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家到底是世家,翻腾翻腾总能找出个把校友来,林薇通过赖Sir引荐过去,甚至还发现有人在布莱顿的一所女校做家委会理事。那位太太夫家姓杨,态度很倨傲,并不买林薇的账。林薇大约也猜得到,在杨太太的眼睛里,陈效只是穷人乍富,商场上或许还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念书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她面子上没表现出什么,心里却替陈效鸣不平,何家人之所以有钱有闲,还不是靠他在挣钱,反过来却又嫌他市侩,多么讽刺。
那场遗产官司之后,陈效始终跟何家的人保持距离,这回为了千羽,才算是第一次破例。趁着一次去香港出差,他亲自拜访那位杨太太,那一次会面,林薇恰好也在场,亲眼目睹陈效的表演,她佩服他的口才,同时又觉得他表现得就像是一个舌灿莲花的流氓,就连杨太太这样见惯了大场面的淑女,也被惊得目瞪口呆。
离开杨府之前,林薇根本不敢抱任何希望,一直在想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被人家当场赶出去,谁知杨太太竟对他们很客气,满口答应帮忙,陈效一战告捷。不久,学校的复信就来了,开给千羽的条件十分优厚——先进低一年级插班,半年之后参加考试,再正式入学。
过后,林薇这样曾问陈效:“你许了人家什么好处了吧?”
“你指哪方面?”他只是笑。
“不正当的那种。”她补充。
“你介意?”他笑意更浓。
当时觉得神奇,过后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了,原因只是一个字——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那时,年报已经出来,陈效做了些什么,挣了多少钱,有目共睹。他在董事会呼声很高,很有机会继续升迁,如若事成,不仅是中国,东南亚的生意都会交到他手上。
回到上海之后,仅仅是出于好奇,林薇滥用职权,用陈效的密码登陆财务系统,查了一下何氏那些股东每年分走多少钱,她看到那些惊人的数字,也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何齐。从数字上看,他还是那个含着银匙的男孩,旁人都在为生计奔波,而他什么都不必做,已是锦衣玉食。而他却选了一条最辛苦寂寞的路,自他进入医学院,四年过去了,如果他真的坚持下来了,两年理论,两年轮岗结束,现在应该已经离开学校,正式开始在医院实习了。他的同学们大多背着几十万美金的助学贷款,当着廉价劳动力,与此同时又做着扬名立万、高薪厚禄的梦。而这一切,于他都毫无意义,他还在坚持着吗?会是怎样一种状态?林薇猜不到。
又过了不久,陈效就提出一同去英国。林薇本来是不想去的,人家孩子去上学,她一个外人跟着,算什么事儿啊?而且,那段日子,她总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似乎有些太近了,超出了她原本的心理预期。
她检讨了一下自己,最后得出结论,主要责任还是在陈效身上。自从她调去公关部之后,两人工作时离得比从前远了,特别是戴安马还在的时候,她并不直接向陈效报告,华善堂不是个小公司,要不是存心要见,非得等到开会的时候才能看到真人。可是下了班,陈效却有种不管上哪儿干什么都得带上她的趋势,吃饭,买东西,当然,还包括夜里睡觉,每隔几天总要联络一下感情。
刚开始时,林薇有点后知后觉,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她知道他内衣裤的精确尺码,他也知道她每个月几号好朋友报到,就他们那种关系而言,这也太近了。而且,他还是个做事很有计划,又喜欢大包大揽的人,跟着他出去,林薇就不必,也不能带着脑子了,否则一定得吵架。所以,这次他放长假出去旅行,她觉得还是不参与为好。
去英国的事情,陈效跟她提过一次,她没正面回答,他也就没再提,林薇以为就这么过去了,可没过几天就接到千羽的电话,求她务必一起去。
千羽对她说:“先去伦敦,再到布赖顿,这一去路上至少得两天吧,就我跟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你叫我怎么熬过去?”
“多买点零食路上吃,吃着吃着就到了。”明知道没用,林薇还是给她出主意。
千羽却答:“我已经开始焦虑了,一天一板巧克力,再吃会胖到两百斤。”
后来,林薇总是对自己说,改变她最终决定的就是千羽的这通电话,其实却不是,她自己也知道的。
那天夜里,陈效在她那里过夜,他们在一条薄被下面j□j,默契的像是多年的情侣。被子和床单都是她熟悉的触感,其间的味道只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床头的台灯开着,灯光朦胧的照下来,让她觉得舒适,又有种相依为命似的感觉。
待到激情退去,他从身后抱住她,在她耳畔低语:“有时候真想把你变小,小到可以装在口袋里,去哪儿都带着。”
每一个字,她都听到了,却装作已经睡去,一声都没吭,只怕他听出来她的声音不对。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被这么一句话弄得快要落泪,整整一夜都睡得不安稳,半夜里醒过来却有种不知来由的快乐。
第二天一早,她起床的时候,他正在淋浴。
她知道自己已经决定了,走进浴室,仿佛不经意的随口提起,说:“千羽一定要我跟着一起去英国,我只好答应了。”
他隔着一片水雾对她笑了笑,事情似乎就这么定下了。
他们的第一站是伦敦,而后再开车去布莱顿。沿途是大片的绿色,时时见到牧场和森林。目的地只是一个很小的城市,按照中国人的眼光来看,就如同一个小镇。
他们先陪千羽去学校注册,那所女校外在古典,内里却很现代化,该有的都有,宿舍两个人一间,室友十分友善,女舍监也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恐怖。千羽本来就是个很独立的孩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适应。
而后三个人又在镇上游览,从小小的集市到小小的游乐场。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柔淡,他们一路走到海边,看各种各样的海鸟停在栈桥上,在游乐场坐一种叫火箭推进器的游艺机,对着海面放声大叫,天和海都是一片沉静的灰蓝,海滩上没有细沙,只有大大小小的砾石,到处都是被潮水冲上来的海藻,带着浓烈的腥咸。
傍晚回到学校,临别在即,千羽很随便的跟他们说再见。林薇看出她的胆怯,也看出陈效的不舍得,要这两个人开口怕是不可能,只能朝他们伸出手,跳着脚说:“来,千羽,给我一个拥抱,给我一个拥抱!”
于是,他们抱在一起。她感觉到陈效埋头在她肩上,忽然也有些动容,却只是紧咬着上唇,在他背上拍了拍。
离开布莱顿,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你打算带我去哪儿?”她在车上这样问陈效。
他笑而不答,她很满意,不知道要去往何处的感觉更好。
天黑下来,他们才到了目的地,一座老房子,像是一个改作酒店的庄园,四下寂静,除了天上的星星什么都看不到。夜里,他睡得很沉,她却认床了,怎么都睡不着。
来英国之前,他发了一封特别牛逼的信,大意是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凡是在他休假期间,没有发信来麻烦他的人都可以得到一瓶好酒作为礼物,所有的酒钱由写信最多的那个人买单。
窗帘只拉了一层纱,月光模模糊糊的照进来,她侧身看着他,想着那封信就想笑,心里又觉得,他是太累了,一直以来都累。她很心疼他。
第二天,她才看清楚那个庄园的全貌,大片的树林和草地,到处都是静静的,那么静,像是时光倒流。
吃过早饭,他对她说:“出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就出去散步,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周围的景色让她想起某些小说里场景。她记起他说过,小姑娘应该读简奥斯丁,而非杰克伦敦传,她不禁想起他们的第一面,在那个湛蓝的游泳池边上,“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他曾这样对她说。
☆、52.第十一章 (4)
室外是法国式花园和连绵的绿色草场,湖泊点缀其间。这样的地方,春天正是最美的时候,人却是出奇的少。他们徒步出去,根本就没遇到过别的游客,就连开车也很少看到其他过路的车子。庄园里面也是一样的,一间又一间的屋子空无一人,陈设豪华,却又砖石冰冷,画里的人反要比画外的还多一点,
林薇本以为是淡季,所以游客少,后来才知道是陈效把这地方包圆儿了,除去庄园的工作人员,方圆几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仆人也看不到,但只要摇铃,就会有人立刻出现,问她:可有什么需要?腰身笔直,态度不卑不亢。她自嘲的想,在如此环境中一经熏陶,即使是她这样急躁市侩的城里人,似乎也变得高尚起来。她几乎忘记自己的过去,以及过去的自己,仿佛世界从来就是这样的,天很蓝,阳光和煦,每个人都很绅士。
她不禁去想,如果她没有那样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出身,如果她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一个慈爱的母亲,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如此这般的演化有如电影,她很快得出结论,她不会是现在的她,也不会和陈效混在一起。他们就好像两个造化的怪物,彼此欣赏,谁也不嫌谁,既可以自相残杀,也能互添伤口。他们应该生活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像没有明天,若有一天末日真的将临,世界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