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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出版] (墨宝非宝)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还是藏南?”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中俄边境的事情,总让人觉得是在看欧美的老旧电影。
  那里和云南相比,虽都是黑色猖獗,却互不相干,如同两个世界。
  在比利时,她的俄罗斯室友也曾抱怨过,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早已是黑帮的天下。由黑帮控制的经济,已占去国家经济总值的20%,甚至是30%。
  这样的土壤上,没有任何政府官员能彻底脱离关系,说起来,真是黑色大国。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m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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