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这些,陆盛不能帮她什么。该死的他是法国人,他不需要见鬼的签证或去续签。他完全不了解这些东西,就算想帮她,也得和她一样从头学起。
若是从前,她根本不用操心这些。从前,她来自一个姓汪的家族,那些事情都有人替她打理,凭借财力,这个家族可以帮她铺平道路。姓氏重要,金钱重要,可如今的她铁了心,要让易微婉这个人靠自己变得重要。
你一定要在尽量年轻的岁月里,就知道你想要什么。
不要等到快要成人,才发现自己的面前是片汪洋,你没有船,连可以踩着过河的石头都没有。梦很大是可以的,梦还没有那么具体,也是可以的,但你要有梦。这话是陆盛说的,因此易微婉虔诚地认为这必须是真理。
“所以,你想要什么呢?”
但他这样问,她就不那么爱听了。如果一个人问易微婉小姐,你的梦想是什么,你想要成为什么,这根本就是在伤她感情。
“我不知道。”她嘟着嘴说,“不过你可别说教,我求你了。”
于是他没有说话,她知道他失望了。他大概以为,经过这么久,尤其因为如今她的处境,她该对以后的路更清楚了一些才对。你总会认为,一个人总得是在有打算的情况下,才会砍断脚下的木板,跳入大海,但她只是做了在那一瞬间她认为是正确的事,以后该怎样,她还不知道。他问的不是“梦想”,他问的是,你该怎样养活自己。而对于“养活自己”这件事,她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新手,不只是新手,简直就是新生婴儿,除了瞪大眼睛看周遭,她什么也不懂。她有太大的眼睛和太软的骨头。
她知道该去找工作,但找工作真的不那么容易,兼职和实习或许可以,但工作是不一样的。她也怕自己像那位千金友人一样,被人好奇地围观,到最后还是没有人肯给她任何事情做。
她试着拖到最后一刻再付账单。她迟迟不愿再投简历出去,索性坐着等挨饿的那天来临。她想,或许那时被迫着,她将不再挑拣,不再害臊,从容地接受老天会给她的一切。
“真的,这回你别批评我,现在我还不知道……”她轻松地笑,“但以后我自然就会知道的!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
许久,陆盛才开口,但那种茫然让她惊呆,她不知道,他也曾寄希望于她,希望她会有办法。
他说:“你这样,就是让我不好受。”
她看见,他的嘴唇都干裂了。她忽然就烦躁了,拂袖起身:“真是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但她也不能否认,自从她独立以后,陆盛对她的态度有了一点改变。从前在那间小公寓里,她房间乱得像暴风雨过境。他每次来都要批评,非要盯着她整理好了才算。现在在这间小公寓里,她也依然到处乱扔东西,可他权当没有看见,有时还会默默地,在她看不见的时候,帮她整理一两下。她转过身来,他就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从前他不留情面地骂她笨、浅薄,现在他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戳着她。
可她想让他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很辛苦很可怕。
就算真的很辛苦很可怕,那也不是他的错。
她走回他面前坐下,认真地看他:“听我说,如果这个选择是为你而做,那我在做之前,就会跟你商量,至少会先告诉你,对不对?我有告诉你吗?我有跟你商量吗?没有!所以,我只是为了我自己开心!”
这话,听起来很让人振奋,但实际上,压根就不顶用。
如果他是真心疼她,那她越这样说,他就越不好受。大冬天的他,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正常生活了。正常生活,就是冬天你该多穿衣服,不是你的错你就不要往身上揽。她打心眼里希望他恢复以前的法西斯面孔,变成在民主外衣下用尽强权手段的铁腕政治家。
那样,她会好受。
真的,他就必须在冬天只穿这么少吗?
她低头看他,不经意间,见到了他右臂内侧有一排很淡的字,好像是刺青留下的疤痕,很浅,不细看是看不出的。她不能抑制自己,将他的胳膊扳过来看。他反应不慢,马上挣脱了,躲到一边。
但微婉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排名字。
一排大概有六七个,第一个叫作Favre,第二个是Dupuy,第三个她没来得及看清,但可以肯定是B开头。这人在胳膊上刺了一串法国人的名字?
“都是谁啊?”她是不会料到,他会做刺青这类事情的。陆盛这个人,也不能说他是文静书生,但至少是万恶资本主义没有扼杀成功的五讲四美好青年,而且他有洁癖,他才不会让别人接触过的针头在他身上进进出出呢。微婉问他:“你不会以为我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吧?来嘛,讲讲。”
“真是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话题就这么被打断了。明摆着,每次他用她的话来回她,她就没辙了。但易微婉心里有根刺,很不爽。而且这不仅仅是陆盛拒谈刺青这么简单,刺青也不仅仅是刺青,它象征着他心底比较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他从没跟她分享过。她的所有人生,他都了如指掌,但关于他,她却什么也不知道。
虽然她一早打定主意,觉得这样下去也好,但每当这种时刻来临时,她仍是觉得不完整,她想了解他更多。既然他这么抵触,她决定曲线救国。
“把你女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吧。”
“说实话,不是很想。”
微婉狡黠地看他:“我有她电话,你要是不介绍,我就自己去联系。”
陆盛生病那次还是她打电话给那姑娘的,她记得那姑娘有很甜很萌的声音。人与人之间是要看缘分的,而她只是听了那姑娘的声音就觉得自己喜欢她。她想认识她,这就叫作缘分。
陆盛倒是很淡定:“请问你,以何种身份联系呢?”
“看你态度啦。”微婉顽皮地耸肩,“我这么善良,本来应该是‘捡到陆同学手机打给通讯录里第一个人的好心同学’,但如果你还是这么不配合,我就可以是‘堕过一胎的前女友’。你选哪个?”
陆盛还真皱眉想了一会儿。
“想打就打吧,说你是我妹好了。”
11
于是她就认识了Jeanie Le Loarne,华裔,中文名叫佳霓。
她是不知道陆盛随口说一个“我妹”时在想什么,但真正认识佳霓之后,她发觉无论她是他的什么人,都没有关系。因为只要他关心的,佳霓也就跟着关心,什么都不问。这姑娘长得颇衬她萌萌的声音,个子娇小玲珑,小鸟腿,有酒窝,很爱笑。她和陆盛一样,虽是炎黄子孙,但在巴黎土生土长。虽是在巴黎土生土长,但她汉语也说得字正腔圆,只是偶尔有想不起来的词时,她会夹生饭般转回法语去讲,窘迫的样子就越发萌了。
她年龄和微婉相仿,暂时没有上学。
微婉见到她时,她一身哥特系的打扮,闪亮的黑夹克衫上,一股机车汽油味儿,黑丝袜破了洞,一双靴子鞋带松松垮垮,头发挑染的粉红色,烟熏妆。但微婉知道她并不像看上去的这么叛逆,最显著的证据是,她脸上没有打洞打环。仔细看看,就连耳洞都没有呀,皮肤光洁得很。所以,她骨子里应该是个很乖的女孩,只不过赶潮流罢了。
佳霓开口的第一句话,就印证了她的猜想。只不过她也没料到会是这个词,当时就懵了。
“姐姐!”
小姑娘手里面攥了一块吃到一半的铁板三明治,抹抹嘴边的酱汁,笑得很甜。她见微婉盯着她看,很紧张,又抹了好几下,忽然就惊慌地叫出了声。
“糟了!Sam说我要给你礼物的。吃着吃着,就忘记了。”佳霓将它重新包好,笑容满面地递给她,“至少我现在可以保证它真的很好吃。”
微婉拿着这半块三明治,无语了。她强撑着笑脸,将其放进包里,暗自用眼神寻找最近的垃圾桶,好扔掉它。但人家姑娘一番心意,她总得有个回礼,她记得学校旁边有个小店会做很棒的西班牙玉米卷,可以用来招呼小佳霓:“好像要到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吃饭吧。”
“不行。”后者严肃地拒绝了。
“为什么?”
“Sam说,你现在不是富二代了,你很辛苦。Sam说不能让你破费。”
微婉哭笑不得,一把拉过她:“不理他!姐姐以前也不是富二代!”
打最开始,她认识罗佳霓的目的就是想进一步了解陆盛。微婉敢肯定,在佳霓眼中会有一个与她的了解所不同的他。果然,没几句话,佳霓就钦佩且兴奋地称他为巴黎的“地头蛇”。微婉汗颜之余,觉得佳霓也未必就真懂这词是什么意思。比她中国话还要不好的中国女生,她实在难得碰见,此时碰见一个,当然要好好地圈养起来,以待日后心情不好时围观。
佳霓兀自聒噪:“我话是说,和他在一起,会感到安全!”
这倒是真的。
她也看网络新闻的。时下,如果看这些,你就知道中国女生大多没有安全感,于是她们才会要求男朋友有车有房。不要求这些的,至少固有意识中也会期待男友各方面强于自己。对她们来说,一个捉襟见肘的聪明人,是不如一个家财万贯的蠢蛋的。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人们会失去安全感,在心底想要一个拯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