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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盛开的春天 [精校出版] (人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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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盛开的春天(出书版完结)
作者:人海中

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小说,一段极为挣扎、跨越十二年的爱情。

编辑推荐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至深的感情都不是用来厮守的,爱情撕裂彼此,令人体无完肤。
  有些感觉人的一生中只经历一次就够了,它们刻骨铭心,它们永世难忘,它们让人产生抗体,保护自己永不再重复同样的伤痛。
  ★《钱多多嫁人记》作者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力作,12年的疼痛爱情,刺伤每个人的泪腺。

内容推荐
  年轻时以为再见以后总有再见的机会,没想到这世上有很多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闻喜从没想过自己会再见到方远。
  12年前,她在最痛苦黑暗的时候初遇他。12年,他和她之间,隔了那道沾着血的鸿沟,当年自是如同末日,直到今天也无法提起。
  多年以后,如我再与你相见,我该如何面对你?以沉默以眼泪?
  我的爱情像一幕独舞,我踮着脚尖在空荡的舞台上旋转再旋转,等待那个永不会出现的舞伴,但当那舞伴真的出现的时候,我已经鲜血淋漓,再也不能跳下去了。

媒体评论
  《温暖的弦》作者安宁倾心推荐——这场爱情如同海啸,撕裂彼此,让人体无完肤。
  人海中:这是一段极为挣扎的感情,跨越十二年。为爱奋不顾身的是青春,爱而不得却哀而不伤的是人生。我欣赏青春,更尊重人生。

第一章 神仙眷侣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太美的东西总让人觉得不真实,这对完美夫妻突然发生事故,她完全没有“怎么可能?”的感觉,她只觉得“终于来了”。
  1
  都说袁振东与闻喜是一对神仙眷侣。
  两人结婚十年,仍旧恩爱如初,每次相偕出现,都要引无数剩女泪满襟。
  闻喜婚前曾是个知名的芭蕾舞演员,A角,领舞,直至今日团里仍有领导说起她就扼腕,说大好一个苗子,就因为结婚,二十多岁就不跳了,白瞎了一个中国的乌兰诺娃。
  由此可知闻喜当年风姿。
  袁振东则高大威猛,男人味十足,在知名快速消费品公司出任要职,夫妻两人感情如同找到丢失的另一边身体,身边人时时见他们听着对方的电话笑,引用袁振东助理的话说,羡慕也羡慕不来。
  因为不经风雨,闻喜至今目光单纯如同少女。一般城市里三十多岁的女人,再怎么成功眼睛里都要露出点饱经沧桑来,闻喜有位离婚再嫁再离婚的女友,虽然身家丰厚,但口头禅是身上看得到的伤疤算什么?我的疤都在五脏六腑上,剖开肚子才数得到。
  闻喜转述,只得袁振东一句点评:“赶快远离那个恐怖怨妇。”
  当然也有掩饰得好的,不惜用各种手段留住青春,言谈举止极尽注意,又一年去两次韩国,一张脸端出来如同雪花膏,但落在别人眼里,那种用尽全力的倔强姿态最多是值得怜悯,再怎么自强不息,总带着点身残志坚的味道。
  闻家妈妈最为这个大女儿自豪,所以每次到上海都拉着小女儿闻乐的手谈心,让她好好学习,努力向大姐靠拢。
  闻乐今年二十八岁,佳利行商业地产高级顾问,对母亲的话嗤之以鼻。
  “妈妈,那是老式妇女的想法。”
  闻家妈妈“嘁”一声:“你懂什么?一个女人最幸福是经济有保障,又有老公疼,其他全都是狗屁。”
  闻乐目瞪口呆:“妈,你说粗话。”
  “我说粗话怎么了?我说南斯拉夫话你爸也会点头应着。”
  闻乐无语,隔天找李焕然诉苦。
  “这世上最可怕就是幸福的已婚女人。”
  李焕然正在整理照片,他刚从甘肃回来,与一群搞摄影的朋友自驾去拍千年胡杨林,专挑平常人不走的偏僻地方去,带回照片无数,所以这几天都足不出户在整理,闻言头也不抬道:
  “最可怜的是她们丈夫。”
  闻乐想一想,说:“也可能他们乐在其中。”
  李焕然撑着额头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闻乐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扑过去咬李焕然的脖子。
  “来,被害人。”
  李焕然坐在一张转椅上,被她扑得往后退出去老远,椅子在满是杂物的地面上倾倒,两人摔到地上,闻乐仍旧压在他身上,李焕然大叫。
  但她仍然不放过他,骑在他身上一定要在他的脖子上留下牙印子。李焕然举起两手投降,屋里只有电脑桌上一盏台灯亮着,闻乐乱乱发梢在他皮肤上摩擦,她刚吃过一只桃子,呼吸里还带着粘腻的甜香味,天气不正常,十月里还热得叫人冒汗,他的租屋又太乱,要命的对比出她白色丝衬衫的一丝不苟与格格不入来。
  他听到自己变得短促而粗重的喘息声,那声音在窄小的租屋里产生的回响简直是致命的,他决定不再忍耐下去了,翻身把她压到了自己身下。
  闻乐发出一个短暂的声音,但很快就被他吞进嘴里,李焕然在家里光着上身,穿一条宽松到危险的运动裤,闻乐觉得他是故意的,这样她就可以轻易被他若隐若现的流畅腰线诱惑到,而那些一直延展到宽松裤腰下的肌肉线条,更是令她无法自制的意乱情迷。
  她把手放上去,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如钢似铁。
  但就是在这样两人都要被欲火焚身的紧要关头,他们还一同开口说了句:
  “安全套。”
  然后同时笑了出来。
  闻乐与李焕然相识于某个无聊的朋友聚会,或许也有有趣的人,但他与她已经看不到了。
  他们彼此欣赏,在某方面可谓水乳交融,但闻乐很清楚,李焕然不是个好的结婚对象。
  所有年轻摄影师都是不羁的浪子,就像他们拍的照片,再美丽也只能看看,不过闻乐不在意。
  闻乐的名言是:结婚杀死原来的你。
  他们一拍即合。
  2
  闻乐得出这个结论是有理有据的,最明显的参照物就是她的姐姐闻喜。
  闻乐从小是看着姐姐为艺术献身长大的,闻喜八岁就开始学舞,别人舞鞋一两个月换一双,她两个礼拜就能穿烂,姐妹俩睡一个房间,她常看到姐姐流血的脚趾,吓得抱着妈妈说我一辈子都不要学芭蕾。
  但闻喜热爱舞蹈,别人练三个小时就觉得吃足苦头,她可以在练功房里从早跳到晚,一个动作反复上百遍,不但不觉苦,还乐在其中。
  闻喜生得清秀,又不爱说话,平时在人群里并不引人注目,可只要一穿上舞鞋就仿佛聚了光,那张白瓷小脸微微扬起,每一个细微动作都是美。
  不要说异性,亲妹妹都爱上她。
  闻乐十五岁的时候,舞蹈学院汇报演出吉赛尔,闻喜头次登台领舞。闻乐那时候正值少女叛逆期,照闻家妈妈所描述的,正是人憎鬼厌的时候,剪个寸短的头发,穿男式大衬衫,短裤短得藏到衬衫下头去,远看就像光屁股出门,兼之看全世界都不顺眼,姐姐第一次正式演出都要父母耳提面命勉强出席,但坐在席下看到吉赛尔悲伤死去,顿时潸然泪下。
  好的艺术都是能够穿透人心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
  闻乐满以为自己的姐姐能够成为一代大师,至少也要像一朵花那样,在舞台上盛开许多年,没想到第二年闻喜就结婚了,从此退隐。
  闻乐扼腕。
  她完全不掩饰自己对袁振东的不满之情,婚礼上还敲着他的肩膀说:“把我的姐姐还回来。”
  被父母一顿好训。
  袁振东对这个小姨子倒是好脾气,搂着闻喜一个劲儿地笑,他结婚时整三十岁,真正高大结实,立在身段纤细的闻喜身边如同一座大山,一只手总不离开她的肩膀或者腰,坐下时一定伸展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又喜欢抚弄她的头发。闻喜从小脾气好,头发也软,从前盘一个圆圆发髻,认识袁振东以后就一直散着,任他长长手指绕了一圈又一圈。
  李焕然曾经为某杂志拍过这对知名伉俪,回来一句点评:百炼钢化绕指柔。
  闻乐嗤之以鼻:“肉麻当有趣。”
  李焕然也有些好奇,半夜耳鬓厮磨的时候问她:“难道他们都是在人前做戏?”
  闻乐又维护家人:“平时也这样。谁做戏一做做十年?”
  李焕然顿时唏嘘:“竟然真有人可以热烈十年。”
  闻乐咳嗽一声:“奇葩。”
  闻乐与李焕然一样都是感情的悲观主义者,觉得爱情是流星一样不可捉摸以及易逝的东西。闻乐有过初恋,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两人是同学,大学时对方选了医科,分手前跟她说他加入无国界医生团体自愿去津巴布韦一年,她感动得眼泪汪汪,机场告别时还与他抱头痛哭,对他说你放心,我等你回来结婚。没想到三个月以后就有人在市内看到他派发喜帖,当然,喜帖上的新娘不是闻乐。
  闻乐有半年除工作以外不肯出门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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