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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要跟二货找遗言 完结+番外 (一只肥鱼)


  “台子不稳。”两人的关系还处得不错,简以萌跟他说悄悄话,还故意眨了眨眼,据说这叫卖萌,“还有……”还有那个尖细难听的声音,当时要不是及时稳住,她真会从木架上摔下来。虽然台子不算太高,但是断手断脚也是可能的,倒是只怕早就对她有点不满的李导直接把她赶出去,换角了。
  “还有什么?”陈嘉南接手这个孩子后,还是第一次见她为自己找借口。以前总觉得她太过老实,旗下有几个艺人,他总会额外看顾着她一点。
  “有个声音,就在我落下的时候响起。很尖细,细听了,又会觉得沙哑。”简以萌脑子快速转着,极力回想这个转瞬即逝的声音,形容道:“像金属的摩擦声,尾音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就像骨头都在振一样。”
  “竟然有这么奇怪的声音。你听清了他在说什么吗?要不问一下特技师,看是不是他们临时加了特效。” 陈嘉南开起玩笑。他显然没听到。不仅他,其他人也没有。
  说了什么?
  “我没听清。也许是听错了吧。”眨了眨眼,简以萌自己先否定了,“也许我把上一个剧本里的东西脑补了出来。”
  遗言……问她遗言?
  她还没死呢,能有什么遗言?
  就算是宁凝,剧里也不过是摔得脑振荡,失忆罢了。
  小幅度地摇了摇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简以萌拿着剧本去了一旁的休息处。陈嘉南虽没表现出来,但还是有点在意,就去找场务反映一下道具的问题。这圈子水深,他总得多留一个心眼。
  “今天,刚好5年。”临走的时候,他说了句,声音很小,但足以让她听清。
  这是专门说给她听的,不能装没听见。
  简以萌点点头,表情还是那么呆,让一直小心打量着她的陈嘉南看不出一点异样,只能让出道来,放她离开。
  没旁人在场的时候,她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小,眼神也呆滞下来,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娃娃。
  湿透了的戏服还没能换下,紧紧地贴着皮肤,让她在炎热的夏夜里感到丝丝冰冷。简以萌裹紧了毛巾,似乎是在寻求温暖,却不过是让那股凉气闷在了里头。
  她在怕什么?
  她怕的东西,多着了。代入总归不是个好方法。她该去想“宁凝”怕什么?
  宁凝是犯罪心理的忠实粉丝,甚至大学主修专业也努力往这方向靠拢。X市出现了连环杀人案后,她把所有的报导和能搜集到的线索都整理成本,用尽办法去现场查看和采访目击证人,狂热到差点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
  直到和同学出来玩时,遇上了这事儿。
  锥心猎人。这是媒体给他的称呼。
  把受害人捆绑后,欣赏其挣扎恐惧的表情,在最盛的那一刻,把锥子刺入心脏,干净利落。
  中国有古语“哀莫大于心死”,也有很多人把“心”等同于“爱”。宁凝猜测过这人应该是感情上受到了背叛,或许是爱情,或许是亲情,“锥心”可以代表“心碎”。而他对受害者的折磨,体现了他渴望被高度肯定的自我,也许是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足,他的职业、他的身份并不高贵,甚至低微。他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肯定自我的价值……不管怎样,这人是个精神异常的病人,他不会停手的。
  所以,从跑上天台的那一刻,宁凝便猜得出她生存的几率近乎为零。但是,她不能放弃,而对方似乎也爱上了这种猫捉老鼠的感觉,凌虐的快感得到了更大的加持。
  宁凝怕什么?
  当然是怕死。她害怕,而且绝望。她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大学生,胆子只能用来看看鬼片、看看侦探剧,身手最多是杀只鸡。她的知识并不能拯救她,反而只能告诉她——她会死,只是早晚问题。
  简以萌的眼睛渐渐有了焦点。她知道她的“宁凝”缺的是什么。
  拨开了凌乱的留海,只留一小戳微微挡住额角,露出了饱满的额头和纤细的柳叶眉,简以萌看着梳妆镜里的自己,皮肤白皙,杏眼干净清澈,唇红齿白,脸颊很瘦,下巴尖尖,给人清纯娇憨之感。
  这是她,也是宁凝,《黑夜中的恋人》的女主角。
  


☆、唐大少爷

  查尔斯踏入了田里,小心地绕开障碍物,不让它们遮挡自己的存在。锃亮的黑皮鞋上沾了些细碎的泥块,麦秆的碎屑在他路过时趁机粘附在上面。
  他从黑西装的领口处掏出了丝帕,想把这些金黄色的小东西拍掉,奈何旧的去了,新的又来了。他只能放弃了,抬头专心在田里搜索目标人物。
  这片广阔的私人土地上,出于女主人的特殊爱好,用来栽种东方小麦。转眼间过了两季,新一轮的麦子已收割结束,麦田里,金色的麦梗堆成了一垛垛,配合上夕阳柔光,像极了一座座金山。
  深呼吸一口气,仿佛能嗅到美国乡间独有的田园气息。查尔斯喜欢这点,即便他很少踏入这里。而这“很少的来访”,都是为了一个人。
  直到细密的汗珠聚在了高挺的鼻梁上,才终于,找到了。如阳光般灿金色的发丝粘在了眼角,尾端差点溜进了碧蓝色的眸子里。他松了口气,从口袋里另外掏出了条丝帕,抹汗。
  他讨厌到这里。作为一个绅士,不应该做这么有损形象的事。
  金色的麦山间竖起了一个用稻草和麻绳裹成的箭靶,涂有5个彩色的分环,从外向内为白色、黑色、蓝色、红色,靶心为金色,叫做“黄心”,耀眼而夺目。随着箭靶,平直地拉过视线,他看到了那个左手持弓,右手扣弦的少年。
  夕阳投射在他身上,映出了他棱廓分明的脸庞,就象一个杰出的雕刻家用刻刀精雕细琢描绘出的完美的线条组合。他的眼睛,黑白分明,眸子漆黑,眼白清亮,没有一丝杂质。鼻梁高耸,鼻峰挺直,眉骨稍高,眉梢微微上翘,透着一股不羁。由于经常在乡下田野里乱窜,他的肤色微黑,散发着满满的阳光的气息。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查尔斯自认为这词儿用在这人身上,极好,极好。
  “Excuse me,sir?This is an emergency.”查尔斯知道,不管紧不紧急,都要说得像火烧眉毛一样,否则对方不会理睬他。
  事实上,唐少炎耳朵动了动,只象征性地发了个“嘘”的音,视线依旧定在靶上。
  他是侧着站,两个脚掌的相对位置是介乎丁字和八字之间的。手握弓把的最中间,箭搭在弓把的左边。
  调整那片主羽垂直于弓把朝外,另两片白羽斜靠在弓把上朝内。勾弦,推弓,唐少炎把弓从上往下劈开,前手在身体的前上方划出一道弧线。满弓后,他微调了下姿势,头脸稍微朝拉弦手指偏一点。呼吸顿住了,瞄准,撒放,银白色的箭破空而出,带着赤红的尾羽朝红心飞去。
  唐少炎的一系列动作,对于查尔斯来说,不过是几个呼吸间发生的事。他眨了眨眼,就发现箭靶上多了只箭,虽然中了黄心,但不是正中,稍微偏了一点。
  查尔斯刚想开口,但是唐少炎动作更快,直接从身后的箭囊中再取了一支箭。这次,他没细看,是盲射,直接开弓到满弦便放箭。
  查尔斯发出了一小声惊呼,只见第二支箭擦着前一支正中黄心,赤红的尾羽还在微微颤动。
  “查尔斯。”在查尔斯发愣的时候,唐少炎已经收弓来到了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义正言辞地说,“明明会讲中文的,干嘛要装B讲英文?”
  “少爷,这里是美国。”查尔斯认真地强调,只是他改了中文。他是中美混血,中文水平自然不差。
  “反正我不会讲。”这才是重点。唐少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耸耸肩,把靶子上的箭回收好后,收起了箭靶。
  来了美国快两年了,连一句完整的英语都不会讲,查尔斯觉得这位大少爷就是享受蜜色阳光的小羊羔。
  “少爷,您不去上课,也不交作业,校方那边已经下了最后的通牒了。”查尔斯无奈地开口,若不是西裤绷得紧,真想给他跪了。不,他不能做这么不绅士的行为,一定是被这只小羊崽子气晕脑了。
  “我又不需要一张文凭来找工作。”唐少炎一点都不上心,收拾好弓箭,拆下了护具,便打算走人。
  “对了,那件事你查的怎样了?”突然记起了点事儿,他懊恼地拍了拍脑壳,回头,问道。
  “我正想跟您说这件事。”查尔斯立刻收起了那无奈的嘴脸,严肃下来,双眼定在了唐少炎身上,“那边传来了消息了。”
  “哦。”唐少炎愣了下,然后点点头,无视查尔斯探究的目光,把包斜搭在箭头,轻松得虽是在田间漫步,却如奔跑般敏捷,“都几个月了,办事效率太低了。”
  查尔斯抽了抽嘴角,把帕子叠好,放回口袋处,勉勉强强地跟了上去。所以说,他讨厌这里。皮鞋、西裤,可做不到他那么潇洒地前进。
  什么叫“都几个月”了……也不想想自己发现女友失踪都是一年以后的事了。到底是谁比较有问题?
  而被管家查尔斯先生判定为“有问题”的唐大少,却也没他想象中那么潇洒。放下了弓箭包后,他便去书房翻阅管家送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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