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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知我意2 出版完结+番外 (七微)


  全部都是她的照片,但她却从不知这些照片的存在。2004年,2005年,2006年……到2011年,从他们分开后,从海德堡到旧金山。
  低头吃饭的她,走路的她,沉思的她,在学校图书馆埋头看书的她,在咖啡馆打工的她,穿着白大褂的她……每一张照片上都写有日期,大多是她每年生日的那天,或者他们的结婚纪念日。
  他曾拄着拐杖,慢慢跟在她身后,曾离她那样近,但他却从未告诉过她。
  她坐在地板上,抱着那沓照片,心里酸涩得想要落泪。原来那些孤单寂寥的日子里,她并不是一个人度过。
  她将他的小秘密又塞回箱子里,也没有同他提及,时光深处的记忆,让它留在岁月里就好。
  公历新年后,傅云深也开始忙碌起来,他在朱旧的学校外面,接手了一个转让的小西餐厅,他找人改造了下,重新装修,四月初,他的私房中餐馆正式开业了。
  那天是周末,朱旧不上班,她一大早就去花店,买了一盆翠绿的薄荷盆栽,送给他做开业礼物。
  她站在门口,仰头打望小餐馆的招牌,小小的门头,黑色牌匾上,用翠绿色写着几个英文字母:Mint。
  ——你知道薄荷的花语吗?
  ——咦,云深同学,你竟然还对这种小女生才看的东西感兴趣?
  ——朱老师,我只对薄荷这一种植物感兴趣。
  ——那薄荷的花语是什么?
  ——愿与你再次相逢。
  餐馆真的非常小,只有六张桌子,却布置得如家里的餐厅一般温馨,处处细节可见用心之处,很多书与装饰画,以及每个角落,都可见翠绿的薄荷盆栽。整面墙的落地窗,阳光充沛地映照进来。
  朱旧怕傅云深太累,规定他每天中午只营业一个小时,晚上一个半小时,反正小店也不旨在赚钱,算是他的爱好。因为口味实在好,又限时,很快Mint就成为红店,订位电话都要被打爆。
  后来很多学生得知是朱旧家的店铺,便想走走后门,她在课堂上向来是温和的风格,跟学生们很容易成为朋友,所以小朋友们爱跟她撒娇,女孩子也就算了,有一次在店里,傅云深看见有个长得非常精致漂亮的小男生抱着朱旧的手臂撒娇要订座位,他将朱旧拉到厨房里,一脸正经地表达心声:“朱老师,跟学生打成一片是可以的,但是,师生恋是绝对不允许的!”
  朱旧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她明白时,直接笑倒。
  笑完,她也摆出一本正经的表情,回敬他:“哦,傅老板,跟员工打成一片是可以的,但是,办公室恋爱是绝对不允许的!”
  餐馆里有个兼职的西班牙小姑娘,对中国文化痴迷得不行,尤其是饮食,因此对做得一手好菜的傅云深无比膜拜,用小姑娘的话来讲就是,你是我男神!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温温暖暖地流逝着。
  秋天来临时,梧桐在睡梦中静静地走了,朱旧虽有万般不舍,却并不伤心难过。它年龄到了,寿终正寝,是生命的自然规律。
  傅云深在后院的大树下挖了个深坑,朱旧为梧桐套上它最喜欢的一件衣服,然后两人一起将它轻轻地放了进去。
  人与人是缘分,人与动物,亦是一场难得的缘分。从初见,到离去,整整十八年,一段漫长的彼此陪伴。
  这是海德堡最美好的秋天,他们依旧爱在黄昏时分去内卡河边散步,她渐渐不再惧怕站在江河边,从爱中受到的伤害与恐惧,唯有爱,才能修复。有时候他拄着拐杖,有时候坐轮椅,由她推着。
  常常会碰见在夕阳下慢跑的人,那般飞扬与活力,他已经不再嫉妒别人,也不再轻视自己的缺陷。这世间,没有谁的人生是绝对完美的,失去一些,得到一些,生命的底色就是这样。
  他只是觉得对她有所歉意,忍不住感叹:“朱旧,我知道你热爱运动,晨跑、攀岩、户外,真遗憾,我永远都没有办法陪你晨跑。”
  她说:“没关系,其实我更喜欢一个人安静晨跑。”
  “我不能陪你去登山。”
  “你可以陪我去看海,看星空,看焰火,看萤火虫。”
  “你累得走不动时我甚至不能背你。”
  “只要你牵着我的手我就有力气慢慢地走。”
  “我连把你抱起来都做不到。”
  “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彼此拥抱。”
  “我……不知能活多久,也许不能陪你到老……”
  她侧身,钩住他的脖子,将他的喋喋不休淹没在深吻里。
  有什么关系呢,云深,我从来不介意这些,所有的都不介意。
  我们的一生里,能遇见一个两心相爱的人,不管能相伴走多久,已是生命的恩慈。
  ——你活着,我用一生去爱你。
  ——你死去,我用一生记得你。
 




她不必知——番外之季司朗
  人生得意失意都需尽欢,尽欢唯有酒也。而她,是他这一生饮过的最烈的酒。
  在医学院念书时,同宿舍的三个男孩子恋爱谈了一场又一场,只有他毫无动静。他成绩好,但并不是那种只知埋头苦读的书呆子,外形也出色,性格更是没话说,学校里大把追他的女生,可他一点绯闻都没有。
  到了大四,舍友忍不住轮番轰炸拷问他:“Lucien,来,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他想了想,这样回答:“志同道合的。”
  舍友嘘他:“医学院里的女同学将来都是要做医生的,跟你够志同道合吧?也不见你喜欢谁啊!”
  他只笑笑,不再多做解释。
  医学院里女生不少,也有非常优秀的,其中有个新加坡籍的中国女生成绩与才华都十分出众,长相甜美,跟他分到同一组做过几次试验,他与她比之其他女同学要熟悉亲近一点,她是个直接的女孩,对他的那份心思毫不隐瞒,但他拒绝了她。她问为什么?他认真地想了想,却实在找不出她哪里不好的理由。
  怎么说呢,那就是一种感觉,感觉不对,什么都不对。后来他跟好友喝酒的时候,这样说。
  哈,感觉?什么感觉?荷尔蒙的感觉?好友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翻翻白眼,懒得继续跟他讨论这种问题。
  对一个人心动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很多年后,当他在塞拉利昂的黄昏里,因临时医院被轰炸而疾奔着撤离的救护车里,看见穿着蓝色无菌服的她低头为被迫中断手术的女童做止血,面色不改,冷静、迅疾、专业,在那样不合时宜的慌乱情境下,他的心微微一动。
  后来救护车驶至安全地带,她继续完成那场并不简单的手术,跳下车,路过他身边时,忽然停住,对他说:“嘿,听说你随身带着酒,借用一口?”
  他将随身携带的迷你酒壶递给她,提醒道:“当地最烈的酒,你喝一小口就好。”
  哪知她接过,仰头猛地就灌了一大口,他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在她的咳嗽声中忍不住笑起来。
  如果他的舍友现在再问他,你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他想他现在能第一时间在脑海里勾勒出她的模样来,噢,我喜欢呀,临危不乱、冷静又有胆量,还能大口喝烈酒的女子。
  她将酒壶递给他,狠狠地舒了口气。
  “多谢,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他刚刚从别的营地过来,医院很忙,连跟同事们一一打个招呼的机会都没有。
  “Lucien。”
  他是华人,但在美国出生长大,在家时才讲中文,念书与工作,习惯了介绍自己的英文名。
  她却说:“中文名。”
  “季司朗。”
  “朱旧。”她朗声,微笑着伸出手,与他相握。
  他更喜欢她另一个名字,Mint。她多像这种野生清凉又坚韧的植物。所以后来许多年,他始终只叫她Mint。
  因为一口酒之谊,又是救援队里唯有的两个华人,专业主修还都是心胸外科,朱旧与他自然就走得近。他们待的地方,因为疾病肆虐,还时有动乱,环境无比艰苦,繁忙的工作之余,是没有什么娱乐的。朱旧只要有空就爱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钻,因为他那里除了有各种各样的酒,还有好多的医书,更神奇的是,他的小书库竟然隔阵子还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与书是从哪儿来的。
  她大口喝酒,吃饭也从不节食,性格爽朗,不拘小节,与他们一堆男人并肩作战,加班熬夜,从来当仁不让。不管多么艰辛的环境里,面对多么惨烈的状况,她总是表现得非常坚韧、乐观。他对她的感情,在朝夕相处里,越了解,情越浓。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断,唯独对感情,因为以前从未喜欢过一个人,反而不知如何表达。当他还在迟疑,她却在月色下,泪流满面地对他诉说压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爱。
  那是一个同事的生日,难得有机会大家聚一聚,买了酒与肉,一群人开车去沙漠里露营。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们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喷喷的作料,营地平日里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简直人间天堂,大家兴致高,举杯畅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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