨模样。
就这样,冉薇一直在医院里接受着保守治疗,确切来讲更像是临终关怀,一切的用药都以减轻痛苦为原则。没过多久,冉薇去世了,冉云素成了孤儿。
母亲的那个人,也就是秦颂,当时已经是鲸市人民医院骨外科的主任,他不顾妻儿的反对安葬了冉薇,之后来到出租屋说要接冉云素到他家里去生活。
“我答应过你妈妈,会好好照顾你到十八岁。”秦颂带着一副无框眼镜,看起来十分温文尔雅,她看见他眼里闪烁着的晶莹。
虽然她不清楚母亲和这个男人之间有过怎样的故事,但她知道,那个故事一定很美,美到她愿意用一生来守护,美到故事讲完所有的人心都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几万字,大家放心进坑吧,求收藏,比心X100
☆、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三)
就这样,冉云素住进了秦家的大房子,那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房子,里面摆放的所有物品都那么精致整洁。
秦家一共有四个房间,楼上的主卧住着秦颂和他的太太尹静祎,另外两个房间一间住着大儿子秦烈峥和小儿子秦烈风,一间住着女儿秦烈岩。
除了对于秦家的男主人秦颂之外,冉云素这种尴尬的身份显然不招任何人的待见,尤其是尹静祎和秦烈岩,这母女二人再端庄优雅的外表也掩饰不住目光中直白的憎恶和厌弃。
那段时间,冉云素和秦家的保姆魏嫂一同住在一楼的保姆房里,她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后便安静地呆在保姆房里,或者在厨房里帮魏嫂做活儿。
冉云素拼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就像隐在秦家的一片影子,偶尔出现在主人们的眼皮子底下也会嗖地飞快溜走,从不招惹他们的白眼。
秦颂和尹静祎都是医生,工作很忙,秦烈峥在外求学鲜少回家,秦烈岩没多久也去了国外读书,于是秦家的常住人口只有秦烈风、冉云素和魏嫂三个。
冉云素转学到鲸市后,和秦烈风在同一所中学,她念初二,他念高二。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秦烈风时常捉弄她。
冉云素自觉这也不难理解,大概这是秦烈风维护自己母亲的一种方式吧,他仇恨破坏他父母感情的女人没什么不对,连带着仇恨一下她这个屋檐下的乌也是情有可原。
穆瑾听得津津有味,“那你为什么只住一年就搬出来了?该不是秦烈风他骚扰你吧?”
“胡说什么!”冉云素丢靠枕打她,“在那种气氛下生活早晚会变抑郁好不好,所以高中可以寄宿之后我就搬出来了,除了假期不得不回去忍受一段时间,其余的时间都归我自己支配,多自由。”
“哇塞,你俩可是够能装的啊,我们当年可都没看出来,你们两个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
“其实也没多久,后来你们也都知道,他总是那样愤天怼地的,又不喜欢按家里的安排去学医,整天玩儿琴组乐队,胡吼乱叫的,就被他父母强行送到国外去改造了。”
“我记得啊,他走的时候好多女生都要哭死了,那会儿他的确唱歌又帅又好听,他们那个叫什么荒诞年轮的乐队,只要有演出我场场都会去的!”穆瑾露出迷妹的神情,“当年他父母也真是的,干嘛非得让他去当医生啊,他们家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全都是医生,怎么就不能出一个外行来?当医生有什么好?”
“这像是一个医生说出的话吗?如果当年他选择了学医,说不定你现在就是他的师妹,见上一面可就没如今这么费劲了呢。”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啊——”穆瑾喝着果汁感慨道,“当年我们两个都立志学医的,他又是被父母逼着立志学医的,结果呢,只有我一个人走上了这条道路,你去学了美术,他去当了明星,真是不公平!不过他哥秦烈峥可真是天生的医神范儿,三十三岁就带学生了,你不知道当年竞争他的学生有多惨烈。”
“真想不到你们医学院也混进去那么多花痴,一直以为人类在你们的眼睛里不过是一堆骨骼、皮肤、血液、软组织呢!”冉云素打趣她,“那他选人看颜值吗?怎么让你混进去的?”
“Of course not! 幸亏你没有选择医学院,隔行如隔山,画笔是永远理解不了手术刀的。”
“天快亮了,快去睡觉吧。”冉云素站起身打算收拾下茶几上的餐盒,右腿传来一阵钝痛,让她下意识地就躬了身子,右手扶在腿上。
“怎么了?你别动这些了,我来收拾,你快去休息吧。”
“没事儿,雨雪天,正常反应。”冉云素站直身体,步态尽量正常地朝房间走去。
*
烈风离开机场,直接回到了位于鲸市北二环熙府花园的家里。昨晚在国外的庆功宴他只是意思地去晃了一圈,今晚国内的这场他又借口航班晚点干脆去都不去。
经纪人曲宏杰都已经懒得说他什么了,在回来的路上就替他把借口给编好了,早已做好送他回家之后自己单枪匹马去庆功宴陪笑脸打哈哈的准备。这种事情他做得多了,驾轻就熟,烈风的风头正劲,是花田娱乐最粗的一棵摇钱树,有点儿小脾气没啥不能容忍的,何况他工作起来也的确够卖力。
拍戏、路演加领奖,秦烈风已经小半年没有回家了,好在钟点工还算尽职,屋子里收拾得纤尘不染。助理小柯帮他将行李送进来,看着时间不早了,就嘱他早点休息。彼此的假期都十分难得,这回大概有一星期的时间他是自由身,可以稍微放松一下。
“等会!”烈风叫住小柯,“今天机场遇到的那个女孩,冉云素,我的粉丝群里有这么个人吗?”
“冉云素?”小柯挠挠头,“这名字挺特别的,好像没听过,再说大家也不太用真名,说不定网名差得十万八千里呢。”他家公子今天这是搭错线了么,先是自作主张地用一张粉丝的涂鸦小画像换掉了原来迷倒众生的微博头像,又是在机场扶起了摔倒的女粉丝,现在居然打听起对方来?
“风哥,你是说摔倒的那个女孩叫冉云素?你怎么知道的?”袁柯这小伙子办事儿挺靠谱的,就是有时候脑子慢半拍。
烈风换上了一身棉质的家居衣裤,光着脚从衣帽间走出来,随手撕下一页便签纸在上面写了“冉云素”三个大字拍贴到袁柯的胸前,“你姐是户籍警来着对吧?帮我查一下这个女孩,电话,住哪,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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