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安东尼从来都不是这种人。
微婉越想便越觉得,这次他的表现,对陆盛异于常人的排斥,是真的很奇怪。
8
开学前夕,安东尼将崭新的课本送到她手上,提醒她第二天要早起。如果你在欧洲,你会懂有钱的孩子并非是开豪车上学的那些,而是那些拿着新课本的。在欧洲,书的价格贵得名正言顺,若你是出版过书的作家,那么你就如律师、医生一样,是最受人尊敬的阶级,你会拿最高的薪水。
学问是被尊崇的,有智慧的人,比有金钱的人更受人尊敬。
微婉想着这个,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开口对老人说:“安东尼,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她心虚,“如果是因为那次我说了过分的话,我可以道歉。”
“我不会生你的气。”安东尼答,“我只是不希望你被人迷惑,保护你是我的职责。”
“为什么陆盛是坏人?”她一肚子的火气,“他亲手给我做饭!他还教我学习!不是一次两次,而是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天!”
“现在看来这些事都值得了不是吗?”安东尼换了一脸的冷嘲热讽,“你以为他是耶稣基督,白白地做善事吗?”
“可他什么也没要过!”她就是不明白了,“唯一那次我想用医生帮他治病,还被你拒绝了!”
“不是他什么也不要。”安东尼冷冷地道,“只是你还不知道他要什么。”
微婉愣住。
老人面上的神情让她十足十地想起哥哥,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错怪了他。安东尼的所有行为,都是哥哥意志的体现而已。她想求原因,应该去问那个遥远得望不到的人,那才是她隐形世界的主宰。安东尼猜到了她的心思,马上给她打预防针:“宝贝,一个是认识只有两个月,却无缘无故对你太过上心的人;而另一个是和你一起长大的男人,这选择本该十分容易,不是吗?”
他将“一起长大的男人”这几个字,咬得死死的。
微婉又有了那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什么事都不是她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安东尼缓和了面色:“至少现在,还有我替你分辨谁对你是真正的好,谁是另有所图。以后……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这一晚上的信息实在太多了,她觉得自己豌豆大的脑子几乎要承受不住了。
“好吧,现在这话又是什么意思?‘留下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安东尼将所有课本塞进她的书包。巴黎的天气最好戏弄人,今天三十度,明天便会跌到十八度。他提醒她穿长靴,然后递给她冰激凌:“早些睡,明天下课后,我们会去弗拉乔那里定制你的伴娘服。”
“这次我可以知道是要给谁做伴娘吗?”
有钱人们总喜欢装作彼此是好朋友,所以哥哥经常把她外借出去,当别家姑娘大喜之日的见证人。不是说她做不到,站在一个陌生姑娘的身边,装作是闺蜜,流下喜悦的泪水,并祝她一辈子幸福,这点演技她还是有的,但如果有背景材料支持,她就能演得更逼真些。
“宝贝,你永远不会了解你哥哥的,对吗?”
就是说,和往常一样,哥哥省略掉了无关信息,她只要服从命令就行了,不许问问题。
安东尼抚抚她的头:“好梦。”
她参加了早餐会,返校大会,见证了上学年“啤酒之王”的揭晓,听见了欢呼声,口哨声,还有鼓掌声。这是她的最后一年,一年一年地过去,又一次地站在学校底层的大厅中,去C101或A312教室。易微婉忽然意识到,她从未如此恨过孤独作战。进门时,接待处的红发女士说有人在前台留了东西给她,是个黑色的皮革记事本。她翻开,看见熟悉的工整字迹,他几乎手写了一本书给她。
她将会亦步亦趋地依照他的小书前进:主修国际金融之外的辅修市场营销,选修文学史与天文学;用几周的时间与教授做朋友;每节课至少提出一个问题;在教授设定的每个deadline之前,设定自己的deadline。他建议她适当地逃逃课,不勉强自己上糟糕的课,要让自己快乐地学习。
下午四点钟下课,安东尼来接她去弗洛拉那里量身。虽然她觉得没必要再量一次,但他坚持,说她这一年的体型改变了很多。她翻着白眼想,应该是他想念老朋友了,所以拿她的礼服当幌子,就好像他和他的意大利女士见面还不够多似的。
“Vivien,如果你最近在减肥……试着别太过。我和其他设计师一样喜欢零码姑娘,但我不希望这次的橙和紫上面是一张不够有光泽的脸。”
设计师手指刮着皮尺,对她皱起眉头。
微婉耸肩不语,她不是饿得没神采,只是没化妆而已。
“我就这样了,想想办法。”
这时弗拉乔走进来,碰巧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她笑对微婉道:“上个月你神色倒是好得很,我想是那家‘外卖’真的很棒。”
微婉低下了头:“那不是外卖,是我的朋友。”
弗拉乔漫笑浅言:“我真的怀疑。”
微婉心中腾地升起一团火焰。她从来不是那种会发脾气的千金,她不是那种让整条香街唾弃的美国It girl们。她知道自己的举止该合乎欧洲的传统,要习惯于道谢与道歉。但现在,谁都别想她有好脾气。
“他是我的朋友!我必须警告你们,看不起他,就是看不起我!”
全场立刻安静,她提着裙摆走下了那可笑的台子,大步流星地走向旁边的休息间,不管不顾地一屁股坐了下去,管那华美虚伪的伴娘服会不会出褶子。她甚至不知道要穿着这衣服去给谁做伴娘!伴娘应该是去为你最好的朋友做的,不是吗?她一直是这样想的,可哥哥才不会理她。在他看来,她不过是另一个的人情筹码,可以给人随意地拿去用。她髋间痒得要命,脚紧缩在十二厘米高的红底鞋里,肿痛不已。
这就是她的世界,给她套上根本不舒服的衣鞋,将她送去给根本不认识的人,还要贬低她真心的朋友。
许久,微婉听到丝帘被拉开的细微响动。弗拉乔慢步走进来,低头看她,轻轻地哦了一声,欲言又止地摇摇头。
“安东尼不会喜欢我告诉你这个,但那男孩,他每次都穿戴着百乐轩的衣帽,从后门偷偷地溜进来,然后再迅速地脱掉。”她说,“有一次我看到他脱得太快,差点被裤子绊倒。其实那场景挺滑稽,但我当时只觉得……他很可怜。”
微婉的脑子空白了几秒钟。她并不太怕在人前出丑,姐姐让她相信,她的人生就叫作尴尬。但陆盛不会落进这种画面里,他就像那种活在电影里的男人,永远纹丝不乱,不做傻事。
弗拉乔沉浸在故事中,开始傻笑:“这真是个浪漫的男孩子。”
微婉感觉到一只伸过来的手,她不想去接。她还需要手来撑着脑袋,捂着眼睛,她不想看这个假装友善的告密者。可如果她已经同情陆盛,为什么还要残忍地告诉安东尼。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弗拉乔坚定地将她从椅子里拉起来:“因为安全远比浪漫更重要。”
这种话,她听了那么多次,早就听腻了:“他是连环杀人凶手吗?”
“Vivien,我没有选择。”弗拉乔显然也对她有所隐瞒,“如果安东尼决定要隔离某个人,他一定有他的理由。”
微婉特意查过陆盛学校的开学时间,于是知道他也该开始上课了,他会很忙。她没有再打电话给他,她想,如果自己不存在,他的生活可能会容易些。
于是她开始回想,究竟为什么自己会与他发生交集。事情的开始像一团混沌,如同将一页纸从小说中撕下,蛮横地塞进了完全不相干的故事,但她居然从没觉得突兀过。曾有猜疑,但一瞬即逝,就好像发生的是一段很自然的故事,只是一个人,在多年后回到了原位。
那么契合。
她盯着他留给她的黑色笔记本,不可抑制地难过起来。
她不知道是否该去见他一面,说自己很抱歉。可是,她为什么而抱歉呢?她还能想起一些和汤毅凡相处的细节,来巴黎之前的日子,在那些少数的日子里,她冲他发脾气后会搂着他的胳膊说:“对不起哦。”后者会不屑地甩开,说:“对不起什么啊!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有时他还不解恨似的补一顿臭骂,“看不得你这样!以后不许这样!”。
揣测陆盛,是断不能用汤毅凡来做标杆的。
这道理她懂,但总会忘。
她辗转反侧地想,越想就越不知道该怎么做,好像做什么都会是错的。
后来,她睡着了。
优秀是一种习惯。
当你成功地超出自己以往的水平后,你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变得更好。更好,更加好,但永远没有最好。总有观点认为,人不可能文科和理科同时优秀,或者一个掌握外语且能炉火纯青的人,自身的母语结构就会被瓦解,等等。但这些都不是真的,一个人优秀,他或她便什么都会优秀。一个出入各大party的漂亮姑娘,看似并不用功的姑娘,功课成绩却可以以惊人的速度,节节攀升。
不考不玩,小考小玩,大考大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