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默皱了皱眉头:“你说说得了,别乱来啊。人家碧护士又没惹你。”
我哼了一声没理他。默默地又走了半天,我才忽然反应过来:“你没开车啊?”
舒默耸肩:“我想着回来可能会喝酒,就把车停医院了,打车来的。”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远郊区,哪里有出租车的影子?
“那怎么回家?”我跺着脚指了指自己,“她怎么办?”
我一出来碧小野根本没有今晚的记忆,等她反应过来发现自己神使鬼差地到了这月黑风高乌七八黑的小道上,不吓破她的猫胆才怪。
“遇到车就把她送回医院吧,估计会以为自己是在值班。”舒默看起来倒是不急:“慢慢走吧,总会碰到拉夜活的。”
第13章 chapter13
朗月高悬,风凉如水。我跟舒默并肩走了一段路,我忽然想起楚汶泽今晚说的话,侧过头看着舒默。他正低着头,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宽阔的肩膀和我齐平,脚下保持着同一个频率的步伐。我故意加快了步子,把舒默甩在身后四五步,舒默一意识到立刻迈开脚步跟了上来。等他跟我齐平了,我又故意放缓了脚步,看他走出我两三米之后,忽然伫足回首:“你干吗?”
我扬扬下巴:“我累了,走慢点。你先走啊。”
舒默叹了口气,转过身走到我身边,握住了我的一只手:“我走的再快有什么用?最后不还是要等着你。”
四周很静,唯有一轮朗月和墨黑苍穹,静的能听到血液在血管中呼啸而过的声音。我转过头看着舒默线条优美的侧脸,觉得自己脸颊和耳垂都烫烫的。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碧小野这张脸准又是飘起了一整片绚烂的火烧云。
舒默温热柔软的手紧紧攥着我的,我的手心里扣着他的拇指,我的拇指在他的掌心里缓缓地画着圈。活着真好,所有的感觉都这么丰富细腻,直达内心。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夜晚,在圣爵那条同样安静晦暗的小道上,在那盏散着橘色光晕的路灯下,舒默滚烫而仓促的吻。他后来再没提过那件事,我怕他生气,也一直没机会告诉他:我不记得我吻过别的男孩子。
所以,那似乎……
也是我的,初吻。
舒默握着我的手稍稍用力,他低着头看我,浓密的眼睫毛投下一圈月牙似的阴影,清亮的眸子泛着玻璃珠般润泽的光:“怎么了?”
他询问我的声音很温柔,他大多数时候都是这么温柔。我最喜欢这个时候的他。
我扬起另外一只手,轻轻覆上他的眼睛。他毛绒绒的眼睫在我手心里簌簌地颤,好像小狗湿漉漉的舌头不停地舔,惹的我手心一阵阵微微的发痒。我踮起脚尖,轻轻地吻上他的唇。他的嘴唇温凉如玉,不再是记忆中红炭般的滚烫,还透出清新的须后水的味道。
舒默顿了片刻,另一只手就从后面揽住我的背,用力地箍紧。我紧紧地贴在他平坦温暖的怀抱里,他含着我的嘴唇,用力地吮吸。我的舌尖被他含进口中细细地嚼着,我尝到他口中残存的香槟酒的味道。我伸手抱紧了他,被他越来越紧的吻逼出了一声不由自主的呻吟。舒默像是受了蛊惑,把我抱得更紧。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碧小野今天算是占尽了便宜。
有时候会忍不住想想,如果没有舒默的陪伴,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当鬼的日子其实一点也不风光有趣,看到好吃的不能吃,看到好玩的摸不到,没人看得到我,存在感万分微弱,连个说话的都没有,每天憋得快要发疯。更糟糕的是,我总有种错觉我还活着,大概活久了灵魂也会产生惯性。就好像在海外生活了多年的人,刚一回国坐地铁挤公交的时候,看到车里空着的位置就会对着旁边的人不过脑子地脱口而出:“May I sit here please?”
在圣爵绿树成荫樱花满地的迷人校园里走着,远远地听到上课铃打响了,拔腿就往教学楼里跑。等真的跑到了那幢设计得极富后现代感各项装备设施都堪称国际一流的大楼里,站在寂静的正门口,望着空荡荡蓝幽幽的走廊,我才会反应过来,这七层大楼里的上百件教室里,没有哪怕一个属于我的位置。
我总以为自己跌入了某个异度空间里的多重梦境,就像鬼怪灵异小说里写的那样,要经过重重考验才能挣脱。于是我天天往十字街的电影院跑,终日观摩各类好莱坞宝莱坞欧洲日本国产悬疑推理大片试图寻求破解之法,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我终于肯自己已经死了这个现实加事实,是在我遇到了嘉烁之后。
嘉烁是我遇见的第一个除了我之外的鬼,算是我死后交的第一个朋友。她是个不到三十的小白领,名校毕业,模样尚可,在一家世界五百强公司做市场部专员。好端端的周末和男朋友吵架,一个人跑出来看午夜场电影,结果在电影院门口被一辆载满冷冻猪腿的疾驰而来的大货车给撞死了。
出车祸的时候,我刚巧从电影院里出来,就看见一团巨大的黑影疾驰而过,紧接着一声闷响,伴随着尖锐刺耳的急刹车声,一个软软的身体被弹到半空中,停顿了半刻,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鲜红的血从她身子底下淌出来,遇到空气很快变成暗红,蔓延成了一朵姿态诡异的花。她脑袋软软地垂在一边,白生生的眼珠子瞪得滚圆,神情看起来似乎很难以置信。一大口鲜血从她嘴里涌出来,跟小喷泉似地,止都止不住。她的两条套着洗白牛仔裤的腿胡乱蹬了几下,身子一阵抽搐,直挺挺地躺在那儿不动了。
那辆大货车熄火了,两只猫头鹰眼睛似的车头灯一闪一灭。可片刻之后,轰隆一声,那货车重新发动,车头向左偏了偏,绕过她的身子开走了。一群刚散场出来的情侣捂着嘴尖叫,纷纷围在电影院门口,躲得远远地望着。电影院的保安听见声音跑了出来,愣了足足一分钟才想起来打120急救。
可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我已经看见她了。
我站在电影院门口,像看午夜凶铃里长发飘飘的贞子从黑黢黢的电视机屏幕里爬出来那样,看着嘉烁的魂魄从她已经断了气的身体里缓缓爬了起来。她站起身的时候表情很迷离,像刚睡醒似地眼睛都有点睁不开。等她揉揉眼睛,低头看清自己那具躺在鲜血里一动不动的身体时,立刻像见了鬼似地惊恐地大叫。
那叫声很是凄厉刺耳,像剑一样刺的耳膜生疼。尾音拖得那么长,半天还幽幽地在半空打着旋儿。聚在电影院门口的人群没有一个捂住耳朵。他们专心地注视着躺在不远处柏油马路上的新鲜尸体,表情很是庄严肃穆。这么安静的反应显然让她的恐惧飙到最高,她惊恐地四下张望,然后——她看到了我。
我平静地站在那里,冲她挤出一个略带苦涩的微笑。
遇到嘉烁这个同类之后,尤其是加上一个鲜活的生命血淋淋地死在我的面前所带来的强大冲击,一直以来隐约飘忽不敢肯定不愿相信的自我状态终于获得了印证,就好像伯牙在遇见钟子期之后终于敢肯定自己是把弹琴好手一样,我也终于肯定地接受了自己是个鬼这个现实加事实。
我做鬼的日子多少比她长些,大大小小也算是个前辈。我大方地跟她分享了很多心得,比如现在我们有一些活着的时候没有的牛X特长,比如穿墙啊,瞬间转移啊,还有好像触感没了别的感官就灵敏了,视力增强了,听力更是敏锐的惊人,恨不得十米之外掉根针都能听见。我躺在圣爵后花园里午休的时候,经常就被落叶的声音吵得睡不着。
嘉烁则带我回了她家,参观了她在北区租的一室一厅的单人公寓,七十多平米,冷气热水一应俱全,就是位置有点偏远。不过听她说还算方便,3号线坐到头一出地铁就是上班的大厦。她告诉我,她家是小县城的,从小勤学苦读的,好不容易才考上了名牌大学留在了T市。她跟我说她找工作的时候也特别不容易,大四的时候面临户口的压力,找不到工作就要被打回原籍。她没日没夜地网申,投了几百封简历,顶着盛夏烈日快四十度的高温,踩着湿漉漉粘糊糊的高跟皮凉鞋钻公交挤地铁,一家家地去面试。有一次两只脚磨得实在疼得没法走,就钻进了路边一家装修破旧的足疗馆点了四十五块钱一个钟的足疗。
“那个做足疗的师傅握着我的脚,长着粗硬老茧的手指头轻轻地摩挲着我的脚,一碰我就疼得直嘶嘶,他皱着眉头问我,你不疼吗?我说,我疼啊。他说,那你还穿那么高的跟鞋干吗?我说,没办法啊,现在面试都要求穿高跟鞋,显得职业。再说我身高不够,现在考官注重形象。”
我笑:“可你现在死了,那些苦算是白吃了。”
她叹了口气:“其实也好,在这漂着太苦了。我毕业了七八年了,头几年只能租地下室住,冬天跟农民工排队去公共厕所洗漱。每天早上起来炒一大锅饭,吃一半打包一半,装在包里当中午的午饭。冬天没有暖气,我买了根跳绳,每晚睡前跳一千下,身上热乎了才能去睡,不然根本睡不着。后来工作经验多了,业务知识也扎实了,不断地跳槽到更好的公司,日子才慢慢好些。可即便这样,也根本攒不下钱来。公司高级了,人脉拓展了,应酬花费也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