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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 [出版] (墨宝非宝)


  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
  对于她的问题,他万全漠视了。
  “有,”她轻扬起嘴角,对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打了锁。
  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
  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挑了最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
  “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
  “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
  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
  这话说的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
  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
  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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