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罗马的航班当天夜里从纽约肯尼迪机场起飞。她跟许捷约好在机场碰面。她租了车子,下午三点钟在公寓楼下接她,出发去纽约。
如果说在得知华善堂的近况之后,她还曾有过犹豫的话,那么与庄伯宁的那通电话也已经耗尽了她最后一点回头的可能。在她的心里,陈效应该是了解她的,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人比他更知道她要什么。虽然分分合合别别扭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短了。这些年,她在物质上只跟他要过一样东西,就是和平花园的房子,也是开玩笑似的说出来的,前提还是他偶尔回上海的时候,可以去那里住住,吃她做的软饭。而他,事到如今,竟然连这一点尊重也不愿意给她。
她不禁觉得心冷,收拾最后一点行李,也极其心不在焉,有些东西明明拿在手里,还满屋子的找,脑子里乱哄哄的,好像想得很多。最后又什么结论都没有。
然而,就在那一片混乱背后,有一个细小却又清晰的念头蛰伏在意识深处,虽然她自己也知道,那只是一个不太可能的可能性,但却始终蠢蠢欲动,试图从一片迷雾中突围而出——
如果她不回办公室,就不会知道庄伯宁找她,也不会打这通电话,后来发生的事情就都没有了。陈效是最了解她的,他应该能猜到她的反应,目睹公司现状,她不可能潇洒的走掉,而会选择回去,站在他身边,哪怕根本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或许,只是或许,她忍不住这样想,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加一道双保险——他就是要将她推开,越推越远。
屋子里的音响开着,播着一首她不知道名字的流行歌曲,一个女声浅吟低唱,几乎听不清歌词。只除了一句:YousaidI’mnothing,whyyoucareaboutmenow.林薇不自觉地跟着轻声重复,又在心里说:陈效,你究竟要做什么?
她跟许捷计划要在意大利呆上半个月,其中有不少背包的路段,要求轻装上阵,所以她随身的行李也压缩到了底线,哪怕效率再低,也终有收拾完的时候。租的车子也刚好到了,停在公寓楼下等她下去。她没有理由不走,匆匆环顾了一下房间,把东西搬出去,再关门落锁。
比起她平时出行的排场,这一次的行李真的不算太多——一只背包,加一个拉杆箱。走廊铺了厚地毯,箱子走得不大顺滑。隔壁房间也有人走出来,那是个三十几岁的男子,这栋楼里的人似乎都习惯了深居简出,她搬进来大半年,只在电梯里打过几次照面,连名字也没记住,只知道他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但每次见到倒也挺客气。
棒球帽跟她打了声招呼,又道:“要帮忙吗?”
“麻烦你。”林薇对他笑。
他便替她把箱子拎到电梯厅,一边走一边说:“前几天有几封信错投在我的信箱里,去敲你的门,没人应,我就从门缝塞进去了。信封上的地址写的不完全,没有房间号码,我看是从中国寄来,心想大多是你的,没搞错吧?”
她摇头,十分迷茫。中国寄来的信?她想起汤晓英,心莫名往下沉了一沉。她曾经拜托人家把胡凯的信转寄过来,大约就是那一封,原本她一直等着,但这些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差一点就忘记了。
只是一封信,改变不了什么,她对自己说。
走吧,是时候放手了,她不停的在心里重复,
电梯的指示灯一格一格跳上来,很快到了这一层,“叮”的一声,金属门向一边移开。邻居提起她的箱子正要拎进轿箱,她一把夺下来,摆到一边,转身又返回去,只抛下一句:“对不起,有样东西忘记拿。”
跑到门口,她找出钥匙开了门,走的匆忙,房里比平时要乱一些,那封信放在哪里,她完全没有头绪,找了很久,才在门后面的角落里找到了。那是一只白色信封,上面印着华善堂的Logo,收件人和地址也是女人的笔迹,应该是汤晓瑛后来加的,拆开来,里面装着一只小一点信封,上面盖着青浦的邮戳,落款果然就是一个“胡”字。
林薇拆开来,信纸质量不好,薄到有些透明,上面用蓝色圆珠笔密密麻麻地写了整整三页。她有些意外,因为现在会写信的人大约真的是不多了,更何况还是这么长的一封信,但转念又觉得自己早就有了这样的预感——胡凯是真的有话要跟她说的,而且十分要紧。只是为什么是现在呢?几年前,她就去监狱探视,两次,他都没出来见她,现在又为什么突然开口?前不久,何齐刚刚去过上海,
她带着满腹疑问,站在原地一点点地看下去。胡凯的字如其人,算得端正,却又有些造作,几乎没有分段,遣词造句就像他从前讲话,一件事很自然地牵扯出另一件,十分健谈。读信如见其人,一时间,林薇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往昔——
“林薇你好,”胡凯这样开场,“谢谢你给我寄书和磁带,应该早一点跟你说,我的高口已经通过了。这些年,我把市面上能参加的考试都考了一遍,有的过了,有的没过。过了的也就是那么回事,不过也没有关系,就是个消遣罢了,没指望将来能派上什么用场。算到今天为止,我已经在这里八年六个月零两天,还剩下不到六年半。去年就说我表现好,可以减两年刑期。换了是别人大概都想早点出去,我反倒希望不能减,在这里把四十岁生日过了。你大概会问为什么,我不想把理由说的太高尚,什么忏悔、赎罪之类,我只是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这里,没办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且,我觉得关我十五年不冤枉。”
读到这里,林薇不禁觉得奇怪,吃官司的人大多会觉得自己是被冤枉了,就算真的做错了事,也会有许多的不得已,更何况是胡凯这样的情况。那个时候,胡凯入狱的消息是陈效告诉她的,她一直以为胡凯之所以认罪,是赖至成的安排,威逼或者利诱,只为了让何齐摆脱麻烦。所以,在她的想象当中,胡凯应该怨气冲天才对,也正因为怨,才两次拒绝见她,现在看起来,却是完全想错了。
“我记得那一年是二十七岁吧,”胡凯继续写下去,“已经升上了经理位子,十分得意,穿的戴的,什么都要最好,吃的玩的只求上档次,预支公司备用金七十万,三张信用卡欠二十五万,每月的薪水外加销售提成,也只够最低还款部分,一边还,一边消费,欠费的余额加起来总是在一百万上下,只会多出来,永远不会见少。但那个时候,真是一点都不着急,心里总是想,这点钱算什么,再过个一年半载,收入上一个台阶,随时都可以还清。活儿干的得心应手,也是真心喜欢,没什么枯燥的案头工作,只要成天到处social就行了。Social?很久没有这样夹着英文讲话,倒有点不习惯。那年三月五号,我记得很清楚,一是因为学雷锋,二是因为自以为交了好运,跟着老板去吃饭,认识了香港来的高层。你现在在华善堂任职,那个人相信你也认识,就是赖至成。”
☆、75.第十六章 (2)
林薇的手机响起来,是司机打上来的,问她怎么还没下去?她像是被人从回忆里拖出来,一时手足无措,缓了一缓才重新锁了门出去。她坐电梯下楼,租车公司的黑色轿车已经在路边等待,司机替她把箱子装进后备箱,她伸手去拉后排车门,这才又注意到手里捏着的信纸。
她上车坐定,引擎声响起来,车子很快驶出那个街区,午后的艳阳穿过行道树的树冠遍撒在路上,在她的眼睛里却是另一幅景象——多年以前,上海,盛夏。
她展开信纸,继续读下去:
…………
在座的人都管他叫赖Sir,我也跟着这么叫,到处陪着,帮忙跑腿。我自信给他留下了好印象,所以,几天之后,他点名找我过去,我也不觉得意外,只是没想到的他交待给我的任务居然还是那么一份美差——陪一个人在上海玩儿,其余什么都不用管。而那个人,就是何齐。我觉得事情很简单,但排场却不小,赖sir预支了一笔钱给我,还配了车。我兴奋异常,问:去哪儿呢?赖sir答:就去Ash吧。我说:行啊,那里我最熟了。
那个时候,我经常去Ash,大多是为了招待客户,有时也是为了跟上面的人套瓷。因为KY没死的时候,经常在那里,本地其他高管有事没事的也喜欢去一去。一般人大概不知道,其实Ash根本就是华善堂为了税务上的原因开的,公司里套着公司,股东后面还有股东,猫腻总是有的,只是藏的更深而已。
我陪着何齐过去,他不怎么说话,要求也不多,心里有事情,旁边人一看就知道。去了两次,都是在KY的包房,消费也挂在他的账上。签单的时候,我发觉不止是我们,还有其他人也这样做,说是KY的朋友。一个死了的人的名字仍旧频频出现,总感觉有些神奇,但何齐是不会在意那些的,巧的是那帮人里面有他一个旧同学,就这么“他乡遇故知”了。那个时候,真的只当是凑巧,后来才觉得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于是,我们又跟着那帮人混,他们年纪都很轻,也就是二十岁上下,玩得却很疯。要是去夜店,一晚上也要换几个地方,到了后半夜,经常在浦东远郊的公路上飙车,车牌用卫生巾贴起来,要么就干脆不挂牌照,先是在沪南公路,后来那里装了很多电子眼,又改去高行镇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