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他遇上了她,少年名左城,女孩唤作夏初。这一年左城十七满了四旬,江夏初十一差了两月。
然后,雪,停了,又下了,故事周而复始,命运兜兜转转。
也是在那一天……
荒废的街角,明明漫了一地雪白却黑暗充斥,哦,有种黑叫暗无天日,那是人心的死角,是阳光照不进的地方。
角落,站着五六个凶神恶煞的男男女女,还躺着瑟瑟发抖的女孩。他们趾高气昂,她伤痕累累。
“野丫子,不知天高地厚是吗?这条街可是我们的地盘。”
“这里死过很多你这样的乞丐,没准你会是下一个。”
“死了算了,省的碍眼。”
“她这么臭,弄脏了地怎么办?”
……
一句一句谩骂,不停歇的拳脚砸在女孩瘦弱的身上,她只咬着牙,唇角鲜血狼藉,她却一声不吭。
有时候,死也许是救赎,有些人却抛不下尊严。
路人来来往往,可笑吗?没有眼神停留,一个也没有。
生活总是这样,自己的、别人的,分成两个世界的。人总是这样,吝啬怜悯,习惯无动于衷。
女孩闭着眼,兴许在祈祷上帝让她有尊严的死去吧?是幻觉吗?恍惚间,她好像看到天使了,站在漫漫雪中,一点一点靠近自己,突然她害怕,怕天使会讨厌她身上的臭味,还有身上的脏兮。
她已经听不清楚了,恍恍惚惚,天地在旋转,美丽的少年却很清楚,每一句话亦清晰。
“再动她一下,这里死过很多人,下一个就会是你。”声音很沉,还有肃杀的阴冷,却如天籁盘旋在女孩耳际。
“你是什么人?这里没有闲事给你管。”女孩很讨厌,这个声音打扰到了她的天使。
“这条街不是你们的地盘。”顿了顿,“姓左。”
然后那些趾高气昂的面孔,变得面面相觑,变得唯唯诺诺,比这风还快,席卷着消失了。
女孩的眼睛很痛,肯定肿得不堪入目,她却睁得很大,望着少年。
少年没有看他,像那些路人一样,一眼也没有,他转身甚至带着一种决然。
哪来的勇气女孩不知道,可能真是绝境中的人,不会放过一丝希望吧。她拖着疼痛的腿去拉住少年的手。颤抖着声音,她哀求:“带我走吧。”眼里似乎热热的,有种女孩不熟悉的液体在不受控制,“留在这里我会死的”
她的尊严,她的倔强,她居然全然忘却了。
她忘了很多年的东西,居然学得这么彻底,那样东西叫脆弱。
少年不看女孩的脸,只蹙起了眉,说:“手脏了。”他抬头,对上女孩肿胀的眼,没有厌恶,却也没有任何感情,问,“我的手好看吗?”就在今天有个女孩说他的手很美呢,他想幼稚地确认一次。
女孩怔愣了好一会儿,低头看着那双剔透分明的手,直点头:“嗯,很美的手。”
多美的手啊,应该是上帝精心下的杰作吧,可是被女孩她染脏了,那点瑕疵女孩觉得刺目,她缩了缩手。
然,他抓着她的手,有冰凉的触感。
似乎很多东西都停止了,她只听见他说:“你的手也是暖的。”女孩只觉得沉沉浮浮,抓住了浮木,因为有人说,“我不会让你死的。”
“嗯。”女孩从不懂相信,可是这次她丝毫不怀疑。
这是她的天使啊。
“你叫什么名字?”
“初影,成初影。”
少年转身,女孩似乎还听见了一句:“原来这双手还可以救人,我以为只能杀人呢?”
这个冬季很平凡,却有许多不平凡的故事。
此去经年之后,她才知道,她不过是那人的影子,却犯了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这场雪里,从此他们都逃不开这张命运的网。
岁月如梭,那年冬天的雪不复,那些如水的心事,还有多少沉淀,又有多少被冲刷。
夜很暗,左城的城空了,是凉的,远处的月里,映出了他十一年前的回忆。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七章:不懂情趣
五六月的天,很蓝,阳光不算太烈,碎了一地斑驳,温柔了人的影子,只是这偏离繁华的陈旧老街有些人影稀疏,看不出这个季节该有的热闹。这条老街大概有几百岁的年纪了,被岁月风化的萧条冷清,放眼望去,唯一还‘苟延残喘’的茶馆前,一张木椅,一盏茶,一个女人,倒也安静宁和。
啜了一口茶,唇间苦涩弥漫,江夏初面如静水,只是在望了一眼手表之后,皱了眉头。
转角的街口,一辆大红的法拉利急促行驶,拉出一道长长折痕,还有这一带少闻的车鸣,江在铖这才松了眉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抬眸,冷冷清清:“我在这等了你足足半个小时。”
来人一身当下流行的混搭风,不伦不类中尽显妖娆风情,乍一眼望去,就是一颜色混合体,明明女气的打扮,竟叫这男人穿出一种极致魅惑,不由得叹一声:妖孽就是妖孽的,还不是一般级别的,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叶在夕是也啊。
取下墨镜,长腿一伸,神情惬意地半靠在在木椅上,拿起一杯茶就往嘴里大灌几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叫他喝出了一股江湖味,还笑得风情万种,半真半假地调侃:“三年来,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自然要为悦己者容一下。”
“浪费了,这衣服很贵吧。”江夏初拿着茶壶,又斟满了叶在夕前面的杯子。
浪费了,这么好的茶,有点暴殄天物。
说着衣服很贵,却垂着眸子倒茶,哪有多看一眼,叶在夕有些挫败,却漫不经心地揶揄:“你多看几眼就不亏了。”
“三点的时候你有签唱会是吧,我没记错还和林倾妍一起,这身衣服不会暴殄天物。”
江夏初只是浅笑,唇角晕开的极淡的纹路,像茶面荡开的浅波,叶在夕想,这个女人喝茶的样子是极美的,虽然一点脂粉也没。
不过,如果语气不这么冷硬正经就更完美了。
叶在夕笑,这春光明媚了好几转,融在他桃花眸中,别样风情,美中不足便是嘴角一撇,几抹幽怨:“江夏初,你能不能别开玩笑的时候,一本正经的样子。”某人心里不爽,过去十年与林倾妍被传作情侣也没过这种感觉。
“我没开玩笑。”确实,语气很认真,喝着茶,慢条斯理。
这个女人总能这样不动声色地气死人不偿命,他挫败叹气:“好吧,我自讨没趣。”话锋一转,神情像只养尊处优的贵宾犬,慵懒眸光扫过江夏初,开始品头论足,“你也不注意点形象,你一个金曲制作家,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这样就出门了?”
江夏初只是似笑而非:“我不是你。”
确实不施脂粉衬衫长裤,比不过某人亮黄的发,酒红的衣,还有一条极似裙子的裤,似乎那辆骚包红色法拉利也是全新,前几天还是黑色豪爵呢,换的真勤。江夏初不敢恭维,这身行头,这种奢侈,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叶在夕倒不以为意,习惯了自个风情万种,习惯了江夏初泥古不化,只是再抬眸打量一下这人烟罕见的空巷,一张俊脸便有些沉了,控诉道:“约会也不选个浪漫点的地方,我说你这个女人,难道没人告诉你约男人出来千万不要选这么没有情调的地方吗?没个人影不说,怎么还阴风阵阵的。”托了江夏初的福,叶大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这样无人问津。
本就不是约会,何需情调?林浅清自顾品茶,置若罔闻,淡淡说:“我找你是正事。”
叶妖孽俊脸黑了几分:“不懂情趣的女人。”拿起茶杯泄愤一般灌了一口,皱眉,一脸嫌恶,“真苦。”像只没有餍足的猫,懒懒启唇,“说吧。”
将身前的茶杯推远了几寸,事实证明,妖孽与茶文化犯冲。
淡漠无痕的眸色染了几分墨色,嗓音如茶寒苦:“那天晚上,去的为什么是左城不是林倾妍?”
原本对着茶面整理发型的手一顿,茶面映出一双精致桃花眸,忽明忽暗,唇角勾起几许冷笑,再抬头,已如常:“左城是这次电影的投资方,那首曲子,就是签在了他公司名下。”还有一句,他大概要一辈子烂在肚子里:那日,约见左城的人便是我……
江夏初,任凭心如死水,五年藏匿还是抵不过一朝卷土重来,叶在夕勾唇笑得一贯妖异,只是多了些微末的揶揄。沉寂了三年了,确实该碎碎她无痕的面具了。
江夏初满心满腹都是那一纸合约,还有那人挥之不散的阴影,自然毫无察觉对面人的细末,只是微带局促地问:“能不能停止合约?”
“林倾妍已经签了主题曲。”
“那是我的曲子。”
三年,江夏初第一次语带忿恨。叶在夕只是不动声色地尽收眼底,却端着一脸难得的正经:“她是你选的歌手,那首曲子已经签给林倾妍了。”末了看着她的眼,补一句,“现在归属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