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莉面孔稚气,却神色冷冷,趴在窗边看了一会儿,开口道:“林薇,你相不相信,她刚刚到上海时,一连几个礼拜躲在酒店里不出去,怕外面空气不好,让她过敏,怕得传染病,还怕被抢劫。现在好了,她居然要在这里生小孩……”
林薇看了莎莉一眼,淡淡笑了笑,自顾自放下包,坐在沙发上看韦伯太太给她的书单,是莎莉学校发的,上面有马克·吐温,简·奥斯丁,还有杰克·伦敦。
有些孩子,是得冷一冷的。莎莉见她不语,又主动开口了。
“你笑什么?”她问林薇。
“没什么,”林薇回答,“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谁?“
“我弟弟。”
“咦,你还有弟弟?我还以为你们都是独生子女。”
“对,我有个弟弟,他叫林凛。”
“你喜欢你弟弟吗?”
“嗯,很难说,有时候我觉得他很讨厌,有时候又觉得世上这么多人就是他最好了。”
莎莉不出声,过了一会儿才道:“我很快也要有一个弟弟了。”
“哦,是个弟弟啊。”林薇还是不动声色。
“嗯,”莎莉点点头,“医生说是个男孩子。”
林薇与莎莉的对话就是这样开始的,林薇对她说起林凛,说他十三岁,在读初中,不像其他男孩子那样喜欢打球,一页书看一遍就可以背出来,成绩却不大好。说他们两个人住在一个老房子里面,只有一个房间。她住在后来搭建的小阁楼上,有一扇天窗对着床,可惜城市空气不好,很少看到星星。林凛跟外婆睡在下面,很羡慕她的阁楼,老是想要跟她换。但外婆总是说:“姐姐是女孩子,应该有自己的地方。”
林薇避开某些关于外婆的细节,讲的随意而平静。
“只有你们两个人?”莎莉觉得奇怪。
“对,”林薇点头,顿了顿才说,“从前还有外婆。”
“现在呢?”
“外婆去世了,就是去年秋天的事情。”
“我很难过。”莎莉愣了一愣,讲了一句英文。
林薇又对她笑了笑,还是淡然的样子,心想,莎莉中文讲得再好,终究还是一个外国人。
有那么一会儿,莎莉不曾讲话,林薇也不想再说那些事情,言归正传道:“有个弟弟还是很好的,你以后就知道了。”
“有什么好?”莎莉不以为然。
“一开始他很小,你可以疼爱他,等有一天,他长大了,也会对你好。”
莎莉切了一声,问林薇:“你们是不是很穷啊?”
林薇心想,你知道什么是穷?只能说:“我和林凛都还在上学,没有工作,大概算是很穷吧。”
到了中午,有女佣过来做饭和打扫,饭摆上来,林薇和莎莉就坐在餐厅里吃。餐厅正对着花园,草地上有云飘过投下的影子。
“林薇,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莎莉突然开口。
“你妈妈说了你在关禁闭,不能出去。”林薇回答。
“不算出去啊,”莎莉狡辩,“就在这个住宅区里面,不远的,只要走十分钟……”
“不行。”林薇摇头,不容商量的口气。
下午,林薇陪莎莉看书。书单上列出的书有几本在书房里找到了,剩下的林薇准备回学校图书馆去借。
莎莉还在一旁聒噪:“林薇,你想不想游泳,我知道一个地方有游泳池……”
林薇不理,在莎莉家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后来,她也曾回想起那一天,如果她同莎莉去了那个地方,一切会不会就不同了呢?也许。
傍晚,韦伯太太回家,林薇便下班了。她骑车回市区,路上,天转阴了,空气闷热,雷雨在即。
林薇抬头看看天,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先不回家,去劳务介绍所。
找到韦伯家这份工作之前,她还有另一份工在做。当时的女大学生打工无非就是两种——家教,或者促销员,那一份就是促销员。现在莎莉那边要做全天,促销员就要辞掉了。明知没有办法,她还是觉得有些可惜,只怪时间不够,不能两面兼顾。
劳务介绍所的有几个老阿姨已经认得她了,还知道一点她家里的事情,听说她要辞工,都在那里问:“咦,林薇,怎么不做了?”
在那帮出来勤工俭学的女孩子当中,她大概可以算是最积极的了,差不多到了钻进钱眼里程度,什么活儿都做,来者不拒,从来不挑早晚远近。过去一年,她卖过的东西有酸奶、火腿肠、卫生巾、洗衣粉,不一而足。最近的是一种啤酒,绿色瓶子的,宣传标语只是一句:人生需尽欢。
☆、3.第一章 (2)
林薇领了最后一期的工资条,便去出纳那里拿钱。出纳却掌着腰站在门口看热闹,有个女孩子在那里等着退押金,好像是有些纠纷,正跟一个老阿姨一来一去的磨。
老阿姨道:“老早都说好的,今天就要上班了,你突然说不做了,这个时候叫我上哪儿去找人?”
女孩子答:“你别难为我了,我真不能穿这个,我爸妈也不让我到那种地方去,而且还是做晚班。”说完就把一个塑料袋扔到桌上,里面是绿色制服。
“这衣服有什么不对啊?“阿姨拎起袋子来抖,“小姑娘,你这个年纪怎么这么保守?”
那件绿色制服林薇看着眼熟,她卖啤酒穿的好像就是这一种,她问出纳:“怎么回事啊?”
“嫌衣服太暴露了呗。”出纳回头看看她。
“也是在超市做?”林薇又问,心里纳罕,那种简陋的尼龙布制服还能暴露到什么程度。
“不是超市,好象是酒吧。”出纳回答。
“也是十五块一个钟头?”
“不是,酒吧得上晚班,二十五块一个钟头,超出基本指标还有提成……”
林薇动了心,晚班?这活儿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制。她径直过去问那个管事的:“阿姨,你看我能干吗?”
阿姨抬眼看看她,问:“你多大了?”
“十九。”她回答。
“今晚就上班,没问题?”阿姨又问。
林薇点头。
阿姨笑了,瞟了一眼那个撂挑子的姑娘,对林薇说:“得,那就是你了!”
林薇大喜,心想今天真是走了运,赶着来这一趟还真是值了。她重新办好手续,领了制服,又借了办公室的电话打回去。家里没有装电话,有事总要打到隔壁人家,麻烦他们叫林凛过来听。
“身上钱够吃晚饭吗?”她问林凛,电话里的背景音是邻居在骂孩子。
“够的吧……”林凛回答,疲沓沓的样子。
林薇无语,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从林凛嘴里就听不到一句爽爽快快的答案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吧。
正这么想着,林凛又问她:“姐你出去一天,晚上也不回来啊?”
隐约还是从前那个圆圆脸小男孩的口气,林薇笑起来,声音却还是冷的,关照他:“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去吃碗面,吃完就回家,不许在外面乱跑,知不知道?”
“我一个男的怕什么,倒是你……”那边又回到疲沓沓的状态。
“你算什么男的,给我在家好好待着,听到没有?!”她这里喉咙也响起来。
“我怎么不是男的,如假包换的……“
“别贫嘴了你,”林薇打断他,“期终考试成绩下来没有?”
“啊?嗯……那个……等你回来再说吧。”林凛开始打马虎眼,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林薇还想打回去继续骂,无奈时间已经不早,只得作罢。放下电话下楼,大雨已经落下来了,有不少人在门口等着雨停,方才那个撂挑子的姑娘也在那里。
那姑娘也看到林薇了,嘴里嗤了一声,道:“你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吗?”
林薇没接茬,她的确不知道她要去推销啤酒的是什么样的地方,手上只有管事阿姨给的一张名片,说是那里吧台的负责人,酒吧名字叫Ash,译名是“爱墟”,地址在市中心一个很好的地段,单看路名,就知道是望着江的。
在这一天以前,林薇总共只去过一次酒吧,还是班级搞活动,跟大学同学一起去的。那间酒吧在大学边上,装饰得有些异国情调,老少咸宜的一个地方,顾客中很多外国人,服务员都会讲一点英文。他们是下午去的,店堂里有人聊天有人打牌,还有人组织了个当时很流行的英语角,总之让人觉得并无不妥。只是贵,酒水单上一份果汁的价钱,是她一个礼拜的饭钱。如果是自己付钱,她肯定不会去,所幸由几个阔气的男同学买单,而她又不是那种很有骨气的人,乐得去吃白食,玩的也开心。事后,人人都说她酒量不俗,酒品也好,她却又开始自责——可能这就是遗传吧,毕竟她有那样一个妈妈。
等了一会儿,天就已经完全黑了。林薇耽搁不起,庆幸自己带了雨衣,她天生就没有安全感,各式各样的东西,用得上的用不上的,每天行军一样背在身上,以防不时之需。就好像雨衣,这时候就用上了。