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欢一脸嫌恶,“你丫别多管闲事滚开好么,跟个没掉奶的孩子一样,到哪都有保姆跟着…回去吧,大少爷,别在这杵着,碍眼。”
林欢哀怨的瞪了我一眼,抱着白大褂就走了出去。
书生少爷自然紧紧跟随。
离的远了还能听见林欢有些暴躁的声音,“滚开好么,老娘没刷牙!”
我有些羡慕这种相处模式,后来的后来才知道,林欢昨晚被死者的家属辱骂投诉,而她一声不吭,情态严重影响其他病人,连院长都被惊动,最后是书生少爷出面解决的。
很多年后,几个姐妹在一起聚会时,说起这天时,林欢感慨:看在他那么爱我的份上,我才妥协的,谁叫我那么善良……我和柳小夏很给面子的吐了她口水。
我把玩着手里的录音笔,心想,如果我不打开,如果我不打开,如果,我不敢……打开。
我有预感,打开了之后,不论听到什么,都是我无法承受的。
我怀着鸵鸟心理把它扔进了抽屉。
中午吃饭时,突然想起隔壁那个病人。
好像没有家属,医生还嘱咐不能吃饭。
我犹豫着敲开了他的门,他依旧躺在那,安安静静的,只有一双羽扇的睫毛眨动着,忽闪忽闪的衬着那双黑亮的眼睛摄人心魄般勾人。
我觉得这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漂亮。
他看到我就翘起嘴角,理所当然地发出指令,“我想喝水。”
我给他倒了杯水。
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相处模式活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我很高兴,你来看我。”他说着,嘴角勾起唇形上扬,那张病态而苍白的脸就透着几分红,实在秀色可餐。
“不是,吃饭的时候想起来,你好像还不能吃饭,就过来看看。”
病床周围没有鲜花,没有水果。一个动了手术的人怎么会没人看望,我犹疑着没有出声问他。
他笑笑,“当然不能吃饭,因为不能排泄。”
“啊?”
我愣住。
这什么病,还不能排泄。那不得憋死啊。
如果昏迷还可以,有意识的睁着眼不能上厕所得多难受。
第二十四章 孩子
“你呢,哪里不舒服?”他伸出手,放在被子外,两手搭在一起,惬意随性的不像个病人。
我条件反射的捂着胃部,“小毛病,胃痛,我差不多明天就可以出院了,现在观察期。”
“就不能好好吃饭?”他挑眉看我。
我却僵住。
这句话,家里的爸妈说过,肖全说过,李浩说过,柳小夏说过,就连大大咧咧的林欢都说过。
连语气,都一模一样。
带着责备和关心。
“哈哈,我有点厌食。”
本来只想过来看一眼的,却像是有长聊的倾向,是徐来走了后,我太孤独了么。
他听后认真皱眉想了会,然后说,“那肯定是吃的东西不好吃,我饿了这两天,想吃的东西好多,你能不能代替我多吃点?”
我想,这是我听过最动听的劝慰的话了。
“我下午还要挂水,待会要回去。对了,你的家人呢?”
本来是切记着不要提的,突然嘴一顺给顺出来了,看到他那双晶亮的眸子霎时黯了,我一阵后悔。
他平和的目光看向我,虽然悲伤却又固执的弯了嘴角想表达的满不在乎一样,“我妈不在了,我爸不认我,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暂时,还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一时无话。
“没事,你不用安慰我,我已经习惯了。你待会不是还要挂水吗,快去吧。”
手刚触上门把,他的声音就散进空气里,带着浓烈的悲伤,“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可以打电话给你么?”
如果换做其他人,肯定要误会,可我知道,他肯定是痛的睡不着。
说不清什么感受。
只是回去的时候,我们已经互相交换了手机号。
——
“苏小姐。”病房里,徐来喝了口水,“是真实的快递公司上门取件,不过,只能查到取件地址,是一个小型超市,老板说是别人拜托的,超市门口没有摄像头,线索断了。”
我躺在床上,看着从手背传进身体血液里流动着的冰凉的液体,喉咙有点恶心。
“没事,只是辛苦你了。”
徐来摇头,刚正的脸上难得地慎重,“苏小姐,你可以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我一定帮你全部查出来。”
“我不知道,徐来,我只知道,有人不希望我过得安稳。”
他沉默的看了我一瞬,没有回答。
这是我住院的第二天。
夜里,金慕渊来了。
我和他从来都是相对无言。
我也希望我们能像林欢和书生少爷那样相处,可他不是书生少爷,我不是林欢。
他还是两年前的金慕渊。
那个不爱我的金慕渊。
这样的他,让我失了询问他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医院楼下的勇气。
难怪,距离产生美。
难怪……
或者,他没有娶秦安雅的原因,就是想永远地记住她?保留那一刻的心动?
他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你托徐来帮你查什么?”
门口的徐来突然看了这边一眼,意思不言而喻,他并没有告诉金慕渊。
“有人送了份礼物给我,我想应该礼尚往来,可我不知道他的地址。”我不明白他这么晚过来问我这件事,到底是关心我抑或是为了别的什么。
只是,如果可以,如果他可以信任。
可以吗?
我记得那天从秦安雅的结婚典礼回来的路上,柳小夏问过我,为什么不告诉金慕渊。
我下意识就回答说,他不信我。
“下次有事可以打我电话。”金慕渊拿起我的手机,开始输入号码。
多可笑,我回峡市存入的第一个手机号,不是我的法定丈夫,而是隔壁病房的陌生男人。
我看着他修长的指在屏幕上跳跃着,低着的眉眼少了锐利,他突然抬头问我,“mc是谁?”
“一个朋友。”
我不知道他的慕是哪个慕,也不知道是哪个城,干脆打了首字母。
这样的备注在我简洁的只有不到十个联系人的通讯录里很是醒目。
过了很久,也不知道他拿着我的手机在搞什么,递给我的时候问了句,“你吃饭了么?”
我点头的同时猜到了他应该还没吃,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
我披着他的外套和他一起走了出去。
他外套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尼古丁味混合着香水味,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霸道的闯进我的呼吸里,让我满腔都是他的气息。
时隔两年,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因为一件外套而引发的风波,从那时候起,金慕渊这三个字就像是烙铁烫进了心底。
医院附近都是些小餐馆,我们随便进了家川菜馆,靠窗而坐。
他极少在我面前抽烟,他叼着烟的姿态慵懒闲适,抖烟蒂的动作也优雅流畅。
唯有他的眼睛,像蒙了雾一样,看不清。
“有事要说?”
总觉得出来吃饭是假,有事跟我说才是真。
正好,我希望就那天秦安雅结婚典礼的事情,一并说了,也好解决掉心头的不堪。
听到我开口问,他把烟掐掉,定定的看着我。
“苏燃,你两年前流掉的孩子是谁的?”
砰!
“啊!小心!”刚端着菜过来的服务员被我突然站起来的举动吓得盘子脱了手。
刺耳的碎瓷声摔进耳膜,地上一片狼藉,服务员连忙道歉,找了人来拖地。
我气的浑身发抖,死死咬着牙,看着眼前的男人轻描淡写的问,“是肖全的?”
我以为,两年前,我们就该熟悉彼此,却不料,他只是熟悉如何伤我,如何伤我更彻底。
我端起桌上的冰水朝他脸上泼了过去。
之所以能和柳小夏,林欢成为三个火枪手,是因为我们都是嚣张跋扈自带火药的人。
两年前的我性格跋扈,胆大妄为。可认识他那一个月,父亲出事,加上我被绑架之后对他又爱又怕,短短一个月把自己的棱角彻底磨平,从不敢惹他生气。
现在,这一杯冰水,泼的好像是我自己,让我比两年前还要清醒。如果可以,我真想打他一顿!
在我转身要走时,他突然捏住我的胳膊,力道大的我几乎下一秒就要崩溃的哭出来。
第二十五章 良人
“放手!”
我抬起他拉住我的那条胳膊,细白的牙齿毫不犹豫地咬了下去。
直到嘴里泛起血腥味,我才松开嘴,抬头。
金慕渊脸上胸前都是水,可眉眼没有半分狼狈,只那唇紧抿着,水从脸上滑落,整张脸透露着性感萎靡,更像是时尚杂志里的男模拍摄出浴图,掉落在胸前的冰块在慢慢消融浸湿了他的衬衫,壁垒般的线条暴露无遗,甚至可以看到紧绷的腹肌。
“你这么生气,是因为我说中了?”他不咸不淡的开口,眸子里晦暗不明,手上的力道却半分不减。
我笑了,牙齿里全是血,连带着唇上一片嫣红,像致命的罂粟,带着毁灭性的毒素。
我静静看着他说,“是的。”
眼泪,也流不出来了。
枉费我希望他带给我妥当的理由和解释,现在看来,不过是我一个人自作自受,活活当了别人的笑话,为峡市增添饭后闲谈的料。
如此,良人。良,人。
——
本该出院的我生了场大病。
夜里一直噩梦呓语说胡话,脑子里充斥的全都是金慕渊的一言一行,字字诛心。
“两年前流掉的孩子…”
“是不是肖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